篇一:权益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协议”,确定其双方的_________。甲方经重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组中已将其_________等业务全部投入乙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并且该等转让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协议”中就甲方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贴水协议的各项约定。
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就“_________协议”之权利义务的转让与受让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可就有关的_________作随时的协商,以利“_________协议”的具体执行。
五、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将为终局裁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报“_________协议”之审批部门(国家计委)备案。
七、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确认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二:权益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根据重组,甲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业务无偿划入乙方,并获国家批准将其已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资源协议(详见附件一)的权益,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权益的转让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将其已经签订的23个并列于本合同附表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协议(以下简称“石油协议”)项下的,且按照该等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之规定属于甲方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转让权益),无偿转让给乙方;
(b)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将石油协议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转让权益,并承担与转让权益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2 甲方继续作为石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根据国家授权继续行使石油协议项下由国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二),监督管理石油协议的执行。
1.3 石油协议所规定的需要向国家报请审批的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该等审批文件。
1.4 甲方授权乙方
(a)管理国内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对外合作业务。
(b)负责石油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法律文件、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石油协议终止合同、石油协议修改合同的谈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约后执行。
1.5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石油协议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独立的经营权,并有权委派管理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执行石油协议。
1.6 乙方在执行石油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石油协议的规定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就其经营自负盈亏。
1.7 乙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区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实施石油协议,但乙方必须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该等合同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仍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第2条 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如果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另有规定,双方将根据法律、条例和法规之规定,对本条所述的合同执行期限进行相应修订。
第3条 双方的义务
3.1 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3.2 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第4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5条 变更与终止
5.1 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且另一方认为合理可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5.2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应当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6条 资产所有权
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该等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资产(不包括资料、信息)归乙方所有。
第7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勘探开发合同中有关转让条款的规定。
(e)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9条 其他规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需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 通讯
10.1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三:权益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其申请获批的南宁市 路 号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含附属物,按甲方预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具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获批的经济适用房为南宁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房屋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卫,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为 ㎡(最终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结构、方位、内部装修、设计及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等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转让价款。
1.甲方所购房屋单价为 元/㎡,总价为 元整,甲方同意按照此单价和总价转让给乙方。该房应缴纳的超标面积差价款 元由乙方承担。
2.为证明双方诚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购房指标转让费 元整(此款不在购房款内)。此款在甲方向乙方办理完房产证过户手续当日支付。
3.该房应缴纳的购房款和相关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接到付款要求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将款项支付甲方,由甲方及时支付。
4. 因甲方为名义购房人,乙方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甲方有义务办理好房屋买卖中的所有手续。甲方取得的《购房合同》、交纳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交纳税费的票据、产权证及与购房有关文件,应在取得当日将上述原件交付乙方。
三、房产交付。
甲方接到开发商交付通知后,应通知乙方一起验房,并按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标准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责令开发商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后才能收房。甲方收房后,应将该房交付乙方,由乙方占有和使用,同时乙方获得该房的所有权并享有一切权益。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一切手续。
四、办理过户手续约定。
甲方应按《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房产证,并承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将产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如政策允许提前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内与乙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只能是甲方名字,不能将其他人列为共有人,并保证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房产证挂失及将房产转让、抵押或因甲方原因被查封等,保证该房产无权利瑕疵(银行按揭贷款设定的抵押除外)。
3、如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房产抵押给乙方,甲方应予办理。
4、房产交付时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原购房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甲方须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或自行解决。
5、房产过户给乙方后三年内,乙方再向外转让该房产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6、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拒绝履行该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已支付甲方的和已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转让指标费、税费等,下同)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 如因甲方拒绝交房或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达60日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如甲方擅自将房屋转让或赠与给其他人,造成乙方不能获得房屋产权,或有第三人主张该房屋产权而形成诉讼的,视为甲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赔偿乙方。
4、如因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
5、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开发商或银行就本协议涉及的《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做任何条款修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因此而影响乙方权益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按本条第二款赔偿乙方。
6、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指标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达60日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乙方所交款项。
7、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指出不能及时纠正,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