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新宪法学习心得范文
20_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性。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既要通过宪定和法定的程序,使宪法和法律的修订也要依宪依法进行,同时又要确保宪法法律修订内容与修订前的内容之间具有历史连续性。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就是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证明,每一次宪法修改都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形势,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时间就是发展的空间。
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存续的稳定性与性。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宪法制度”的地位与效力。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篇二:新宪法学习心得范文
这次宪法修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其内涵非常丰富,是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软实力、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大战略,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导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国家和社会的方向、未来,决定着中国能否从“富起来”到“强起来”转变。多年来,社会上存在着不少腐朽的思想文化现象,而腐朽的思想观念危害巨大。因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人们的思想意识,清除纠正各种与核心价值观相悖的观念意识,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实现长治久安。
二是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价值。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了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同时立足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时代特征,既具有民族特色、国际视野,又体现现代意识和时代潮流,是我国当代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和精确概括。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既要靠提倡、靠宣传,更要靠制度、靠法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
篇三:新宪法学习心得范文
本次宪法修改内容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亮点精彩纷呈,需要深入学习、全面学习、结合着学习。我初步的学习体会是,对宪法修正案不能孤立地学,而要在“结合学习”上下功夫。
一是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内涵。因为宪法修正案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把党的意志和决策部署国家化、宪法化的重要举措,只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宪法修正案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丰富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宪法全部文本结合起来,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其他内容是一个整体,只有全面学、系统学,才能深刻理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内容写入宪法条文的重大意义及时代精神。
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结合起来,宪法修正案本身就体现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特别是创造性地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制度,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动建立反腐败伟大斗争长效机制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宪法在固定伟大斗争成果、改革创新成果和法治建设成果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特别是宪法思想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宪法理论与实践、宪法地位与作用、宪法精神与原则、宪法实施与监督、宪法与尊崇、宪法修改与完善等一系列重大宪法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形成了十分丰富的宪法思想,宪法修正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只有把它们结合起来学习,才能学懂、弄通。
五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习宪法修正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解决疑问困惑,指导工作实际,推动宪法实施。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宪以后,法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就要着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向一切侵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歪风邪气出招亮剑。确保司法裁判成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和实施宪法的坚强堡垒,始终自觉维护宪法、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篇四:新宪法学习心得范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对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新时代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乃九鼎重器。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整个修改过程,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严格遵循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同时,宪法也要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特别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必将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从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来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指导方针。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宪法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就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篇五:新宪法学习心得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