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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分析范文第1篇
一、合同订立
1.资信调查风险分析:(1)主体不满足特定资质要求;(2)不符合国家级行业要求;(3)无权或越权。应对措施:(1)将维权委托人与合同相对人的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免其造假。被审查对象必须出具如下证件的原价: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其他必备材料。(2)被授权人负责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必须仔细检查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必须保证被授权人其行为是否符合授权要求。此外,公司印章还有法人签名也要盖压于授权委托书上。(3)对首次合同签约的对方企业,条件允许的话则尽量进行现场的实地调查,以便全面了解评估对方在生产、研发方面的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经济状况,以此保证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风险分析:(1)谈判人法律、财务以及技术方面的知识储备比较薄弱,谈判经验不足,盲目做出让步;(2)合同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被忽略;(3)遇到重大问题时做出了不恰当的让步。应对措施:(1)进行谈判之前,必须要将对方的资料进行最全面的2024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实现百战百胜的目标。(2)对于合同的核心内容、详细条款以及所有细节都要密切关注。如合同中标注的技术标准、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还有合同标注的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及合同履约期限、履约方式、责任划分、纠纷解决方式,甚至合同变更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条条皆有其框架。字字句句都要仔细斟酌,重点条款重点斟酌,锁定风险。(3)重要合同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安排法律顾问、技术人员以及财会专业人员参与到谈判之中。3.拟定合同文本风险分析:(1)合同形式不合适;(2)合同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内容不全面、表达有误,存在重大疏漏等。应对措施:(1)规范合同文本。对各类通用或普遍性的合同制定合同范本,在企业范围内强制推行,并要求以书面形式打印合同,以免合同对方随意篡改合同文本。(2)合同用词要严谨。合同条款不得前后相互矛盾,约定都应具体、准确。这样既能明确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与可以享受的权利,还能降低纠纷率。(3)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签订“黑白”合同这种披着“合法”外皮却行“违法”之实的合同。这类合同在发生纠纷后,法院将会给予其“无效合同”的判决结果。(4)针对特殊条款,要特别于合同中标明。以“发生纠纷后,在合同签约地予以诉讼”的合同规定为例,需要在合同中将签约地标注清楚。(5)纠纷如何处理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如:诉讼与仲裁必须二选一,若标注“诉讼或仲裁”则视为约定无效。甚至在指定诉讼管辖法院时,都要明确指出,必须具有唯一性与合法性。4.审核合同的内容及条款风险分析:(1)合同文本中可能存在着不恰当的内容与条例未被发现,或是发现了却没有提出修改意见;(2)修改了合同却不是按照审核人员给予的建议进行的修改。应对措施:(1)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经济性,条理严密、内容合法。合同内容必须与企业经济利益相一致,主体必须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划分均要明确,对于争议的解决条款必不可少。(2)形成合同会审制度。在签订重大合同与重要合同之前,可以将合同文本交由企业内相关组织或部门进行严格地审核,按工作职责明确会审职责。会审意见由主办单位2024并修改。(3)对各部门给予的审核意见,必须慎重对待并行以认真研究,确定无误后进行记录。(4)合同管理制度必须予以严格执行,避免以化整为零的形式有目的的规避合同管理。对于越权行为必须要杜绝其发生。5.签署合同风险分析:(1)合同的签署方式必须遵守相关标准,若违法签署合同,合同则无效;(2)合同的签订人各有其权限,授权委托人若越权签订,则会带来风险;(3)合同印证若管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合同在签署后仍然被篡改,同样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在合同签订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签署姓名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安排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则需要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将委托书与授权委人的身份证全部附录到合同中,作为附件。(2)相关印章必须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合同的用印权限,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合同签订按编号、审批、签署、加盖印章的步骤进行。保管印章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将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与备份,以便后续查阅。(3)合同签署必备签名与盖章,二者都不可缺少。应该先签名后盖章,待盖章完毕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二、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和结算风险分析:(1)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2)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3)索赔证据被未保留或无效;(4)合同条款未严格遵守;(5)超过合同标明的付款期限;(6)付款金额或付款方式不同于合同规定。应对措施:(1)对合同内容要了解全面,根据合同内容建立分类台账,详细制定相关计划,按合同规定进行严格地组织实施,催到到期欠款或按期付款。(2)专人负责2024往来信函、文书、电报等合同执行中的资料,一旦合同违约,能够搜集出有利于我方的证据。(3)合同履行期间,若合同中存在对本企业不利的条款、规定不够明确的条款以及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要及时予以补救,如补签协议等。(4)对合同履行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存在合同履行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失。(5)若合同不得不暂时中止甚至终止,则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书面形式的中止/终止协议,将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进一步明确。一旦给企业带来损失,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6)合同收付款应按合同约定执行,禁止提前或超额支付。2.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风险分析:(1)签订合同时未标明或未详细标明,合同将无法正常履行;(2)若条款不公平、存在错误或者合同对方有意欺诈,必须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否则将会出现风险。应对措施:(1)合同变更后即可视为新合同,按照合同管理的标准内流程履行,合同条款再次进行严格审核。(2)合同若存在不公平条款、欺诈条款或错误内容,或者政策与市场形势发生客观变化,使得企业利益受损,则需要按照标准流程向对方通报,并在法规的监管下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索赔事宜的处理以及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合同变更和解决应采取书面形式,在原合同文本上随意涂改或添加这样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4)若合同解除时,对本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对方又存在过错,可依合同规定向对方索取经济赔偿。3.合同的登记风险分析:建立合同档案并行以保密是必须的,若档案不全或合同内容泄漏,将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发展合同信息化管理技术,相关部门加强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合同档案的统计和归类。(2)为合同本文进行统一分类并连续编号,如此在合同文本遗失后可以尽早发现。(3)合同管理人员所具有的职责必须规范明确,合同的流转、借阅以及归还必须具有审批手续。
三、合同纠纷处理风险分析
(1)对方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贪图我方利益,签订合同后出现纠纷;(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履行是否符合约定、是否构成违约等行为发生争议;(3)为签订、履行合同实现利润而虚设担保。应对措施:(1)若对方违反合同,或者资金不足,可酌情令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措施包括:第三方担保、抵押以及增加履约保证金等。(2)若对方频繁进行申诉,来函数量多或诉讼群发,这样要针对合同项目安排相应的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对方,全面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3)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之后,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失效期内的协商。如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协议;一旦协商失败,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任选仲裁和诉讼其一进行解决。纠纷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办事人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分析范文第2篇
坚持高职创新创业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战略,构建适应《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产业发展需要的学科课程体系,借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教育三位一体”的职业能力培养理念,探索、职业基本能力、通用能力与职业核心能力细化为不同能力要素的新的教学模式,完善适应不同能力要素培养的多元化的课程评价体系。
二、课程的性质、目标及特点
1、教学课程的性质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职业技术核心课程。本课程涉及法规、经济、技术、管理等多个知识层面的学习,是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理论实践与管理相结合的、强调以项目建设的招标书与投标书的编制运用为基础的合同管理。
2、教学课程的目标
通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使学生明确招投标工作的程序、应遵循的原则,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具有从事招标投标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招投标各环节的工作的能力目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诚实守信和对企业忠诚的教育的素质目标。
3、教学课程的特点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以法律法规、经济技术、管理效益等为知识基础。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写,特别是202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的编写,涉及较多职业的专业的技术问题。同样,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投标过程涉及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评价等都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学生的法律法规与管理知识(工程合同管理,又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必须够用,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用工作任务训练职业岗位能力是职业基本能力的要求。课程建设资源除能满足在校学生的学习外,还为广大社会学习者提供共享资源平台。
三、教学课程的理念与思路设计
(1)制订符合行业职业(岗位群)的人才培养方案
(2)教师积极引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任务训练
(3)课程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根据市场需求,将一些实际的施工、投标案例引入课堂,对其中与本课程2024的理论和方法等进行分析点评。把多种教学方法结合使用,不同知识模块选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等与行业企业互相交流,交换信息,主动参与研讨,调整、更新相关教学内容。激发各个层次学习水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符合企业人才需要的充分的发展
(4)以提高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根据职业(岗位群)需求分解模块,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模拟招投标现场进行开标与评标活动;通过建立各个内容项目,组织技能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使学生与学生之间、老师与老师之间形成竞赛氛围。
(5)结合“斯维尔招投标模拟软件”,充分运用交互式的计算机辅助CAI教学课件多媒体,用虚拟真实的工作环境实训,使学生掌握招标、投标全过程及相关文件的内容,体验招投标过程中的实际场景。
四、教学的主要内容
1、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以能力的培养为重点,按照课程的岗位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要求完善课堂教学模块与单项技能训练模块,并结合建筑“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与企业共同设计招标方的工作训练,投标方的工作训练,各方拟定合同条款的训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训练等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毕业设计采用模拟招投标的形式,以本校在建的真实工程为题目,布置设计任务,给学生分配不同的角色,把各单项技能训练有机结合,进行综合实践训练。使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训练中体验真实的工作场景。
2、教学内容的开展
(1)在教学中,采取课堂教学模块、实践岗位能力与单项技能训练模块相结合,融入单项技能训练
(2)创新建筑工程专业的培养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强化实验、实习、实训三个关键环节;突出开放性,培养学生创新思考能力;突出职业性,实现教学内容的组织方式、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创新。在职业能力训练中紧密结合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提升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
五、教学模式方法与手段
(1)改变传统的学生被动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方式个性化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结合,变教师单向传授为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全过程活动,充分地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爱好、兴趣,促使学生的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探索。使每一位学生在过程中均有所获。
(2)结合情景教学法、问题教学法、活动教学法、过程教学法、竞赛教学法、综合教学法等,根据职业专业要求及内容教学的实际,对不同阶段、类型与内容的教学进行适当的组合
(3)运用网络平台及相关软件实施CAI训练。
六、建立设施完备的实训基地
(1)采用模拟真实情境训练方法的校内实训建设
(2)开展与企业全面合作,企业参与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满足顶岗实习要求,为学生提供实际工作岗位。
(3)学院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条件,企业提供安排教师挂职锻炼的条件,企业兼职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兼职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实践教学。
七、结论
合同管理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合同 分包工程管理
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分包、施工合作体、施工联合体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分包工程模式。在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中,如何规范分包工程合同,在合同中制定适当的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之间权利与责任,同时,强化分包工程管理,总承包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特别协调好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当下的分包不错合同与分包工程管理,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很多值得我们作更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分包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问题
首先,对于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同之间的关系,在1984年第四版的FIDIC合同条款中,作了如下规定。第一,工程的主要承包人不得将这个工程分包出去。第二,工程要获得分包的资格,必须得经过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一致同意,方可执行工程的分包程序。第三,在权责方面,总承包商必须得对分承包商的行为进行负责。同时,根据1992年第一版的FIDIC分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还作了如下补充。第一,如果业主与分包商之间没有形成明确的契约关系,那么在合同的层面上,业主月分包商之间就不会存在法律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第二,在法律的权责方面,分包商必须得对工程的总承包商负责。第三,凡是在总承包合同中涉及到分承包工程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分承包商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分承包商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地执行。第四,在法律的优先权上看,总承包合同优先于分承包合同而处在上方的位置,凡是分承包合同的2024条款与总承包合同相冲突的地方,分承包商必须得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对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守。其次,在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的风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严格地对此问题做严格的规定。当业主授权于总承包商,承包商才可以把工程分包出去并对分承包商作出选择。此时,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商的选择,具有主动的选择权,但是,总体而言,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工程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因为,总承包商有可能会遇到分承包商违约或者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在工作上协调得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最后,对于分包商在分包工程中的风险问题,在分包工程合同中,还应该对其风险问题做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因为,在整个分包工程合同中,总承包商都处于主导地位,相应地分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在分包工程中承包更多的风险。因此,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该对分包商的权利作出特别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分包商的合法权利。
二、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管理策略
在分包工程中,如果从自由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认为是买方与买方的关系,他们二者对业主都承担着全部的经济以及法律责任,同时,总承包商还承担着为业主对分承包商进行管理的义务,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总承包商对于整个工程担负主要的责任,总承包商对工程分包出去,并不意味着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会因为分包的关系而分担出去,因此,总承包商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提高其对分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以担负起对整个工程以及对业主的责任。一方面,总承包商可以借鉴其他的工程的管理上的成功经验,以提高其分包工程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因为,采取分包工程的管理模式,一般都会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分包商对总承包商整个工程的规划与进度不是特别的了解。因而,总承包商应该在质量控制、安全与现场管理以及进度控制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与进度和各种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总承包商在分包工程进度、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还应该在分包工程中,明确对分承包商的各种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措施。如果分承包商不能按时履约,那么总承包商就可以对分承包商进行罚款以提高其整个工程的管理水平与效率。
总分包工程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种工程管理模式,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因此,在0率,把各方的责任都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魏淑芳.浅谈分包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工业建筑,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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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贾郁芬.浅谈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及费用控制[J].山西建筑,2011 (19).
合同管理分析范文第4篇
1.1缺乏专业性管理人才
基于现有社会发展形式的特殊性,在后续控制和应用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明确合同管理形式。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员素质低的情况。高速公路建设本身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以合同应用形式为目标,实现应用程序的合理化控制。但是由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受到的干扰因素比较多,直接对应用形式造成影响,合同的重要性得不到体现。此外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比较差,忽视了合同的制约性和保护性作用。其次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管理人员,如果存在风险,无法及时发现,进而对后续管理形式造成严重的影响。
1.2合同管理程序不合理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在后续控制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合同进行专业的审查和分析。但是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存在合同管理程序不合理的情况。承包单位在整个建设进程中必须发挥指导性意义,但是由于过于以合同为主,对合同内容和应用机制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后续应用程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其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但是由于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系统控制和应用形式不合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缺少按合同约定2024索赔或反索赔资料的意识,对合同内容不认真学习、研究,施工管理中体现出主管意识的复杂性。
1.3很难实现合同索赔
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和获得利益是基础性保障,基于当前施工单位建设和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明确风险控制因素,强化合同管理。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存在理赔形式难实现的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合同认知度比较少,导致实际享受的合同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如果索赔无法实现,则合同管理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如果工程体系发生变更,则会出现额外工作无法得到确认的情况,施工单位证据不足,进而很难实现索赔。
2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现有的合同管理程序对整个施工程序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为了发挥项目应用形式和管理体系的最大化作用,必须将合同管理体系落实到实处,履行现有的责任和义务,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管理程序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本身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如果高速公路工程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则必须以合同为应用依据,体现出后续设计形式的最大化作用。因此合同在规范应用形式,解决争执中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必须对合同形式有正确的认识,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效益。其次当前受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具体控制过程中需要保证高速公路行业的有序发展,不断增加企业管理的综合能力。合同管理形式能保证高速公路行业的有序发展,不断增加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综合竞争力,进而取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措施分析
3.1强化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体管理阶段,需要对工程管理形式进行分析,满足后续控制模式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涉及到的招标形式、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分析。由于合同管理比较复杂,要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采用合理有效的训练形式,强化职工技术和工程造价的整体性管理。合同管理理论受到的干扰因素比较多,在实践中要锻炼他们的综合素质,保证合同管理程序的有序进行。在合同签订前,需要了解合同内容,确定规范性控制形式,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性。此外比开展各种工程管理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3.2做好合同监理工作
在合同整体化管理阶段,合同监理工作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后续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在整个管理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须明确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有效的杜绝工程不合理情况。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形式的合理性,必须树立独立的监理部门。在建设标准的要求下,监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对高速公路发展机制有一定的影响,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对合同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将合同作为依据,满足后续控制形式的要求。基于施工形式的复杂性,要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合同管理机制为基础,实现建设形式的合理化控制。
3.3重视合同理赔工作
高速公路整体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在整个控制阶段,必须重视合同理赔工作的有序进行。施工企业必须积极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经济效益。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整体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经营、估价、法律体系等知识,要求专业性工作人员明确组织结构的类型。合同理赔通常发生于工程变更后,为了保证理赔形式的合理性,要求专业性理赔工作人员深入到施工场地,了解和2024施工2024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合同管理和理赔对高速公路整体发展形式有一定的影响,在后续控制和干预过程中,必须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包括合同理赔、费用索取等工作,必须明确项目管理程序的应用特点,进而发挥企业管理形式的最大化作用。
4结束语
合同管理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13-02
工程建设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设、站库改扩建、工艺流程的维修等内容。
我厂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据较大份额,对2008―2010年所签工程建设合同统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份数占65%、合同金额占42%。因此,在我厂加强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厂“合同管理规范率”指标在油田历年的考核中虽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还有不少细节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会给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影响。为此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对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的环节和做法,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为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对我厂近三年工程建设合同开展了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合同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记录20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履行情况的调查、向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征询等方式,共2024到各类问题73个,依据能否通过与部门和承办人员沟通立即整改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管理部门指出后能够立即改正的。诸如未提供资信调查资料、《审批表》办理不及时、非合同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超授权范围签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称不规范、合同建设内容不明确、打印合同涂改未确认、日期错误、合同价款大小写不一致、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结算额超合同价、建设部门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未及时登记等问题,经修改或补充相关必要资料后符合规定予以正常执行。另一类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条款尽职审查、倒签合同、分包管理、结算“搭便车”、违约追究等方面的问题,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规范要求。
从以上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厂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时采取补就措施,弄不好就会出现各类纠纷。
二、加强问题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源
下面就调查研究出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之处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确定方向。
1.合同条款尽职审查需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文本审查不细致,出现错误较多,如甲乙方名称不规范、日期错误、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等;二是审查部门未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审查事项提出完善建议。事实上,施工单位十分注重条款要求,在结算办法、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要求过严,他们就会建议商谈修改。《安徽采油厂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事务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职能部门(单位)主办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商务经济和专业技术条款负责。每一建设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反映出来,职能部门应设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以分清责任,实现各负其责。
2.倒签合同现象较多。即项目实施时无合同,在已经开工或竣工后才订立书面合同。有倒签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其中工程建设倒签合同问题尤为突出。倒签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合同日期“溯及”至实施时间,另一种是按补签时的日期确定合同期限,问题都是在履行时没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特别是对长期在我厂承揽工程的内外部施工单位,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造成了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施工内容不明确、生产需求与计划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签合同的因素。
3.工程现场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X天内提交甲方。”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我们了解到,多数施工单位,如油建处、建设总公司、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脏、苦、累”的工作内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单位以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劳务”模式进行管理,但是并没有按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单位与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协议,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直管劳务”模式是指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自带劳务施工。“包清工”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包形式)。在实际分包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无资质劳务企业或 “包工头” 带队伍承包的现象,难以保证发包单位利益。很多情况下总包单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员,总包企业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对此应严格管理。
4.结算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在某项工程由于合同估算过高或缩减工程内容时,会将其他施工内容放入该工程一并结算,这样做规避了计划管理流程。如“欧庄至欧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换”工程结算中包含了“朱庄站重油燃烧器维修”及“安14井管线维修”等内容。
5.以“整改”代替违约责任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出现质量、工程延期的问题后,施工单位在继续履行后、发包单位仍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价款等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减少我方损失并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在结算审查过程还没有对施工单位动用过这一条款。
三、强化对策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的甲乙方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守住这座桥梁就可以防范住绝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我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得到维护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现的条款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及时等问题多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重点加强对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油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油田内控制度。要形成主动的知法意识、严格的守法意识、自觉的自律意识、清醒的风险意识、强烈的维权意识。做到不允许违法经营,不默认违法经营得利,不鼓励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斩后奏,不姑息责任人员。最终使依法经营、依法防范法律风险由不自觉走向自觉,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体现。
2.规定承包商HSE资质审查,完善队伍选择办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要求:油田和发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进行审查核对,未取得资格的承包商不允许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项目。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发包单位HSE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合同未经会签不得开工。
3.完善发包管理程序。2008年以来,我厂共有8项200万元以上工程没有招投标,是经过基建办批准直接对油田内部单位发包,但在上级检查中未能有效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因此有必要在制度中加以完善,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矿建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油田地面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要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依照中石化2024规定必须招标,但由于不具备招标条件需要直接发包的,应报工程部,由分管副主任审批。 应招标但不具备招标条件而需直接发包的工程,报基建办公室,由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包;造价低于50万元的矿区建设工程、公用及系统配套工程和造价低于200万元的油田地面工程可直接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