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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教学问题,教学方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与国际接轨,各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形式相继出现,这就对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合同条款的订立,合同条款的履行,合同风险的防范,合同索赔管理等都是工程项目的重点关注的问题。所以工程合同管理的知识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也是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形成专业核心能力的重要课程。
一、《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介绍及面临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履行的相关理论知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和基本方法;工程合同的争议及解决;工程合同索赔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FIDIC合同等)的主要内容。
本课程具有综合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从教学要求和知识体系的结构分析,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工程法律等知识体系,对学生应用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另外,本课程同国家法规政策紧密相关,要求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然而,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出题考试,学生死记硬背。
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绝对不能够照本宣科,只停留在问题的表面,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胆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
二、多种有效教学方式的探索
1、采用案例教学法,促进课堂互动
案例分析是本课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文字繁多,枯燥乏味的学科;要使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保证教学效果,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更加深刻的领会和灵活运用,就应极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探索、认真思考,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他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使一些看起来复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学生理解和掌握,能给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专业特色奠定了基础。
2、采用模拟教学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模拟教学方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模拟工程的施工实际招标投标中的开标、评标案件,模拟工程项目中的当事人,承包商,分包商等为解决某一具体工程项目的争议或索赔展开讨论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通过模拟教学可以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的能力,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把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提高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就业做准备。
3、采用及时教学法,搭建师生沟通桥梁
及时教学法是一种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学习为基础,以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为主,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之间的互补和互动进行教学的形式。现在很多高校都已建立网络教学的综合管理平台,教师可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及时上传教课内容,及时更新课程相关知识体系。
基于本课程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合同示范文本;各种合同文件案例等文件都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及时更新,资源共享,同时也为学生搭建了及时学习,及时探讨的教学平台。通过网络在信息传递上无与伦比的优势和不受时间限制的特性,实现了教师和学生之间随时随地的自由沟通,这种开放式的教育和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可以进一步扩展学生学习的知识面,也大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掌握和应用合同管理知识及相关的工程法律知识。
三、结束语
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的教学也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及时更新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的教学知识体系,才能使同学们更系统的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真正的把合同管理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后在同学们工作时,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教师履行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教学工作才能有亮点,也更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旭;《工程合同管理》本科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期刊论文]-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7)
[2]佘立中,赵建华;及时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期刊论文]-高教探索;2006(2)
合同管理方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
中图分类号:TU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60-01
前言
最近几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也在不断地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2024理论,与此同时,工程界也逐渐意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对其注重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让他们从根本上意识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地对建筑工程的项目合同管理所出现一些疑问和对策进行深入地讨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在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中心,合同就是一种规章制度,任何一种施工建设项目的施行,都要有一个标准法则作为首要前提。所拟定并实施的合同条例,使得承包商和业主享有对建设项目实行情况的调控权力,可对项目管理建设组织的内涵功能进行规范。第二,建设合同保确保了承发包两边权力的发生和责任的完成。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发包两边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承发包两边有必要进行切实地实行。第三,合同是公正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论问题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复杂性较大,很多人会参与进来,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分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等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争论。因而,合同是公正处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争论的一种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应的依据是法律,以合法为前提。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是有用的。合同管理应拟定出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计划,并且要编制出更具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在实践中也要切实地落实这些原则。合同管理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能够在第一时间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的保证参建方的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特点
建设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建设公司的复杂性较强,参与人数较大,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建设工程项目又缺少安稳性,会受到来自气候、环境、材料价格、项目内部各2024利益者等多种不同的外部要素的影响,所以建设公司的不确定性程度也非常高;建设工程项目方针较清晰,具有多年的经历,建设工程项目较其他技术开发项目而言,其既定目标较安稳。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3.1 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要求,建筑施工公司的业务大多数都是经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得到的。所以就会面对很多的竞争者,很多建设公司都是依靠低价竞标方法获取一些工程业务。
3.2 生产经营任务的不稳定性
这种取得业务的方法来源于竞标的方法,也就使得建设公司经营生产任务非常的不稳定。一方面,公司的中标概率,和公司的各项实力有着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投标战略、把握的市场信息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项目的中标会存在较大的偶然性。
3.3 管理环境的多变性
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工作,其要经历日晒雨淋,所处的环境较差,与此同时也会受到来自气候、人文、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建设施工的管理者要根据不一样的投资方,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不同地区的政策也需要对应地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4.1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量价分离、市场定价是理顺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
工程造价需求对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施行预测和动态管理。自1990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借鉴国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招投标承包的推广也终结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造分配的格局,竞争机制也就成为了一种工程建造管理的重要形式,这也是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最近几年来,2024工程造价的操控和确定也已经成为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两个阶段的重点进行招投标的,这就也就意味着需要增强了施工单位的竞争力,才可以确保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价格控制目标主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施工内容也有必要以合同约定为根据,对于施工的质量、造价和工期都要进行很好地掌握。
4.2 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合同管理,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须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依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根本和关键,同时也是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位置业就决定了在项目施工办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在进行施工管理中所存在的两大难点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是相辅相成、彼此制约的。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如果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所处的视点的不一样,因而在施工中表现为不一样的特征。
4.3 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十分常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带来一些索赔事件,因此在合同签定之后,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也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掌握:
1.注重现场签证。在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地签证,尤其是分外慎重合同变更时所进行的补充协议的签证,签证有必要依据2024合同条款进行权衡,起到一定的制约性作用。
2.及时地记载、搜集项目工程所用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进度计划、技能说明、标准等),对合同变更要进行仔细地审阅与剖析。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也要和提出索赔做到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两边达到一致之后,方可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索赔,就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形成的损失,而出现工期索赔和停窝工索赔等。出现索赔事情发生后,要做到第一时间以合同约好的方法告诉发包方的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索赔依据需求发包人予以签字承认,作为日后该项费用结算做必要的准备。
4.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如果出现了未对定额标准进行规定的情况,就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参考相同类定额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补偿。
4.4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准则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合同管理准则,相关的法律事务组织要依据国家2024法规进行制定,并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各项合同管理准则,包括分类专项管理、授权委托合同、归口管理准则、审查准则等。并将一些特殊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依据2024法规清晰地制定出合同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探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窍门,寻觅新方法,合理地处理新问题。合同管理不再是简略的约定、许诺等内容,更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施工公司也要对合同进行更加有效地管理,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可以确保项目的正常施行,进而可以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智全,徐智,魏晓巍,王佳.论施工项目管理[J].内蒙古水利.2010(06).
合同管理方式范文第3篇
合同是联系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的纽带,通过合同的具体内容分配实施项目活动整个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要承担的不确定性风险;合同旨在促进双方专业化生产活动的协作和经济方面的联合。一个真正有效率的合同能紧密联系合同双方,通过合同条款的设置充分激励承包方,使得双方组成拥有一致目标的合作团体。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合同模式多种多样。
1.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GF—2012—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合同价款与调整部分,将合同模式按计价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1.1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顾名思义指的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价款(单价或总价)不再调整的合同。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均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列明。
1.2 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是指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可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双方商定的调整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调整方法一般针对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潜在变化因素而制定,换言之,在要达到目标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合同价格是随着施工活动的进行相对自由变动的。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对承包方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发包方而言,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不利于其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 ?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Contracts)也称“CPF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指的是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个部分构成。成本的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也即最终的合同价格将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模式可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灵活变化,合理应用的话可实现良好的激励作用,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必然走势m。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这种合同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一般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又急于上马,或是完全崭新,或是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这种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一种常用类型。成本加酬金合同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
2.1显现的优势
对发包方而言,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灵活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并非要等到施工图样全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和施工,达到了缩短工期的目的,使得项目早日投入使用,缩短项目的周期,减小企业的资金压力。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分段建设模式可以避免因开工不及时而带来的额外经济损失,或避免项目因错过施工期而造成后续问题不断。
同时,通过合理的激励条款设计可以缓和承包方的对立态度,使其和发包方拥有一致的项目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变更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等状况保持积极的反应态度,可以通过承包方的施工技术专家来指正设计的错误,完善设计的不足之处。采用此种合同模式,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进行优化选择H。
2.2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优势明显,方式灵活多样,应用得当,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然而实际上,该合同模式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如承包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成本管理力度弱、成本意识缺失、材料浪费等。下面结合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征,从三个方面对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 —般情况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款是在实际项目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结算的,一般为实际项目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换言之,承包方的酬金是随着项目成本的增长而增长的。在这种状况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动力不足,相反可能会诱发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来获取更多的酬金,降低整个项目的效率,损害发包方的权益。
(2) 由于合同条款设计问题造成后期不确定性大,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没有一致的项目目标。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建设模式,当设计未完成时,自然无法准确描述项目的内容、计划工期、工程量等,继而难以合理确定项目的施工计划,发包方承担最大的风险。与其他合同模式相比,成本加酬金合同使发包方的专用性投资受制于承包方?,权利和义务不均衡,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充分相互信任,这也是该合同模式现多为综合一体化企业采用,未能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因。
(3)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发包方不可能完全获知和度量承包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所以尽管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进行优化选择,但由于客观原因效果不尽如人意。
3.对发包方成本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3.1成本管理一全过程动态管理
针对上述承包方成本管理意识淡薄,甚至刻意提高项目成本、项目不确定性大、承发包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充分利用发包方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占主导位置的优势,在自身实力的基础上,根据己方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程度的介入和管理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从而达到己方的成本管理目标。基于优化选择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从项目阶段化、项目信息沟通、项目实施环境以及项目成本的风险四个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3.1.1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发包方可采用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来缩短项目周期,减小资金压力,但同时项目的不确定性增大,成本控制难度加大。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项目成本风险,发包方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点,采用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1)工程设计阶段。此阶段的成本管理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a。把重点放在建设前期的设计阶段上,强调设计是项目建设阶段技术龙头的地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造价,有利于项目造价和设计变更的技术控制。设计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要积极通过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提高项目质量、缩短工期、节约项目成本。
(2) 开工准备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成本管理目标,这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最主要阶段&]。成本标准的不完善是造成企业成本管理失败的重要原因。因项目具有唯一性,成本管理目标的确定不能简单化°8。成本核算的精确度直接影响到合同签订的内容、方式、价款等,继而影响合同效用的发挥,最终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运行效率。明确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要从预算分部分项的确定、单项成分的精细分析、各项单价确认方式的界定等方面入手。大型企业内部要有自己的定额和消耗量指标体系和系统,并及时补充更新。
(3) 施工阶段。对整个施工过程采用动态控制,以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成本计划等为依据,严格控制每一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等,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和计划的动态调整。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阶段,持续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在项目成本的实际形成过程中,它是以事先制订的成本计划为依据,运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计量、控制、监督和调整,从而达成原定成本计划目标的一种成本管理行为°9。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施工阶段成本分析见图1。
(4) 竣工后成本考评阶段。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最后的成本控制分析,全过程梳理项目实际成本开支,与计划成本控制目标对比,客观综合评价在该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成本管理的最终效果,分析成功和失败之处,挖掘出潜力点和改进点,为今后项目打下良好基础,实现成本管理的良性循环。
3.1.2完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动态控制
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改进建筑行业的业务流程具有巨大潜在优势,尤其是在管理领域M。信息流统一整个项目的工作流、物流和资金流,覆盖整个项目组织和各个管理职能,使得项目内外部与环境动态地融合在一起。信息沟通系统通过项目文件、报告、报表等形式呈现,反映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形象、进度、成本、质量等以及各类决策、指令、计划等信息,控制和协调着项目的进行。E.A.Stallworth指出,成本控制不光要考虑风险因素、成本因素、质量因素之间的关系,还要把他们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变化和变化幅度纳入其中,这样更有利于项目的成本管理11,而实现这些的基础就是信息沟通系统。
在信息有效性、及时性和控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成本管理才能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动态的掌握,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针对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恰当的调整,从而有效控制项目实施的中间环节,令其结果达到或接近事先制定的成本目标。
3.1.3确保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
任何一个项目都是存在于某_特定的物质、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中的M。项目规模、地点、资源需要、参与者的偏好、文化差异等独一无二的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体现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因素等方面。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要充分利用环境条件,重视环境的影响,尽力避免在实施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从而减少实施费用,促成项目^成^功。
3.1.4加强项目成本的风险分析
影响项目成本的风险因素是各种各样的,需要被估算的不仅仅局限于成本本身,还要对成本估算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估算。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4,这就更要求发包方要加强成本管理的风险意识。
3.2重中之重:引进激励机制
3.2.1引进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次性的复杂活动,在各种外在、内在因素的影响下进行,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合同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便采用标准合同也存在缺陷,具有不完备性。为了达到提高项目质量、合理降低成本或者缩短项目工期的目标,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引进激励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一份带有激励性质的合同能诱使项目承包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他最有利的行动。
3.2.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原理
从理论角度来讲,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机制与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结合最为紧密,承包方可以分享成本的结余并分担成本超支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通过为签约双方提供较合理的风险分配模式,其激励效果应该是最为显著的。
从基于收益最大化的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设计模型a7]中可以看出,发包方以合同条款设置的形式给承包方一个激励强度剌激,承包方在收到该激励强度剌激后,在自身资源和能力范围内,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并实施,同时对实施活动的过程进行动态控制,最终达到最大化自身收益的目的;发包方的激励强度和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是紧密相关的,该努力程度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项目成本,继而影响发包方的成本管理;作为合同甲方的发包方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上,可以通过有效的合同设计来实现对承包方的调控,进而诱使其努力程度提高,达到发包方的目标要求,同时承包方的活动也会影响发包方的权益,双方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该模型的均衡状态就是合同双方都达到各自的目的,实现各自的收益,即双蠃状态。
2024最优激励度的问题,当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对承包方切身利益影响越大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大;而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影响越小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小。在讨论工程建设项目时,可以把利润的增加额视为建设期的缩短给委托人带来的效益。当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提高,工期缩短显著时,承包方会受到较大的激励。最优激励强度与外界环境影响方差负相关。当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时,项目的风险变大,难以测度承包方的努力水平所带来的结果,较低的激励强度较适合;当风险较小时,委托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清努力程度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对结果的影响,可以采取一个较大的激励强度来激励承包方。承包方额外的努力伴随着个人成本的大幅上升,在此情形下的收益不应该依附于产出水平,较弱的激励强度是适合的。
3.2.3设计激励机制的方法
一份有效率的合同应包含一个对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有效的双向激励机制。在成本加酬金这种计价模式的合同中,激励机制应着重于合理分配成本控制所带来的收益,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合同的效率。
设计一个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视项目个性而定的,不同激励形式对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的效用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双方所拥有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效用扩大化甚至最大化的目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衍生种类,不同的衍生种类,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受的风险不同,见图2。
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合同双方存在合理的共享分数(SharingFractions)。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讲,比如在固定酬金的成本加酬金合同中,规定承包方最终获取的酬金与项目成本无关,这样虽能避免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的情况出现,但也降低了给承包方的激励强度剌激,使得承包方的成本控制动力不足。要减轻或消除该合同模式的效率劣势可通过一些额外的合同条款设置来实现,比如在合同中明确设定项目最高成本,灵活细化定值酬金或比例酬金等酬金抽取模式。MartinP.Loeb等指出采用没有最高限额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方不会提供相应的生产努力M。若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酬金不予增加;若项目的实际成本低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承包方除了获取原定成本目标下的酬金,还可以获取因成本节约而带来的奖励酬金。鉴于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确定性高,合同价款较高,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尽量详细的项目设计信息,才可以要求承包方进行最高成本报价。
发包方要从项目的整体出发,明确激励的范围,指导承包方努力的范围、程度,确定激励的方式,量化激励的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激励与惩罚并用,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提高承包方的努力程度,从而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式管理 学生 管理规范 法律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3-0059-03
所谓学生的合同式管理,指学校通过与学生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方式。合同式管理,也被称为契约式管理,是与高校传统的命令式管理(行政式管理)相对应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是随着高校教育改革和依法办学理念的深入而产生的一种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有效方法。合同式管理与传统的命令式管理相比,其最大区别在于管理的规范是由管理者与执行者事先协商约定的,而不是由管理者单方制定的。合同式管理的规范应该由管理者与执行者双方或多方同意或者协商共同制订,而命令式管理规范没有考虑执行者同意与否,是由管理者单方制定公布的,甚至这种规范只存在于管理者一方的心中而从未公布,被管理者事前无从知晓。目前有的高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合同式管理,有的甚至提出从行政式管理到合同式管理的转变。那么,合同式管理到底有哪些意义,合同式管理模式是否适用于所有的学生管理?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合同式管理的意义
(一)合同式管理的签约过程是法制教育生动而有效的方式
合同式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学生之间,或者学生之间签订合同。合同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管理学生的合同内容与条款即管理规范,必须经被管理者学生的同意,管理合同才能成立,未经学生同意的管理规范不是合同式管理规范,也不叫合同式管理。因此,合同式管理规范的制订必须与学生进行充分的协商,征求学生的意见,有时应与学生或学生代表共同拟定管理规范,甚至由学生之间自行拟定管理规范。2024国家法规的内容和2024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可以成为合同条款的内容,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自然进行并完成,用合同式管理的签约过程替代枯燥的说教。所以签约过程本身可成为法治教育和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生动而有效的方式。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学生通过应用2024法律知识,可以深刻领会国家2024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
学生签订合同的过程,实际上是让学生主动参与制订合同条款(即管理规则),因此合同式管理体现了学生的自主管理。这种方式,增强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制能力,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既“学到了知识”,又“学会了做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也明显增强。
(二)通过合同式管理可以赋予管理规范法律约束力
我国现行法律《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中很少2024学校与学生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目前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联系最为紧密的法规是两部规章,即《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虽然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一章,但内容是原则性的,不够具体。高校2024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一般在以上这两部规章基础上自行制定。但学校单方制定的管理学生的规章制度,往往从有利于管理的自身利益出发来确定管理规范,较少考虑学生的权利。这些规章制度是典型的命令式管理规范,学生执行起来往往有抵触情绪。一旦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学校依据规章制度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理,学生不服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而法院不可能依据校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裁判,因为学校单方确定的管理规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只具有道德层面的约束力。但是,合同是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学校用合同方式与学生签订的管理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对签订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了约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违约责任。管理合同可以将学校的管理制度细化为教育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条款,经学校与学生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就成为双方行为的准则。因此,通过合同式管理可以赋予2024管理规范予法律约束力,一方面可以监督学校依法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督促学生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管理规范。
通过合同式管理可以赋予2024管理规范法律约束力,但不是所有管理规范都可赋予法律约束力,而应视情况选择应用合同式管理。有的学者和高等教育工作者提出,用“契约式管理模式”代替传统的命令式管理模式,认为契约式管理模式可以适用于一切学生管理,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
二、合同式管理的适用性分析
(一)从管理规范是否要具有强制约束力进行分析
学校根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管理规范中,与法规一致的部分,本来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必通过合同赋予法律约束力。譬如,要求学生遵守法律的义务,如果学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由《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调整;又如,高校学生有谈恋爱和结婚的自由和权利,大学生的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学校不能用管理合同去限制学生的权利,即使存在限制学生法定权利的合同,也因违法而无效。
学生管理规范除法律层面的规范外,道德规范也是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最大区别是,法律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而道德规范不具有强制约束力。道德规范可以通过学生章程、公约、守则等形式表现,凡是法律规定可以调整的范围,一般也可由道德规范调整。道德规范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规范广得多,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都是教育高校学生的有效手段,因此我们认为那些需要强制约束力的规范可以应用合同式管理,从法律层面约束双方的行为。如,对于学生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可以通过签订管理合同的形式与学生约定:存在恶意欠费的,在学校通知学生在合理时间内交纳或补交,在合理时间内仍不缴纳的,视为学生自动退学,并规定恶意欠费的情形。对学生损害学校财产的行为,也可以与学生约定赔偿标准,等等。
(二)从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高校与学生之间存有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但从学生与学校构建法律关系的基础、目的、过程内容等方面来看,主要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由于合同法律关系是最广泛、最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学生与学校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合同法律关系。合同式管理在学生管理中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
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自学校录取学生报到时起就已形成,但我们必须清楚哪些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哪些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才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约定,那些单纯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和责任是不宜用合同进行约定的,也就是说合同式管理规范主要调整学生与学校的民事法律关系。譬如,学校录取了学生,学生就有交纳学费的义务,学校收取学费的权利属于财产权利,学生与学校就交纳学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高等学校有权按照规定收取学费,这是学校的一项法定权利,学生就有交纳学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学生不缴纳学费的法律后果。因此,学校可以就学生交纳学费这一事项与学生签订合同,约定学生不交学费或迟交学费的责任和后果。
学生被录取报到以后,有权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生与学校因学籍管理而形成的权力义务,应属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学校不应就学籍管理与学生签订合同,学校在制定或修改学籍管理制度时,可以听取学生意见,把好的意见和建议纳入管理制度中,但这种做法不属于合同式管理。因为学籍管理规范即使学生不同意,也对其发生效力。因此,我们在应用合同式管理时,必须清楚管理事项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否为民事法律关系,我们提倡合同式管理规范主要适用于学生与学校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合同式管理的应用实践
(一)用合同式管理制定学生公约
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也可以是多方(三方以上),任何一方都可以一人或者二人以上。当协议为多边协议时,就可称为“公约”,如“寝室公约”、“小组公约”、“班级公约”等。下面介绍用合同式管理方式制定寝室学生公约和班级学生公约。
1 寝室公约。一个寝室的学生往往只有几个人,寝室公约的条款应经寝室的所有成员协商讨论并一致通过,寝室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在公约上签名,所有成员签名后合同便成立,即为“寝室公约”。这种寝室公约实际上是一个自律合同,自律合同能使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克服学校道德教育的弱势。根据我们在班主任工作中的实践,这种用合同式管理制定寝室公约的方式,所起的管理效果非常好。
2 班级公约。班级的人数比较多,班级公约的内容要班级全体一致同意可能性很小,应当采取多数同意的方法,譬如2/3多数通过,一旦经多数通过形成班级公约以后,班级的全体同学都得遵守,包括投反对票的同学也得遵守。
班级公约不同于寝室公约。寝室公约由全体寝室成员签名,班主任不必签名,甚至不必参与。班主任可以提供示范条款供各寝室参考,并对制定过程进行指导。各寝室公约的内容可有所不同,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班级公约的制定,不仅要求班主任积极参与和指导,公约通过后,还要求班主任监督学生履行班级公约,按照班级公约进行奖励和处罚。班主任通过与学生签订管理合同,赋予班级管理制度或管理规定以协议形式,使之合法化、规范化、经常化,这样将大大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变动性@。
(二)用合同式管理学生实习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途径。高校学生实习涉及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目前在我国缺乏调整学生实习期间三方义务的规范,因此非常有必要将合同式管理这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用于高校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合同管理方式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论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2024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合同管理法制化、完善我国的项目管理、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有重要作用。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建筑业科技含量比较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将有助于我们吸收一些先进的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理念,对加快合同法制化的建设步伐,促进建筑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