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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交通报告范文第1篇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低碳经济是我国未来战略方向。为了应对全球变暖需要发展低碳经济,我国开始思考碳减排的顶层设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9年和2010年设计了二氧化碳国别排放账户体系操作框架;潘家华等2009年提出全球碳预算总量并设计了碳预算转移支付机制。这些研究成果体现了碳实物量的物质流核算而不是价值流核算,碳管理主体也定位于国家层面。尼古拉斯·斯特恩2006年认为40%碳排放来自企业。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碳交易机制所覆盖的范围多是针对特定行业企业,并且国外碳交易证券化模式显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与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机制呈现一体化趋势。企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应该设计相应的碳减排企业应对机制。
一,碳总量控制,碳市场交易与碳排放会计准则
德班会议确定了2024年后各国或地区可能的强制、量化及受法律约束的碳减排义务。欧盟推动的国际航空业碳减排体系尽管动摇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京都议定书》基石,但总量减排是大势所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09年正式承诺从2024年开始实现碳排放零增长,2050年碳排放量比2005年净减少50%。实践表明,相比于行政法规与碳税方案,借助于碳市场交易机制的排污定价功能更有利于企业以更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我国正加紧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体系。2011年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1年国家发改委《2024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市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我国2015年将建成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并最终与全球接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采用了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这意味着我国进入碳总量控制时代,企业要承担碳排放预算和碳指标。
欧美碳市场经验表明现货与期货衍生品市场共同构成碳市场体系。尽管当前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仍存较大分歧,但欧盟2011年明确规定将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的排放权现货交易纳入金融工具监管体系,即排放权现货交易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都被视为了金融工具,这表明欧盟将碳市场金融化的意图。近期欧盟一些学者提出“碳中央银行”概念也可看作是一种印证。
据报道欧盟与澳大利亚政府拟将两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于2015-2016年逐步实现对接而成为全球最大碳交易市场和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强劲动力。双方计划2015年7月前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最晚于2016年7月对接市场将正式投入运行。尚未形成全球性碳交易市场的事实意味着要对当前各国或地区碳交易机制建立碳排放国际趋同基准,碳排放会计准则是其中重要管理工具。
制定独立的碳排放会计准则有利于实现全球不同碳交易市场在技术、价值与认知上的通约,有利于全球总减排成本最优化与国际碳减排合作机制不明朗时期碳减排信用的建立,也是未来国际化趋同及全球统一碳交易市场形成的重要制度安排。2009年12月14日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与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联合发表《重要行业:面对气候变化报告挑战》报告,提供了全球15个重要行业各大企业在披露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和采取减排措施上的深入程度,希望业界能够采用全球碳排放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准备就排放权交易计划项目征求意见稿。
二,社会关联账簿制度、企业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
碳排放信息的社会关联性在于温室气体排放。包括:(1)直接排放,即企业所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2)间接排放,即企业消耗所购电力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发生于企业设施内部用电情况,所购电力是企业买入或以其他形式接入;(3)其他间接排放,指的是企业从事各种活动的结果但其排放源不属于企业所有或控制。一家企业的其他间接排放有可能是另一家企业的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通常能占到总排放量的50%0避免重复计量就必须从整个社会角度考虑。
全球范围内碳交易实践基本上都采用了“Cap&Trade”(总量限制与交易体系)制度,即全球管理体系下以全球碳排放总预算目标为基础,所有国家或地区都得到其相应碳排放预算并以配额方式通过配额贸易制度实现高碳经济为低碳经济的买单。全球统一碳交易市场使得所有经济活动都将被低碳经济重新界定。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预算构成了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总量约束目标,也就形成了企业的约束性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这是碳排放实物量从国家或地区的总账到具体碳排放组织的分账过程。
社会关联账簿反映了国家或地区碳排放预算的实现过程与结果。社会关联账簿是GHG Protocol(WRI&WBCSD)、PAS2050(BSI)与IS014064-1(ISO)等标准的账簿化,是财务会计学视角的温室气体核算语言并推动碳排放计量与披露的标准化,也是创新低碳商业模式的直观数据描述。社会关联账簿制度决定着碳交易的配额分配的科学合理,规避碳交易演化成新的配给经济并抑制经济增长,因为企业发展越快就越可能需要承担更多成本购买碳排放权配额。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正在开展“中国碳交易登记簿系统研究”工作。
设计完整地描述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总量从配给到实现全过程的社会关联账簿要充分考虑可通约性与国家权益保护,在具体内容与形式上要处理好与各类组织会计账户体系的关系,比如纳入各类组织账户与报表体系还是单独设置温室气体相关记账和报告制度,即单轨制还是双轨制。企业可考虑在实物量碳排放预算与碳指标约束下建立价值量账户体系与专门化报告,比如构建排放权(碳)资产负债表,设置碳资产、碳负债与碳权益等账户对企业碳活动进行系统的计量、核算与报告。
三,碳减排企业应对机制整体框架
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是确立企业报告核查制度。该制度不仅是法治要求更是一种主动性战略活动,企业应为之建立完整应对机制。
(一)树立生态增益(eco-premium)观念
生态增益是指因成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提升股东价值。卓越成效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能够带给企业超额经济回报,这类企业通常风险较小且资本成本较低,有助于企业降低股东价值与盈利的波动性。生态增益观念的核心是将碳减排纳入企业战略,当然不能忽视碳资产特殊的风险与收益。企业主要做法是合规经营及对环境相关成本和风险的管理,深化做法是优化整个价值链的自然资源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构建面向产品全寿命周期供应链的低碳化协调机制。
(二)重新审视商业模式的低碳性
低碳经济要求社会实现由高碳排放工业文明向低碳消耗生态文明的根本性转型。从工业模式进入生态经济模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企业应重视日常经营的气候变化结果,将碳排放纳入企业整体业务活动并设计出低碳商业模式。事实上,2024组织虽然制定了可靠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测量和报告标准,但主要是关注了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而忽视了其他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可能源自员工商业旅行、外部分销和物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及废弃或供应链环节等。其他间接排放的计量无疑会使企业重新考量其选择的商业模式的低碳性。
(三)构造企业碳资产管理系统
企业应该认同未来投资者会像关注每股盈利一样去分析单位营业收入碳排放量,提高碳排放水平是企业完整环境战略经营工具的核心。企业只要有碳排放就会形成潜在的碳资产或碳负债,因此要对碳减排空间资源或者碳排放增长潜力做战略规划,将企业利益相关者低碳诉求整合为企业共享价值观并系统地执行于企业业务结构、运营系统与生产技能。企业可考虑接受外包服务或设立碳资产管理机构并依托管理会计工具进行碳资产管理,比如构建碳排放交易、企业战略成本管理(SCM)与战略管理会计(SMA)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框架。
(四)设计企业碳排放信息财务会计制度
碳排放权交易要求将企业财务报表中碳排放单位的会计计量标准化以管理和报告气候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但不应局限于新能源的碳权替代价值的计量与披露。碳排放信息披露有助于实现商品(产品)内含碳税(imbedded carbon)显性化。低碳经济推动传统财务报告向财务资本、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一体化的整合报告演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碳排放配额会计处理、碳排放风险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不确定性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信息披露及管理等进行规范。
(五)建立企业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体系
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碳排放平均值衡量着碳生产率,它既是国家排放账户分配基准也应成为企业战略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企业战略绩效评价体系应有助于企业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管理体系,能够实现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至少不低于所在地区“十二五”分项指标值,区域碳强度目标是企业战略要直接面对的。气候变化项目能带来价值增值,碳资产特定价值管理需要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支持。当前建立碳生产率战略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是构建“碳足迹”价值链视角的产品成本核算理论与实务,理论上可先考虑将碳排放纳入企业环境成本核算范畴;制度上可考虑在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中纳入低碳概念以实现我国高效低碳制造。
四,低碳经济与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顶层设计
我国宏观经济显示了由先前的高碳保发展向低碳促转型的发展趋势,资本市场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概念股相继得到资金青睐,以创业板上市企业为例,蒙草抗旱(300355)、大禹节水(300021)、铁汉生态(300197)及天立环保(300156)等个股纷纷逆市走高,这也意味着资本市场上资金对新产业政策导向相当敏感。然而这些个股逆市走高是否计量了生态的市场价值却无从得知,现阶段的信息披露都是围绕产品或服务的物质性而非生态性开展的,并且呈现出碎片式信息机构,因此有必要考虑基于生态文明而构建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
低碳经济体现着生态文明要求,碳已经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因此需要设计完整的碳信息披露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披露,涉及从原材料、中间品、制成品、销售商、消费者的一整套碳排放信息。然而,现阶段信息披露仍然建立于高碳经济情境,以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来看,其核心特征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创业板信披体系,这样的定位显然限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风险因素等非财务信息的外延而忽视了低碳治理。
低碳交通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安徽省 碳交易 启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目前,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或筹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其中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全球最大、最活跃,也相对完备,借鉴欧盟做法,对安徽省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促进节能减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概述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下简称EU―ETS)于2005年正式启动,是世界上第一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最大的温室气体交易市场,交易额占全球总交易额的27%。欧盟28个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等31个国家参与交易。
(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原理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核心原理是“排放上限和排放配额交易”。排放上限是指为体系内受管制企业设置一定温室气体排放配额量。每个配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权限。体系内企业必须保证其排放量在配额限定范围内,否则将受到惩罚(试验阶段为40欧元/吨,实施阶段为100欧元/吨)。企业若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碳排放量,可选择保留多余配额供将来使用或将配额出售给配额紧缺的公司,即排放配额交易。
(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发展过程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经过第一阶段的试运行和第二阶段的深化,目前已进入了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2005―2007年),为试验阶段,目的是“在行动中学习”,为下一阶段积累经验。交易涵盖的温室气体只有二氧化碳,覆盖的工业设备仅限于火力发电、炼油、钢铁、矿物加工和造纸等少数行业。该阶段每年碳排放配额总量均为22.99亿吨,各工业设备的碳排放配额按历史法计算,单个设备三年的总配额一次性发放,全部为免费配额。第一阶段结束后,剩余配额不能转到第二阶段继续使用。
第二阶段(2008―2012年),在第一阶段所有行业的基础上,将经营欧盟境内航空企业纳入交易范围,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均为20.81亿吨。该阶段大部分行业排放设备的碳排放配额仍然采用历史法计算分配,同时在部分行业和地区开始试点拍卖,单个设备三年的总配额一次发放,期末剩余配额可以结转到第三阶段。同时,该阶段引入了《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 ”和“联合履约机制(JI) ”。
第三阶段(2013―2024年),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石化、有色金属、石膏、氨、铝制品等行业纳入交易范围,同时纳入更多种类的温室气体,比如生产硝酸、己二酸、乙醛酸排放的氧化亚氮、铝制品生产过程排放的全氟化碳等。起始年度配额为19.74亿吨,以后每年减少3600万吨。该阶段电力行业配额全部须通过拍卖获得,其他行业设备排放配额采用基准线法计算免费获得,且免费配额占比逐年减少。
(三)配额分配机制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首先由各成员国提交申请,由欧盟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再反馈落实到每个设施,各成员国的分配总量必须和欧盟委员会的分配总量一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对新进者预留并免费分配排放配额,对停工的设施没收原先分配的排放配额。分配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历史法分配。主要应用于第一、二阶段,即选择过去一段时间的实际排放量作为分配排放配额的标准,通常是历史活动和产能的指标,乘以一个统一的排放率,来确定分配给各个设施的配额。二是基准线法分配。该方法由行业内前10%温室气体排放效率最优的设备平均值确定,且不受生产技术、燃料混合、规模、老化程度、气候条件、原材料质量等因素影响。截至目前,欧盟共制定了涉及21个部门的52条基准线,囊括了EU-ETS约80%的免费配额发放。
(四)监测、报告与核查(MRV)制度
欧盟于2004年通过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报告指南》,指导第一阶段的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活动,2007年和2011年对该指南进行了修订,用于第二、第三阶段。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和报告是实施排放交易的基本条件和工具,是衡量排放源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也是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其他国家或国际贸易机制接轨的必备基础。为保证企业报告的真实性,避免企业通过低估排放量而获益,所有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排放活动都要接受核查,通过核查后的排放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构审核。企业逾期如未履约将被处罚,处以罚款、关闭设备、禁止转让配额等惩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
碳排放配额量作为EU―ETS的核心交易产品,统一存放在登记注册系统账户中。登记注册系统负责跟踪碳交易配额的流转情况,并管理交易帐户。参与EU―ETS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要在登记注册系统中开设账户,登记其拥有的配额和交易记录。2013年欧盟通过了新的登记系统法令,规定第三阶段使用欧盟统一的登记注册系统,各成员国现有的登记注册系统仅负责管理本国的账户。配额的签发、转移和注销将记录在欧盟独立交易日志中,交易日志由统一的欧盟管理机构来维护。欧盟统一登记注册系统通过交易日志网站公布可公开的信息,包括账户名单、国家配额分配表、运营商经核查后的排放量、上缴配额量、遵约状态、交易量、交易类型等。
(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作
根据欧盟法律规定,EU―ETS产生的碳排放权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产品除了发放的配额外,还可使用一定比例的CER(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和VER(自愿减排项目的核证减排量)来抵减其排放量,从而实现了EU-ETS与CDM、JI等机制的系统对接。目前,欧洲碳交易活动主要是在伦敦和莱比锡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企业和其他参与者可以在市场里直接交易,也可通过经纪人、委托交易所或其他市场中介开展场外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有现货支付、期货支付和混合支付(现货加期货)三种支付方式。排放配额通常采取现货支付。减排信用额度由于项目期长、预期风险大,往往采取混合支付。碳排放权交易所通过制定规则,规范买卖双方支付的进度、条件和比例等详细规则,确保期货和现货可以成功交割,整个EU―ETS实现稳定运行。
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验与启示
经过近十年的运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仅成功实现欧盟范围内整体的节能减碳,而且为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对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一)制定统一的法律与制度是前提
欧盟经过三个阶段的反复实践,通过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了统一的法律框架和实施细则,建立了统一的登记注册系统、碳排放监测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认证标准,设定了欧盟统一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计划,确保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开展。
(二)科学设定交易总量是基础
欧盟制定第二阶段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时,由于对未来经济增长前景过于乐观,对企业生产开工率估计过高,导致第二阶段ETS系统内投放的碳排放权过多,特别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第二阶段末碳排放权结余高达20亿吨,造成碳价一路下跌至6欧元以下,整个市场长期陷入交易萎缩状态。为解决这一问题,欧盟研究提出了折量拍卖、市场稳定储备等方案,但这些溢出碳权的消化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三)成熟的碳金融服务市场是关键
为解决中小型公司和单个排放设备所有者缺乏资金和专业知识的问题,欧盟积极推动中介机构参与,促进了财务、咨询等服务业的发展。广泛的参与性增强了碳排放权交易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并催生出碳期货、期权以及掉期交易等衍生产品,有助于形成更合理的碳市场价格,促进整个碳市场的持续繁荣。同时,参与的中介机构能够对未来减排单位提供担保,也满足了碳排放权最终使用者的风险管理需要,增强了投资者交易的信心。
(四)严格的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是保障
精准的碳排放数据对于制定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和排放总量至关重要。因此,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常运作需要健全的碳排放量监测、报告及核查(MRV)制度作为保障。欧盟MRV包括监测、报告、核查三个阶段共14个环节,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参与企业、核查机构等多个利益相关方,是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基础环节。在欧盟MRV制度中,对核查者的监管十分严格。核查由获得认证的核查者独立、合理和专业地进行,企业报告和核查报告都要公开,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核查者与企业一并受罚。
三、对安徽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几点建议
2011年10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计划到2016年底建立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还处于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阶段,与欧盟发达国家和我国试点省份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探索建立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既要认真吸收欧盟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立足实际,开展符合省情的制度设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准确把握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市场化手段节能减碳、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以及促进碳金融服务发展等功能。安徽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今后较长时间内能源消费量和碳排放量将继续上升,加快工业发展与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结构调整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要立足市场化减碳功能,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在碳排放稀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并达到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双赢目的。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安徽省电力、水泥、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规模较大、碳排放量较多,减排目标容易实现,建议将这些行业首批纳入碳交易市场的范围。
(二)加快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制度设计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是庞大的系统性工作,对安徽省来说是一项崭新任务。建议抓紧组织专家队伍,研究制定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总体框架,对企业历史排放水平、配额分配方法、核证制度、登记结算平台、交易市场和监管制度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部署,尽快研究制定细化的操作规则和流程,确保安徽省在碳排放权交易中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三)科学制定配额总量及分配方式
安徽省在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案时,要根据未来经济增长预期,充分考虑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趋势和结构调整方向,适当控制配额总量,完善配额发放的弹性设计,以保证配额的稀缺性,保持市场交易活跃和碳价的相对稳定。同时要设计合理的碳市场稳定储备方案,以降低经济增长波动对碳市场运行的影响。当前,安徽省要加快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与核查制度,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持,为安徽省2016年底加入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准备。
(四)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建议设立碳交易能力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及相关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待安徽省纳入国家碳交易市场后,参照EU―ETS做法,从整个交易总量中拿出一定比例配额进行拍卖,所得资金再设立低碳发展专项基金,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优先支持碳减排履约企业申报国家、省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对不履约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级发改部门不接受其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财政支持项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履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挂钩。三是加强能力建设。针对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放单位,加快开展报送流程管理、核算指南、监测报告、第三方机构核查认证以及第三方管理等内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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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交通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石油公司 碳资产管理 管理模式
在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共识的情况下,我国受到越碓酱蟮墓际压力。按照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将建立以5年为周期的全球盘点机制,我国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将进入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已经成为我国推进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具。国家在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计划于2017年试运行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和炼油化工是仅次于煤炭发电的第二和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源,将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内碳市场建设速度很快,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2024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化企业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碳排放数据上报;同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已在国务院履行立法程序,开展碳资产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跨国石油公司碳资产管理现状及启示
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碳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碳盘查、减碳解决方案(低碳路线图)、信息公开(碳披露、碳标签)、碳中和、碳交易和碳金融等。
主要跨国石油公司都十分重视碳资产管理和新机制的探索,将绿色、低碳、可持续纳入发展战略。国际石油公司以英国石油公司(BP)、壳牌石油公司(Shell)等走在碳资产管理前列,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提供宝贵的经验。
(一)提前部署碳资产管理研究和模拟交易,把握先机
英国石油公司于1998年9月建立内部碳交易体系,目标为2010年前将碳排放在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减少10%,在这个基础上BP加入了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随着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管制,BP又陆续加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州、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壳牌石油公司于1998年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对壳牌公司全球业务潜在影响的研究,结论是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地位将是一个构建品牌和声誉的商业机遇,在与制定规则的政府进行谈判握有发言权对公司十分关键。壳牌创建二氧化碳交易平台,参与先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运行的丹麦和英国的排放交易体系,在2002年壳牌在丹麦和英国的体系之间做成了第一笔互换交易。从交易角度来看,内部试点体系重要经验:控排企业的参与战略是减排责任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得到履行。
(二)制定集团层面统一战略,主动履约
大型跨欧盟成员国经营的企业普遍采取了集团层面统一制定战略,专业化交易公司集中运作的碳资产管理、决策和执行模式。埃克森美孚的碳管理有非常明确的量化目标,其2009年碳排放比2008年减少了300万吨,幅度约为2%。其全球炼化厂2012年比2002年至少提高能效10%。壳牌公司成立了一个由高级主管领导的新的二氧化碳部门,该部门的重要任务包括参与制定壳牌公司的二氧化碳战略并开发支撑该战略的相关技术。在实践中除满足各自集团内履约需求外,还将碳交易作为新的市场机遇,通过专业化碳资产运作获得额外的收益。欧盟碳交易体系在法律层级、试点设计、配额总量设定、市场调节机制、配额延续性、交易规则透明度与交易平台发展等方面,既有值得国内借鉴的经验,也存在需要避免的教训。
(三)多部门联合组成碳资产管理工作组,专业管理
BP每家实体企业都有一个碳排放工作组和管理委员会,由政策法规、合规、策略、交易、财税、采购、销售、法律、宣传和系统建设方面的成员组成,企业具体负责温室气体的监测、报告、核查(MRV)和企业所在区域碳排放控制履约。BP总部在碳减排解决方案、新技术及新合作模式、全球碳减排交易、安全及操作风险四大方面为BP下属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其中综合供应和交易(IST)部门对BP全球的碳资产价格变动风险进行管理。同时,IST下还设立全球排放的交易部门,目标以最小限度地降低BP集团合规的成本并且通过这种优化来最大限度地提高IST的收入,全球排放的交易部门分布于伦敦、新加坡和休斯敦,可以覆盖BP集团内履约企业的全球范围的交易需求,并对碳资产风险进行集中管理和屏蔽。
二、我国石油企业碳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碳资产管理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约束和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国家发改委已起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并提交国务院审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管理办法。随着2017年全国碳市场建成运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部分公司将被纳入碳市场,但与跨国石油集团公司管理理念和方法相比,我国石油公司碳资产管理起步较晚,由于中央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大多对碳交易政策采取观望立场,相关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管理压力,缺乏在碳资产管理方面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目前国内碳市场建设速度很快,没有太多时间留给企业适应规则,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能力建设不足
控排企业是碳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碳交易政策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之前纳入试点地区的企业积累了部分经验,但其他大部分石油企业下属公司并不了解碳交易对未来发展的影响,这将会影响碳市场的发展和活跃度。国际经验表明,BP、Shell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2005)开展之前均已在内部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研究、工作和模拟交易,为正式碳交易做好准备。2016年3月19日全国首个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落户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该中心将全面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协助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非试点省市碳市场能力建设。
(二)缺乏高质量监测、核查体系
准确的核算数据是上市公司碳排放数据披露和进行碳交易的基础。为建立统一的标准和相关制度,发改委出台《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石油化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其中为所有的排放源都给出了缺省排放因子,该因子是为没有能力自测的企业参考使用,但多数企业往往仅满足于使用缺省排放因子,并不注重排放因子的实测。但这些缺省排放因子很多是针对十年前的技术情况,不能反映现今的技术水平;另外对于具体企业而言,企业不同情况不同,比如逸散排放在不同区域的差异较大,因此导致数据误差。而国外企业如BP每年需要在工厂层面做碳排放监测计划,实时监测后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
三、石油企业碳资产管理发展方向
距离全国统一碳市场的时间越来越近,对于重点碳排放行业石油行业,全国碳市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根据跨国石油公司的对比及差距,我国石油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应立足于国际化管理,从发展战略、管理标准、管理模式和低碳会计等层面出发,从体制方面进行创新,构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运行模式。
(一)发展战略层面
在发展战略层面上,在管理层面把碳减排目标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的综合决策和投资成本中,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碳资产管理,强调低碳在价值创造、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地位;目前除了部分石油企业开始尝试进行碳资产管理,但碳资产管理意识的缺失以及管理能力的限制,不但影响企业对碳资产价值以及减排成本的评估,最终也会在投资决策和预算制定方面影响整个公司。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保障战略目标的执行,建立专业机构或部门策划和推进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及各子公司的碳交易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的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机制。
(二)管理标准层面
在管理标准层面上,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a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碳排放核算将更加规范、透明和具可比性,包括碳排放核算的方法论、排放源粒度、监测计划、数据来源、排放报告的内容和格式都会有统一的模板和填报要求。目前国内几大石油公司之前都有各自的企业标准,有一定的数据计量基础,但还需将企业现行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与之对接,按照发改委指南与报告要求,调整核算方法、参数,高效出具符合格式与内容要求的报告报表,分批、有序推进地区公司碳盘查能力建设工作;同时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出台碳资产管理办法。
(三)管理模式层面
在管理模式层面,建立实施碳资产管理强有力保障和支撑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信息平台、监测系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增强控排企业的能力建设。石油行业主要为央企,地理分布广泛,建立集中管控模式可充分发挥系统内碳资源优势,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和绿色发展目标。小型石油企业也可借助碳资产管理专业机构提供的进行节能减碳咨询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碳资源整合;整合碳资产管理工作,满足国内国际政策要求;实现企业碳资产保值、增值。
(四)低碳会计层面
在低碳会计层面,完善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企业获得的碳排放配额,会因节能减碳而成为企业潜在的碳资产,为企业创造财富,也会因为超排而成为潜在的碳负债,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除了关注销售、采购、生产、盈利、现金流量等单项预算组成的责任指标体系外,还应该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碳足迹”,即从产品设计、能源结构选择、低碳技术研发、投融资安排等各个环节发掘碳价值,提前预测企业未来的碳排放量。通过碳会计,一方面有助于制定低碳发展战略,优化配置碳资源,不断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发挥会计计量的绩效考评功能,激励和约束企业全员、全部门的节能减碳,共同提高碳资产管理效益,实现企业的低碳可持续发展。Z
参考文献:
[1]方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研究[D].大连:东北林业大学,2012.
低碳交通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
随着雾霾现象的大范围出现,环境问题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减少的碳排放量,提倡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低碳时代的来临,企业应通过各种手段以最小的成本提升碳资产价值,获得最大的收益,最终达到碳资产管理的目标。
一、碳资产管理
碳资产管理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为了减少的碳排放量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印6杂诘缌ζ笠刀言,碳在资产管理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一方面要从战略的角度来分析碳排放量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分析碳排放量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电力企业想要在提高发电量的同时降低排放量,应从降低燃料消耗提高机组运行效率着手。制度合理的碳资产管理策略,能够降低企业的排放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一)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
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不再是一个概念性的无形权力,而逐渐成为了有着供求关系的商品。碳交易市场的完善使企业树立了低碳环保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将将来的预期利益转变成为现时的义务,将碳资产管理纳入企业日常资产管理有助于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
(二)技术、资源与成本的结合
电力企业进行碳资产管理可以使企业低碳发电技术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体现,使低碳的电力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三、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主要方式
(一)CDM项目
CDM项目,即清洁发展机制,是在《京都议定书》中确立的以减少全球排放和降低环境污染为目的,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机制。我国电力企业CDM项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多联产燃煤发电、超临界燃煤发电等热电联产方式;(2)低损耗高效率电力输配系统;(3)锅炉窑炉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4)对工艺流程进行节能改造(5)二氧化碳的回收和再利用。电力企业在进行CDM减排项目时,通常新能源企业来统筹,以充分发挥电力企业的规模效应。
(二)电力―燃料―碳排放
电力―燃料―碳排放方式是将电力提供量、燃料成本、碳排放三方面综合考虑,为了保障电力企业的利润,控制经营风险,并以降低排放成本为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方式。电力企业面临着燃料价格、电力价格、碳资产价格三方面的影响,需要根据发电的使用情况来确定燃料的投放量和碳的排放量。燃料价格、电力价格、碳资产价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变化的,所以电力企业盈利的利差也在随之变化,这就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也影响了碳排放。
(三)市场碳交易
目前我国有7个试点碳市场,但是纳入控件的企业数不多,碳排放配额较为集中,碳市场的流动性较低。在这7个试点碳市场中,2015年的交易量约为1.9亿吨,其中70%为配额交易,30%为CCER交易。我国这7个试点碳市场的平均换手率为0.11,与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 5~6 相比,差距较大。①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有7个试点碳市场,CCER交易累计成交量为7087.17万吨,排在第一位的为上海,而排在最后一位的为重庆,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四、我国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建议
(一)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
我国电力企业在进行碳资产管理时应建立一套能够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碳资产的统计核算方法、开发交易事项、资产监控预测流程、职责划分、报告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碳排放的各个环节合理、合规。在制度内容中,对于资产监控预测要重点关注,应规定2024部门定期检验数据的合理性,对燃料使用、发电量出现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对应。
(二)建立碳资产管理监测体系
在电力企业中,碳排放是贯穿于整个工作流程过程中,因此应建立碳资产管理监测体系进行监控。碳资产管理监测体系应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将电力企业的经营效益与排放量进行边界的确定;第二,明确科学的计算方法对碳排放进行测量,明确测量工作中的误差,并设法降低误差;第三,对监测工作采取复核制,定期对记录数据进行复核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第四,对监测计划进行合理规划,并定期形成报表和报告,将报表和报告提供给管理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从而提高碳资产管理的效用。
注释:
参考文献:
[1]左东辉.创新碳资产管理降低企业排放成本[J].广东经济,2016(5):38-41.
[2]王洪月.企业碳资产管理初步研究[J].工业,2016(7):00223-00223.
低碳交通报告范文第5篇
显然,尽管全球性金融危机肆虐,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依然是眼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据悉,来自70多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企业、学术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共600多人,参加了此次“高级别研讨会”。
而在此前的10月29日,中国政府正式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更是表明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态度和积极行动。
气候变化:更快、更强、更早
“气候变化发生的速度、强度和广度已超出了全球所有科学家的预测。”日前,世界自然保护基金《气候变化:更快、更强、更早》报告,报告呼吁国际社会对此采取更大的行动。
没有一个国家能在气候变化的巨大挑战面前独善其身。《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明确指出,中国气候变暖趋势与全球的总趋势基本一致。据中国气象局的最新观测结果显示,中国近百年来(1908―2007年)地表平均气温升高了1.1℃,自1986年以来经历了21个暖冬。近50年来中国降水分布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西部和华南地区降水增加,而华北和东北大部分地区降水减少。高温、干旱、强降水等极端气候事件有频率增加、强度增大的趋势。近30年来,中国沿海海表温度上升了0.9℃,沿海海平面上升了90毫米。
据科学家的研究,中国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可能增加;降水分布不均现象更加明显,强降水事件发生频率增加;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海平面上升趋势进一步加剧。
当务之急:培育低碳“巨龙”
随着全球气温的持续上升,气候变化对环境、经济以及人类生活造成的危害日益凸显。专家预测,气候变化将成为21世纪全球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由全球变暖造成的自然灾害,在今后数年内可能会导致某些地区人口大规模迁移、能源短缺以及经济和政治动荡。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日前共同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报告认为,就个人而言,中国2003年的生态足迹是人均1.6全球公顷。也就是说,平均每人需要1.6公顷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土地,来满足其生活方式的需要。这一数据低于全球人均的生态足迹2.2全球公顷。
然而,尽管人均消费较低,中国还是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生态赤字。2003年,中国需要两个中国大小的面积才能供应其消费和吸纳其制造的废物。
“大部分生态赤字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碳的排放。化石能源消费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排放源,所以如何减缓化石能源消费排放的二氧化碳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 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说。
那么,如何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呢?在世界范围内,一个叫“低碳经济”的概念在2003年左右应运而生。这一概念认为今后应该实行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发展经济,它也被认为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可行的经济运行模式。
“高碳模式”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
“就国内而言,‘高碳模式’将会严重制约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是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在他看来,“高碳模式”影响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目前正处在重工业化阶段,支撑重工业的是能源。国际能源和资源产品不断大幅涨价,我们获取的代价越来越高,依存度越来越高,抗风险能力越来越差,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增长的稳定性;
第二,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的情况下,“碳排放”正在成为发达国家新的“绿色壁垒”,打压和限制中国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
第三,从国际来讲,“碳排放”将成为今后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过去大家争夺的是土地、石油、煤炭、矿产等,将来就会争夺碳排放权。而现在中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位于产业链低端,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占较大比例。我国能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一、二氧化碳排放占总量的五分之一,这将挤占本土战略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第四,从社会角度看,高碳排放和其他伴生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据多项社会调查显示,环境污染已经和腐败、贫富差距扩大一起,跃升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前几位因素。“碳排放”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和社会问题。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的推动下,世界范围内正在经历一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巨大变革:发展低碳能源技术,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消费模式,并将其作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气候之间关系的基本途径。”潘岳说,这也是世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重点所在。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培育低碳“巨龙”
长期以来,许多国家的政府、商界和其他人士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问题上态度保守,其理由之一是他们认为中国缺乏作为。对此,气候组织首席执行官斯蒂夫.霍华德表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实际的情况是,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培育低碳‘巨龙’,并且将其视为未来发展和能源安全的保障。”
气候组织是世界上第一家专注于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气候组织通过与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以及对世界经济碳强度最有影响的1000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促进其最终目标――全球低碳经济的实现。该组织在2008年8月了一份题为《中国的清洁革命》的报告。报告指出,在政策激励等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开始踏上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低碳技术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数以亿计的资金也被吸引到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领域。
尽管中国的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但中国正在迎接一场清洁能源革命。报告称,2007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52亿千瓦。其中,中国的水电装机规模位列世界第一,风电装机规模排名世界第五。此外,中国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能力已经仅次于日本。到2009年,中国还将成为世界领先的风机出口大国。
在低碳交通方面,中国的表现也不逊色。中国汽车的燃料效率标准,比美国高出40%。中国在2007年售出了2100万辆电动自行车。中国还计划到2024年,利用非粮食用地生产出每年1200万吨低碳生物燃料。
中国碳交易:面临“内忧外患”
尽管中国低碳制造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仍面临着很多现实挑战。
在《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研讨会上,了《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报告首次提出以“碳”这一可定量分析要素作为硬性指标,对经济活动加以监测、识别和调控,建议在中国以省级为单位推行“碳源―碳汇”交易制度。
而在此之前的2008年8月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率先成立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北京环境交易所;当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同时宣布成立。时隔不久的9月25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也宣告成立。
事实上,为推动碳排放交易,早在2007年10月,在欧盟倡导下,欧盟部分国家、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共同签署了一项2024建立“国际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合作协议,创始成员超过20个。但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仍然是中国。2024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的全部排放指标的41%。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碳交易面临“内忧外患”的现实已摆在了人们面前。
2008年3月31日,新一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在泰国曼谷如期举行。这也是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后启动的首轮谈判。“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一个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底前取得成果,并把技术转让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而技术转让恰恰是碳交易成败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是发达国家在公约和议定书下的义务。但在具体落实上,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11月7日,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呼吁,各方应该加强技术合作、推进技术转让,增强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汇交易于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汇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毫无疑问,这是一块极其诱人的“大蛋糕”。但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这些企业卖出的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由此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国内外咨询、中介公司,大多冲着碳汇交易市场的“蛋糕”而来。中国拥有庞大的碳排放市场,却没有“定价权”,交易价格往往是别人说了算,国内企业出售碳排放权处于低价位。或许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各省纷纷表示要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对于碳交易这一新生事物,如何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也已成为2024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中国企业公布碳信息迫在眉睫
虽然政府层面在积极推动“碳排放交易”,但说起碳排放,这个和“节能”紧密相关的话题,大多数企业仍然觉得陌生或者遥远。
2008年10月24日,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中国报告在北京公布。相对于一个月之前的全球报告里令人鼓舞的消息(参与企业数量创了历史新高),中国的这个调查结果颇有些令人尴尬――100家受邀参与企业中,只有5家填写了CDP问卷,20家提供了相关信息,58家没有明确回应,而17家中国企业干脆直接拒绝参与这项活动。
碳信息披露项目由总资产超过57万亿美元的385家联署投资者组成。2008年,CDP代表这些投资者致函全球3000家大型企业,邀请他们参加第六次碳信息披露调查。被列入这次问卷调查的100家中国企业,包括了中国大部分在海外上市的大型企业以及众多A股市值排名前100名的企业,涉及到钢铁、石油和天然气、汽车、建筑材料、金融等行业。
在中国进行CDP项目调查的负责人陈颖告诉记者,这五家正式做出回复的中国公司,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神华能源、长城汽车、华星水泥以及富士康公司;其中,华星和富士康是由其在海外或香港的母公司统一做出回复的。在没有直接回复的中国企业中,则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中国人寿保险、中煤能源等行业巨头;不过,其中的中石油、中国银行、中国电信等企业提供了相关碳信息。
考虑到除了5家回复问卷的企业外,还有20家企业也提供了相关的碳排放信息,陈颖对这一结果持乐观态度,但是这仍无法掩饰中国企业在这次世界范围内的调查过程中回复率最低的事实。相比较而言,美国企业的回复率为82%,欧洲为83%,亚洲500强企业也大概有一半进行了问卷答复。
商机无限:企业竞争“利器”
气候变化现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全球关注的议题。在国际政治和经济领域,围绕气候变化而产生的讨论和谈判已经成为各国政治家和企业家之间角逐磋商的主要内容。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欧梦达认为,抛开这些科学研究和政治争论,应对气候变化却已经是切切实实摆在了每一个企业的面前。
中国企业首次加入气候组织
2004年10月24日,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和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正式与气候组织签署协议,成为该组织在中国区的首批会员。这也是中国企业首次加入气候组织。该组织创始人、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先生特地为此发来贺信。
“这是中国企业在面临低碳经济的机遇和挑战的时候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我由衷地钦佩三位企业领导者的远见卓识。”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高度评价此次成为成员的三家中国企业。她认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在节能减排和营销理念上所体现的低碳意识,已经远远超过了很多公司;而对于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和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吴昌华认为,后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属于“解决方案类的公司”,这类公司把解决方案――低碳作为其企业发展创新的核心,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上也体现了其领导力。
据了解,到2010年,气候组织在中国区的会员不会超过25个。目前,气候组织也在和其他企业进行商议。
气候变化蕴含的商机无限
“气候变化对于企业的挑战是不可忽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气候办巡视员高广生表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条件下,国际上会逐步提高进口产品的环保标准和能效标准。对于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中国企业应尽早行动,否则在将来的竞争力方面就可能打败仗。
不过他也认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日趋严格的政策措施,正在加快抑制能源的消费,这为中国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将伴随一系列技术包括低碳能源技术的竞争,这对中国技术自主创新来说也带来了机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则明确指出,气候变化蕴含的商机无限。他认为,这个机遇就在于由于气候变化需要控制温室气体,需要采用新的技术和新的发展模式,这就为我国企业新的产品、为我国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根据高盛的研究,目前围绕气候变暖而产生的投资概念有:
――共同基金,越来越多的职业基金经理,会把环境问题放入其基本面分析中。
――ETF:一些关怀社会及环保导向的基金已经被开发出来,而且在交易所里交易。
――公司优势:那些为控制碳排放做了更好准备的公司,比同一行业中其他公司更具优势。
――保险:天气2024的财产破坏,由于污染产生的与健康2024的风险,以及由于未能区分应对气候变化而导致的董事及管理责任保险责任。这一类的保险需求正在上升。
――再保险:与天气2024的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能够转移与分摊这种风险的能力将可能会越来越重要。
――碳排放交易:在一个交易的环境里,排放交易市场令碳变得有价值。投资者会判断碳价格。
“低碳技术已经为一些中国公司带来可观的商机。” 气候组织的《中国的清洁革命》中的一些数字或许很能振奋人心:六家中国太阳能公司的市值已经达到150亿美元,太阳能热水器的市场也超过了20亿美元;而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则为约60亿美元。
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企业竞争
球气候变暖,在一定意义上正在改变着企业竞争的基本面,它向一切不能应对这一变化的公司提出了挑战,也为率先顺应“低碳经济”的公司带来了机会。高盛就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对全球的企业竞争,带来新一轮的风险与机会:
――声誉:那些被认为是环境友好的公司,甚至在不太景气的行业里,其声誉也可能比那些被认为是环境不友好的公司要好。
――管制:围绕着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环境方面的管制的不确定性,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公司前景的不确定性。例如在美国,环境保护署有权更深地介入高等法院就环境做出的裁决。
――诉讼:正如使用石棉的公司,将来某一天可能最终要为此所造成的健康损害负责,这对于公司并购者来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竞争地位:那些能更好地适应“更绿”的世界的公司,比那些不能或者将来不能的公司将能产生竞争优势。
――新产品开发:对于那些开发出能让现有产品或工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绿色”产品或者技术的公司,这包括替代能源。
――对商业运营的影响: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而导致的天气的变化,可能影响任何商业:如保险、旅游、建筑等等。
CSR报告中的气候变化
在CDP中国报告中,专门分析了24家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而得出了以下结论:
在涉及节能减排的20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有15份报告表明,为了更有效的表现节能减排、履行“节能减排”要求,企业已经建立了内部管理体系,将节能减排落实到生产、运营各个环节,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一票否决”制度、检测和考核体系等。
在24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在报告中介绍其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情况,其中3家公司详细披露了CDM项目相关信息,包括已审核数量项目、碳信息数量和减排量,以及交易收益情况等。这3家企业均来自电力行业。
近20家企业在社报告中披露温室气体排放2024的量化信息,如节能数量、温室气体减排数量等。14家企业披露了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计划和目标,其中有9家企业制定了明确的、可量化的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