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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调查报告{优选5篇}

2024-07-21 22:05:01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我在塑料编织厂当工人

“实践”是件听起来轻松,实则却“蕴味”十足,甚至意义深刻的事。实践能使你已成的“惯性”和被特定环境“保护”的生活重新增添一些色彩,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过程”,过程中夹杂着忙与快乐。

“万事开头难”这话一点儿也不假,虽然我参与实践的时间不长,但求职之路的艰辛和求到职之后的茫然让我感叹市场竞争的激烈,感悟到了生活的艰辛。

南通是个绣品城,而我所处之地是绣品城中的一幅绣品,密密麻麻的人以此为生,电脑绣花用的是编程,但我不会。况且也不需要暑期打零工的。整理东西,每天在劳累中度过。学不到一点知识。学的最多的可能是对人生的一份坦然,不得以我放弃了这份工作。每天感叹生活的单调与乏味,却不想依靠父母的帮助。哀叹啊,哀叹。

奔波了好多天之后,我找到了一份真正意义上的暑期社会实践单位。通州市姜灶塑料编织厂。厂长姓张,人很可亲。清瘦显得他活力无限。我跟他说,我学的是机电专业,但没学过什么专业课程,我还顺便提及辅修过市场营销这门课程。他顿了顿,想了想说,我这儿的机器上有很多针,各种各样的型号都有,分类很严密。有时是大的一排,有时是小的一排,大小有时又要交错相差。这样吧,我先把你安排到拌料间,去学习一下材料的分配和用料的安全。然后去销售部门吧。我点了点头,同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跟着张厂长来到了拌料车间,车间里堆满了聚乙烯颗粒。张厂长领了我来到一个姓赵的师傅面前说,赵师傅,这是从学校里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您就好好照顾照顾吧。

我站在那儿,盯着赵师傅熟练的忙碌着,一袋袋的原料按不同的比例被投放到了搅拌机里。我沉默着,虽然我知道“沉默是金”,但此时此刻却是一块没有光泽的石头。我依然沉默着。等到那师傅忙完后,他给我讲起了塑料业的发展,塑料的降解功能。

塑料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时间还不长。但目前随着塑料制品的日益增多,“白色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而21世纪又是一个环保世纪,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全世界都对塑料行业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生产出来的塑料产品尽量是环保的,可降解的。连我们厂也都要这样。现在中国的普通老百姓还在追求价的廉宜和结实度,而国外却都已向环保靠拢了。你看那个塑料厂已被国外退回了好多产品,就是因为产品的质量不合格,无环保性能,不可降解。

降解塑料与同类的普通塑料具有相当或相近的应用性能和卫生性能,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在自然环境条件下较快地降解。成为易广泛被吸收的碎末。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降解成为co2和水。但从总体而言,当前降解塑料还处于技术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研究,工艺进一步完善。并致力于提高性能,降解成本,拓宽用途和逐步推向市场化进程中。

目前,已初步明确,聚乙烯是可生物降解的。且在聚乙烯中加入改良性淀粉后可提高其生物降解性。其基本的降解机理是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中所含的淀粉在短期内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泌的酶迅速降解而生成空洞,导致制品的力学性能下降。并伴随着空洞的形成,表面积扩大,从而增大与土壤的接触面;同时配方中还添加了氧化剂和土壤的金属盐。反应生成过氢氧化物。这些将导致聚乙烯链的断裂而降解成为易被微生物吞噬的低分子化合物。最终回到生物圈,进入自然循环。

我惊讶极了,一个小小的师傅竟然懂的那么多,中国加入了wto,不止企业的管理人员,连师傅也加入了经济发展的行业中,步伐真快啊。

我实践的那家单位虽小,但却为我们的社会创造了不少的财富,若不论财富,那它毕竟为我们提供了若干个岗位,一个企业“以人为本”,人人都把其当作是自己的一部分,那企业的魅力是怎样的大啊。

暑期的实践生活虽然不长,只有那仅仅的两周,但却为我的人生刻下了一段铭心的经历。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待这次的实践生活,但对我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使我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也品尝到了生活的艰辛。想要经营一个企业不是容易的,靠蛮劲和热血是无法解决的,谁能保证这些有效期有多长。

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标题

一般由咨询的对象、内容和文种名称组成。如(XX厂生产管理咨询报告)、(以X厂市场营销诊断报告)和(质量管理咨询报告书)。在报告发表时往往删去"XX厂"、"报告书"之类字样,以便报告具有普遍性,便于有关单位交流学习。

二、正文

l.现状

咨询报告的开头,一般写被咨询企业的现状,如企业住质、规模、职工人数、生产经营的产品名称、产量、产值、利润和实行的有关制度等。有的报告在这"一部分还写明查实的主要问题。如果是外部人员进行咨询,还应在文章的首段写明咨询的目的和工作的简要情况。

2.存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般先写存在问题然后分析原因,二者的详略程度依写作目的、写作角度的不同而不相同。

3.改善方案、即"改善措施"或"改善办法

它是报告的主体,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部分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写针对问题和原因而提出的方案;二是写如采用此方案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相应的预测数据。

4.方案实施效果

这是报告的结语部分,文字应有点睛之妙。

三、日期和具名

日期一般写撰稿年月日及执笔者。由于咨询报告是集体研究的成果,故报告只写执笔者姓名。有的报告不写执笔者,只写咨询机构名称。

四、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写作要求

1.要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查明问题是咨询的起点。查明问题的要点,其次搜集有关资料,然后归纳问题判断性质,最后确定步骤是,先确定调查定咨询目标。查明问题的方法有静态调查法和动态调查法两种。静态调查法包括资料搜集法,职工意见调查法和面淡;法动态调查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现场测定法。

2.要分析研究寻找原因

问题查明后,还要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来。原因有企业外部的和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原因包括社会性原因和主管部门原因。企业内部原因包括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的原因、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原因有关历史性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都有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在分析时,

要找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以促使不可控因素向可控因素转化。在分析中还要揭示问题内部的各种关系、现象和本质关系、定性和定量的关系等,以便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必然关系、本质关系上,保证分析所得结论的正确性。

3.要提出方案撰写成稿

提出改善方案是写作咨询报告的关键。一个好的改善方案,必须是既合国情又合厂情,是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考的产物。好的改善方案的提出,必须掌握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产生改善方案的基本方法有思维方法、提议方法、决策方法等。

4.要总结实施说明效果

改善方案提出后,在咨询人员、企业领导、管理干部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实施往往会收到好的效果。在咨询报告中应实事求是地写出这种实施的效果。

例文

关于XX厂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咨询

一、现状

从 1983年开始,上级公司对上海某厂实行了以税代利的分配办法,并以 1982年的利润为基数。分配比例是,利润在基数以内,上交所得税55%,调节税42.36%,企业留成2.61%,超过基数的增长利润,除交纳所得税外,企业再留调节税度42.36%的60%(其中3O%上交公司)企业留成部分的分配比例规定为,生产发展基金38.07%,后备基金5%,职工福利基金33.53/,职工奖金基金23.4%。 该厂按照经济责任制原则在企业内部实行了指标分解、计分计将的办法,对每个职工都根据所负责任的大小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了岗位系数,初步改变了平均主义的作法,实行这种奖励办法之后,对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使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该厂虽经企业整顿验收合格,但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推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相比,在经济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大多数职工对正在推行的体现经济责任制原则的奖励办法有意见,认为现行的经济责任制存在责任与利益不能紧密结合的问题。该厂目前的经济责任制对部门、个人的考核指标比较明确。但在计算奖金上则显得不够明确。一是在不同时间里同一部门或同一职工承担了同样的责任,但因万同时间的分值不工同,所得到的奖金却不同,甚至出现了多劳少得、少老多得的不正常现象。二是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值不同·班组或个人由于所属厂的部门不同,所以虽得同样的分数·而得到的奖金却不同,甚至出现了得分少的奖金多、得分多的奖金少的现象。这种局部合理而整体不合理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三是现在考核指标不分主次,

重点不突出。首先表现在对生产车间的考核中,四大类指标各为lO0分,在结算时采取四类指标得分相乘·再开以次方。此种计算方法,显然没有突出重点。其次表现在一些辅助指标扣分的幅度大大超过主要考核指标的扣分幅度上。如超产一吨产量只加0.3分,而门窗不清洁则要扣1分,因此工人们说,"一块玻璃窗等于心不3.3吨产量,而要超产3.3吨是相当困难的。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首先是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对现实经济贡任制的责、权、利应当结合认识不足;其次是干部素质比较差,缺乏对经济货任制的学习和研究;再次是企业还缺乏应有的自主权。

三、改善方案

为了使该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得以推行并进一步完善和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咨询组首先建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局和公司)给企业以下权限:生产经营计划权,产品销售权,产品价格权,物资选购权,资金使用权(财权),资产处理权,组织机构设置权,人事劳动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联合经营权。

以上十个权限的范围、还应以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为依据,由局、公司并征求工厂意见后,拟定具体方案下达工厂执行。

其次,咨询人员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认为要使该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得到完善和加强,就应该推行企业内部经济承包制。经济承包制具有灵活性、严肃性、制约性,多样性和适用性等特点。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形式,是企班改革的"突破口",有利干进一步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此,建议该厂从自已的生产特点出发,按照分权管理的原则,在企业内部采用签订经济合同的承包形式。正确确定车间的承包指标,是厂部与车间签订经济承包合同的基础,厂部职能科室应该以1983年车间实际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到车间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可能增长的幅度,各自提出定量的分管指标,并由厂经营计划科汇总平衡,拟定合同草稿交厂长审核,然后与生产车间签薯生效。

例如,该厂原料车间经过反复酝酿,按厂的扩权改革方案,根据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拟定了车间向厂部提出承包和保证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一)包干指标

l.利润:20万元

2.产值:200万无

3.质量:一级品率6O%

4.节约(车间经费):2万

5.人数:192人

(二)确保指标

l.安全:l00%

2.设备完好率:l00%

3.文明生产,不脏、不乱、不差、遵守操作规程l生产秩序有条不紊,如能按上述包、保指标完成任务,车间每人每月可分得奖金 18元。利润、产量、产值、节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超过5%,每人每月增加奖金1~l5元。

如完不成包、保指标,或发生重大的人身事故、损机事故和重大的火警事故等,不得奖金或扣基本工资的 l~l5M(奖金的分配方案,由车间自行拟定,报厂部备查)。

在厂部与车间签订承包经济合同的同时、厂部下放给车间一部分管理权限,以便车间具备完成包、保指标的必要条件。咨询组建议厂部对本包车间下放管理权限的内容如下:

l.车间生产计划调度权。在厂部计划的指导下,车间主任有权绵制本车间的生产计划和进行调度,保证完成厂部计划。

2.车间劳动人事管理权,车间主任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动车间的所有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生产组织的调整。

3.车间奖金分配权。车间主任有权对车间奖金总超部分进行分配,可根据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制定相应的分配办法。

由于承包经济责任制在工业企业还处于探索阶段,且涉及面比较广,为了使这一经济责任制的新形式能得到有效的推行,咨询人员建议在总结原料车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厂各部门推广应用。

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一般由咨询的对象、内容和文种名称组成·如(XX厂生产管理咨询报告)、(以X厂市场营销诊断报告)和(质量管理咨询报告书)。在报告发表时往往删去"XX厂"、"报告书"之类字样,以便报告具有普遍性,便于有关单位交流学习。

二、正文

l·现状

咨询报告的开头,一般写被咨询企业的现状,如企业住质、规模、职工人数、生产经营的产品名称、产量、产值、利润和实行的有关制度等。有的报告在这"一部分还写明查实的主要问题。如果是外部人员进行咨询,还应在文章的首段写明咨询的目的和工作的简要情况。 2·存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般先写存在问题然后分析原因,二者的详略程度依写作目的、写作角度的不同而不相同。 3·改善方案、即"改善措施"或"改善办法

它是报告的主体,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部分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写针对问题和原因而提出的方案:二是写如采用此方案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相应的预测数据。

4·方案实施效果

这是报告的结语部分,文字应有点睛之妙·

三、日期和具名

日期一般写撰稿年月日及执笔者。由于咨询报告是集体研究的成果,故报告只写执笔者姓名。有的报告不写执笔者,只写咨询机构名称。

第四节 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查明问题是咨询的起点。查明问题的要点,其次搜集有关资料,然后归纳问题判断性质,最后确步骤是,先确定调查定咨询目标。查明问题的方法有静态调查法和动态调查法两种。静态调查法包括资料搜集法,职工意见调查法和面淡法动态调查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现场测定法。

二、要分析研究寻找原因

问题查明后,还要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来。原因有企业外部的和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原因包括社会性原因和主管部门原因。企业内部原因包括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的原因、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原因有关历史性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都有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在分析时,要找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以促使不可控因素向可控因素转化。在分析中还要揭示问题内部的各种关系、现象和本质关系、定性和定量的关系等,以便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必然关系、本质关系上,保证分析所得结论的正确性。

三、要提出方案撰写成稿

提出改善方案是写作咨询报告的关键。一个好的改善方案,必须是既合国情又合厂情,是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考的产物。好的改善方案的提出,必须掌握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产生改善方案的基本方法有思维方法、提议方法、决策方法等。

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特色教材;结构;攀西地区

1.特色教材开发的背景

目前攀西地区作为中国西南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正吸引各方企业家来此兴业,必然需要大批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采用的学科式教材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质量,缺少合适的教材是制约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瓶颈。为了培养攀西本地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必须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课程和教材。

根据本地产业、生源特点,教材应具有以下特色:①教材内容反映攀西特有的利用钒钛磁铁矿生产钢材、钛制品和钒制品的复杂工艺;②教材表现形式文字、图表、视频相结合,通俗易懂,适合文化基础相对较差的攀西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学习;③教材逻辑结构以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项目化教材为主。

2.特色教材总体结构设计

项目化教材总体设计,包括选择项目以及项目的序化。[1]一般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分析,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选择项目。作为相关厂的主体专业,冶炼、轧钢等专业的课程体系需要覆盖多个不同产品的工厂,一门专业课程又要覆盖工厂不同工序的多个工种岗位,包括设备操作、工艺管理、生产调度、质量控制。

按照工作逻辑确定教材总体结构如下图所示。

各个项目的功能和目标如下。

(1)认识工厂:能说出工厂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部分内容。

(2)原料准备:能按照作业标准, 进行原料验收、入库、出库操作。

(3)原料加工(粗加工、中加工、精加工):能按照作业标准,与上下游工序协调配合,进行物理、化学加工,使原料变成合格产品。

(4)质量控制:能进行半成品、成品检验,典型质量缺陷分析,典型生产故障、事故处理。

3.特色教材项目结构(体例)设计

项目结构设计就是项目化教材的体例设计,[2]设计内容包括各个项目的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的具体设计。

下面以“现代化的攀钢轨梁厂调查”项目为例来说明项目结构设计[3]。项目名称:现代化的攀钢轨梁厂调查。项目导言:火车在钢轨上的飞驰事实上是钢轨引导火车轮前行并承受车轮压力的轨道关键部件。攀钢轨梁厂是中国著名的钢轨生产厂,通过现场参观或浏览有关企业网站,可以知道钢轨和其他大型型钢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学习目标:编写有关轨梁厂产品品种规格、设备工艺、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的调查报告。工作任务:①轨梁厂品种规格及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调查;②轨梁厂设备系统调查;③轨梁厂作业区调查;④轨梁厂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调查。项目成果示例:轨梁厂XXX调查报告(略)。

工作任务1:轨梁厂品种规格及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调查。任务描述:轨梁厂生产的产品包括钢轨、型钢、方圆钢三大类,各类生产工艺流程不同。任务分析:用word撰写符合任务书要求的调查报告。调查方式有工厂现场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相关知识:①调查报告格式;②轨梁厂产品分类;③典型产品特征、规格、用途、技术要求;④典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任务实施:观看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结合工厂现场感性认识,提取有用信息,用word撰写符合任务书要求的调查报告,小组抽签答辩。

工作任务2:略。拓展提高:①技术标准解读。②产品缺陷特征。练习:有关轨梁厂产品的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或问答题。项目评价:评价表格式如下。

4.结论

过去出版的职业教育教材大多没有教材设计环节,缺少对教材结构的研究,在教学实践中实在不方便师生使用,影响了教学效果。本文对攀西特色教材结构做了一些研究和探索,材料生产类教材可以借鉴。

参考文献:

[1][2]孙红艳.职业教育项目化教材设计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铁栏围起的园区内,野草蔓延,仍未投入使用的砖瓦已然变色。停工18个月后,看守厂区的保安已不见踪影,紧锁的大门左侧保安室内,桌子、床上积着厚厚的尘土。

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下称西部垃圾焚烧厂)是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明公司)与秦皇岛市政府合作的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拟投资2.2亿元,原计划2011年8月竣工,但由于遭到周边上万名村民、37个村委会抵制,于2010年底停工。

目前,这场风波已从最初的环保事件,演化为针对行政机关的司法诉讼,当地村民两次向国家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并行政了河北省环保厅;今年5月,村民代表又因为国家环保部原则通过伟明公司的环保核查,进而了国家环保部,但未被法院受理。近期,村民及其律师准备向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和审计署进一步举报。

正在申请上市的伟明公司已通过了环保部的环保核查,但折戟于西部垃圾焚烧厂,其上市之路陡增困窘。

这一事件是中国近年来频现的垃圾焚烧项目遭抵制的又一个缩影,再次暴露出如不能及早打破僵局以及重塑有效的环评体系和诚信,将加大重大投资项目的“流产”风险。

诉讼风波

2009年4月16日,几经易址的西部垃圾焚烧厂落户抚宁县留守营镇。当天下午,该镇潘官营村原村主任乔晏利带人划地建厂,引起村民的反对。被征用的近百亩农田,涉及潘官营、小营两村十余户农民。

因土地被征用,数十名村民当年曾多次,但当时他们仅知征地建厂,不知要建的是垃圾焚烧厂。直到近半年之后,在潘官营村村委会一次日常会议上,当地政府才第一次明确公布“建设垃圾焚烧厂”信息,并征求意见,遭到村代表的集体反对。

而事实上,垃圾焚烧项目从征地开始便已破土动工。

拟建的西部垃圾焚烧厂,由秦皇岛市政府立项、河北省发改委审批,2009年5月19日获得河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文,其业主方及产权均为秦皇岛市政府。负责垃圾场建设规划的秦皇岛市城管局,作为项目建设方全程参与该项目的前期征地、实际操作和建设。

西部垃圾焚烧厂建成后,将用于消化昌黎、抚宁等县的生活垃圾,进而取代县城原有的垃圾填埋场。

伟明公司董秘程鹏告诉《财经》记者,伟明公司作为特许经营方,提供资金、技术,负责厂区的建设和运营,按国家规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然后移交给业主。

“谁都不希望垃圾场建在自家门口,但选址真的是个难题。留守营镇确实人口稠密,不是最优选择,但之所以还落户到那里,是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秦皇岛市城管局人士表示,项目选址综合考虑了人口密度,以及运输成本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种因素。

据村民查阅统计资料显示,厂址南北方向5公里范围内,汇聚了20多个集中居民区,近8万人口。村民们向环保专家多次咨询,得知垃圾焚烧可产生致癌污染物二英。于是,毗邻西部垃圾焚烧厂的潘官营、小营、黄义庄、桃园等37个村委会齐声反对。

2010年8月,八名村民代表联名向国家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其撤销河北省环保厅的此项目环评批文,四个月后,环保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环评批文。2011年1月,四名村民代表将河北省环保厅告上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同年5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撤销其2009年出具的该项目环评批文,同时明确要求:在环评报告重新上报获批之前,该项目不得施工建设。

申诉目标达到,村民代表于2011年6月8日撤诉。同年9月7日,环保部《关于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上市环保核查,是环保部门依照公司申请对其过去环保守法情况开展的全面审查,目的在于促进申请上市的公司持续改善环境行为,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得知这一消息的村民们,担心伟明公司通过环保核查并上市成功后,秦皇岛项目将复建投产,于是在2011年9月14日,再次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提出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在结论、程序和操作环节上存在问题。其依据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规定: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

但三个月后,环保部公函《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伟明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今年春节后,西部垃圾焚烧厂复建投产的迹象逐步显现。2012年5月,伟明公司与村民沟通过程中,透露其“一边动工、一边上市;为上市,可以把秦皇岛项目卖掉;何时动工尚要听从当地政府安排”的计划,再次激怒村民。

5月18日,潘志中、潘佐富两名村代表以“具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却通过了环保部的核查”为由,将环保部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6月21日上午,潘志中接到法院裁定书:此案不予立案。

环评造假

村民们获得的一份重要材料是数百页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环评报告》)。由于此前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受理了此次行政诉讼案,双方需补充相应案件材料,由此,村民掌握了该项目环评造假的材料。

受建设单位委托、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于2009年3月做出的《环评报告》称,项目公示两次,“第一次公示时间从2009年1月4日到16日,第二次为2月20日到3月5日”,而村民表示从未见到公示公告。

工厂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职业病;国民政府;防治困境;南京十年时期

中图分类号:K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10-0131-05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中国工业化的缓慢推进,职业病问题日趋严重。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出于兑现大革命时期的承诺和践行民生主义意识形态的双重考量,竭力推动工业安全卫生运动,并力图从法制建设、调查统计、宣传教育以及医疗设施等方面采取一些防治职业病的措施。近些年来,学界对国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及防治绩效评价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对其制约因素则尚无系统研究。①本文拟从职业病入法失败以及地方政府、劳资双方和租界态度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必须首先说明的是,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打断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也中断了工业安全运动的历史进程,因此本文讨论仅限于南京十年时期。

一、职业病入法及其挫败

早在1923年《晨报副刊》刊载的小说,曾将职业病一词作为题名,小说中的医生听了病患陈述病情之后,果断地将其诊断为“职业病”。②1921年5月16日的《申报》曾载有《劳工之卫生》一文,提出“增进劳工之幸福而预防职业上之疾病”的五大举措,分别为调查、法律、工厂检查、处罚和教育。③北京政府农商部还对职业病调查进行了初步尝试。1926年3月,为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农商部派员赴沪调查江浙两省工业状况,其中就涉及“职业病种类”“有无灾害情形”“预防危险方法”以及“卫生设备”和“抚恤规则”等方面的内容。④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为保护劳工起见,特拟咨询工业上发生之危险及预防方法问题十五则,通饬各省各特别市政府转饬令所属工业机关按条解答,以资考核”⑤。1929年12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工厂法》第七条规定,童工和女工不能从事的七类工种,如“处理有爆发性引火性或有毒质之物品;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之工作;已溶矿物或矿滓之处理”等。第四十二条规定工厂必备的“空气流通之设备、饮料清洁之设备、盥洗所及厕所之设备、光线之设备、防卫毒质之设备”五类卫生设施。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劳动保险法施行前,工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或死亡者,工厂应给其医药补助费及抚恤费”,并明确规定相关补助和抚恤的标准。⑥1936年6月2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矿场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矿场必须配备“防止职业病发生之设备”以及“以预防方法指示

矿工,并限其遵守”,违反上述规定者“处100元以下之罚金”。⑦同年年底,实业部中央工厂检舜Π洳剂恕肮こ设置卫生室办法”,将“传染病及职业病之研究及预防”纳入工厂卫生室的职能范围,要求卫生室酌订“各种职业病及传染病预防规则”等,并张贴于适当场所,同时要求卫生室做好“职业病”等统计工作。⑧

《工厂法》颁布后,各界反响强烈,纷纷要求予以修订或暂缓施行。上海市社会局认为,“对于‘执行职务’四字应有切实之规定,至于非执行职务之时遇有意外灾变而致伤亡者,亦应有明白之规定。”因为“执行职务四字,含义甚广,如工作时因药品或机器爆裂而致伤病死亡,固由于执行职务,而某种工厂之工作,可以促成肺痨,则肺痨病亦似因执行职务而起,固此四字,似应有较为切实之规定。又如工人因工厂有意外灾变而致伤亡,而此项灾变并不发生于执行职务之时,则此项伤亡工人是否即无须给以医药抚恤等费,又工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死亡,其原因或由工厂设备不全,或因工人自身忽略错误,或因其他工人失职而遭波及,是否无分轻重,概由工厂依照本条例负给费之责,亦应有规定”;上海市华商卷烟厂业同业公会认为,“疾病之原因,极为复杂,工人如果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厂方自应依法给以医药津贴各费,设工人中有患不名誉病而藉口在厂服务,以致积劳成疾者,则当如何,又因而致死者,更当如何,恐将来必致徒惹纠纷,于劳资双方均有不利也”;上海中华工业总联合会要求“将本条款内伤病改为伤残”,其理由是“伤残有形可观,病字太无界限,易起纠纷”。⑨

1931年,著名社会学家和劳工问题专家陈达受民生改进研究会委托,以上海为个案,对《工厂法》的施行问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并对《工厂法》的修订逐一提出了相关建议。他在调查中发现,上海雇主大多认为有的疾病“不容易证明”,工人对此也时有怨言。因为有的病痛“不能证明”,厂方不准请病假,不发工资或医药费,以致“病人受罪”。对此,陈达认为:“惟疾病一项,因技术上困难,只可由雇主与工人自行酌量办理,政府不必以明文规定之,但加添工业疾病,因工业疾病证明较易,并于工人的健康关系极大。”他建议,应选择几种较易证明的工业疾病,如铅毒、毒等给予赔偿费及医药费。对“因公致病”的工人“须付津贴但以工业疾病为限”。他认为,可将《工厂法》分期施行:“有现时可以施行的条文、有一年以后二年以后或三年以后可行的条文”。“津贴及抚恤”与“安全与卫生”必须立即施行,关于前者,“伤害及亡死各条照原文”,增加“工业疾病的津贴”,但工业疾病须有定义,删除疾病赔偿条款;关于后者,“一俟比较切实的条文公布后,立即实行”。⑩

1931年11月,实业部在详细审查“上海市社会局请求解释工厂法及施行条例一案”后认为,“伤病两字,就法文言,实系平列,惟是因执行职务致病,情形不一,有因在执行职务时期期中致患各种疾病者,有因执行职务致生职业病者,有因执行职务致伤而病。本条关于病学解说,未经明定,所指究属何项疾病,应请行政院转送司法院解释。”1932年3月,实业部根据河北省实业厅呈报召集各工厂会议经过及施行困难情形,复转呈行政院咨立法院核办。立法院先后交劳工法起草委员会会同法制委员会审议,并开联席会讨论,认为工厂法存在与劳资双方实际状况不合之处,确有必要修改,决定函告实业部,将各省执行中实际困难和实业部意见汇总,以便删修。实业部汇总了各地劳资双方的修改《工厂法》意见,并行文征集地方政府和劳资团体对修改《工厂法》及《工厂法施行条例》的意见。根据修改意见修订的《工厂法》第十二条是“明定《工厂法》第四十五条所称工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之致病部分,系指工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之职业病而言,以免因病之界限不明而引起纠纷。”1932年12月19日,立法院第211次会议审查并通过全案,报呈国民政府,于当年12月30日公布施行。《修正工厂法》仍分13章77条,大致依据实业部之修正草案而酌加增删,其删修重点包括:实业部所拟之“职业病”,认为无规定之必要,予以删去。至此,南京政府有关职业病入法的努力宣告失败。

由于缺乏对职业病的清晰界定,地方政府在职业病调查和工厂检查中,“职业病与普通病之界限有时颇难分析,拟应由检查员注意厂中环境及工作情形,并会同本市卫生局办理,如有疑似之职业病发生,即请由卫生局派医师检查,以便督促厂方设法治疗及补救”。

二、地方政府消极应对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颁行的《工厂检查法》,对于工厂检查问题采取中央集权制,规定“工厂检查事务,由中央劳工行政机关派工厂检查员办理之,但必要时,省市主管厅局亦得派员检查。前项省市所派工厂检查员,并受中央劳工行政机关之指导监督”。1935年立法院通过的《修正工厂检查法》有所变动,规定“工厂检查事务,由中央劳工行政机关工厂检查员办理,但必要时,省市主管厅局亦得派员检查。前项省市所派工厂检查员,并受中央劳工行政机关之指导监督。”

职业病等安全卫生检查“事属创举,为求收统一之效,事权不宜分散,且人力财力亦不充裕,势难普及于全国各地”。不过修正的《工厂检查法》仅赋予各省市以必要时之执行权,非但并未改正中央集权制之缺点,甚至连中央集权制的有利之处也因而丧失。“不但未能使省市主管厅局为中央分担工厂检查之责,反而将中央集权制度破坏,造成责任不专之弊”,“为求工厂检查能普遍推行于全国各工业区域,关于检查执行权之规定,最好放弃中央集权之原则,而改用地方均权制,使各省市主管厅局在法律上必须负检查之责任,而仍以中央机关负监督之则”。

一些地方政府借口经费筹集困难、工业幼稚和人才缺乏,往往不愿意工厂养成所选送学员。实际上,根据《工厂检查人员训练办法》,参加养成所培训对学员收取的费用并不多,即每人收取10元讲义费,但生活费自理。“在这些所谓的理由中,姑不论其是否事实与是否正当,然而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以致全国各省市不能尽有训练合格之工厂检查员,在将来普遍推行工厂检查上,已预伏了一个很大困难。”尤有甚者,工厂检查人员训练合格之后,实业部明令各省市政府予以委用,然而事实上“很少遵行,甚至业已委用,事后复藉故裁撤”。能依法委用训练合格工厂检查人员逐步实施工厂检查者,仅少数省市而已,各级政府并没有尽到最大努力。

与工厂相比,矿场的生产条件往往更加恶劣,矿场灾变也更加严重。根据《修正工厂法》和《修正工厂法施行条例》有关规定,矿场的安全检查应与工厂检查工作同步推进。1934年10月,中央工厂检查处呈请实业部分咨各省市政府转饬主管厅局会饬所属工厂检查员,在检查工厂时,将该区域内符合修正《工厂法》第一条规定之矿场一并检查,“我国矿场之检查于焉开始矣”。然而,中央工厂检查处“迭次函催举办,惟因各省工厂检查员人数太少,难以兼顾,故自通令迄今,在业已举办工厂检查之各省中,尚有数省未能举办,而矿场检查报告之转送到处者,则仅有河南、湖南、河北三省而已。”

三、劳资双方缺乏认同

对工厂进行职业病检查不仅有助于保护劳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可以防止工厂发生灾变,减少厂方的直接损失。然而,一些工厂主则借口经济效益不好不愿增加卫生防疫方面的费用。

天津于1934年拟定职业病防治第一期计划后,曾于同年8月下半月起,由检查员分赴应受检查各工厂进行预备调查,9月份才正式开始检查工作。检查员在例行检查的过程中,“深感窒碍,况商人对于工厂检查事项认识不清,多敷衍应事,虽经各检查员随时劝导,严厉督促,然第一期计划全部工作,仍难如期办理完竣”。该市的一些工厂因受时局影响,“近年来几至一蹶不振。自身支撑之不暇,对于首创之工业统治设施每多漠视。几经劝导晓谕,直至1934年终始将初步工检工作之各项表册分别陆续缴齐。”“剀切晓谕,但商人固于成见,宁以增加工人待遇,适足以减低厂主之利益,不免互相观望,以为搪塞,阻挠情形,时有发生。”

北平的检查情况与天津大致相似,据《北平市第一期工厂检查报告书》记载,该市不少工厂“或场址狭小,建筑不良,空气污浊;或设备管理各项,因陋就简,秩序毫无,迭经剀切劝令改善,并经分别复查,有因资力及环境所限,未能立即改良者,亦有故意敷衍,始终未认真遵办者。”

1934年,曾经有人指出工厂检查制度未能普遍施行,并且施行过程中屡受阻碍,其症结有四:一是企业缺乏远见,多数雇主误以为工厂检查,仅为顾及劳工福利,对其本身系莫大损失。资方往往追逐短期利益,工厂检查对企业所产生的长期利益和隐形利益,以及对国家工业前途的深远影响,资方往往视而不见。二是经济危机的打击,国家欲使企业改良设备而保护劳工,“实属难能”。厂方生产设施简陋,虽为法律所不容,但亦为客观事实,法理与人情必须兼顾。三是劳工的无知与误解。工厂检查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劳工,但并未获得劳工的拥护,因为知识缺乏,甚至受到厂方“非法宣传”的影响,工人往往不知工厂检查为何物,“视之无关痛痒,可有可无”。第四是外交问题的制约,中国在国际上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受到不平等条约束缚,租界当局反对检查,因此《工厂法》与《工厂检查法》“竟不能实行于此种畸形的范围。”

曾经在上海从事过工厂职业病检查工作的田和卿认为工厂职业病检查工作之所以未能取得成效,主要是因为工厂主和工人对于工厂职业病检查的误解:“有的厂主听见检查,就觉得恐惧,也有的以为检查是政府故意的来捣蛋,来和工厂为难,也有的以为检查是要片面的加重厂方负担,也有的以为检查是政府替工人说话,帮工人的忙来压迫厂方。在工人方面呢,大多不加理会,不晓得有工厂法,更不明白工厂检查法;恐怕连工厂检查这四个字,都没有听见过。也有极少一部分的工人,晓得工厂检查,但是他们以为工厂检查是限制工人的自由,是帮同厂方来压迫工人的。”

此外,一些国营企业因管理权属不统一,其职业病检查工作的开展也不顺利。当时,我国各铁路附设工厂虽然为数不少,但大多因规模小、设备简陋、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对职业病检查持消极态度。比如,汉口市区有平汉铁路管理局主办的三家机车修理厂,该市市政府在进行检查时,要求铁路管理局转饬所属这三家修理厂汇报工厂记录等事项,而铁路管理局则认为:“此项表册,系民营工厂呈报当地主管官署所用,路局为国营企业机关,由铁道部直辖,所有一切编制及用人行政,均遵部章节办理。各随设之工厂工人状况、伤病情形,均有部定格式,遥报铁道部。”铁路管理局以市政府非其主管官署为由,拒绝向汉口市政府造报相关表册,汉口市政府“以事件重大,未能擅专”,只能呈请中央工厂检查处加以解释,而检查处认为上述问题“于法均无明文规定”,被迫“据情转呈实业部请予解释”。经实业部和铁道部协商之后,认定各铁路工厂检查事务由中央政府劳工行政机关派工厂检查员办理,检查时由铁道部派员前往,进行“先期工厂调查”。各铁路工厂调查完竣之后,工厂检查处决定派员赴各铁路进行初步检查,直至1936年4月,铁路工厂检查事宜才得以顺利展开。四、租界工厂检查的梗阻

当时的中国实业界普遍认为,工厂检查对中外厂商应当一视同仁,否则将沦为压迫华商之“苛政”。华商与在华外商的生产设施相差不大,因陋就简成为普遍态势,如果工检政令不能适用于租界,“在华外厂独得逍遥法外”,仍然使用因陋就简的设备,那么不仅生产安全问题无从谈起,而且事实上造成中外厂商生产成本之多寡不均。各国租界“几遍于各工商业发达的都市,他们享有领事裁判权,以致我国法权之行使,乃大有妨碍。外商工厂,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对于我国劳工法令,抗不遵行,无形中使我国之产业经济及工人生活,蒙甚大之损失。外商工厂,如不遵行我国劳工法令,则此等劳工法令,亦无法实行于我国工厂。因为外厂以无法令的束缚,显处优越地位,华厂势难与之争衡,即工人的待遇,亦难期其平等。”《大公报》刊文建议政府在《工厂法》实施过程中务必坚持中外企业公平一致的原则,既要普遍适用于本国工厂,在华外资工厂亦当一律遵守,否则中国制造业与在华外企竞争,“益将失败溃灭,决无幸理”。

上海租界工厂检查问题,虽然从1931年开始历经曲折,于1936年达成协议,但又被外国驻沪领事团否决,上海沦陷后,租界对外交涉的对象和重点随之向日伪方面转移。1932年淞沪抗战结束后不久,上海市政府对该市市区的工厂进行了初步检查,而租界工厂之检查,因工部局“非正式请求展缓”,社会局为避免交涉起见,“曾允其请”。1933年4月,工部局正式拒绝我国工厂检查员检查租界工厂,社会局即呈请上海市政府向工部局交涉,历经两载有余,“几费唇舌”,未能解决,因此既然不能对租界工厂进行初期检查,那么市区内各工厂之第二期检查计划亦无法进行,上海工厂检查乃宣告完全停顿。而且由于租界交涉停顿已久,“前经委用之检查员有因事辞职他去者,有以故停职者”,仅有田和卿等8人仍在社会局担任工厂检查工作。而上海曾经选送了22人参加工厂检查员养成所的训练,4人中途退学,其余训练毕业,先后回到社会局执行工厂检查事务。

截至1935年8月,青岛符合《工厂法》规定之华商工厂总共只有40家左右。这些工厂因规模小、资金短缺等原因“加以本年夏季以来,本市有明华银行倒闭情事,以致银行界采收缩政策,各工厂大受影响,工作时有停顿情事,甚且倒闭。未停未倒者亦常在风雨飘摇之中,有朝不保夕之慨,尤未便过事督责。以致一期应行整理各项,尚有未能遵照办理者。”由于地方当局之敷衍因循,加上西方列强的把持和操纵,导致租界内的工厂职业病检查难以顺利推进。

南京十年时期的职业病防治,在法律文本、行政能力、社会认同以及外部压力方面,均有缺陷。劳动法令多以西方发达国家立法成例和国际劳动标准作为参照,未免偏涉理想,未能尽合国情,移植复制西方的法律条文,由于超越我国历史阶段,难免遭到社会舆论尤其是企业界的反对,而政府迫于社会压力,又只能不断退让,或者增删修订,或者缓行部分条款,法律威严荡然无存。与法律的高调激进相比,行政实践虽然相对务实保守,但其工矿安全检查成效又受到行政能力不足的限制,地方政府消极配合,工矿检查人员位卑权轻,法律落实处处受阻,不仅难以实现消弭劳资冲突的初衷,反而徒增纠纷。租界工厂检查权的落空,不仅缩小了工矿安全检查的范围,也增加了工矿安全检查的阻力。诚如王奇生所言,民国时期带有现代西方色彩的高层文官热衷于制定各种法令、计划和决议,而不管下层有无承接能力,结果难免“种瓜得豆”。因此,虽然相关探索构成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史的一环,但其中历史教训无疑远多于历史经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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