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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基地工作计划{5篇}

2024-07-31 19:50:01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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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近年来,新疆科协积极探索、多方努力,2010年新疆科协联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科普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社区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有科普工作机构,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工作场所和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制定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普遍性、公益性的科普活动的社区均可申报该计划。新疆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旨在奖补一批科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社区,促进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社区科普事业发展。2010年、2011年共对104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投入奖补资金520万元。“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拓宽了科普工作途径,创新了科普工作方式,优化了科普工作环境,增强了基层科普组织的服务能力。

为积极配合新疆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新疆部分地州市积极行动,主动联合本地财政部门开展本级“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0年7月,昌吉州科协、乌昌财政局联合下发《昌吉州“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着“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在昌吉州率先实现两级联动。2011年10月,根据阿克苏地区科协、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三级联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克苏地区对6个先进社区和5名社区优秀科普工作者进行表彰,并要求县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1年11月,乌鲁木齐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对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新医社区等7个先进社区进行了表彰,每个社区奖补资金2万元,仅2011年,区、市两级给予社区的奖补资金达69万元。2011年12月,吐鲁番地区科协、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启动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并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为地区科普惠民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疆科协)

科普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科协李林主席、副主席张子炎组织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农村科普工作达5次以上,每月定期听取普及部的农村科普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农村科普工作的发展规范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目标考核。

积极开展农村科普项目的申报表彰工作。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助推农户万元增收计划”、“科普惠农兴涪行动”。2012年组织申报国家、重庆市科普项目10个,获得国家级表彰3个、重庆市级表彰2个,其中龙潭水稻专业技术协会、罗云黑山羊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理事长王正余分别被中国科协和国家财政部表彰为“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和“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村科普带头人”;白涛渝东黑山羊专业技术协会、马武枳余果品专业技术协会分别被重庆市科协和财政局表彰为“科普惠农助推农户万元增收计划”先进集体,这是涪陵区获得国家、市级科普项目最多的一年,共计获得奖补资金达58万元。同时,区科协积极组织开展全区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的评先评优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分别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涪陵区“科普惠农兴涪行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区科协在有限的科普经费中剂出7万元进行奖励。

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基地的命名工作。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涪陵区开展的“科普惠农兴涪行动”,加快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切实打好国、市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基础,区科协按照《涪陵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申报、评审,决定对“涪陵区龙潭水稻、大木食用菌”等25个种养殖业命名为涪陵区第三批、第四批科普示范基地。至此,涪陵区科普示范基地总数达到了53个。

大力培育发展农技协。充分发挥全区农技协联合会的“航母”作用,采取农技协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建设农技协科普惠农服务站等有效举措,培育发展了龙潭水稻、南沱生猪等一批服务功能配套、辐射带动力强的示范农技协。全年共新发展农技协17个,超额完成了重庆市科协下达发展农技协数量的目标任务。

科普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原则。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藤县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梧州市科协、市财政局。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中国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5、长效性原则。“计划”工作要着眼于长效性,着眼于提高农村的“造血功能”,着眼于探索并建立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农村科普设施建设、农村科普社会资源集成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反对和防止开始轰轰烈烈,过后冷冷清清的现象发生。

三、目标任务

1.在全县范围评比、筛选出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梧州市、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局(厅、部)参加评奖。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8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业务范围属于我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80天以上、受益群众8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符合我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五、部门职责

县科协职责:负责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藤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其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实施“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协调与县财政局的工作;参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参与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县科协、财政局制定《藤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于4月3日前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报送市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二)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发动动员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积极主动参加申报,向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厅(部)多争取资金,以进一步支持我县相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发展。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名额各1个,其中藤州镇、太平镇、濛江镇、天平镇、塘步镇、和平镇、古龙镇可推荐2个。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县财政局申报推荐材料要准确真实,在签署的时间上要把准,要使用四号楷体字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推荐表样见1、2、3)。

2、相关证明材料(批准成立文单位营业执照、统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3、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推荐材料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即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申报。

(六)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所将要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的对象名单在相应乡镇、村或单位公告栏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

(七)、评审

1、县科协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前成立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县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25日前汇总整理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按市科协和财政局下达的名额数,提出县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3、县科协和财政局将市科协、财政局认可的将要向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推荐的对象名单,在藤县信息网站等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科协会会同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财政局(一式四份,用四号楷体字,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实际行动。各乡镇科协和财政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农村科普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科普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成立领导机构

接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任务后,我们立即成立了扶绥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科协的副书记任组长,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协主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科技局以及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科协主席)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协,由县科协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科协副主席担任副主任,成员从县科协干部中抽出,在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1、经过近3个月的宣传和发动,群众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了初步了解,认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实实在在为农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群众参与的热情高涨,迫切希望上级科协领导能够抽出时间多到基层走一走,看一看,指导各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科普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以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市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十一五”期间,拟在全市每年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真正使农民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抵制的能力。

3.通过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通过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让科普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必须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看对科普的贡献大小和群众的认可程度。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系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专门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严格执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市科协、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指标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申报工作。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评比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在申报过程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不得多头申报和交叉重复,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各区县(自治区、市)科协和财政局要根据我市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媒体公示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区县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在群众能知晓和看到的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在6月底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三)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在汇总各区县(自治区、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市最终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并在有关媒体进行10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协和市财政局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并于12月上旬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当地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顺利实施,市科协与市财政局将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实施工作。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此,一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二要抓好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四要制定激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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