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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管委会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或协调起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或协调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交通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国防交通、市政工程、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线监察、建筑业管理规划、计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建设和交通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突发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处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建设和交通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负责建筑业(含装修装饰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建材市场、运输市场;负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
(五)组织实施市、区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六)组织、协调乡村公路建设,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
(七)负责本区国防交通工作和无人管理铁路道口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公路通行、建筑和建材等规费的管理。
(九)宏观管理委属企业、中介机构;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十)指导、管理本系统的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市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应设置13个职能科(室),即:党政办公室(增挂法规科牌子)、组织纪检科、人事劳资科、武装安保科、信息群宣科、计划财务科、内审监督科、公路事业科、交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境科、建筑市场科。
(一)党政办公室(增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各科室贯彻落实党工委决议的情况;组织协调委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建交委有关工作的督办;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和收发、传递及催办、公文审核;负责党政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准备、记录、归档等工作,负责委外事工作;负责委党政印章保管和使用,负责保密、机要等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对委属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立卷的业务指导;会同信息群宣科完成信息采集和简报编写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督办和协调,及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有关问题处理;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以及就餐、用车、工勤等管理工作;会同计划财务科实施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制订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制度建设,并对行政执法进行协调、监督、统计,审核以建交委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参与专项改革方案的调研、拟订,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建交委系统有关改革工作;组织审查、报批、清理、解释本系统起草或的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机关和本区其他行政机关转来的法制方面征求意见稿的研究、回复;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岗位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申办、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组织纪检科
负责委属系统基层班子的建设、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委管干部的教育、管理、考察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负责委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离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委管干部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负责委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委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并指导基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委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纪工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
(三)人事劳资科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委属单位劳动力管理和职工调动安置;负责干部任免、职务变动、聘任等工作的申报;负责工资调整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及委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等工作;负责职工养老金测算、转移、变更以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测算办理等工作;负责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考试、聘任、考核工作和技术工人的晋升和考核工作;负责委系统职工社会保障、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履行等指导工作;负责建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体检及委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各类劳动人事报表统计、劳动用工监察及各类劳动人事方面的年检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沟通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2名。
(四)武装安保科
负责委人民武装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协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负责组建安保信息员队伍,做好安保干部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及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负责委辖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和创建治安安全合格单位工作;负责组建防汛防台应急队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完善综治各项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强化自身建设。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武装部长1名(正科级)。
(五)信息群宣科
负责宣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配合抓好委系统干部理论学习;负责建交委系统的群众性宣传工作,开展好爱国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责任意识等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建交委系统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的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党政办做好建交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建设》的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协调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建交委信息技术方面的统筹、协调,推进建交委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建交委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协助团工委开展共青团的各项工作。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六)计划财务科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加强资金管理,负责筹集资金和资金合理使用,为领导献计献策;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对基层财务检查监督,确保资产完整;负责财务报表、帐册、收付凭证等审核,确保会计质量;负责对委属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及时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确保按时准确。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七)内审监督科
督促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审计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各项经费的合理分配、使用;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部门交办的任务,参加区审计局组织的各项审计活动;按照上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保持审计档案的整洁、齐全和条理化、不泄密;建立内审监督网络,指导基层内审工作,提高本系统内审管理水平。
人员编制1名,设科长1名。
(八)公路事业科
负责管理和协调做好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上报立项报告等有关前期工作;管理和协调做好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进度、预(结)算的审核,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建设资金的请款,作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协调做好区内乡村道路建设、桥梁改建、维修计划的审核和经费的请款核拔,并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验收;协调和做好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组有关协调工作,督促做好在建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使之建立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协调和做好公路口的有关业务管理工作,并做好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有关报表;协调和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争取给予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九)交通管理科
贯彻国家、交通部、市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有关行业管理文件精神;监督水上交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在本区内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航道的日常管理;负责货物港务费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水、陆运输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负责全区公交、专线客运、出租车行业的稽查管理,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负责全区水路运输服务开业,内河装卸、内河装卸服务企业开业以及水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开业的初审;审批全区内申请设立配建兼用停车场(库),汽车维护企业、汽车专项修理企业以及摩托车维修企业的开业;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运作。
人员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市政管理科
宣传贯彻《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有关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核报批;协同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区总体规划编制城镇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专业规划,审查开发区、居住区自行建设的城镇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的详细规划;编制区市政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经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实施;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对市政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区市政署定期组织区域内市政设施的检测和普查,编制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计划,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会同区市政署做好区域内的市政行业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积极向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区的帮助,热情为基层服务。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
(十一)绿化管理科
宣传贯彻执行《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根据区发展情况,编制绿化中、远期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负责参与、督促、协调、保证规划的实施和计划的完成;按市的质量标准,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并协助做好绿地建设和养护招投标工作;技术指导、督促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实施。按区府下达建委的建设任务,进行现场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做好立项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并控制投资,协助审计局做好项目的审计工作;监督、审核园林绿化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及时审核统计报表,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
(十二)市容环境科
宣传、贯彻《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推进市容环境的科技进步;督促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目标;组织行业考核和行风考评,推进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区创卫办做好创建工作的落实措施,推进环境建设上台阶;负责本区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资料收集,及时向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
(十三)建筑市场科
宣传贯彻《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依照上述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建筑市场的具体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督促建设工程参与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或组织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整顿和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行业的联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建筑市场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纠正建筑市场不规范行为;负责审批受上级部门委托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及上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建材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并搞好申办核发执法证工作;指导和协调建筑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创优活动及建筑业企业的综合考评工作;协调处理建筑企业工程款拖欠工作;抓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委系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管委会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发展和完善“三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镇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好互动,逐步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求真务实、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促进全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生态经济区的要求,创新镇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与我镇实际相适应、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与镇财力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2、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镇功能定位,依法科学配置镇政府职责,理顺区镇职责关系.赋予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
3、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转变职能要求,综合设置镇党政机构,严格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合理设置岗位,优化队伍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建设法治型政府的要求,依法规范镇政府行为,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依法管理。
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能定位
镇党委、政府要履行好以下主要职能: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围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海西绿色腹地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和政策服务,引导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托管、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震、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理顺职责关系
1、理顺区镇之间关系
(1)依法界定区镇两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凡明确规定由区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得转由镇政府承担;确需镇政府配合的,应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以镇政府管理为主的机构,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听取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2)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实际要求,积极探索镇行政执法工作。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可依法委托镇政府承担,委托的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指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落实和强化镇对区直部门派驻镇机构的监督和协管职能,要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以及主管部门与镇的沟通协调制度。派驻到镇的机构,区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管理;派驻镇的机构要服从和服务于镇工作大局,其党组织受镇党委领导(另有规定除外),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服务区域镇政府的意见,其领导干部考核评定和任免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意见。上级纪检、组织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加强农村“各大员”以及驻村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的协调管理。镇要会同主管部门和村加强农民技术员、综治协管员、计生管理员、安全生产协管员等“各大员”队伍、驻村任职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结合镇村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各大员”工作机制。将农村“各大员”队伍纳入镇政府构建的“三农”服务体系,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增强队伍合力,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各大员”的作用,提高镇村治理和服务水平。
2、理顺本镇行政事业关系
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政事分工明晰、合作紧密、运转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镇党政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我镇行政人员编制25人,实有25人。其中正科级5人,副科级7人,科员级12人,行政工勤1人。
1、内设机构
镇统一设置:①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纪检监察室牌子)、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③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维稳中心牌子)、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
2、内设机构职责
①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纪检监察室牌子)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会稿党政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开展调研采编综合信息;组织、筹备会议;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精神文明、人事、监察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制订并实施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工作规划;指导村级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组织开展工作;管理机关内务、财务、统计、后勤事务、文书档案;协调联系群团组织;承办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它事项。
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本镇产业发展、财政监管、项目开发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监督管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③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镇民政、劳动保障、老龄委、关工委、老区扶贫、库区移民开发等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负责防灾、救灾工作;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村劳动保障、农民医疗保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维稳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化解处理可能影响本地社会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开展和落实法制教育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指导村搞好治保、调解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负责协管、指导农村综治协管员、治保主任、调解员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消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全面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加强对育龄群众婚育、节育状况的动态管理,申办有关生育行政许可证明,征收和管理社会扶养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村计生管理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大主席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立,并履行相应职责。
(四)镇事业机构及主要职责
我镇事业单位编制数总30人,现有事业人员编制18人。其中:1、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全额拨款)编制7人;2、流通信息工作站(经费自给)编制2人;3、生态保护工作站编制3人。(其中乡建站(全额拨款)编制0人,水利工作站(全额拨款)编制3人。)4、计生服务所(全额拨款)编制5人;5、文化站(全额拨款)编制1人。
1、镇事业机构设置
镇统一设置5个事业机构,即:“三农”服务中心(加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工作站、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牌子)、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挂环境保护工作站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加挂招投标委托中心、“三资”监管中心牌子)、文体服务中心。其中“三农”服务中心13人;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8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人;会计服务中心2人;文体服务中心1人。
2、镇事业机构主要职责
(1)“三农”服务中心。(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工作站、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牌子)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适用技术的推广,农村“员”工作指导。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系统化服务;承担农机技术推广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为农田水利设施、防洪抗旱、供水、水电等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承担防洪抗旱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2)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挂环境保护工作站牌子)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镇规划,指导村规划和报批;负责镇村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负责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乡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乡镇环境监管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有关环境突出问题,对饮用水源地污染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为农民提供流通、信息等服务;受托做好镇村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
(3)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督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搞好本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协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其它工作;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发放并做好效果监测、使用方法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协助培训、指导村计生管理员工作;承担计生统计工作。
(4)会计服务中心。(挂招投标委托中心、“三资”监管中心牌子)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村“三资”监管、招投标服务、合同管理、村财镇托管、村级财务审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与监管,对公开竞价或委托招投标进行审核把关;具体负责对镇村所属的“三资”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建立“三资”管理台账;负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性监控,实现“三资”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
(5)文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村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弘扬先进文化;组织指导乡镇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协助文化执法部门搞好乡镇村文化市场管理;培训村文化协管员,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平衡。区委编委在现有总量内根据乡镇实际重新核定各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要严格按核定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定岗定员。全面落实人员核编制度和实名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选调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镇党政领导职数配备9—11名。未使用镇编制的挂职锻炼和下派专职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不占镇领导职数。镇每个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1—2名。
深化镇机构改革工作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深远,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精心组织、上下结合,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1、镇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镇机构改革平稳推进。
2、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保证镇机构改革健康有序进行。
管委会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我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职责,社区居委会应组织本社区群众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制订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在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居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居委会成员要共同承担做好本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组织本居委会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第四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居委会独生子女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居委会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居委会副主任或居委委员待遇;居委会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居委会“两委”和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会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居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居委会成员包户制度。按照街道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无业、个体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申请表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并协助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及有关奖励。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四条协助街道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积极在社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将其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少生优生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符合本社区居民需求的各种活动。
第十八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育龄群众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在社区内的居民楼梯间、住宅小区等设立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并根据群众的需求送宣传资料上门。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城镇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中的应查对象原则上不少于每年2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居委会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居委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居委会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居委会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失效登记本。
第二十三条居委会人口计生专干要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第二十四条积极、稳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已婚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居委会人口计生办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居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七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街道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八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居委会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街道驻居委会干部、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委会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
第二十九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居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居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居住区域或楼房、行业或摊位划分会员小组,建立会员联系户,发挥会员小组长作用,经常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区计生协会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第三十三条依托和利用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组织会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自觉参与社区居民人口计生居民自治事务。
八、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
管委会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强化领导责任,保障国策地位。
1、领导重视。历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计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一贯坚持将计生工作会议作为全区第一个重要会议召开,党政主要领导都参加会议并讲话,亲自安排部署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实行党委、政府定期办公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专题研究。至,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了12次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解决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表彰奖励、一票否决、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坚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定人、定责、定期、定项进行督办,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下发督办通报,目标任务工作半年一督办,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办,阶段性工作一周一督办。、、,连续三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工作专班,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带队,对全区13乡镇(街办)、夷陵开发区及16个区直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和督查。所有乡镇(街道)坚持每季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办公,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全区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直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单位真抓实干、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浓厚氛围。
2、责任落实。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多年来,区政府区长坚持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区、乡(镇)、村层层建立领导联系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全体区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委会),村干部联系组,区直部门干部联系所属二级单位,实行分管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岗双责”、综合评价、捆绑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我们严把三个关口,推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任期考核、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年终考核关,区委区政府年终对乡镇(街办)、区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并提供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凡是没有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一律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严把评先表模关,区委区政府在评选本级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单位和人选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审定,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以来,共对5个单位、人人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干部提拔任用关,区委区政府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不予提拔使用。如全区村支书公务员招考录用时,就有二个村的书记因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对一名提名政协委员进行否决。
3、投入到位。为确保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我区以保障投入、监管问效为重点,建立了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投入标准。全区财政在人均3.09元的基础上,每年按人平0.75元的
标准递增,全区本级财政投入372.1万元,人均达到6.84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人平1.8元标准落实70.92万元。,区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区财政预算内实际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投入442.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增长16.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1.6%,人平达到9.48元。我区财政预算内预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9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517.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增长14.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预算增长的1.5%,人平达到10.86元。无论财政多么紧张、多么困难,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优先保障,对区直部门经费预算普遍压缩20%,唯独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减反增,目前,全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已到位302万元。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在经费投入上,我们突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四个重点”。已投入237.92万元用于免费服务。连续三年,区人口计生局都按人平0.6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每村每月50元的标准落实村(居)委会月例会经费,给每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5000元工作经费。同时,每年另外按工作项目给乡镇拨付一定的项目经费。,给每个乡镇补助规范化建设试点经费1万元。,另外按人平0.5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经费30万元。各乡镇按人平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了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三是实行项目管理。每年由计生部门制定当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计生部门负责实施,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问效,确保投入足额用于计生事业发展上。(二)推进文明执法,步入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新阶段。
1、加大法制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法制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出台后,组织区委中心学习小组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将“一法三规一例”纳入“四五”普法范围;区委党校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计生委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计生专干也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将“一法三规一例”和《决定》知识套印在《农历》上赠送给千家万户。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宣传专栏、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信息、教育和技术服务知情权。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依法规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育审批制度改革,改一孩生育审批制为登记制,由村(居)代办《生育服务证》;改二孩生育层层报批制为村(居)民代表大会公开审批、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制;并于10月将二孩及以上(再)生育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在全区统一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入户程序、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服务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入各乡镇(街办)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推行区乡村三级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实施办法,10月,我区接受了全国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的参观考察,,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佳县市区”。
2、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行“双向”约束。我区坚持把深化管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放到推进村(居)民自治上,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和调动群众积极参与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措施。区计生局和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领导管理服务体系;实行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使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实施和落实;制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做到村村有章法,户户有准则,人人有规范;落实合同管理,规范村(居)委会与村民的行为,建立双向约束机制;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已达100%,其中村民自治合格村比例已达85%以上,完成了从村配合到村为主再到村民自治的三级跳跃,实现了由“治民”向“民治”的跨越。
(三)推行亲民服务,步入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阶段。
1、丰富服务方式。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方便群众、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变坐等群众上门为主动进村为群众服务。具体实践中做到“四服务”。一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积极下乡为育龄群众提供一年2-3次的“三查一治”(查病、查孕、查环;治病)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二是开展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送卫生、科技、文化到偏远山区,丰富山区人民的文化生活,增强群众“少生快富、优生优育”等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同时,组织开展了“关爱妇女、关爱女孩”、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防治艾滋病知识等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避孕节育知情服务。在全区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发挥了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方面的自主性。四是开展跟踪随访服务。计生部门组织区乡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常年对孕期、产后、术后及妇科病患者开展上门慰问、随访。以来,全区区乡两级共印制各种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近50万份,为育龄群众开展查孕、查环、查病服务近50万人次,开展随访服务近6万人次,群众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服务投入。把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作为计生资金投入的第一需要,使全区
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一是落实工资待遇。以来,区、乡科技服务人员工资、各种保险金等共计120多万元,均由财政全额负担。二是保障工作经费。我们对区、乡计生服务站开展孕环情监测和生殖保健服务等所需经费,严格按照7元/例标准给予落实。并另给乡镇计生办、村委会各按1元/例标准配套工作经费。还针对基层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等工作无经费来源的实际,积极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全区预算工作经费60000元,年底根据职能履行情况,严格考核后下拨。三是加大建设投入。大力开展区乡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为区、乡服务站配备b超设备。为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规范化建设资金50多万元,并积极争取将4个乡镇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房屋、设备、人员、管理”配套发展,面貌明显改观,基本达到了“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整体提升了服务阵地的服务能力。四是整合相关资源。在强化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整合乡镇计生服务站、卫生院的人力、设备和技术资源等,科学规范科室布局,将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院保健组、妇产科统筹安排到一个服务平台,花最少的投入干更多的事,既节约了相关资源,又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近三年来,全区每年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费都超过300万元。(四)推进生育文明,打造科学文明新观念
1、宣传营造文明环境。每年印制计划生育知识农历发放给各家各户,与宣传、文化、卫生、科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下乡”活动,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送戏进村100场、送电影进村1000场”活动,利用 “5.29”、“7.11”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婚育新风、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印制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000多册,发送给区、乡、村各级干部职工。录制了13盒录音带发给乡镇,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宣传车的形式巡回在农村播放。制作《国策之声》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知识宣传光碟300余套发给每个乡镇、村(居)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经常性组织群众学习观看。大力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区建设生育文化墙80多个,制作大型宣传标牌50多块,规范宣传标语1000多条,开办宣传栏300多个,建设生育文化大院48个。乡、村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了“乡乡有宣传活动、村村有文化大院、组组有宣传标语、户户有宣传资料”。全区累计评选表彰9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128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村、3万多个“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
2、政策引导生育观念。坚持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予以落实,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一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累计达到2373人,落实奖励扶助经费170.86万元。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区制定并实行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按800和1000元的标准,对33个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了救助。,我区认真执行湖北省特别扶助政策,共对363名特扶对象落实特别扶助经费40.54万元。特扶对象累计达到405人,落实特扶经费45.34万元。三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区政府出台方案,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凡年满14周岁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对象全面兑现。、共对12037个家庭兑现373.77万元。四是落实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3500元的奖励政策。区政府出台方案,、两年共安排资金40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160名企业退休职工进行了奖励。五是认真做好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工作。、两年共申报符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政策条件对象800人,其中今年446人。六是制定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从起,我区即对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给予20—100元的奖励,三年来,共对8800多名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经费22万多元。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关爱行动。对并发症患者治疗经费全额报销,并每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家庭给予500—元的资金帮扶。投入10万元救助200个困难女孩家庭、“三难”“四缺”家庭和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今年,我们制定“牵手行动”计划,组织全体区、乡计生干部与全区61个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特困家庭“一对一”牵手结对,开展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发展家庭经济、提高身体素质、改善生活质量。年终,将为每名帮扶对象送去不低于800元的帮扶资金。各乡镇以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樟村坪镇将所有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挂钩,在落实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困难救助、建房补助等政策时,先过“计生审核关”,如该镇桃坪河村对违法生育家庭取消镇、村两级建房补助6万元,砦沟村为所有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了养老保险,真正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优先。全区累计有近3万个家庭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对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今年,我们将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利益导向。
3、依法规范生育行为。一是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虽然省市均已不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但我区坚持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督促基层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生育秩序。全区近三个年度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338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12万元,已征收164.6万元,征收率52.71%。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我们与区法院联合进行强制执行。、分别强制执行24例、17例。二是开展违法生育党员清理查处工作。对极少数党员违法生育问题,组织专班进行立案调查,按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在今年全区工作会上全文印发了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并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区所有党员及私营企业主共发送计生政策信息27000多条。三是坚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在全区卫生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11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对b超、终止妊娠药品、人流引产的管理,在所有医疗机构都设立了警示牌。每年与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专班,对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等进行2次以上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对一例群众举报私立医疗单位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案件正在进行调查。四是全面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全区100%的村(居)制定了村规民约,落实了生育合同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将发放5万册会员证,强化会员身份和职责,更进一步发挥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
(五)合力实施综合治理,推动形成统筹格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中,我们积极寻求各部门支持,合力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格局的形成。各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完善。多年来,与卫生部门共同加强“院站合一”模式下的乡镇服务站建设,使各项服务项目有序开展
。与卫生、药监等部门坚持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了免费婚检的宣传落实工作。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在各中小学开展了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与财政、劳动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了各项奖扶政策的落实工作。与法院等部门坚持配合,加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安、工商、劳动、城建、房管、经贸、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要求,实行了计划生育信息“月报送”。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常年配合,使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强化“一盘棋”观念,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夷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方案》,对流入人口落实了“以房管人”制度,落实了信息查验和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结合国家、省、市各级要求和部署,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大了部门协作、双边协作的工作力度对于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区计生局每季度举办一次信息交流会;对于跨县流动人口,每两月参加市举办的信息交流会;对于跨市流动人口,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与流出地进行信息交流。-,共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交换重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9000多条,提交率达到90%,反馈率达到100%。三是强化“同等服务”观念,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平台。各级各单位按照“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原则,全面落实了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免费服务工作。流入重点对象参加本地“三查”比例达到96.4%。四是强化维权监督,建立群众监督平台。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的十条纪律,在“夷陵人口”网站上颂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事项,公布了便民维权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六)健全“三大网络”,步入干部队伍建设新阶段。
一是抓好行政管理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主力军。近年来,我们致力于培养一支优秀的计生队伍,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区、乡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将一批年纪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计生干部队伍,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办法,对他们的工作方法、服务水平、工作能力、创新意识进行评比表彰。为有效提高计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每年区、乡层层举办计生业务知识、技术服务、计算机操作等培训,仅全区举行大型培训班6期2200多人次,各乡镇(街道)都对村计生信息员进行了2次轮训。全区区、乡两级专职计生干部(公务员)85人,40岁以下的占7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村计生工作人员、任务、报酬做到“三落实”。目前全区配备村(居委会)女计生委员220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5%,40岁以下的占57%,计生委员的报酬、分别按不低于村(居委会)主职干部报酬80%、90%的标准予以落实,并与工作业绩挂钩。全区配备组级信息员4000余人,人员工资每人每年30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精良的计生队伍和日益提高的人员素质,营造了“我为计生事业作贡献”的良好氛围,涌现了一大批责任心强、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基层计生委员和信息员。仅,组织区、乡全体计生干部举行了争创国优的集体宣誓仪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学习《致加西亚的信》读书评比活动,每人都写了读后感。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勤政廉政”格言警句创作,将奋斗目标、服务宗旨、工作精神、公务员规范等制成醒目的标牌,悬挂于机关走廊,时刻提醒机关干部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争先创优。为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统一制作《下乡工作日志》,每名干部职工均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不定期进行检查。局组织工作专班每月深入乡、村指导。二是抓技术服务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服务队。全区建立了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网点的技术服务网络。,投资3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按“八统一”要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计卫联手”、“站院合一”的模式下设置计生服务科,配备专人,独立核算,专项考核。对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2名技术服务人员,33名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均实行了人头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专户专帐管理,确保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较好地履行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药具管理发放等职能。所有村(居)卫生室均配备一名女乡村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和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三是抓群众自治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生力军。我区在加强计划生育部门行政管理的同时,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基层网络和协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几年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居)协会组织建设,在大型市场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发展了一批群众基础好、有影响力、有号召力、文化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协会会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所有村(居委会)都实行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在生育证办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充分发挥群众民主讨论、民主监督功能,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准确。目前,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居委会)达到了100%。
(七) 创新管理手段,步入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新阶段。
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实现五级联网。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按省定标准加强区人口计生信息中心机房建设,搭建了人口计生专用网络和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先后4次投入70多万元为区计生局机关和所有乡镇配备、更新电脑。近两年,将信息化建设从区、乡延伸到村(居), 为部分村(居)配备了电脑,在80多个村(居)开通人口计生电子政务专网,初步实现了省、市、区、乡、村政务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实现全员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克服人员不足、经费投入大的困难,举全区之力扎实开展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鸦鹊岭镇、分乡镇、小溪塔街办成功完成了省全员管理试点任务。区乡村三级共投入280万元、组织3000余人参与,按照宣传动员、组建专班、操作培训、入户核查、微机录入、质量审核等步
骤,全面完成了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工作。共录入526546人2474万多条信息,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9.51%。通过建设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并实时掌握了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和人口流动等情况,为卫生系统人员定编和教育校点布局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实现部门共享。依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搭建了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部门共享实施办法》,实现了婚姻登记、婴儿入户、住院分娩、新生婴儿计划免疫等信息的网上传输和部门共享,有效地利用了部门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八)实施综合改革,步入工作机制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