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材料购货合同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材料单价(如下表)
四、工程内容:
(一)材料质量要求:无缺角、破损。几何误差、平整度误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二)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货,由甲方现场人员收货,由项目部自己施工,施工完毕根据乙方实际送货数量结算。
(三)结算方式:甲方按乙方送货的80%拨付材料款,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按实际面积收方结算。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材料购货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供应 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购销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 黄沙:75元/m3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指标: 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供货。
第三条: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按时供货。
第四条:交货的地点: 新春村K5地块项目工地。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乙方承担运费。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甲方的验收标准收货,每批次送的货按车身实量实收(误差在1m3以内)。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按当月送货总金额的70%付款,余款的30%按工程段完工后一个月付清。(正负零以下完工后结清一次,主体完工结清一次,主体砖墙结构及粉刷完工结清一次。每月20-25日双方对账,次月中下旬支付货款。
第八条:其它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材料购货合同
购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和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第二条 产品交货方法
乙方送货,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产品的货款的结算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结算。
第七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14年12月30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材料购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