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泥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四、 违约责任:
1、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水泥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乙方愿意承担 小米地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砂石及水泥运输,为了在运输过程中能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运输任务,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砂石、水泥给乙方承运。
2、乙方配合甲方把砂石、水泥等物资运到指定地点。 二、各项目点运费
三、运费结算
1、乙方凭甲方出据的《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和《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物资发货单》与甲方进行运费结算。
2、甲方根据《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和《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物资发货单》进行核对后按各种物资的运输单价在工程验收结算后一个月内全部结清所有运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出据《望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物资领用申请表》并委托代表与乙方到砂石场或水泥厂装运物资。
2、甲、乙双方应坚持装载适度,并做到人、车安全。
3、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有序装车,防止发生事故。
4、在整个工程的物资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2个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项目办留底一份,县综改办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水泥运输合同范文
托运方(甲方) 编 号: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