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油罐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半挂油罐车2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半挂油罐车2台车号为黑 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台车每月价格为 元,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黑 人民币:180000元;黑 人民币18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在其他费用,乙方负责司机工资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油罐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1辆油罐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架号: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为4500.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油品运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负。
六、违约责任。只要承租人租车,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三:油罐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
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杨艳,开户行:农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处,帐号: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 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篇四:油罐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冀EF5336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 元,(大写: )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