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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租车合同范本(汇总3篇)

2023-10-21 18:34:01合同范本

篇一:物流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篇二:物流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甲方(承租方):

地址: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业务发展,货物来往增多,意与乙方就运货、转货、卸货等事项建立租车合作关系。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现包租乙方 汽车辆,型号为:,车况良好。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二、甲方包车期限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车地点为 。

三、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叉车壹台供乙方使用,叉车所用燃料费用、维修费用以及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其所使用的车辆大小与乙方结算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8.6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300元/车;9.6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360元/车;13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480元/车。包车的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包车费用以方式每半个月结算一次,以每月15号、30号为结算点,如遇节假日,结算日顺延;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结算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可推迟结算,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如约按期足额支付包车等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如无特殊约定,迟延支付费用日的,且经乙方 日合理催告仍拒不支付的,视为违约。

3、甲方对乙方的规范操作有监督权、建议权,经甲方合理催告或建议仍拒不改正且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基于双方友好合作精神,受乙方之请求委托,甲方可为乙方相关人员提供住宿及作业日中餐及晚餐作优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合法手续齐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要遵守工作规范守则和工作流程,因乙方不规范操作引起的货物及人员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工作时要注意轻拿轻放,如因个人不当操作行为造成货物毁损的,应照价赔偿,并且要杜绝错装、混装、漏装。乙方作业时应严格注意工作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每晚不迟于时需派出2名员工到汉西负责转货,遇有返货的情形,乙方有协助卸货的义务,并且白天零担货多的时候(注:需要明确界定零担货多的界线),乙方也应当协助卸货。

3、为保证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上班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穿托鞋、不得酒后驾驶,严禁在车上及工作场所抽烟,如发现有上述违规情况的,将每人处以人民币100元/次及以上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的停放安全、保养、保险、年检以及有可能面临的交通违章罚款等与车辆及驾驶人相关的费用及责任。

4、乙方下班前要做好善后工作,作业工具应摆放到指定位置,应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经甲方于合理期间内建议整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以其未结算的装车费用作违约金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物流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 深圳市宇运达物流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将 台带尾板车租给甲方工厂送货使用,经双方协商

订立如下条款。

1、车型: 吨,车内箱长: 米_宽 米_高 米。(符合国家标准车箱尺寸)

2、车牌(粤B )。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车辆各证件(年审、、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的齐全,保证车辆的合法经营权,用于甲方的工厂送货上。提供租赁车辆检验(如因乙方证件不全、司机的问题、车辆的问题、货物及资材的丢失等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签订IS014001运输环保协议。

2、在给甲方的运输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乙方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处理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发生后和车辆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承诺提供同等运力的车辆替代事故车辆。如车辆发生机械故障需要时,也会提供同等运力的车辆代替故障车辆。如是引致车辆延误时间,双方协商处理。

3、在甲方租赁车辆后,非因甲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甲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甲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4、保证车辆的正常保养及车辆维修,会按照车辆的标准要求来操作。

5、司机的委派与义务:

A.车辆的司机由乙方委派。乙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B. 乙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甲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C.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1.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甲方的工作要求;

2.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3. 违反甲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

4.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5.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责任。

6、车辆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乙方会安排驾驶员在出车前根据甲乙要求的行程确认油量;异常情况必事先联络公司后再处理(严禁私办自理)、每天将出车公里数统计,结合车辆调用单和行程核准确认。(如第二项第6条)出现问题及异常时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改此条重新修订更完善的方案。

7、其他事项请参照附件(货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货车加油管理规定)

8、驾驶员由乙方选派,司机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司机必需遵守甲方的上班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按排,诚实肯干,服务态度好。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司机出现服务问题或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司机严格遵守规定,并限期改正,如仍不能达到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司机。(如有出租方(司机)严重违反附件货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货车加油管理规定,如有二次以上问题不改的一次罚款100元~200元)。

9、客户有特别情况需要送货时,联络乙方,要求司机执行工作(应配合甲方服务)。

10、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车辆,租用的车只限于送货使用,甲方有调度权,(如有非正常操作需要先同乙方协商)

2、甲方应在汽车的安全许可范围内调用车辆。 如因甲方的货物超重原因导致乙方的车辆的损失,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或危险物品、走私物品给乙方造成了公司名誉及人身、车辆损害,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违章驾驶或要求停靠在禁停路上等候和上下客,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6、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车辆停放在甲方所制定的停车场内,甲方有责任保证车辆安全,如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被盗或者损坏,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附加说明,非正常送货需求乙方车辆私自出厂,需通过乙方合同代表人通知甲方仓库管理,甲方才可开具出厂放行条,如未收到乙方合同代表人的联络,乙方车辆私自离厂的情况,甲方不承担其车辆在外发生被盗或者损坏等任何事故的责任)

7、甲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如发生以上事情乙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8、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司机的吃住。

9、由甲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车辆的燃油、过桥过路费用。

四:租用期限

1、租用期定为3个月;自20_年 12月 1日 起至 20_年2月28日止,双方再协商签约。

2、同合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车辆租金每月每台车人民币为:( 16000 )元:壹万陆仟元整,(对应一二工厂货车按15000元/月),不含税价。(此租金不包含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由承组方承担。)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月结)

2、乙方需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另含税票)。

3、每天司机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20:00点,每周上班6天、星期日休息(如需要加班的,每小时加班费为:15元)

4、运输范围:为送货到 公司,如需要送货其地方双方协商。

5.乙方的车辆司机由于送货原因在外吃饭,费用由甲方报销。(每餐为15元标准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日租=月租金÷26天)

2、甲方按签订的合同期间使用乙方的车辆,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因客户出货方式发生变更,或客户减产等不可改变事实发生时,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16000元一台车),(作为乙方的车辆经济损失).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合同即行失效。

4、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业务的资格;

(b)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C条的规定,且乙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且乙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d) 如乙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甲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乙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e) 除前述规定以外,如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 乙方可解除本合 同。

(f)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 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g)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乙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进 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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