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合同编号:
一、 经双方协议,合同货品清单如下:
二、合同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日起生效.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各条款: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供方的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为准。
2、售后服务:本公司所销售产品自交货后15个月内享有免费保修服务(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除外);
3、凡因产品问题或客户需求改变的原因可10天内包退,30天内包换。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除外;同时退换货必须保证产品外观的完整性,无任何破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4、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提供银行帐号转帐,款到发货。
5、甲方自提或指定运输方式,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收货地址: 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6、邮寄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收票地址: 甲方收票人: 联系电话:
7、交货周期:原则上常规产品乙方于甲方款到日第二天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产品有特殊要求,乙方必须经过订单评审之后确认交期,合同签订日24小时内确认具体交货期。如有特殊情况(突发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违约条款: 双方友好协商。
9、有效性:本合同传真及复印件等同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月日:
篇二: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20_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537-2 8 1 6 7 6 5
住 所 地: 住 所 地:济宁市市中区环城北路40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业务内容、双方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 业务内容:
1、业务类型:甲方购买乙方代理的产品如下(具体配置及数量见附表):
1、监控服务器
2、摄像头及必须周边附件
3、红外监测主机
4、红外监测探头及必须周边配件
2、设备总金额:人民币11700元 ;取整实收:117000元整,大写: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含发票)
二、 付款方式:
1、甲方须预付定金:总货款的50%即;5850.00元,大写:伍仟捌佰伍拾元整。 完工验收后当日甲方一次付清剩余款项。
2、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即时转账,不接受汇款支票。
3、乙方所开出的票据为第三方代开票据。
三、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乙方对以上销售的硬件产品实行一年内免费保修,如厂家注明保修期以厂家为准。
2、对产品涉及到软件部分的,乙方只能提供技术咨询,如需上门服务则收取一定服务费。乙方不对甲方设备所采用的系统和其他应用软件的稳定及兼容性做任何承诺,亦不对甲方设备所采用的系统和其他应用软件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3、乙方不对甲方电脑或任何媒体中的数据损失负任何责任。
4、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售后政策和收取相关费用:
A: 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
B: 甲方无法出示产品保修的相关证名在乙方处购买的以及不可抗拒力原因如: 自然灾害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地震、雷雨等情况
C: 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乙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D: 电压变换部分以及线路(由于外环境不定因素造成)不在保修范围。
四、提出异议的期限
如甲方对货物的质量存有异议,甲方应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确能证明货物参数、数量、质量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
五、交货、验收及工期: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详细交货地点:
3、甲方指定收货人:
4、甲方在收到货后当面清点验收并向乙方提供签收单,验收以货物清单为准,如有型号、数量、质量等不合格,乙方负责立即无条件更换。甲方签收以后,乙方不再对已签收货物的数量、型号负责,也不对已签收后货物的外观损伤负责。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的承担
1、运输以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交货物且未通知甲方,则延期第3天后应按未交货物总价的0.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特殊原因除外例如:恶劣天气,物流公司耽搁等)。
2、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延期第3天后,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由于战争, 火灾, 水灾, 台风, 地震, 等依法视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 双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及纠纷: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正本及附件均加盖公章有效。
2、签字用章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和相关附件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4、如有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 方(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