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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专项排查工作自纠自查报告

2024-05-16 03:26:01工作报告

脱贫攻坚专项排查工作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区“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会议,并成立了由镇党政一把手牵头的专项领导小组,分别对我镇7个村(居)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自纠自查。通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查阅资料、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全镇人口进行了全覆盖的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全面排查整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聚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六看六确保”为统领,以“四严”(源头严把、过程严控、验收严格和纪律严厉)、“四覆盖”(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为保障,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落细落准落实攻坚任务,确保如期完成我镇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查阅资料、信息比对等方式,现将我镇共目前排查出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程序不规范、“两 该两不该”等精准识别问题

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漏人和人口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一些边缘户还存在漏评的风险。部分帮扶联系人帮扶贫困户形式单一。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以走访慰问送钱送物作为帮扶形式,帮扶贫困户形式单一。部分帮扶联系人在帮扶过程中没有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只了解贫困户基本情况,没有做到因户施策政策,缺乏针对性、实质性帮扶。资料不规范不完整,个别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扶贫手册发放和填写不规范。村级档案资料不完整。2020、2020年贫困户识别退出资料较为混乱、缺失较多;个别贫困村2020年动态调整资料不齐全。

(二)项目规划不科学、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脱离实际、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等项目安排问题

通过我镇排查发现特色种养业因户施策不精准,贫困户种植养殖积极性、可持续存在一定问题。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随意性大等资金使用问题

健康扶贫有待扩面。健康扶贫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的问题,但有些非贫困户因大病随时有新发生因病致贫的问题。教育扶贫严防辍学。目前还存在极个别因身体和精神方面上学有困难的适龄学生,不能进课堂的问题。

(四)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措施到户问题

部分贫困户虽然在政府的扶持与补贴下发展了特色种养业,但在种植养殖的过程中均存在存活率低、销量低、产量低的现象,没有考虑本户家庭情况、养殖技术、周边环境等因素,没有因户施策,造成部分贫困户得不到长期稳定收益。

(五)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因村派人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六)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增收渠道等脱贫成效问题

产业扶贫有待提升。一些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奖补资金与产出成效不相符,且有些项目可持续性不稳定。小额信贷资金带动效应不明显,造血功能不足。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未能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扶贫小额信贷有待规范,贷款一放了之,后续工作还有待完善,贷款自带自用率低。部分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度不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低。一些年纪较大的贫困户,对健康脱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知晓率低。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自我发展动力不足。贫困户受教育程度普遍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高,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

(七)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主体责任问题

攻坚责任有待压紧。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上级派的帮扶责任人带头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亲历亲为,一抓到底的责任链条还没有完全拧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十大工程”实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协作配合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基层基础有待夯实。部分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战斗力弱化,存在一定的后进面。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村级专干的业务能力仍需提升,思想素质仍需加强,新任村民小组长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有待指导与加强。重点项目急需加快。危房改造、农村道路通村连庄接户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环境整治、扶贫车间等项目仍需加快建设进度。工作作风仍需锤炼。对照全国、省、市、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

(八)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主动发现问题不多、警示预防不办、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高压态势没有形成等监督责任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九)虚假脱贫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形式主义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一)借机吃喝、违規报销、违規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急政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三)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资金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四)暗箱操作、大标拆小、随意发包、指定承包、工程转包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五)村干部直接吃低保、利用职权安排直系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给直系亲属等优亲厚友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十六)吃拿卡要、乡匪村霸问题

经镇纪委巡察,入户走访等方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整改方法

(一)全面部署动员。认真分析,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重、补、促”专项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集中力量对脱贫攻坚“重、补、促”专项整改工作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逐步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三)全程督查巡查。镇纪委、镇扶贫办对脱贫攻坚“重、补、促”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巡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查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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