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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整理5篇)

2024-07-03 13:24: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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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挑战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对于提高其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经营性事业单位在注重服务的同时讲究效益,公益类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这都要求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现状

我国事业单位数量较多,吸纳的就业人员规模庞大,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影响深远,因此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持。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制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制度构成可以从多个维度来考察,从中央层面来看,《2024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2024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制度未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本框架,《2024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积极制定配套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且贯穿到省、市、县不同级别,如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广西14个市在2012年就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践

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经被广泛的采纳。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制定实施了《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范畴,即明确包括哪一些行业或者类别的事业单位,同时还要明确事业单位内部“新老员工”是否都参与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其次,要明确绩效工资及其实施方案,江苏省的方案中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明确这些工资的确定原则等,明确各种类别职工如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再次,明确绩效工资实施中其他事项,包括工资调整改革的办法、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领导、新进人员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等。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面临的挑战

虽然事业单位积极推动绩效工资改革,但从实践来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改革后与改革前相差不大,同一类型职工收入差距过小等,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也有事业单位本身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因素。

1.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形成了一套根据职称职务、工龄等计算薪酬福利的体系,这种体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改革。首先,从存量调整来看,由于薪酬福利具有一定的“刚性”,即薪酬调整一般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特别是,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职工多为具有事业编制的正式职工,单位难以采取辞退等方式对职工进行管理,这就进一步加大了薪酬调整的难度。其次,从增量调整来看,各级财政积极加大事业单位投入力度,单位职工薪酬福利有一定水平的提高,这就为将这部分新增资金用于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础。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新增资金中用于工资福利的总额相对较少,而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较大,容易导致绩效工资难以体现差异的结果。假设某事业单位一年增加100万经费,单位职工人数为200人,则平均每人增加的经费仅5000元,每个月则仅417元,这样即使采用绩效工资,在这种基数很小的情况下职工的薪酬差异不会很大。

2.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首先,从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来看,行政化色彩仍然较浓,即使实行绩效工资模式,其绩效考核的方法等也是由行政人员确定,技术人员即使是高职称、高学历技术人员在决策中的权限也较小,这就容易形成一种偏向于行政人员而不是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导致绩效工资实施容易遭受抵制。其次,从事业单位治理结构来看,虽然事业单位绝大多数都是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领导者、中层干部也多为技术人员,但在现行的治理模式下,无论是技术人员转型而来的行政领导,还是其他方式提拔而来的行政领导,都存在以行政的方式领导单位发展,以官员的理念治理单位的思想,专业技术人员则沦为配角,成为被领导者的角色,甚至要为单位的发展、为适应领导者的风格而“倒逼”自己转型,这就难以凸显专业技术人员的特色,其工作绩效也难以显现,绩效工资的实施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壤。

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不完善带来的挑战

首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体系有待完善,这表现在职称评定方式的不统一如行政人员参评政工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或者评选的方式评选专业职称,这就存在评选标准等的不统一,容易导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获得高级职称,部分参评标准较低职称系列的人员获得高级职称”的问题。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初级、中级以及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现象,这些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基本脱离了专业领域,难以提升职称,其绩效工资也会出现长期性的偏低现象。其次,岗位聘任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专业技术评审存在多样性,部分事业单位存在评了未聘等现象,如某一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经济师职称,但单位并未按照职称来聘用,这就需要在单位内部完善这种聘用机制,以保障公平,也便于绩效工资改革的设施。再次,绩效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事业单位未制定量化的、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导致绩效工资更多的是对历史数据的反应而不是当前成果的反映,绩效考核的效果大幅度的降低。

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思考

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积极完善现有的绩效工资改革体系,需要把握关键环节,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并完善配套管理体系,以此推动改革深入。

1.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

首先,要更新理念,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核心地位,并将这种理念贯彻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事业单位必须突出考虑单位发展的特色、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以此为基础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专业人员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其次,要改善内部决策机制,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甚至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方案的制定,同时在初步方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不同岗位、不同级别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在意见不一致时,要在遵循国家2024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经验,结合单位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2.科学的制定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首先,事业单位内部要制定宏观性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明确绩效工资改革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特别是要对各种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明确,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评与专业岗位不相关的职称、各种职称职务聘用的年限等,通过这些内容的明确和执行避免改革中的矛盾。其次,要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从实践来看,除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外,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以提供服务为主,其绩效考核面临难以量化的问题,因此,实践中事业单位可以从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成效等方面确定考核指标。其中服务能力主要考虑职工的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服务水平则主要考察职工的服务态度、业务熟练程度等因素,服务成效则可以从工作量、工作效率、收入等方面来考察,再次,要把握好影响绩效工资改革的关键要素,以此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应该赋予服务成效类指标更大的权重,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则可以更加统筹的考虑各种考核指标。

3.完善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

首先,要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外部环境会发生变化,单位的工作任务、岗位要求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根据这种变化动态的对绩效工资方案进行调整,而不能长期性的固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注重绩效考核、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良好氛围,事业单位要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职工对绩效工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研究,并与当前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差异以及差异形成的原因,由此展开宣传工作,帮助职工更好的理解绩效工资改革事宜,争取职工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王玉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3):33-35.

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绩效工资;实践;影响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087-04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2009年9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本文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从高职院校实行绩效工资的具体实践对绩效工资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完善绩效工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背景

1.实行绩效工资的意义。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2006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需要。方案明确了事业单位建立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为薪酬结构的新制度。几年来,事业单位已经普遍实行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由于事业单位情况复杂,特别是事业单位分类、财政拨款体制调整和资金筹措、岗位设置等方面工作量很大,致使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不断延迟。2012年,随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改革基本完成,为收入改革方案实施到位打下了基础。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202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政方针的具体措施之一。通过贯彻执行2006年出台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公务员的工资已普遍提高,部分效益好的企业近几年来持续提高员工工资,农民收入也有了一定幅度提高。在此基础上,需要相应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

三是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的需要。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通过绩效考核制度将职工所做的社会贡献及工作质量与工资水平直接挂钩,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进而提高事业单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体制的需要。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以及收入分配秩序和分配方式不够科学,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分配观念在事业单位职工思想中根深蒂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占职工收入的比重较大,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缺乏一定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有利于加大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力度,强化内部成本核算意识,限制不合理经费使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2.实行绩效工资的步骤。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3.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二、高职院校实行绩效工资的实践

作为其他事业单位,高职院校被列为第三批实行绩效工资的单位。2012年,第三批绩效工资改革基本结束。下面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行绩效工资的情况为例进行介绍。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高职院校实行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政策,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单位发展。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三是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的原则。

2.实施范围及时间。根据2024文件规定,全院在册在岗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与工作人员的岗位对应,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在原职岗津贴的基础上,归并原工资组成中的过渡性补贴、结余津补贴等项目,加上原考核合格发放的一个月工资等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标准在1 000元~3 000元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责任大小、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进行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每学期发放一次。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为4∶6。

4.绩效考核兑现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分为教学人员劳务费(课时费)和行政后勤人员劳务费两类。

教学人员劳务费主要依据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进行考核。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按其职称挂钩(初级29元,中级34元,高级39元,正高44元),同时按地域(汤逊湖校区课时标准按同级标准上浮3元)、教学质量(上下10%)浮动。非专任教师课时费按同类人员80%计算。同时明确了实验课时费标准(初级15元,中级16元,高级17元)、监考费标准(每次35元)、合班系数(0~45人为1.0,45人以上每超过10人加0.1,最多不超过1.5)、校内实习、课程设计、综合练习、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费用标准。

四、高职院校实行绩效工资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绩效工资制度的核心,绩效工资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具体体现。因此,制定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至关重要。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考核指标体系。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科学制定符合各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岗位考核内容、权重以及考核标准,确保岗位考核指标可量化、可分解和可操作,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同时,要将公共绩效纳入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公益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其次,要规范绩效考核过程。单位内部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程序进行严格考核,要坚持程序公正,以确保结果公正,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在考核过程中要进一步检验绩效标准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在需要时作出及时调整,以顺利实现绩效计划。最后,应综合运用结果考核、行为考核和态度考核的方法。

2.完善民主措施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分配方案涉及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提交到职工代表大会上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让普通教师参与整个评价方案的编制过程,可以使他们了解评价的意义以及评价方案的依据所在,提高他们对评价结果的理性分析能力和对薪酬差异的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减少薪酬差异带来的不公平感。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过程中,要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常保持与教职工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绩效工资目标的实现。

3.建立科学的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国家通过审批绩效工资总量来对高职院校的收入分配进行调控,但高职院校的人员、岗位结构和学生数量随时都在变化,因此绩效工资的调整是一个动态化管理过程。一是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党的十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高职院校可以根据人员变化及实际情况,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绩效工资增长水平,建立可持续性的绩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二是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量、技能要求、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科学地测算和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标准,将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控制在合理区间内,防止同一单位教职工之间绩效工资差异过大或过小,影响教职工工资满意度。如适时对教学科研岗位、管理保障岗与工勤技能岗之间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水平比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不同系列的相当岗位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加合理。三是调整绩效工资的强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程度、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教职工的劳动强度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绩效工资强度,即绩效工资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如重新配置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增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元素,调整各项构成元素的计量标准等,使得绩效工资强度、构成项目和元素更加满足学校战略目标的需要,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属性。

参考文献:

[1] 周小葵.高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务与金融,2010,(3):92-95.

[2] 杜旌.绩效工资:一把双刃剑[J].南开管理评论,2009,(3):117-124.

[3] 山鸣峰,张英姿,朱明原,李峰.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理性思考[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36-140.

[4] 张锐.浅谈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与绩效评价标准的构建[J].知识经济,2009,(9):149-150.

[5] 宋林英.浅谈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J].研究与探索,2010,(12):67-68.

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应用

一、事业单位应用绩效工资的意义

所谓绩效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则是围绕其所提供的公益的质量和数量来设置的,这其中既包括单位绩效也包括个人绩效。2009年9月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即: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前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执行时间的差异,造成了一定的矛盾。按照现行工资制度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已经从2006年7月起执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原则上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具体标准由当地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制定。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事业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三步走”,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执行时间就有所不同,而机关公务员规范并兑现津补贴又比中小学教师执行绩效工资提前1至2年时间,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人员同机关公务员收入上存在较大差距,形成了新的不平衡。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混岗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形成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造成了很大矛盾。

2.部分其它事业单位至今还未实施新的绩效工资标准,给这部分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生活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至2012年底,省直非驻宁外地其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还未实质开展,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还未公布,何时能够执行到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因此,对这类单位在职职工来说,自2006年7月1日起,至今六年多的时间内,除了每年增加一级二、三十元的薪级工资外,再无其它增资,而同期的物价却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这对于一些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和收入较低的事业单位职工来说,生活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这部分单位的退休人员来讲,已有六年多的时间未增加退休费了,他们期盼已久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迟迟不能兑现。这让退休人员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已形成很大的不满情绪。

3.不同的事业单位创收能力的高低和经费拨款渠道的不同造成了单位之间很大的收入差异,甚至引起一些上访事件的发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原则上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由事业单位自筹负担的经费,其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办法应符合国家2024规定。由于不同事业单位自身创收能力的不同,就造成不同单位之间绩效工资存在巨大差异。而各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是一致的,而得不到财政支持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又没有能力完全负担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造成这类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无法落实到位,形成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4.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目的在于形成激励机制,使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使事业单位更有活力。但是,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部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上级部门解决:一是绩效工资制度与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不同步。收入分配改革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部分,需要纳入整体改革全盘考虑,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工全员聘用、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等。也只有其他改革顺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才能有更好的制度环境。二是缺少更为具体的指导方案,考核量化评价标准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模较大、岗位较多的事业单位,要对每个岗位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难度很大。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或各岗位间平衡难度大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绩效工资方案难以实施。国家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切合实际的指导方案。要在政策层面提供更为详尽参考依据。尤其是绩效考核制度方面,考核标准、考核程序需要更加规范透明且易于操作。对于掌握考核评价决定权的部门和人员要有较为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三是要防范制度实施时可能出现的矛盾。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利于形成比贡献比成绩的工作氛围,也可能出现争抢功劳、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不利于单位内部的团结。

三、完善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应用的对策

1.要实行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单位自身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现行津贴补贴发放水平和经费来源等多种因素。按照上级2024政策要求,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下达到单位,各单位只能在核定的总量内,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为了保持本地区绩效工资的平衡,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应尽量大体一致。

2.要完善分配程序。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完善分配程序。一是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全体工作人员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完善内部考核制度。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健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认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修正完善考核方案,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正常运行。

3.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这些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现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保证实施工作扎实平稳推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4.要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定岗、定员、定工作量,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质量评估制度等。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量、责任、风险等因素,科学地测算和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标准等。

5.要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

总之,各单位应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岗定薪,岗变薪变,才能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才能切实把好事办好。

参考文献:

[1]赵宇凌:切实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3(01)

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绩效工资 管理

绩效工资(performance pay)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新话题,但对于美国来说却是老调重弹。在2006年国家在事业单位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绩效工资是重要的、活的组成部分。当前,各高校2024是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的争论已尘埃落定。但是,其分配的原则和具体办法却五花八门,是一个急待研究的新课题。

一、什么是绩效工资

在2006年开始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可以理解为:

1.绩效工资的本来含义:从本义上说,绩效工资应是根据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劳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来分配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员工的实绩和贡献。其基本特征是将员工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2.绩效工资的理论界定: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工作人员薪酬的工资制度。从成本理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属于维持成本的范畴。

3.绩效工资的主要构成:根据人事部、教育部2024领导的讲话精神,绩效工资包括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等,一般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前者以岗位聘任为基础,包括岗位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项目;后者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可包括超工作量奖励、业绩奖励和特殊贡献奖励等项目。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团队绩效工资。

4.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必须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当前,国家对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性规定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坚持正确的分配导向,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

二、当前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习惯问题。近几年来,高校的人事管理模式纷纷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校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制度与现代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身份管理的影子挥之不去,收入分配中仍然存在“铁饭碗”(职务只上不下,在其位不谋其政照样享受待遇)、“大锅饭”(干好干坏差别不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挂钩问题。绩效工资尤其是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应该建立在科学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但是,当前各高校的考核制度五花八门,有些高校即使试行了绩效考核制度,最后也因各种原因而闹得领导不满意,干部不服气,群众有非议。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由于绩效考核这一基础不扎实,必然导致绩效工资分配倍受责备。

3.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匹配问题。从目前高校的情况看,绩效工资分配与考核评价制度一样,既遭受着科学性与合理性的质疑,又存在科学性、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匹配问题。有的分配方案虽然简单易行,但过于粗糙或明显不合理,难以服众和维持下去;而有的分配方案因为片面追求科学性和公平合理性,其操作性往往不强。以上两种极端都不利于绩效工资分配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影响到高校的健康发展与和谐建设,二者的匹配度值得深入研究。

三、高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初步探索

1.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应包含以下基本原则:

(1)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发展目标服务的原则;

(2)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原则。

2.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办法。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很多,但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至少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确定二者比例的主要依据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当前高校的发展需要、绩效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及教职工的可接受程度等。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注重公平,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稳定,应惠及各岗位、各职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注重效率,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在绩效考核制度尚不够健全、不够科学的情况下,应以不超过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宜。

(2)要把握好教学科研岗、管理保障岗与工勤技能岗之间的比例关系。本次定编定岗文件设置了三类岗位,在设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三者适当的比例关系。同时,要切实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如通过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与标准,采取更为灵活和有效的分配办法等)。这是合理利用本校的优质资源,引导和激励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摈弃“学而优则仕”的旧观念,主动到教学、科研岗位服务的重要手段。

(3)要以引导和激励为主,赏罚分明。激励和赏罚的力度,直接关系到绩效管理的成效和高校的发展速度。对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效果不够好的人员,也要采取递减绩效工资等惩罚措施。处理赏罚关系时,应以激励为主,兼顾处罚。涉及处罚人员较多时,可采取导向不变、逐步到位的办法。

(4)要正确处理一人多岗的分配办法。考虑到高校“双肩挑”人员较多的历史和现实,实行绩效工资时应采取以本职岗位为主,兼职岗位为辅的计量方法。为了对各类岗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人尽其才,可通过逐步降低兼职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等方法来达到目的。

(5)要重视对突出贡献和团队建设等的奖励。对于为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学校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于打造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团队、科研攻关团队、创新创作团队等体现核心竞争力的平台或载体的人员,高校应根据学校财力和其贡献大小,给予特殊贡献奖。

(6)要视情况实行二级管理的办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大,不同高校对人员、财务等工作实行不同程度的校、院(系)二级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二级管理的办法有很多:比较保守(或学校规模不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执行;比较急进(或学校规模特别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全部交由院(系)、机关部门(或党总支)等二级机关执行;比较稳健或过渡的办法是,基础性的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发放,奖励性的绩效工资由二级机关执行,或教辅与工勤等人员的绩效工资先行下放给二级机关执行,教学、科研、管理等人员的绩效工资暂时由校级机关掌控等。

3.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当然是工作人员的实际业绩和工作效果。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科学分配和分析岗位,如何正确衡量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很值得商榷。例如,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究竟哪种方法更为科学;怎样评价显绩与潜绩;如何区分个人业绩与集体业绩;教师除了能计量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外,育人等工作要不要考虑等?

权变理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管理方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高校管理者只能基于自身发展目标,遴选出当时条件下的较佳方案并使它得到不断完善。我们认为,考评高校教职工的工作没有最好的模子和统一的标准,只能区别对待,“对症下药”:对于教学科研人员和技术工人,建议以量化考核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对于管理保障、政治辅导、一般工勤等岗位人员,建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当然,对于能标准化或量化的指标,应该尽可能标准化或量化。

4.绩效工资分配的配套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高校新一轮制度改革的重点,但若孤军深入效果有限,需要机构、干部、财务、物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整体推进,还需要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监控机制、现代手段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比如,很多高校存在的高水平人才难进来、“富余人员”难出去的“两难”问题。其实,二者共同的经济学根源很简单,即高校劳动力价格脱离供求关系、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高水平人才特别是紧缺专业人才供不应求,其价格当然相对高一些;一般工勤人员以简单劳动为主,供过于求,收入水平却远高于当地同类人员的收入标准,人员当然“难出去”。要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必须适当拉大收入档次差距。可见,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是新一轮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它只有与定编定岗、干部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套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应注意把握的几组关系

1.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宏观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绩效工资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高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适应高校质量内涵建设和现代管理需要,建议高校酌情借鉴先进企业的某些现代管理方法,适当加大绩效比重,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注重产出与投入的比例,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同时,高校要充分考虑到自身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历史使命和高校文化、人群的特殊性,较好地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应用领域和倾斜力度,使计量化、功利性的绩效分配与高校特殊文化共生融合。

2.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协调关系。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始终坚持学校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优先,同时要以人为本,尽可能兼顾教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当前利益。凡事皆有度,欲速则不达。当改革可能损害较多人的切实利益,并可能严重影响和谐校园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时,应尽量采取折中方案,分步实施,使高校的收入分配制度从保障型逐步向激励型发展。

3.要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配套改革的继起关系。高校体制改革要注意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一般的顺序应该是:机构改革(含机构定编)——干部制度改革(含任期更替)——人事制度改革(含岗位设置与聘任)——分配制度改革——各种配套改革。即,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应先期进行;而定编定岗,进一步规范管理之后,紧接着要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管理才能出效益,二者相辅相成。就拿种萝卜作比喻,坑、萝卜、水和肥料分别代表高校的机构岗位、教职工、校内津贴。不管坑的大小、萝卜与土壤的差异,浇一样多的水,施一样多的肥,这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先挖好坑,一萝卜一个坑,最后根据需要浇水和施肥,这才是比较科学的分配办法。

总之,绩效工资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大大提高管理效益,不用则难以解决管理效益低下这个“老大难”问题,用得不好又会制造新的麻烦与障碍。当前高校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有痛下决心,在绩效工资上做文章,向绩效工资要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事业人员绩效分配方案范文第5篇

20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文1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2024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2024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2024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2024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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