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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个人工作计划(优选4篇)

2024-07-04 00:57:02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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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经济发展快速增长,综合实力上新台阶。

1、经济指标取得新突破。一年来,不断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各项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

201x年1-12月份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5.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7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16%;税收收入完成335万元, 占全年任务的1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7000万元,完成102%。

2、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果。一年来,狠抓招商引资,出台招商引资鼓励办法,对企业实行全过程服务,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共招商引资7家企业,主要引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富硒红茶加工项目,总投资1.2亿元,茶叶日生产量为1500斤,每年可为当地茶农增收300万元;引进**县**之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300万元实施果蔬种植、生态旅游开发等项目,目前已完成富硒水稻的种植;引进**县霞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500万元建成40亩富硒草莓和番茄种植基地。目前全镇初步形成了以富硒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带。

3、现代农业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坚持实施“生态立镇, 产业带动”战略,狠抓富硒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了“一个主导产业,一项特色产业,一批产业基地”的格局。一是盘活土地资源。发挥山区富硒优势,将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采取租赁、转包等形式,引进企业发展设施现代农业,累计已流转土地800多亩。二是初步形成富硒产业。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建立了陈洋坑“荞头葱”基地、**青椒种植基地、**葡萄采摘园、中坑富硒水稻种植基地、陈坑富硒台湾水果园、新娄子草莓采摘园等6个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加大富硒品牌宣传力度。三是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协调农业部门专家 进行技术指导,嫁接荔枝新品种“大丁香”,完成600亩低端品种荔枝园整体改造,完成110亩发展林下经济种植山药、生姜等种植规划。

二、民生项目建设持续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1、集镇规划逐步完善。一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建设山区中心集镇这个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小城镇的集聚效应,提高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20xx年完成集镇新区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全镇10个行政村的规划设计;201x年投入120万元完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镇区总体规划及**村富美乡村规划;20xx年完成红花岭富硒生态工贸园区总体规划设计,使我镇集镇建设发展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共累计投资1100多万打造出一个**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样板,对该村主干道两旁实施立面改造,并配套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公园,建立卫生长效机制等制度,以此样板引领和带动各村发展。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占地20亩,9栋95间安置房的**岭下溪省级地质灾害点新村项目,并完成了小区绿化、硬化、排污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目前已全部搬迁顺利入住。同时以五通宫、镇龙庵、**学堂、龙山书社为主线的文化长廊建设正有序推进。

2、城乡环境明显提升。一年来,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完善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建设垃圾中转站,成立专门垃圾清运队伍,负责诏平线的卫生整洁,做到日清日运。重点路段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实行市场化管理。各村也相应成立卫生队,建立卫生长效机制,镇区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2024开展打击“两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镇整治工作,拆除主干道“两违”建筑,清理溪池沟渠,依法拆除沿溪牛蛙养殖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投资140万元对镇区主干道沿街50间店面进行全面改造及实施强弱电下地工程,打造成为“精品一条街”;投资160万元对**片区、**小学和**村主干道实施绿化工程,并设立篱笆护栏,种植重阳木、火焰木等各类绿化树木。大大提升宜居环境建设,美化净化了**人居环境。

3、基础设施日臻完备。一年来,以镇村每年干成干好几件事为抓手,狠抓民生项目建设,投资1600万元的全长3公里的诏平线**段拓宽改造工程,并完成了绿化、亮化、美化等配套工程,20xx年投入使用;投资530万元的全长1.6公里、宽10米的**富民路建设工程并完成了绿化、亮化配套工程;投资150万元安装**主干道、**小区、五通丰田洋至五通宫段LED路灯和大桥夜景工程,镇区各主要干道全部实现亮化;投资1131万元的集镇安全饮水工程铺设管道15公里,完成3座水厂建设,解决了全镇4万多了安全饮水问题;投资280万元的**段护岸及镇龙庵公园,完成护岸加固和村民活动场所建设;总投资200万元的江滨路建设工程已完成路面设计工作;总投资500万元的省道大桥至**中学段立面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投资500万元的坡改梯项目工程已修建6公里机耕路和排水沟,完成坡改梯700亩;投资1700多万的水土保持司下流域和坑河流域治理项目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投资1000多万的小农水项目正加快进度,改造32公里灌溉渠道,有效解决4800亩耕地的灌溉问题。

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福祉不断增强。

1、教育事业焕然一新。一年来,建设全镇总面积14500平方米的1个初级中学、11所完小的校安工程建设全部竣工投用,校园围墙、校园绿化、学校大门等校安工程配套设施不断完善,20xx**中学首次设立高中教学点,我镇投入150多万元实施**中学校园硬环境改造工程;投资160万元的绍兴小学、**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每年教师节拨出8至10万元用于奖学助教,全镇尊师重教的氛围浓厚,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20xx年,被**一中初中部和高中部录取的学生人数实现新突破。**中学荣获 “**市教育教学质量先进校”荣誉称号。

2、文体事业蓬勃发展。20xx年投资100万元建成省级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实现10个行政村全覆盖,相继建成五通村五通园、**村农民活动广场;坑河村下坑头农民公园、坑河公园、金环宝塔公园;**村**公园、**公园;**村朝阳公园、庄头公园、镇**公园;华河公园;**村绍兴楼秋千公园等12座公园;整修五通宫、镇龙庵、龙山岩、**学堂等文物单位,同时在**中学成功举办**镇首届职工运动会暨中小学生运动会、**镇暨怀恩教育集团庆元旦迎新联欢会,休闲活动场所遍地开花,公益文化、群众性文体活动得到进一步推动和发展。

3、卫计工作不断加强。完成**村、坑河村、**村、**村4个村的基层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全镇23家卫生所室全部获得执业许可证,其中16家完成信息化建设并开通投入使用,群众在村卫生所室即可完成新农合报销,今年新农合参合率再达100%。计生工作仍以抓好综合治理“三高”为出发点,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力度,多次开展“提倡婚育新风尚”宣传服务活动,发挥人口家庭服务中心等基础宣传阵地的作用,以点带面,逐步转变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自去年以来,查处“两非”案件2例,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2例,实现零的突破,计划生育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4、保障体系更趋健全。一是全面深入精准扶贫。举全镇之力,对全镇扶贫户区分因病、因灾、因学、缺项目等致贫原因进行建档立卡,建立一户一策工作底册和扶贫手册,实行领导、干部、村两委包户责任制度,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计划,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扶贫任务。二是完善救助体系。成立了**慈善分会,建立镇慈善帮扶基金,“慈善一日捐”当日筹集善款12.11万元。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累计参保9046人,参保率98.67%,续保率93.54%,发放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70多万元,享受人员4026个。

5、其他事业有新进步。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大力支持镇人大、镇政府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发挥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做好国土、城建、环境保护、广电、通讯、老龄和老干部工作,加强慈善、残联和关工委等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和人防工作,发挥民兵预备人员突击队作用。

五、综治维稳巩固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1、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完善。不断深化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工作,拓宽了群众合理诉求渠道,积极排查矛盾纠纷,一年来,共受理矛盾纠纷122例,化解率100%。对重点上访对象实行专人稳控,社会层面总体稳定。**派出所新大楼顺利落成,出资重新聘用9名协警,缓解了基层 治安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推行综治网格化管理,完成镇区22个重点区域电子监控建设,1个镇级网格管理中心、10个行政村网格工作站建设,构建点线面网格化、打防管控立体化管理服务全天候的管理体系,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高。

2、平安**创建持续推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不断强化监管,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落实了天然气、烟花爆竹等特殊行业安全责任制,确保了没有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抓好防汛抗灾工作,及时对防洪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强化森林防火,狠抓违规野外用火,避免了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3、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序规范。我镇以**县行政服务中心山区分中心的标准,投资130万元建成160平方米的**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首个启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笑脸标识),进驻综合诉求、国土建设、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残联、公安户籍等10个窗口,提供20个服务事项,其中民政结婚登记业务、公安临时身份办理业务面向山区5个乡镇,构建起辐射山区五乡镇的便民服务网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201x年通过“省级青年文明号”验收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按要求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及时处理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在解决群众反映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有新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推广。

六、党建基础得到加强,执政能力明显提高

1、狠抓了党委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了按章办事;建立了党政领导联系村、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度,完善了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干部队伍管理日趋规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有效地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党员宗旨观念明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

2、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村“两委”班子;以创 “五好”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为核心,狠抓了镇村两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华河、**、五通等村级组织示范村,建立并推广了以目标责任制、168模式和五要工程等为内容的村级工作模式;积极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村主干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党建述职项目常态化跟踪落实机制。健全完善挂钩联系、登记备案、跟踪催办、督促检查、奖惩激励等“八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发展。

3、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坚持年中和年末述职述廉;狠抓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受理及办理,严肃了党的纪律;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坚持大力整治“庸懒散”、“虚假浮”道德缺失、赌博等严重影响干部形象、机关效能的不良习气。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大力推进农村“三三五五”工程,规范“三个中心”运作,强化“三资”监管,大力实施农村“五要”工程,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五统一”制度和民主听证会制度,促进村级干部作决策、办事情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乡镇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我就个人2017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开展计划做简要汇报,如有不足不实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加以指正。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是我公务员转正第一年,随着试用期的过去,对工作的愈加熟悉和上手,发现多项工作的开展存在着制度不完善手续不健全的情况,查漏补缺是2017年的首要任务;同时,身在乡镇基层,是上级各项政策落实的末梢,是对广大群众普及政策的前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工作不容马虎,学用并举是2017年的基本任务。现就2017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是全面做好机要文秘工作。上级来文、本级发文、同级行文均做到收发有度。收文能及时呈阅给主要领导并根据主要领导批示传阅至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发文亦能精准传达至收文单位,截止11月文书交接,累计共收文3283件,发文159件。同时与县委县政府众多局办进行日常工作对接,能将我镇2024意见建议和对方2024任务指导有效传达到位。

二是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材料、茶水供应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保障任务,为会议顺利召开创造条件。及时采买镇领导和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保障镇机关工作有条件开展。做好公务车和社会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为镇领导和各科室的正常公务活动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做好上级2024部门及领导的接待安排和镇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做好各项审签工作。公务车使用、办公用品领取、公章印盖等工作均在今年完善了审签制度,做到物品领取有签字、公章印盖有登记,公务车使用有审批,保障镇日常办公运行不疏漏。同时持续指导各科室做好发文拟稿工作,定格式出样式,发文有规范有形象。

四是细心做好专项业务工作。积极推进我镇“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梳理上报各表格文件,理清镇权利清单,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编制事项服务指南,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运营维护好浙江政务服务网(莒溪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镇行政干部及安监所等执法科室报考执法证,做到执法有权,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主题宣传工作,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上报县法制办登记备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对接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在县政府网站上增设莒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栏目进行规划调整,及时将我镇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2024规章制度进行了发布公开。

五是尽责做好驻村指导工作。在今年2月份依人事调整,我由溪东村调整至宫外驻村。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需要,指导宫外村村两委保时保质的完成上级各项任务,完成了村级换届、县人大代表选举、危旧房整治、低收入农户登记、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网格巡查走访、平安建设信息录入合用场所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等多项工作。重点做好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每月准时参加村支部夜学,准备夜学材料,指导好党支部夜学有序开展并及时做好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远教学习记录本。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12月,幸得镇领导的信任爱护和各位同事的关心支持,我被2024提拔为镇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在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这也对我2024年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在原先的岗位上开拓进取。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在党政办的业务能力。通过严格把关,全面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文件的拟文、审核、核对等关键环节,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凡需要党政办配合的工作,都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扎实做好会务和接待工作,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做好保障后勤服务。加强驻村指导能力,提供业务水平,协助宫外村村两委做好2024年各项任务完成各项部署。重点做好2024年党建示范场创建工作。

二是要在新任的起点上有作有为。认真向县总工会学习取经,深入研究工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各项基本福利。以提高职工素质和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要发挥团结我镇工人阶级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使命作用。

乡镇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汇报会,主要是贯彻全市7月23日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前九个月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情况,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前面,各乡镇汇报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鱼县长分析通报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乡镇和计生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下面,我就当前和今年后两个月的计划生育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计生部门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保持去年以来的工作势头,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从7月23日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情况和全县前九个月工作运行看,目前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多项责任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并被市上通报批评,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问题主要有:

一是人口底子不实。县上测算,全县前九个月漏报出生730人,漏报率为15.01%,是省、市通报漏报问题比较突出的几个县区之一。漏报率高的乡镇有:朱店镇为29.41%,乡为26.84%,乡为25.94%,杨河乡为25.19%,郑河乡为25%。6月底全县报表统计无孩妇女比例只有4.15%,测算漏管无孩妇女1535人,其中当年新婚漏统1047人,漏统比例30.76%。新婚漏统比例高于40%的乡镇有:大庄乡为42.36%,乡为41.78%。出生漏报、新婚漏管直接导致各项统计数据偏离规律值,导致人口与计划生育底子不清不实。出现这些问题,根本的原因是基层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对出生和新婚情况不掌握,也有少数乡镇为提高孕情检出率和节育及时率而人为地迟报了出生,这只能说明我们乡镇领导、计生干部对计划生育规律性的东西研究不够,把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片面理解为抓节育措施的落实。连底子都搞不清楚,对该管理的对象都没有纳入正常管理,按计划生育就成了无稽之谈!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反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人口底子夯实,把数字搞清楚,这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节育措施落实欠帐大,进展不平衡。从第三季度报表分析,全县四项手术欠帐高达1600多例,其中二女户结扎欠帐570例,皮埋欠帐721例,且乡镇与乡镇之间进展很不平衡。欠帐大的乡镇有朱店镇、万泉镇、水洛镇等乡镇。

三是环孕情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水平仍然较低。环孕情服务是衡量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环孕情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检出率全县只有70.57%,低于60%的乡镇有:岳堡乡为54.55%,韩店镇为54.76%。全县环孕情服务率为74.57%,普遍存在计划外怀孕对象没有掌握、环孕情服务虚假、走了过场的问题;全县流出育龄妇女中,有相当一部分流入地址不确定,导致环孕情服务无法落实。环孕情服务率低于60%的乡镇有:岳堡乡为58.50%,韩店镇为57.59%。全县环孕情检出率和服务率这两项指标与责任目标分别相差19.43和20.43个百分点,是全市最低的,多次被市上通报。全县计划外处理占计外怀孕的10.98%,一孩妇女放环巩固率仅为50.4%,也是全市较低的。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全县的环孕情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没有上路。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出生漏报严重,节育措施欠帐大,环孕情服务不到位,业务管理混乱,省市入户督查问题多,自管小组长、村社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工作重心没有真正下移到村一级,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较低,仍然没有摆脱孕后管理的模式,与“三为主”的工作要求差距较大。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清楚的认识,对今年省市求实进步的工作导向理解不深,一直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侥幸过关心理,没有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导致在工作部署上存在时紧时松,抓经常性工作不够;在工作落实上,不敢动真碰硬,报虚假进展,搞数字游戏,做表面文章,工作不深入不具体;一些乡镇专项治理活动没有收到实际效果。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被动落后,关键是一些乡镇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得还不够实,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亲自深入村社解决问题不够。一些同志对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底子不清,心中无数。已制定的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对象的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督而不查、包而不抓、抓而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于当前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我们大家必须明确的一点就是:尽管前一阶段县上多次研究和安排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尽管各乡镇和计生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目前仍然处在全市后进位次,我们要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压力很大,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此,全县各级组织要有清醒和足够的认识。

二、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措施落实力度,在重点难点工作方面求突破

按照计生考核年度计算,今年的有效工作时间仅剩两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到了冲刺阶段,各乡镇必须认真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着力点放在影响当年责任指标完成的薄弱环节上,放在重点任务的落实上,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具体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扎实实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大战两个月,做到四项节育手术基本平茬,报表出生数接近测算值,计生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的落实。一要突出二女户结扎。对今年以来在二女户结扎上没有破零的村要集中进行整治,尽快立茬,打开二女户结扎的口子。今后不论是专项治理活动还是开展经常性工作,对二女户要发现一例结扎一例,确保二女户累计结扎率达到95%以上。二要最大限度地落实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各乡镇要把计划外怀孕处理作为保当年、降当前、促达标的重要手段,结合第四次环孕情服务,切实做好入户访视工作,真正掌握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对检出的计划外怀孕对象要坚决落实补救措施,该人流的人流,该引产的引产,确保出生率和计生率两项纲性责任指标全面达标。三要高度重视一孩妇女放环工作。落实放环是拉开生育间隔的主要措施,如果在放环工作上打了折扣,出现虚假,就会造成计划外出生失控,增加工作量,增大工作难度等许多连锁问题。科学测算,正常脱环率一般在2%到3%之间,而我们的有些乡镇竟高达50%。市上通报我县一孩妇女放环巩固率只有50.4%,居全市倒数第二,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各乡镇要对脱环率高的问题进行调查,是虚假放环还是违法摘取节育环,要有一个交待。各乡镇要把皮埋作为一孩妇女节育的首选措施,力争使皮埋落实量占到放环量的50%以上。工商、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要与乡镇联合行动,对实施假手术、出具假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及私自摘取节育环的个体行医者,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2、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工作底子不清,报表数据不实,不仅直接影响着人口计划的完成,而且会给各级组织的决策造成失误。实践证明,如果哪个乡镇的数据不实,就意味着这个乡镇的工作开始滑坡。各乡镇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省上继续组织开展打假求实、清理清查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基础数据搞清、搞准、搞实在,再不能陷入年年搞清理、年年有漏报的恶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工作带病运转的问题。清理的重点应放在结婚未登记人员、出生漏报、虚假节育手术和虚假征费等方面。清理结束后,要确保各项报表数据符合规律,确保乡村各种统计台帐、手术档案、户里资料与实际相一致,确保人口底子经得起各级检查考核。

3、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生征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对确有困难、暂时缴不清的,要签订分期缴纳合同,但当年征收率必须达到50%以上。对历年欠缴的社会抚养费要按照三年缴清的要求,做好清欠工作。对拒不缴纳的征费对象,要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省上确定今年为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年”,并把政策落实程度指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省、市在年终“三线”式考核时,将分别加大对计生政策落实的评分权重,建立“政策落实奖”,考核评估到户,兑现到乡。考核的重点是2012年省上出台的11个政策性文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这次会后,县上将划拨农村免费节育手术费,农村“两户”养老储蓄等经费,各乡镇对“四个纳入一个保证”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农村“两户”统一办理1000元的五年定期养老储蓄,存单必须发放到户,不准截留。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要优先保证村及村以下计生干部报酬,确保村计生专干报酬每年不低于1200元,社计生宣传员补贴每年不低于120元,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每年不低于360元。教育部门要尽快摸清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中考及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底子,落实奖励及加分的规定。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摸清底子,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实施。要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认真搞好第四次环孕情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利用这次环孕情服务的机会,对所有环孕检对象进行一次认真核查,严把服务质量,真正掌握所有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把环孕情服务与落实节育措施、清理核查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现脱环的要全部采取皮埋术,发现计划外怀孕的立即落实补救措施。对漏检对象要进行上门入户检查,做到应检尽检。通过扎实开展环孕情服务,切实提高出生孕情检出“三率”,真正掌握当年出生人口底数,为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我县是劳务大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直是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各乡镇一定要抓住当前夏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对没有落实节育措施的抓紧采取措施。对拟重新外出的务工人员要督促办理《婚育证明》,摸清流出准确地址,跟踪管理和服务,要把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劳务输出组织结合起来。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和没有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流动人口,要登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及时信息,由流入地纳入管理,实现协查协管。公安、工商、计生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及时查验新流入育龄人口的《婚育证明》,督促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五)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是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所有环孕检对象都要及时定期参检。城区计生站要做好登记清理工作,对没有参检的,以催办件通知给单位主要领导,限期督促参检。对拒不落实环孕情检查或一孩放环、二孩结扎措施的,要严格按庄政发〔2012〕101号文件追究单位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二是计生局要督促县直各单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基础台帐,按时报送各项计生表册,抓好经常性管理,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四是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超生问题,对查出有违纪超生行为的干部职工,除对本人按照省纪委[2011]7号文件的规定“”外,还要从严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抓落实。要把各种计生数据掌握在手上,亲自主持分析本乡镇全年和阶段计划生育形势,亲自研究、制订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亲自出面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所管理范围内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必须做到一口清,真正做到负总责、不甩手,既挂帅、又出征。会后,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安排部署工作,请事假的同志要立即返回岗位,尽快在全县掀起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高潮。

二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连续两年工作后进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谈话诫勉;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就地免职;工作后进的乡镇,党政领导不能提拔使用;没有完成包村包对象任务的干部,不能评先选优,不能提拔晋升。今年县上除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外,还要继续执行县委发[2012]01号文件,实行重奖重罚,对工作后进、任务欠账大、出现弄虚作假的乡镇,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和实施责任追究。

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年终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也将进一步突出求实进步的工作导向,坚持分线分类考核评估的原则,采取平时与年终相结合、随机与定点相结合、自查与核实相结合、当年与历年相结合的方法。市上要考核50%的乡镇,考核评估到乡、兑现奖罚到乡。今后,凡在督查或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的,乡镇直接列入后进,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要下决心解决数字不实、底子不清的问题,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提供虚假证明等问题的发生。

乡镇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2024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和《2024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2024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2024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2024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2024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2024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2024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2024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2024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2024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2024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2024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2024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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