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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1.1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重要性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在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性企业、公益事业单位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驾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处理)、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化学热处理作业、中小型机械作业、金属加工作业、建筑安全检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木工机械作业、测量作业、钢筋机械作业、危险物品作业以及其他作业的人员等。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2024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培训、考核、办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规定,由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心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检查验收,利用信息平台,把学员培训考核结果录入计算机,作为各单位考核评优的基础资料。
1.2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2024公司的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的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索、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班组长及带班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2024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特种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等。开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2024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凭学历证明可免理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学员情况、教师资格、收费标准等事前报送2024考核、发证机构审查、备案。跨地区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在户籍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2规范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系列措施
纵观企业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既是职业培训又是职工教育培训,我们会深深体职工培训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促发展”的过程,也是紧密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强化服务、不断创新的过程,所以需要不断地把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规范化、系统化。
2.1确立职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探索具有企业特色的发展模式
我们始终把企业进步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人才培养上,把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特别是把职工教育发展规划与企业法人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实行职代会讨论制,把企业的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投资作为生产性投资,纳入到企业财务经营活动范围,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的重要手段,纳入到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近期目标之中等措施的实施,从而能有力地保证职工教育的指导思想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不背离,教育经费与生产科研经费同步增长,教育的自主行为不随人们的主观意志而改变,促进公司职工教育稳步、健康地发展和教育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人力资源的战略性开发,确保职教工作的重要地位,这里笔者按照现代企业教育制度的要求,对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定位和有益的探索。一是确立了“以提高职工素质和激励优秀人才为目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突出了职工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了职工教育法人代表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以公司总经理统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新机制;三是实行“公司统筹、中心落实、部门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职教管理模式,组建横向能协调公司各部室,纵向能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教育培训的新格局。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建立,能较好地解决了管理与办学、培训与使用、晋升与待遇相脱离等问题,实现决策、管理和落实相统一,职前、职后教育相互贯通,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协调发展,促进了人劳教统筹管理和人力资源的一体化开发。
2.2深化教育教学配套改革,促进特种作业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
依法治教、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是搞好职教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的中心内容。为此,我们应该本着“形成制度、规范教育、促进效益”的原则,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两个决定”的指导意见和指示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坚持依靠第一资源落实“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公司技术进步和国际化经营,深入开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公司需要通过岗位测评,进行了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首先要制定并推行《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职业通路设计方案》和《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等多项制度。这些政策措施以绩效考核为依据,通过员工胜任工作能力评价,决定职位(技术等级)晋升,依据岗位价值关系,分配向关键岗位和技术复杂岗位倾斜。新机制的建立与推行,不仅完善员工职位发展路径,明确了职业晋升通道,而且有效地促进员工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然后制定与推行例如《职业培训制度》、《技术竞赛和技师考评办法》、《职业培训质量评估规程与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此外,我们还根据职业培训加快发展的需要,实施培训项目开发制度和学科带头人制度,建立有利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成长的竞聘机制和激励机制,设立了包括继续教育奖励基金等在内的“特殊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基金”,完善了各项项制度,内容涵盖特种作业员工培训管理等各个方面。这些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形成,不仅为公司人力资源的战略性开发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加快了职工教育和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促进了企业和员工共同进步与成长。
2.3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实现特种作业员工教育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为适应公司加快发展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需求,公司的特种作业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以改革总揽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具有企业特色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培训为重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突出骨干人员和高级人才的培养,自主办学、灵活多样、供给与需求相适应的企业教育新格局。走出了一条业余与脱产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办班相结合、厂校联办与校际协作相结合的办学新路,探索出一套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岗位培训模式和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育人、用人机制。最终实现特种作业员工教育内容和形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
1、职工队伍素质结构改善,培训队伍专业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以职工培训中心为基地,通过职业培训,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人才规模和人才总量不断扩大,特种作业员工队伍的素质结构不断改善。为公司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创造有利条件,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注重培训手段创新,推动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培训针对性增强,手段灵活多样培训工作紧密围绕公司国际化经营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以提高职工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以项目开发为主要手段,合理地设计培训方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将“模块式”、“分组训练”等模式应用于教学培训,增加了学员的感性认识和动手能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相继开展,促进了职工知识、技能结构的改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专业进修和专项培训互为补充,进一步发挥了公司内外部教育资源的作用,有效的缩短了人才成长周期。
3、勇于承担大企业的社会责任
社会化帮扶培训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公司在教育培训方面的资源优势,面向职工子女和社会待业青年,开展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周边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取得显著成绩。
建立高质量培训基地,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才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既需要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更离不开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加强和改进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快人才的培养,对于公司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要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前景出发,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要按照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制定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组织活动,为广大员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3.2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加快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完善育人机制要统筹职工教育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办学指导思想上的三个转变:一是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二是从理论灌输向技能实践提高转变,三是从专业学科为本位向职业岗位技术能力为本位转变。要配合并支持公司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纳入企业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加强管理。要在员工新职位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员工职业通路的要求,结合职业生涯设计,建立与企业紧密联系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技能型人才育人、用人机制。
3.3加快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办学方式和办学机制上,要实事求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开放式办学模式,继续加强与各企业、高校的合作,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要继续深化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大力倡导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积极营造“人人学技术,个个争模范”的良好企业氛围。
要依托高校优势,以主导专业、紧缺专业为主,每年安排一定量的特种作业员工参加博士、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委培学习;开展多项科研项目,公司领导带动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确保高级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要大力开展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围绕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通过专题讲座、专业培训和课程进修等形式,重点强化企业战略管理、国际商务、资本运营、风险控制、资源管理等培训,加大国际化经营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的力度,着重培养一批能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人才,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董技术、会管理、董国际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基础和智力保障。
加强并扩大技能型劳动者培养的力度,按照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新形势要求,不断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培训方法,找准办学方向,架设服务“立交桥”。立足企业,面向社会,面向广阔的农村开展服务,开展“订单式”培训,推行现代企业学徒制培训模式,为社会培养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职业素质的实用型技能型劳动者。
4、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的建设
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搞好服务要按照《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外出进修、下厂调研、现场实习等多种方式并依托企业资源优势加快师资队伍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企业和社会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培训师队伍。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加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二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大培训基地和各实训站点的建设与投入,不断完善培训条件,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专业培训基地,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项目开发工作,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大力倡导科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弘扬奉献精神,切实加强教学领域的研究。在对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培训内容进行系统思考前提下,结合公司的改革发展实际,做好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策划,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与服务质量,创精品培训项目,提升培训的整体效益。
公安法制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在职培训 教学 改革 创新
Abstract The influence of various factors, the traditional In-service Police training course teaching has always been a problem of backward teaching methods, teaching methods. Therefore, how to effectively improve teaching quality of In-service Police training courses, improve the teaching means and method, is a worthy of attention and research problems, especially in the In-service Police training work for people place more attention today, the effective use of modern teaching technology and hand,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training concept and training mode is an important topic worthy of study.
Keywords on-the-job training; teaching; reform; innovation
近年来,2024警察执法的问题一再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不管是山西的王文军案,还是北京的雷洋案,2024警察执法手段的恰当与否,警察执法办案程序的是否正当,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些案件本身的是非,并不在本文的探讨和研究之内,笔者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在职民警培训,不断提高和增强在职民警的执法水平与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与执法要求,从而减少类似争端。对此,笔者认为,加大在职民警的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在职民警培训中课程教学的方法与手段,提升授课的质量与水平,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笔者在此结合自己从事在职民警培训中法学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谈谈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问题,供大家商榷。
1在职民警培训中传统课程教学的不足
在传统的在职民警培训中,绝大多数课程的教学方法几乎毫无例外都是采取讲授法,在法学类课程中这一特点尤其明显,即便是以讲座形式出现,也始终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学员在其间主要是听取教师的讲述,而这种教学方法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培训模式单一,没有体现学员的主体地位。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学活动是一个双边活动过程,教与学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调动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而这一点在传统的讲授法教学中,几乎很难得以实现,以笔者自身的经历来看,基本上就是教师从头讲到尾,即便中间穿插有一些互动,也由于时间的限制,无法展开来。这也影响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也更加谈不上什么主动性与创造性。
第二,教师与培训学员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一般的学历教育不同的是,在职培训的对象本身就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基础和相对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这样一种教学对象,单纯的理论说教很难引起培训对象的注意,同时也很难说服他们接受新的理念。因此,有效的双边沟通与交流是提升培训质量的重要方法。但是,受限于授课时间与培训组织者的理念,讨论式教学法在在职民警培训中应用的比率一直不高,而这一点在法学课程中尤为明显。
第三,教学缺乏针对性。在职民警培训中最为令人头痛的就是教学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在笔者从事的相关课题研究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数据就是,很多培训对象在来校培训之前并不了解相关培训的内容,而作为讲授方的教师也并不了解授课对象的相关知识背景与层次。这样一种相互之间都缺乏沟通与了解的结果就是,教学缺乏针对性。一直以来,我们讲到教学的方法与手段创新时,都只关注具体授课过程中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但其实针对授课对象需求,开展前置性的调研,也应该是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容忽视,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这恰恰是我们目前在职民警培训中很大的一个缺漏。
2造成在民警培训中课程教学滞后之原因分析
在前文中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在职培训课程教学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那么接下来有必要进一步探究的就是造成这种滞后的原因。从笔者自身从事法学课程教学的实践情况来看,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一些:
(1)主管部门及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对在职民警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是省一级公安厅(局)所直接主管的一项工作,但是很明显的,其很难成为地方公安机关的一个重心。而作为承担具体培训工作的各级公安院校,一直以来都强调的是学历教育,虽然也在不同程度上承担有在职民警培训的任务,但显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这不仅体现在对相关授课专题的设定、授课教师的选拔与培训、授课人员的待遇与发展等,还体现在学校在相关经费和硬件上的投入。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职培训一般都是临时性和短期任务,完全可以共享学历教育的一些资源,没有必要专门去投入。对此,笔者感到十分无奈。其实从公安教育本身的特点来看,学历教育是一种低层次教育,因为它培养的是基层民警,着重培养的是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度和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技能,其职业能力要求其实远远低于在职培训。在职培训虽然是“临时性”的短期任务,但是其对培训的内在要求高于学历教育,因为它是一种提升教育,特别是针对的对象本身都是具有一定的公安工作经验与知识的群体,其对培训的内在需求往往也是为了获取自身职业发展的动力与潜力,因此,他们对授课者要求甚高,这不仅体现在授课者2024内容设定、授课环境与条件,还特别会体现在授课者能否帮助他们解决长期基层公安工作所面临的诸多困惑与实际问题。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不重视与投入不够,就会导致培训学员与培训主管与承担单位之间需求矛盾突出。而事实上学员的需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培训工作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2)在职培训工作缺乏长期建设发展规划。一项事业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规划、建设与积累。但是就笔者自身从事在职培训工作的经历而言,目前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由于管理体制、权限区分等多方面的原因,培训工作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长期发展规划。以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师资建设与培养为例,笔者从事在职民警培训的相关法学课程教学近20年,从来没有获得机会参与过相关的针对在职培训工作的专职提升与训练。而多年前获得一个所谓的“中级教官”称号,亦不知有何作用和如何“进步”为“高级教官”,至于相关教官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谁来进行年度考核就更加无从谈起。另外,一些多年不从事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人,仅仅因为其具有相关的学历教育方面的职称,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教官”,因此,在这样一种现状与背景下,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发展现状就可想而知。
事实上,在职民警培训的建设发展规划所涉及的内容绝不仅仅限于笔者所举例的师资队伍建设,也绝不是什么“临时性”任务,特别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手段被推广应用到公安工作中,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我们去研究与解决,民警自身素质的再提升无论是频率还是深度都将不断加强与加深,建立长期系统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体系是我们必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在职培训的参训者与组织者思想认识不足。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不约而同的加强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以期提高在职民警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但现实中笔者认为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训者对于培训本身从认识到具体的实施都存在着一些误区。从组织者的角度而言,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没有意识到在职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把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特别是没有上升到公安队伍建设与发展的大局层面来看待培训工作,一些地方的培训组织者只是抱着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来组织实施培训,既缺乏培训科目设定前的前期调研,又缺乏对实际培训效果与培训质量后期追踪调查。这事实上无法动态和真实的掌握与了解培训的实效。从参训者而言,作为培训对象的基层民警也往往存在这样一些心态,一方面他们认为自己本身就工作任务多、压力大,抽出时间来学习,是搞形式,影响正常工作;另外一个方面,从培训后的结果来看,往往不会给自己事业的发展带来什么直接的好处,比如说升职、晋级等,还不如多办点案更加实在,这也导致参训者自身对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
应该说,导致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效能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上述三个方面是最为主要的,而这些因素最终汇集的结果是,从事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教师群体,也难以投入较大的精力与时间去钻研相关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也就必然会导致相关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滞后。
3改革c创新在职民警培训课程教学的几点思考
(1)必须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纳入地方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的核心工作日程。在职民警培训是关系到公安队伍整体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要将其纳入到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的核心工作日程中,这也是其所必须要承担的历史使命与责任。笔者一直认为,公安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一种终身制的职业教育,要加强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不断发展与变化的社会形势的需求,改革与加强在职民警培训势在必行。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在职民警培训的三级培训机制的条件:即中央以公安部直属院校为核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属公安本(专)科院校为主干,地方以各地州市公安学校为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在职培训工作放在应有的地位,以及如何区分不同层级公安院校的培训任务与使命。从笔者的角度而言,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应当要纳入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的核心工作日程,并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考评指标与体系。
(2)建立健全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管理机制,将培训成绩纳入晋职考核。从我国目前的公安队伍建设来看,“凡进必考”与“凡晋必考”机制已经建立,但是相应的“进职(入职)”与“晋职”培训制度则相对滞后,尤其是“晋职培训”制度上,没有对民警入职后的继续教育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因此,从公安队伍长期建设规划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在职民警培训管理的工作机制,将在职培训成绩纳入民警晋职考核的指标体系,势在必行。我们应当要明确规定民警在晋职前后,必须累计参加培训所必须达到的时间量和成绩最低等级标准,并将其作为能否晋职的依据之一。笔者以为,这绝不是对在职民警的一种“刁难”,相反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所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技术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与深入,不加强在职民警的继续教育与培训,难以跟上时展的步伐,也难以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要求。
(3)建立专业教官团队,采取课程招标与评价考核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教学创新。前文中我们曾经提到在职民警培训中存在的师资队伍建设不足以及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等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打造一支专业的教官队伍,建立专业的教官评价晋升体系,是保证在职民警培训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教官队伍的建立及考核评价指标,应该要打破地方院校的传统职称评价标准,以能否指导公安实战,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民警业务水平能力为评价基准。
另外在培训课程的设定上,要结合基层民警实战需要,采取课程招标制度,针对需求开设课程,设计教学,然后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员评价、验收,并最终确定能否入选,这样不仅可以使培训课程的设置针对性更强,也能够激发授课者的创新的热情与动力,并杜绝滥竽充数者,确保培训质量。
(4)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常规民警职业需求与培训反馈沟通渠道和培训实效追踪数据库。“互联网+”时代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数据的2024与运用。这些年公安机关建立和应用的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在我们的日常公安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已经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应的,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常规民警职业需求与培训反馈沟通渠道及培训实效追踪数据库,为我们科学决策,设定民警培训方案与培训内容,能够提供有效的数据参考与支撑,并为今后培训工作的发展、培训内容的设置等,提供前瞻性的预判基础。
(5)建立专题化培训单元,送培下基层,将培训基地建立于公安一线。在职民警培训所面向的应该是基层一线民警,因此在相关的培训方式上也应当相应的进行改革。首先,针对基层民警需求,建立专题化培训单元,不要追求那种形式上“高大全”的培训模式,针对不同警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开设“诊断式”教学培训课程,解决具体问题。其次,将培训重心下沉,建立以地市公安局为主的培训基地,省一级和公安部一级院校的培训则主要针对中高级警官的培训,突出培训的实战性和时效性。同时,省一级和公安部一级院校要充当好全国公安培训工作的课题在研、交流平台,培训教官团队建设与发展平台,逐步形成全国一盘棋。
总之,在职民警培训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是一项关系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事项,需要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的高度重视与投入。笔者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在职培训工作的认知也会不断提升,相关工作必将得到足够的重视与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志彪.对在职民警培训教育的几点思考[J].公安教育,2008(6).
公安法制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实训基地;警察教育训练;警察素质
我国的公安教育训练不论是教育观念、教育体系,还是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都显得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和警务实战的需要,主要症结在于传统公安教育训练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与警务工作实践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相脱节。为此,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起适应警务工作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充分体现公安特色”,“公安教育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突出任务来抓”。【1】而无论是何种公安教育,贴近一线、服务实战,最终提高当前我国警察队伍的素质都是最终目的。由于实训基地是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桥梁,因此,警察教育训练工作中,实训基地的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 实训基地建设对警察教育训练的意义
(一)是应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的公安执法环境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生活相互作用,使当前的公安工作而临更多考验。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以面向实战、贴近实战为导向,全面提升公安教育训练质量,增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就显得尤其重要,而实训基地,正是现实社会的组成部分,广大训练学员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能够迅速把握现实需要,掌握必须技能,加速形成战斗力,迅速提高民警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为顺利实现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践行“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必然要求
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建立健全教育训练制度体系、基础体系,创新教育训练内容形式,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公安实际、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索质和实战本领。“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构建,既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2024建设学习型政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公安机关实施索质强警、科教强警战略,全而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索质和战斗力的具体体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正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弥补公安传统培训教育的基础薄弱、师资队伍不足等现实问题。
(三)是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的现实途径
公安机关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部门,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其职位相对稳定,不可能通过大规模招募新警和淘汰原有警察的途径来满足公安机关的需要。另外,警察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工作内容、方式和技能,在社会生活中基本不通用,不是社会上其他人力资源可以完全替代的,警力资源的开发不可能通过向其他组织购买或租用的方式实现。而实训基地的建设不仅为新警招募提供合格的后备力量,又为民警培训提供必需的资源。因此,建设合适的实训基地,开展有效的教育训练活动,才能提升我国警察的职业素质,才能实现警力资源的无增长改善。
二、当前警察教育训练实训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警察教育训练实训基地覆盖面过窄
实习基地是教育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场所,是对加深学员对学科课程学习中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帮助学员提高实践经验和工作技能的重要途径,因此,只要对民警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有帮助,都可以选择成为实习基地。但纵观我们的警察教育训练,不管是学历教育还是培训教育,都只把选择定位与公安系统,警察院校选择公安机关作为实训基地,公安机关培训民警选择公安院校,这样看起来似乎是理所当然的选择,其实陷入了一个误区。
(二)警察教育训练中对实训基地的作用挖潜不够
现阶段的警察教育训练实训基地,大多都是选择在公安机关,警校学员来进行实训,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业务繁忙,根本不能提供实训指导教师,更不能提供针对于个体学员的能力、技能培养,有的干脆将实训学员充当临时警力使用,干一些看守、打扫、巡逻等技术含量低,耗时耗力又学不到业务技能的工作,更别说警察业务素质的提高。而民警培训的实训基地又因专业设施不足、能力不够,无法满足提升民警素质的需要。
(三)警察教育训练缺乏对实训基地的专项资金投入
由于公安经费的不足,警察教育训练尽管各地都开始重视,但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警校学生的实训经费不足,指导教师的差旅费都很难落实。更不要说对实训基地的专项资金投入了。没有资金,专业的实训基地就无法建设,特别是一些涉及高精尖技术的实验实训基地,由于投入巨大,更是无法建立,使我国的专业警察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寥若晨星。
(四)专业的实战训练基地缺乏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仅仅依靠社会提供的实习基地远远不能满足警察教育训练的需要和新形势下警务实战工作的要求,比如警察心理实验室、反恐怖实验室、高精尖武器研究和应用等等,这些警务实战必须的特殊训练场地依靠社会很难提供,必须投入专项的资金和技术进行建设。
三、 警察教育训练实训基地建设途径与措施
(一)扩大警察教育训练实训基地覆盖面的选择
公安人才的素质要求包含了既有普遍更有特定的内涵,即思想政治素质居于人民警察综合素质的首位,法律运用、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群众工作以及警械和武器使用等能力在内的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和公安工作区别于其他行业和部门的基本标志,包括体能、意志、精神和心态等在内的身体、心理素质是人民警察综合素质的保障。[2]因此,在选择实训基地时,就可以不用局限于公安机关,特别是在民警在职培训、晋升培训、改制生教育、新警培训方面,完全可以扩大范围,诸如心理实验室、律师事务所、全日制大学、甚至街道办事处等等,都可以选择成为实习基地。比如说公安机关管理层和决策层领导的教育训练基地,由于许多公安机关管理层和决策层领导的政策法律、管理知识和必备的管理能力以及警务作战指挥等2024知识不足,能力与其所担任的职务并不适应。因此,为他们选择的实训基地,就可以选择能提供在思想观念、法律与政策水平,决定公安机关战略发展方向、警务改革与规划、现代公安领导科学与管理科学、警务指挥、分配制度和警察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综合高校。
(二)完善制度,深入挖潜实训基地的作用
1.建立实训基地专业教官认证制度。为了使实训基地能真正在警察教育培训方面起到作用,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与实战技能,必须建立实习基地教官专业认证制度,不管是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民警还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只要选择成为培训教官,都要正式颁发公安系统承认的证书,一来是能力、资格的认可,二来也是责任和荣誉的体现。这样才能真正激发教官的责任心和创造性,真正为警察教育训练尽心尽力。
2.建立实训基地走访考察制度。为实时掌握实训基地的情况,不断改善工作,要建立实训基地走访考察制度。要随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警察教育培训内容的调整,和实训基地进行信息交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走访小组,到各实训实践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了解他们在实训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以及时了解实训基地情况,调整实训内容。避免实训基地走过场,不按实训计划和实训要求培训学员的情况发生。
3.建立实训基地工作考核制度。所谓实训基地考核评估机制,就是采取考试、考核、调查、问卷等手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实训基地实施监督和控制,进而对培训成效进行测试和评价,并获取与警察教育训练2024的信息反馈给实训基地、参与实训的学员和教官,从而不断提高民警教育训练水平的运行模式。比如通过实地考察、实训学员问卷调查等方法,充分了解每一个实训基地的受欢迎程度、与理论教学的结合情况及警务实践业务提高情况等,对实训基地进行综合评价,奖优罚劣,进而提高实训基地参与实训培养的积极性
(三)加大实践性教学专项经费的投入
要在公安教学训练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学生教学实训和实训基地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公安教育实训基地的支持,共同承担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教学训练工作的各项经费。目前,在现有的实训教学中,基本上是实训学员的住宿由公安机关提供,学员的伙食费由学校和公安机关以实训补助费的形式共同承担,学校和公安机关指派的实训指导教师所需的各项费用由学校和公安关关分别承担。但如果扩大到其他社会组织的实训基地,就必须尽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公安机关也必须保证实践性教学专项经费的投入,这样才能为实践教学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就是要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要根据当前及今后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各基地的硬件设施需求,加快建设、协调发展。既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警察教育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实战,重点引进、开发先进的警察实战训练设施,也要坚持“先进、实用、高效”的原则,以实际需求为依据,
不搞盲目投入、贪大求洋,确保各项设施都能充分发挥功能,满足各种训练内容与教学模式的要求,体现特殊需要的警察教育训练设施的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注释:
[1]《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纪要》,1999年。
公安法制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解放战争时期 教育立法 公安教育
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人民公安教育培训及立法工作。解放战争时期,我党把公安教育培训及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探索和总结这一时期人民公安教育培训立法的历史经验,对做好新时期人民公安教育立法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安业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教育立法之保障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任务是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随着夺取一个个大城市和全国解放,人民民主政权在解放区设公安部,各省设公安厅,城市设公安局,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不断得到完善。这一时期人民公安工作的重心是保卫解放区,稳定后方。
为了保卫和巩固解放区,有效地配合策应正面战场,各解放区公安机关以反特斗争为重点,一方面加强了侦察和情报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了内部的保卫工作,强化了解放区的治安管理,巩固了基层政权。
随着我党工作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人民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应发生改变:一是对警察机构进行接管和对旧警察人员进行改造;二是采取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坚决打击和镇压、取缔反动党团及一切特务;三是开展城市治安管理。这些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公安业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不仅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为人民公安教育及立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公安干部的大量培训: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教育立法之基础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形势迅猛发展,各解放区为保卫抗战胜利成果,巩固民主政权,十分重视公安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主要采取了组织训练班以轮训在职的公安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创建公安学校以吸收培养大量新的公安干部等主要措施。
在各个解放区,培训公安干部及组建公安干部学校都被当做一件大事来抓。1945年秋,中共晋察冀中央局社会部对公安干部的培训提出了四项意见:“1.在边区领导下之行政学院设公安科(队或班),培养户籍、交通警察及一般公安干部,训练重点是户籍掌握,侦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农村治安工作。一般政策教育由学校统一进行,专门课程由社会部负责。2.侦察人员、情报人员的特殊训练,由社会部自办短期小型训练班。3.行署、专区一级干部采取会议形式训练,中心是侦察、情报、城市管理、公安工作建设。4.县局长一级由社会部办轮训班。”[1]这些意见对公安干部的教育培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46年5月,华东警察学校正式成立;同年8月,旅大市公安总局警察学校正式开班。
随着解放战争取得重大胜利,我党中心工作逐步向城市转移,人民公安工作也紧跟这一进程。1948年10月,东北地区成立了公安干部培训学校,11月,华北人民政府政务会通过了2024设立华北公安学校及各行署开办公安干部训练班的计划,12月,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后称华北公安学校)开学。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在济南开办了第二期警官学校。与此同时,中共中央中原局社会部、晋绥公安总局也开办了公安干部训练班[2]。
在这一时期,各个解放区分别以警校或培训班的形式,培养训练和造就了一大批公安保卫干部,在切实解决警察队伍质量问题的同时,为人民公安教育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教育立法之特点及评价
解放战争时期作为我党人民公安教育发展的重要阶段,继续实施战时教育体制,人民公安教育为革命战争服务,其唯一宗旨就是“一切为了人民解放战争,培养干部,建设一支由共产党领导的、为人民服务的、新型人民警察队伍”[3]。这一时期全国性的公安教育方针、政策,基本上仍由中共中央及2024部门(主要是社会部)。
各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根据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抗战时期根据地的法规重新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许多新的法令、命令等,为工农大众服务,为革命战争服务,为建立和巩固新的人民民主政权服务。这时的公安教育培训由战时教育逐步转向正规教育,这些在教育立法中都有所体现,尤其是在解放战争后期,且法规形式更趋规范、范围更为扩大[4]。
值得指出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公安教育的体制深深地打着时代的烙印,其具体做法在和平建设时期不宜完全照搬,这在解放战争后期战时教育向正规教育转变过程中表现得较为清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公安教育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摆脱了旧警察教育框架的束缚,走上了新民主主义教育的轨道,其中,人民公安教育法制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对这一转变发挥积极作用。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的胜利,新民主主义公安教育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并最终占据了主导地位。新民主主义公安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十分丰富、宝贵的,它为以后进行的社会主义公安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极为有益的经验借鉴。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人民公安教育及其立法工作的实践,既继承了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人民公安教育与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又是根据新形势革命斗争的需要制定的,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人民民主政权公安教育与法制的内容,为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正规公安教育培训的创建及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和范式选择。
参考文献:
[1][3]中国人民公安史稿编写组.中国人民公安史稿[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
公安法制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到位培训计划落实
首先,我局领导从培养一支执法为民,执政为民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入手,从不同方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仅是体现了党员先进性,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公务员培训和考评工作,对税务干部培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局务会,专门研究部署我局公务员培训工作,并在全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和措施。结合税务人员《公务员法》的学习,把我局今年公务员培训的重点放在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上,又突出放在《公务员法》、《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上,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的综合素质。
其次,是以抓好年初安排政治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又重点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迎接《公务员法》的考试。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的学习培训工作,每项工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毛元同志亲自负责抓管。今年以来,按照到地区地税局《2024做好公务员法》2024考试的要求。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培训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xxx等同志组成。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第三,有重点地抓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布署工作。年初,便下发了《2024印发2005年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的通知》,安排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涉税行政法规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育。7月,又结合实际下发了下半年《2024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的通知》和做好迎接自治区地税局组织的《公务员法》考试的措施,我们先后利用一个星期的早晨半个小时的时间,积极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与此同时,有针对性按照地区地税局转发《2024对全区地税系统2005年度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精神,又着重对考试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为了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在组织和人员给予保证。目前,我局内部设立有人事科,共有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制度健全激励措施到位
2005年,我局在2000年整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专门对《人事教育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干部学历教育管理制度》等与公务员培训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内容不但包括了培训学习的组织落实、培训学习内容以及学习方式和学习纪律,而且还规定要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凡达不到标准者一律扣取相应的工资。
我局在制度中还作出规定,鼓励干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进行继续教育、提高素质。按照地区地税局的要求,并专门在制度中规定,“参加中级以上职称全国统考(财税专业)的,取得资格证后给予奖励,自愿参加其他各类学习班、培训班,按照学历管理审批程序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视情况给予相应学习时间。截止2005年11月,我局有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的3人。我局注重抓好了2005年度公务员自愿参加本科的培训工作。目前,我局参加本科在职函授学习人数达到28人。占全局总人数85人的31.82%。大专以上达到全局总人数的91.8%(除2人离前离岗和工勤人员外)。与2004年相比,大专学历层次提高了3个百分点。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的制度,依据自治区地税局《全区地税系统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给予奖罚措施。以此来促进公务员培训工作。为使公务员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机制,在制度中能够体现出来,而且真正做到落实执行,我局便在制度别明确了奖罚原则,并在具体工作中得到落实。
三、培训任务落实专业素质得到提高
第一、积极安排2024人员参加自治区地税局举办的培训班。今年,我局共有8人次参加了自治区地税举办的8期培训班,其中:副局长xxx同志参加了全疆地税系统青年后备干部在湖南长沙市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为期45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稽查局副局长xxx加了全区稽查审理人员为期7天的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和全疆地税系统在喀什举办稽查业务为期7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法规科科长xxx同志6月在江苏扬州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培训为期8天的培训班(专门培训)和4月参加全疆地税系统全疆地税系统货运业务税收为期4天的培训(专门培训);监察室主任xxx同志参加了为期10天的“全疆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稽查局干部xxx同志参加新疆地税系统少数民族汉语言为期180天的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计会科干部xxx同志参加了全疆地税系统计算机xdsm6.0为期7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
第二、积极安排2024人员参加地区地税局举办的培训班。今年,我局共有11人次参加了为期5天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
第三、认真抓好本局自行举办和其他2024单位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共有167人次参加4期各类培训班,其中:我局参加“五员”培训63人(其中:办税服务员20人,税收管理员30人,税收稽查员10人,税收分析员3人),我们先后用了22个早晨每天半个小时的时间对“五员”进行了专门的系统学习培训,学习的内容主要注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前扣除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直接与“五员”学习考试2024的文件法规。33人次参加了为期天计算机xjdsms6.0升级培训(专门业务培训);
26人次参加了为期3天的税收会计手工操作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45人次参加为期1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更新知识培训)。9名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了汉语hsk中等b级证书、1人取得了初等b级证书。按照区局《2024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税务干部提高汉语水平的实施意见》中“力争用三年时间,使80%的少数民族干部达到hsk四级以上水平”的要求,我局充满信心;
7人次参加了xxx市委党校举办的为期5天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等。
今年我局干部的培训工作思路,以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主线,以提高税务干部执法能力为出发点。通过加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的力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收业务素质,使之在实际的具体工作中能熟练、准确地运用,使广大地税干部知法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四、经费保障到位培训工作全面落实
在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专门制定和完善了《经费管理制度》和明确了《学费报销审批程序》。按照地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地税局2024印发《全区地税系统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学历管理和参加学历的审批程序,加强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做到了有步骤、有重点,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使全体干部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经费保证上,我们把钱用在刀刃上,公务员培训一经研究确定以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培训经费,做到了正确、节约地供应和使用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除保证正常办公开支外,坚持做到了决不因经费原故而使公务员培训工作受到影响。
2005年,我局公务员培训经费目前实际支出数为2.645万元,人均培训经费数为311.18元,培训经费占税务事业费的3%,有力地保障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务员培训成绩明显提高培训质量还需努力
一是摸清专业底细,找准培训切入点。为做我局公务员的培训工作,首先是注意做好公务员培训的基础工作抓起。今年年初,我局利用一年一度对每名干部进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机会,对全局干部的业务水平以及如何加强培训工作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对我局人员素质基本情况有了新的认识。今年7月在我局《两权监督》的自查和接受地区地税局《两权监督》考评的工作中,对公务员培训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且广泛听取了干部职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局务会,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下一步进行公务员培训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分析,我局认为应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制教育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执法水平、执法程序的提高。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