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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治理报告范文第1篇
会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分别报告了安全生产工作.随后,我区安全生产专家分别对四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和提出意见建议.专家指出,我区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还需加大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道路安全保障等工作力度;校园安全工作方面也存在行业主管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学校需认真治理安全隐患;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行业监管责任还需加强;加大农业机械行业监管.
交通安全治理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按照棋盘井煤矿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秉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集团公司、煤焦化及蒙西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东区地测防治水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安全监督的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2024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做好矿井地测防治水方面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3、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
4、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6、掌握棋盘井煤矿东区井田内和周边地质构造、小窑分布及开采现状和水灾隐患,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地质和水害防治问题。
7、做好煤矿井上下测量工作,组织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8、及时掌握各类大型贯通工程,认真贯彻执行贯通通知单制度,对重大工程要现场跟踪,协助处理贯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9、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负责对相关单位提供地测资料,做好导线测量及复测核算工作,执行资料的保密制度。
11、做好矿井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工作,重点对首采工作面采空区涌水进行观测、统计和分析,协助完成矿井生态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12、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2024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组织科室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3、负责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2024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地测防治水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程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开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负责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
6、组织开展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7、组织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表岩移观测方案并实施,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并提交地表沉降观测报告。
8、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9、组织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科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1、组织开展2024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2、组织开展矿井汛期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完善井上下各类防洪抗讯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13、组织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4、组织编制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组织开展矿井地质工作,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16、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2024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7、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是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环保第一责任人,对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2024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地测防治水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负责地测防治水科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
3、组织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开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负责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核把关。
6、组织开展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7、负责煤矿井上下测量工作,组织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8、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9、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每月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对科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1、组织开展2024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2、组织开展矿井汛期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完善井上下各类防洪抗讯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13、负责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4、组织开展矿井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积极利用物探及钻探技术,继续做好9#煤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查工作。
15、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2024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副科长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副科长负责协助科长抓好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2024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负责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3、具体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图纸、台账等资料。
4、负责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
5、具体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储量系统填报,建立并完善储量相关图纸及台账,做到矿井“三量”平衡。
6、做好矿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核把关。
7、负责煤矿东区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组织定期开展地表沉陷监测,并及时完善观测台账,分析沉降情况。
8、具体负责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9、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10、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科长每月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地测防治水重点工程及时推进、汇报。
11、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2、协助科长组织开展2024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3、积极深入井下现场,及时检查各作业地点的隐患,配合科长做好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14、具体负责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5、负责做好矿井采掘工作面防治水设计、施工组织、工程验收及成果分析,采用物探、钻探等多种技术手段,做好9#煤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查工作。
16、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2024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业务员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业务员负责本科室安全技术管理,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做好地测防治水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测量规程》等2024法律法规,负责棋盘井煤矿东区的地质、测量及水文技术的日常业务工作。
2、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开展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室工作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
3、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
4、做好矿井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编制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
5、积极深入井下现场,做好巷道地质构造的2024整理,分析构造发育情况,及时绘制巷道素描图。
6、完善矿井防治水各类管理台账,及时更新防治水图纸。审核把关矿井基础矿图。
7、积极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持续对矿井及采区涌水量进行观测、统计和分析。
8、按要求做好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提报储量核实报告,完善储量管理台账、图纸等资料,定期填报储量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9、协助科长及副科长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提升培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
10、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并编写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11、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2024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地测工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地测工主要负责本科室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做好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2024法律法规,负责棋盘井煤矿东区地质、测量的日常业务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参与体系要求的地质、测量方面各项基础工作。
3、根据采掘设计要求,完成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腰线和中线的放设,做好测量记录、数据上图工作,并及时将放线成果以通知单形式下发给相关科室和施工区队。
4、负责定期整理各工作面测量导线成果资料,相互对算,及时到导线成果进行复测,最终形成测量导线平差数据资料。
5、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开口、停掘、贯通、预警等测量通知单。
6、负责测量内业资料的2024和整理,做好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月度工程量的统计和验收。
7、做好测量基础矿图的更新填绘,每月负责矿领导及调度室矿图的更新工作。
8、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做好巷道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2024整理,并积极参与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分析工作。
9、积极参与2024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提升培训,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
交通安全治理报告范文第3篇
1目的
提高本公司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管理区域内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治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单位,如实记录并逐级汇报或处理。
3.1.2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处负责人协同与客户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滋事扰乱,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处置
3.2.1巡逻保安发现有盗窃或抢劫行为时,要保持镇静,一边喝止罪犯,一边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控制人员外出,防止罪犯逃跑,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时,尽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机关。
3.2.3保护作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协助送医院医治抢救。
3.2.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处置
3.3.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3.3.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3.4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4发现可疑分子时的处置
3.4.1立即报告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长,并向其他岗位执勤的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3.4.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4.3若发现与通辑、协查的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5发现园区内有斗殴的处置
3.5.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若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5.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3.5.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辨认肇事者、为首分子。
3.5.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6客户失窃报案的处理
3.6.1做好报失笔录,记录失窃时间、地址、失窃物品及可疑情况。
3.6.2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如有必要建议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3.6.3有录像监控条件的,保安主管应组织人员及时查看录像、辨认疑点,并将失窃时间段的录像资料备份。
3.6.4录像备份资料可供公安部门查阅,若失主要求查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后续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后续处理
3.7.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7.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交通安全治理报告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镇政府分管安全、交通、卫生、民政、文化宣传的领导为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公室、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镇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镇民政所、镇财政所、派出所、渠道管理站、国土所、村建环卫中心、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事处、花桥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单位、船舶车辆籍贯所所属单位、事故车辆所投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镇安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镇安办负责事故的归口上报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方面要根据下列职责制定相应应急方案备用
(一)事发地单位。当得知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镇政府办公室、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积极组织车辆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对死者尸体依法快速妥善处置,全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处理好善后事宜。
(二)花桥交警中队。按照所管辖区域,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排障;快速恢复事故现场正常的交通秩序;负责向指挥部报告事故2024情况。
(三)派出所。随时掌控事态发展情况,会同镇安办、事发单位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依法对违法、违章肇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不稳定。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四)镇安办。对事故现场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协调和衔接安排;及时组织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进行调查,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将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理情况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镇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一旦发生营运客车和水上交通事故(渔船单方面事故除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所需车船等物质组织调度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镇渠道管理站。一旦渔船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开展对渔船事故现场的勘察、船舶技术状况的鉴定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海事管理机构做好渔船与其它船舶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按照事故报告制度上报事故情况。
(七)镇卫院。及时通知和组织医护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
(八)镇民政所。迅速将事故死者尸体运送至殡仪馆;配合2024部门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九)事故车辆所属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暂时垫付现场处置及医院救治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待事故处理后,按责任划分分摊费用)。
(十)事故伤亡人员所涉及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安抚、慰问伤亡者家属,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思想稳控工作,积极配合2024部门做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事故船舶籍贯地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安抚、慰问伤亡者家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事发车辆所投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相应经济损失,做好事故的各种赔付准备工作,并首付保险车辆所造成人员伤亡的2024费用。
三、事故救援处理
按照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地的不同,分别采取以下的工作措施进行救援。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
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伤10人及以上),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进行救援:
1.一旦事故发生,事发地单位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同时立即报告镇政府办公室及镇安办。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同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若指挥长不在场,由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指挥救援工作。
(1)现场处置工作组。由镇长任组长;2024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足够力量,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相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妥善处理好事故现场相关问题。
(2)伤员救治工作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卫生院、就治医院、事发地单位、事故受伤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属单位(事故船舶籍贯地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投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镇公安派出所、事发地交警中队、事发地单位、事故伤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维持现场程序,畅通受伤人员抢救通道,保护好现场,尽快恢复现场正常秩序。
(4)维稳工作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事发地、伤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慰问,做好伤亡者家属及其他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掌握伤亡者家属及其他群众的思想动态,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5)死者尸体处理工作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民政所、镇综治办、事发地交警中队、事发地单位、事故死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属地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死者尸体运至殡仪馆,待法定程序完毕后及时进行火化。
(二)一般交通事故
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1一2人或伤5—9人),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进行救援:
1.一旦事故发生,事发地单位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同时立即报告当地交警部门(水上交通事故报告镇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同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按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处置工作组。由主管副镇长或受委托的副镇长任组长,事发地交警中队(水上交通事故由镇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事发地单位、事故伤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安办、事故车辆所属单位(事故船舶籍贯地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足够力量,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相关医院抢救治疗,妥善处理好事故现场相关问题。
(2)伤员救治工作组。,由镇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事发地单位、事故受伤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属单位(事故船舶籍贯地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投保险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组。由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事发地交警中队(镇船舶管理办公室)、事发地单位、事故伤亡员所涉及村(居)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维持现场程序,畅通伤亡人员抢救通道,尽快恢复现场正常秩序。
(4)维稳工作组。由镇政府联系交通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事发地单位、事故伤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慰问,做好伤亡者家属及其他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掌握伤亡者家属及其他群众的思想动态,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5)死者尸体处理工作组。由镇政府联系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民政所、派出所、镇综治办、事发地交警中队(镇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事发地单位、事故死亡人员所涉及乡镇(街道)、事故车辆所属单位(事故船舶籍贯地乡镇、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死者尸体运至殡仪馆,待法定程序完毕后及时进行火化。
(三)一次死亡1人或伤5人以下交通事故
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伤5人以下一般交通事故时,各相关
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迅速行动,妥善处理好事故救援工作,若有不稳定苗头应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四)乡镇场镇、城镇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交通事故
凡在乡镇场镇、城镇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发生交通事故,分
别按照以上的工作程序和措施进行及时救援。同时,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应针对这些地方人流量大、行人较多、社会秩序较复杂等特点,在事故救援工作中还应做到:
1.公安部门派足警力维持好现场秩序。
2.及时处理好事故现场,尽快恢复事发地段正常秩序。
3.环卫部门根据需要;尽快对现场进行清洗等工作,保持事发地段的整洁卫生。
四、工作要求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相关单位
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事
故救援工作。
(一)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力争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
备和救援物资,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救援过程中,现场各单位参与救援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恪尽职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交通安全治理报告范文第5篇
一、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内容重点围绕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二、整治范围
以321省道沿线为整治重点,保定街道、峨桥镇区域范围内同步进行摸底排查,分阶段清理。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未经许可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予以全面拆除。对审批许可期内未按设置许可要求建设、公益性广告达不到占比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逐步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依法拆除。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任务。
(二)整改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内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通知产权人或业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设施维护档案;对审批逾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高立柱广告)予以拆除。10月31日前,产权人或业主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鉴定,向区城管局提交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报告由区城管局统一存档。对未按期提交安全鉴定报告或未通过安全鉴定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一律纳入整改或拆除计划。
(三)稳步整治不符合规范的店招标牌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沿街店招标牌设施情况集中开展梳理,对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的店招标牌进行整改。特别是群众投诉较多、安全隐患突出、违规现象严重的路段、区域,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
四、整治时间与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4年3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现存的问题点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及并建立一户一档和整治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和长效管控机制建设,有序推进整治规范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区城管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查漏补缺,确保不留死角,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防止反弹。
五、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全面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及招牌。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的依法清理整治。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坚决予以拆除;对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未按规定办理并取得审批手续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二)区城管局监督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督查通报、法律法规运用解读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及招牌的监督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统筹安排,责任定人,任务定量,确保此次户外广告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按时完成。
(二)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及招牌进行核查,要以城管执法为主,联合规划、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依法开展清理拆除和执法整治。问题整治要做到清理彻底,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内容、框架、载体等均要拆除,要杜绝只拆内容不拆载体,敷衍了事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