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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工作总结

2024-07-05 09:38:01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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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名中学二级教师成长为中学一级教师,如今则即将成为中学高级教师。回首近三十年来的教育生涯,我真正是百感交集。我能成长为一名中学高级教师,离不开领导、同事及家人的帮助和支持。我怀着感恩的心作如下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一.用赤诚和奉献铸造师魂

1. 做人真诚,有良好的人格修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良好的人格修养应是师魂的核心,而“真”字则是人格修养的基石。因为“善、美”也只有在“真”的基石上才能开出灿烂的花朵。我把“真”字视为我做人的准则。对领导,我说真话,哪怕逆耳;对同事,我讲真情,哪怕曾有隔阂;对学生,我授真知,若自己知识有限,我会虚心向他人请教。

2 .思想纯正,将教育事业视为个人的第二生命。

我生长在一个教育世家,父亲是一个解放初从私塾走出来的能激情吟诵“巍巍乎昆仑”的老先生。父亲为他挚爱的教书生涯奔波了一生,虽然父亲现在去世了,但他教育生命依然在我血液中流淌。我的弟弟是中学一名语文教师,如今我的女儿也走上了讲台。教育不仅是我个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我们这个教育世家的第二生命。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党忠诚;作为教师,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我思想纯正,从未参加过任何不良组织,从未干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3.追求卓越,有坚定的教育理想。

我所工作的学校位于鄂赣皖三省交界之处,十分偏僻。我的教育理想是改变农村落后的教育面貌。虽然这一理想的实现充满坎坷,甚至终其一生也许难以实现,但我坚定不移。我愿为此奋斗一生,奉献一生。

二.用勤奋和创新彰显能力。

1.勤奋学习以增长才干。

我是一名英语教师,为了给学生一碗水,我努力让自己拥有知识的河流。我自费订阅了《英语周报》等报刊,购买了李阳疯狂英语磁带,勤写读书笔记。在教学上,我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研究活动,尝试各种教学改革,力求让学生学得轻松,学得快乐,且学习成绩有显著提高。在教学教研的同时,我十分注重从理论的高度审视个人的教学实践,研读教育理论,撰写教学论文。

我又是一名校长,从事教育管理工作。角色的转变催逼我要不断学习,尤其是学习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我一方面向书本请教,《中国教育报》等报刊书籍从此摆上了我的案头;我一方面向同行求教,就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惑寻求解决之道;我更是注重向教育专家学习,各种校长培训活动我总是积极参加。

2.创新工作以革新面貌。

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有限的教育资源

农村初中教师编制紧并且师资良莠不齐,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在我任职的学校大胆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全体教师实行竞争上岗,通过竞争然后上岗的教师再由班主任自由组阁,落岗的教师则由乡中心学校安排到小学任教。

管理思想改革——凝聚人心

一些学校是以刚性管理为主,教职工有抵触情绪。我在我任职的学校尝试了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教职工关系十分融洽。像制度的制定与修改,一定让教师代表参加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像考勤工作,较之过去更为宽松;像教职工个人生病及家中婚丧之事,我都会去看望或慰问。

平面整治——创造育人环境

任职几年来,我带领我的团队先后兴建了学生食堂、学生厕所、排球及乒乓球运动场,扩建了连接教学区与生活区的石桥,水塘边栽种了垂柳。为彻底解决垃圾存放问题,我们购买了几十只垃圾桶,并与校外村民协议了垃圾运放一事,垃圾历史难题终于解决,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教育教学——凸显特色

德育工作突出以活动育人,改变过去以堵为主的管理模式;教学工作我强调要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近年,我正在教师中推行“教学练”这一教学模式。

三.用执着和坚守感受辛勤

距离没有让懒惰成为理由。我现在所工作的学校距离我镇上的家有三十里地,我从未因这三十里地而迟过一次到,也从未缺勤过。我在中心学校工作期间,每天早晨七点半一定准时到岗,风雨无阻。担任中学校长之后,我把家搬到了学校,妻子也只得跟我一起从镇上迁下来过清苦的日子。在老人生病及去世的日子里,我让妻子去照料,为不耽误工作我只请假三天。

贫瘠没有让坚守成为虚言。我所工作的学校在物质条件方面不是很好,但我从未有过放弃与逃避的念头,虽然我有过多次能离开的选择,但我没有,因为让这片贫瘠的土地开出灿烂的教育之花是我的执着追求。

四.用心血和汗水书写业绩

作为一名英语教师,我所带的班级学生英语成绩总是名列年级前茅;个人在公开课比赛中屡获佳绩;撰写的论文也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在年度考核中我多次被评为优秀等级,我被评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

作为一名校长,我带领全体教职工努力拼搏,让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又上了一个台阶。三年间,考取三个黄高生,近六十个一中生。学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县绿化先进学校”,并破天荒获县中考进步奖。我个人也因成绩突出,先后获得“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五.用清贫和无私诠释廉洁

当科任教师,我从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更没有通过补课获其他方式收取学生费用等违纪行为。当校长后,我更是严于律己,从未通过职权谋取过一己私利。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是我的原则。学校的大型建设,均通过县招投标中心运作,全程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学校财经,凡开支超过伍佰元即要三个以上的教师签字,学期结束后所有账务均经职代会审查,坚决杜绝不良开支。

中学高级教师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适用范围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2024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2024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2024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2024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2024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2024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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