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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转正总结范文第1篇
附件一:试用期工作总结
1、 在前任主管的协助及指导下,从3月17日至3月24日完成了《xxx之友》3期第2批及1&2期第4批共计96240本的计划、资源组织、分拣、包装、发货等工作,据此基本了解了物流业务流程及接口关系;
2、 从3月24日至4月2日主导完成了学语文4期第1批共计约45万册的包转发货任务,并完成了库房资产的交接清点(含设备、辅料、工具等),以及学语文2010年1&2、3期的盘点;
3、 从4月3日至6月5期组织完成了学语文4期第2批、5期、6期、7&8期共计约171.4万册的接收、入库、分拣、包装、发货、配送等,每期库存误差比例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目标值1‰);
4、 在历史业务流程基础上,同时在不影响交付质量的前提下,对到货、分拣、包装、发货等部分操作进行了改良性的调整,提高了库存场地的利用率、库存货物的周转率及分拣包装的工作效率,并降低了错误返工率;
5、 在信息流方面对前期零散的订单信息进行了模板化整合,减少了信息传递的错误及散失对业务的不良影响,降低了储运与市场环节之间反复确认的工作量;同时对单据核对方式进行优化,将原先3天完成的工作量缩短为2天。
附件二:后续工作策略
1、 流程方面:建立并逐步优化储运环节的计划、订单处理、货物接收、在库管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客户服务管理等业务流程,实现相关业务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
2、 人员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临时点数人员、临时包转人员的资源池及相关人员的情况说明,并定期维护更新;对内合理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减少人员变化对业务的影响;
3、 物料方面:通过更加合理地安排发货计划,平衡到货、包装、发货等之间的步调,减少资源、时间等方面的冲突,提高包转合理性、库存周转率及整体工作效率;
4、 设备方面:建立设备定期保养及维护制度并严格落实,提高打包机、叉车等设备工具的可用率,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主管转正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用友U872 总账系统 问题 解析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6-0097-03
前,国内多数高校均以用友U872软件作为会计软件应用实验课程的教学软件。该财务软件的核心模块为总账系统。由于该软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实验教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疑难问题,笔者将对总账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解析。
一、系统管理和基础设置
系统的基础设置是首次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要执行的程序,其本质是将通用系统转化为专用系统的过程,在系统管理和基础设置环节,常见问题主要有:
(一)在“企业应用平台”中进行“基础设置”时,界面显示为空,无法录入部门、人员等基础档案信息
原因:建立账套时,系统管理员未启用总账系统。账套一旦建好,系统管理员则无法直接修改账套。
解决对策:(1)以“账套主管”的身份进入“企业应用平台”,在[基础信息]-[基础档案]-[系统启用]中选择启用总账系统。(2)“账套主管”点击[系统管理]-[修改账套],对相应账套进行修改,勾选启用总账系统选项即可。
分析:启用总账系统属于“修改账套”的操作,系统管理员只有建立账套的权限,账套主管具有修改账套的权限。
(二)在设置会计科目中,无法直接修改具有二级明细科目的一级会计科目
原因:修改或删除会计科目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先删除或者修改下一级科目,然后再删除或修改本级科目。
解决对策: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命令,通过“修改”或者“删除”功能完成相应操作。
分析:修改或删除已经输入余额的会计科目,必须先删除本级及下级科目的期初余额(改为0),才能修改或删除该科目。
(三)在设置“项目目录”中,增加存货核算项目目录时,可选核算科目为空
原因:设置会计科目时,未设置“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辅助核算属性。
解决对策: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命令,增加“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项目核算的辅助核算属性。
分析:存货核算科目需进行项目核算。
二、总账系统初始化
(一)执行[财务会计]-[总账]-[设置]-[期初余额]命令,进入“期初余额录入”窗口,录入往来科目期初余额,点击个人时无法参照个人信息
原因:录入[基础档案]-[人员档案]信息时,没有对相关人员“是否业务员”的复选框进行勾选。
解决对策: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机构人员]-[人员档案]命令,进入“人员档案”窗口,对相关人员“是否业务员”的复选框进行勾选,勾选后系统自动为相关人员指定对应的业务部门。返回“期初余额录入”窗口,即可进行往来科目期初余额的个人参照录入。
分析:各项往来业务的信息记录需详细至个人。
(二)期初余额对账不平
原因:期初余额对账不平的主要原因是往来辅助核算科目期初余额未录入或者录入错误。
解决对策:根据系统对账结果提示,执行[财务会计]-[总账]-[设置]-[期初余额]命令,对所有往来科目执行[辅助期初余额]-[往来明细]-[期初往来明细]录入命令,核对是否存在漏录或者错录情况。核对完毕,返回“对账”窗口,执行“期初对账”命令即可。
分析:期初往来余额需在往来明细中进行记录和跟踪。
三、日常业务处理
(一)在月末无法对月末之前的经济业务进行制单处理
原因:在总账控制参数设置中,设置了“制单序时控制”,因为必须序时制单。
解决对策: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执行[财务会计]-[总账]-[设置]-[选项]命令,取消勾选“制单序时控制”复选框,点击“确定”即可。
分析:取消制单序时控制后,制单可不受先后时间控制。
(二)对应收应付业务进行制单时,系统提示应收应付系统受控,无法制单
原因:在总账控制参数设置中,设置了“不可使用其他系统受控科目”。
解决对策: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执行[财务会计]-[总账]-[设置]-[选项]命令,勾选“可以使用其他系统受控科目”复选框,点击“确定”即可。
分析:在用友U872中,如果只启用总账系统,未启用其他系统,为便于使用者处理各项业务,则在总账控制参数设置中,应设置可使用其他系统受控科目。
(三)对产生现金流量的业务进行制单时,无法录入现金流量信息
原因:(1)操作人员无现金流量录入的权限;(2)未将“现金”“银行存款”的明细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指定为现金流量科目。
解决对策:(1)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陆系统管理,执行“权限”命令,给相应人员赋予[总账]-[凭证]-[凭证处理]-[现金流量录入]的权限。(2)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命令,进入“会计科目”窗口,执行[编辑]-[指定科目]命令,选择“现金”“银行存款”的明细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点击“确定”。
分析:无法录入现金流量信息的原因一般有两个,即给相应人员赋予现金流量录入权限的操作由系统管理员完成,将相应科目指定为现金流量科目由账套主管完成。
(四)对支票报销业务进行制单时,系统无法弹出“支票登记”对话框
原因:(1)银行存款科目未挂银行账辅助核算属性。(2)设置结算方式时,未选择票据管理。3.总账系统参数设置中,未设置支票控制。
解决对策:(1)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命令,为银行存款科目增加银行账辅助核算属性。(2)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收付结算]-[结算方式]命令,打开“结算方式”对话框,勾选“是否票据管理”复选框,点击“保存”。(3)执行[财务会计]-[总账]-[设置]-[选项]命令,勾选“支票控制”复选框,点击“确定”即可。(4)最后还可通过手工补录的方法来登记支票信息。执行[出纳]-[支票登记簿]手工录入即可。
分析:若结算方式设置为“支票管理”且在总账初始参数设置时选择了“支票控制”,则在填制凭证时自动弹出“支票登记”对话框。
(五)对本期记账凭证执行“出纳签字”命令时,弹出“出纳签字”查询条件对话框,无法查询到需要出纳签字的记账凭证
原因:(1)出纳无出纳签字权限;(2)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未被指定为出纳签字科目。
解决对策:(1)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陆系统管理,执行“权限”命令,进入“操作员权限”窗口,选中出纳人员,点击“修改”,给出纳人员赋予[总账]-[凭证]-[出纳签字]的权限,点击“保存”。(2)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命令,进入“会计科目”窗口,执行[编辑]-[指定科目]命令,将现金指定为现金总账科目,将银行存款科目指定为银行总账科目,点击“确定”。返回至[总账]-[出纳签字]命令,双击某一需签字的凭证,进入“出纳签字”窗口,点击工具栏中“签字”选项即可。
分析:出纳签字要有具有出纳签字权的人员进行。指定会计科目是指选定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供出纳管理使用,所以在出纳签字、查询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前,必须指定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科目。如果在出纳签字之后发现记账凭证错误,需要修改,则可以取消出纳签字。在“出纳签字”凭证窗口点击工具栏中“取消”选项取消出纳签字,取消出纳签字只能由出纳签字本人进行。
(六)执行本期记账凭证记账命令时,无法记账
原因:(1)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2)上月未记账,本月不能记账;3.本期有未审核的记账凭证,记账范围小于等于已审核范围。
解决对策:(1)在“期初余额录入”窗口,点击“试算”选项,进行期初余额试算,若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则修改期初余额直至平衡为止。(2)对上月记账凭证执行记账命令,上月已记账,本月才可记账。(3)对未审核的凭证进行审核。以“账套主管”身份执行[财务会计]-[总账]-[凭证]-[审核凭证]命令,双击需要审核的凭证,点击工具栏中“审核”选项,点击“退出”,再次执行“记账”命令。
分析:记账功能可以是凭证记录的数据生效,只能对已审核的凭证进行记账。若记账后发现凭证错误,可利用反记账功能恢复到记账前状态,再取消审核记账凭证,即可对凭证进行修改。反记账步骤:执行[总账]-[期末]-[对账]命令进入“对账”窗口,同时按Ctrl+H组合键,系统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已被激活”信息提示框,此时在“总账-凭证”菜单下显示“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
四、期末处理
(一)执行[总账]-[期末]-[转账生成]命令,进入“转账生成”窗口,选择“自定义转账”无法生成期末转账记账凭证
原因:(1)在进行月末转账之前,未将本月所有的记账凭证全部记账。(2)期末转账定义设置错误。
解决对策:(1)以“账套主管”的身份执行“记账”命令,确认本月所有记账凭证均已记账。(2)执行[财务会计]-[总账]-[期末]-[转账定义]命令,逐一核对“自定义转账设置”“对应结账设置”“销售成本结账设置”“期间损益结转设置”是否正确。
分析:结转生成的凭证要审核、记账,才能生效。由于转账凭证中定义的公式基本上取自账簿,因此,在月末转账之前,必须将所有未记账凭证全部记账。对于一组具有取数关系的相关的转账分录,必须按顺序依次进行转账生成、审核、记账,否则生成的转账凭证中的数据可能不正确。
(二)执行月末结转命令,系统显示未通过工作检查,不可以结账
原因:(1)本月还有未记账凭证时,则本月不能结账。(2)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结账。(3)总账与明细账对账不符,不能结账。(4)本月尚有未结转为零的损益类一级科目。
解决对策:(1)以“账套主管”的身份逐一核实上月是否结账、本月是否还有未记账凭证。(2)以“账套主管”的身份作废、删除已生成的期间损益结转凭证,并将所有自动转账凭证审核、记账,然后重新生成期间损益结转凭证,再审核、记账。
分析:期末结账业务之间具有一定的取数关系,因此必须按顺序依次进行转账生成、审核、记账,否则后续生成的期间损益结转凭证数据将会出错。期间损益结转生成的凭证仍需审核、记账,最后才能执行“对账”“结账”命令。如果结账后发现本期业务需要调整,可以“账套主管”的身份进入系统,通过“反结账”命令取消本期的结账。
五、报表管理
生成利润表时,期间费用项目数据不正确。
原因:重复多次计提同一笔费用业务。包括:(1)期末计提短期借款利息转账生成凭证时,多次点击“自定义转账”“是否结转”选项,导致系统重复多次计提短期借款利息。(2)期末转账生成无形资产摊销凭证时,多次点击“自定义转账”“是否结转”选项,导致系统重复多次生成相同记账凭证。
解决对策:反结账、反记账、取消凭证审核、删除损益结转凭证、删除重复计提的费用凭证、结转损益生成凭证、审核、记账、对账、结账,生成报表。
分析:期末计提相应费用时,操作员只需相应点击一次“自定义转账”“是否结转”选项即可,不可重复多次点击。生成报表时,一旦发现本期业务处理错误,则需执行反结账、反记账、反审核即三反命令进行修改。
参考文献:
[1]王玫.会计信息系统实验教程(用友ERP-U8V8.7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2]王春梅.通用财务软件总账系统设置体系解析――以用友ERP-U8为例[J].商业会计,2014,(1).
[3]王纯杰.用友U872薪资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析[J].财会月刊,2014,(6).
主管转正总结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对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纵向及横向利益集团冲突进行研究。结论应充分认识及肯定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逐利行为;应以政策投入方式对其进行积极的导向,以法规及制度的形式完善利益约束机制,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对中央与地方权力进行合理划分及职能界定,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等。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呈现的是利益一元化、利益主体单一的格局,而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出现了利益分解及利益的重新分配。所谓竞技体育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基本相同的利益要求,持共同利益态度而结合在一起,具有很强的组织性的竞技体育利益群体。笔者对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的结构下一个可操作性的定义,将其分为纵向及横向两个维度。由于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仍保持着基层、省级以及国家层次这三级训练体系,而各训练层次以奥运会、全运会及省运会等为利益目标取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纵向结构中形成了上层利益集团(如国家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中层各省市利益集团(如各省体育局)以及低层次各地市利益集团(如各地市级体育部门及少体校等)。横向结构中则有同层次的地方、项目及其他竞技体育单位等横向相互作用的利益集团等。而转型期我国社会化的竞技体育力量正逐渐加强,利益结构中出现了政府主导以外新的利益集团,如竞技体育俱乐部、投入竞技体育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竞技体育实体等。
虽然在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正逐渐走向市场化,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竞技体育仍具有鲜明的国家利益及公益事业性质,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特征。“奥运争光”仍是其最高利益目标。由于利益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特性,转型期利益分化的特征,加之当前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不可避免地造成集团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出现。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纵向各层次之间的利益目标冲突、控制与反控制、集中与分散的磨擦;横向地方之间的封锁与反封锁、垄断与反垄断的磨擦;各项目、各地方间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以及政府与社会利益集团的冲突等。虽然利益冲突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系统重构的动力,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整合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的集团利益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1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冲突现状分析
1.1纵向集团利益冲突现状分析
1.1.1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问的利益目标分化及冲突
奥运会是我国竞技体育的最高目标,国内的其他比赛如全运会、省运会、各种形式的单项赛事及联赛等,其最终目标都应是为奥运会服务。但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出现,以及下层利益主体对上层利益主体从利益依赖性向利益独立性的转变,在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还未能形成有效的利益制约、分配及协调机制的情况下,出现了目前的纵向利益目标冲突,上层与中层、中层与基层以及政府与社会竞技体育利益集团的利益目标出现分化。造成了许多非正常现象,如:“举国体制”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许多项目竞技水平出现以全运会为最高峰、奥运会年水平下降的不正常周期性现象;国家队建设时难以协调地方利益;社会竞技体育集团主体的无序发展;基层单位为了省运会等低层次利益目标而不顾运动员身体发展规律,服用违禁药物及虚报年龄,影响了整个输送体系的正常运转等。
1.1.2多层次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间的控制与反控制
各利益集团主体不当逐利行为的加强,与其权力的不断扩张及管理系统中职能不清是相辅相成的。由于转型期各利益主体的相对独立,而体制改革的进程未能及时适应现实情况,造成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上层管理部门资源调控主体地位下降、政府与社会利益集团关系不清、纵向利益结构中上层常常无法控制下层的行为等现象。
以田径项目为例,最高管理职能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层各省市有自己的田径管理中心或主管部门。这些中层管理部门虽然在许多事务上要接受总局田管中心的管理,但在行政上却服从于各省市体育局,与体育总局形成了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并且造成政出多门的现象,有时上层的政策、指令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种种障碍。而地方及社会利益集团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常常做出与上层制定的政策、指令及规章背道而驰的行为。
这种多头管理关系造成我国竞技体育政策施行的有效性锐减,造成行政低效率,并且在各层次间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中耗费了大量资源。
1.1.3集中与分散管理的磨擦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基于一定利益关系基础上的权力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看,集中与分散即收权与放权。放权管理是转型期我国管理体制改革的显著特征之一,但纵向结构中多级调控权限一直没有明确。体育总局是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及下达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而各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本应是制定宏观政策、规划及管理制度,组建国家队,指导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组织比赛等。但由于职能及权力关系不清,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的权力过度集中,将许多精力耗费在微观事务性工作上,如提供大量资金及承担着大量物资分配任务等。而地方体育部门以及社会利益集团需要有正当的权力下放以实现其某些利益目的,需要以充分、合理的自以发展自身时却没有得到,缺乏以利益获得形成的激励机制。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权力下放时的有效制约机制,造成无法对下层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正当调控。如某些项目国家队建设采用分散型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体制,但许多管理权力过度下放,相应的集中管理及控制措施力度不足,无法控制分散队伍的训练工作,许多投入难以收到应有的效益。
1.2横向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冲突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横向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各省市间及其他相同层次利益集团间(如各俱乐部)为了争夺竞技体育资源而出现的冲突。由于我国竞技体育资源分布极不平均,有的省市有比较优越的人才数量储备或训练条件等,但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宁可采取资源封锁及限制交流等政策,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难以合理地宏观配置资源、投入——产出效益低下及各种非正当手段交流等现象。而上层主管部门尽管制定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及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定时与现实情况不相配套,或许多时候政策施行时难以平衡各集团主体间横向利益关系,实施效果难以尽如人意。并且出于全运会等自身利益的考虑,各省市间横向利益冲突有愈来愈激烈的势头。
1.3集团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利益差别主要表现在纵向各层次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以及横向各项目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差别。如国家队获取自身利益时与地方投入国家队建设时的利益获得之间的差别、市场优势较明显的项目与难以向市场转化的项目间的利益差别、水平较高项目与低水平项目间的利益差别、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与边远省份竞技体育集团间利益获得的差别等。
由于利益差别的悬殊,导致“举国体制”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共同发展及公平竞争等方面出现危机,具体表现如:地方在付出与利益回报差别悬殊时不愿投入国家队建设、许多小项目水平难以提高、横向资源配置失调、各地区间竞技体育实力差距加大现象。
2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整合机制的构建
利益整合及重构是以各个利益主体相对独立性、自主性为前提,通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横向的、纵向的、多向的相互作用,达到根本方向和根本利益一致。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整合机制的构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对各利益集团主体的逐利行为进行积极导向
仅仅对各利益集团的逐利行为进行制约或控制难以达到利益协调的目的,并且对于充分发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十分不利。只有合理引导各利益集团的逐利行为,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由于转型期各利益集团主体经济独立性的不断加强,而国家对竞技体育投入的总量是相对固定的,不可能无限扩张。以经济投入协调利益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应大幅度提高政策投入在利益系统中的导向地位。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应以“奥运争光”的最高目标为前提,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充分照顾中层及基层利益,以及社会利益集团主体的利益,对各项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加强研究,提高政策投入力度,充分肯定及引导各利益集团主体的正当逐利行为。
2.2应尽快形成及完善利益约束、制衡机制
一种制度作为一整套固定的行为模式,可以视为特定利益关系的凝固化。也就是说制度既是某种特定利益关系的反映,也是对人们追求利益方式的可能性的规定。
面对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利益分化、冲突,上层管理部门应以合理的制度、规章及政策形成利益约束机制,进行宏观调控。在合理引导各利益集团逐利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制约,目的是防止其逐利行为非正当扩张,保证各个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行为围绕着“奥运争光”最高目标进行。
以竞赛作为引导及制约手段是竞技体育特有的功能,完善各项竞赛制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目的是使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真正发挥为奥运会服务的功能,起到统一全国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除了竞赛制度以外,其他各项制度性规定如协会管理制度、代表队制度、奖惩制度、转会制度等,在制定及调整时应能够积极适应所面临的真实情况。尤其对转型期出现的非政府型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如各种俱乐部及参与竞技体育的实体等),在鼓励其合理逐利行为时应有明确严格的限制及正确的导向。
2.3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
通过利益差异激发追求利益的积极性,以此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体制的显著差别。但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是转型期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稳定及全局均衡发展的重要责任,也是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以及顺利实现“奥运争光”目标所必须的。
控制利益差别过分悬殊需要主管部门的政策及资金投入向利益差别中弱势方倾斜。在资金安排上不搞“一刀切”,对边远省份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应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这些地区政府及体育部门投入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在项目布局及资金分配上要有长远眼光,对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大项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应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弱势项目。
2.4应进行权力划分及职能界定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管理系统应进行权力及职能的重新界定及划分,完善宏观与微观管理体系。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应积极向宏观管理及调控主体转变,特别是各项目管理中心应从大量的微观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切实实行“管办分离”。对放权管理加强研究,明确与地方体育部门的职能划分。在进行权力划分时要有科学依据,主要应对共有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如运动队建设、比赛管理等,有些职能该下放或委托给地方管理,或适合进行市场化管理时应大胆放手。
但权力划分时宏观调控权力必须集中在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体育总局与各项目管理中心应承担起战略制定、项目布局、目标管理、宏观投入总量平衡、行政结构调整等责任。以使全国范围内竞技体育发展大方向一致,抑制各利益集团的不当逐利行为。
2.5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转型期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是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整体水平、保证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运转正常的重要机制。
主管转正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暂估增值税;科目设置
一、对设置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认识
建筑企业为满足会计核算、税务管理、内外部审计、经营管理等的需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在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增值税额抵扣固资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额等三级明细科目,不同层级的企业需根据自身的会计核算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明细科目的设置。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可只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但在考虑到企业的长期发展或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可能,可设置预缴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便于管理上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上存在的问题
(一)对增值税涉及的会计科目理解不透彻
会计科目的正确设置是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基础,要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就要对会计科目涉及的核算内容理解透彻。然而在日常会计核算中,由于对增值税涉税科目的理解不透彻,导致对增值税明细会计科目间的相互混用,核算混乱,特别是在正确理解已交税金与预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及转出未交增值税与未交增值税的区别上存在较大误区。
(二)对建筑企业而言,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按《建造合同》确认的,税法上以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收到款项的时间三者孰先原则,确认收入及增值税,进行销项税额核算时,二者之间会存在差异。企业为了保证收入与增值税匹配,在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暂估销项税/暂估进项税或者预估销项税/预估进项税等,期末应交增值税连同暂估增值税余额结转至未交增值税借方或者贷方金额,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势必将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与未到纳税期而列账的暂估税混淆,也不利于税务上的管理。
(三)对于总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主体,由于分支机构不及时结转或者未正确通过特定科目结转项目上的增值税,不但造成总分支机构列报上的混乱,也造成总机构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