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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有效满足全镇村(居)民创业增收的资金需求,根据区政府办公室《2024全面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的意见》(政办发号)以及《区“信用村镇”创建评定暂行办法》(信创办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使镇、村资产负债能经常化运行、干部群众诚信意识有效增强、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改善、村(居)民创业增收信贷需求有效满足,人们文明素质稳步提高。
按照“三年目标、扎实推进”的原则开展创建活动,争取年有50%的行政村、年、年各有15%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信用村;年度成功创建信用镇。
二、创建标准
根据以下标准,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
(一)信用户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经营地在本镇;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社会信誉好;
4、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欠借款本息及贷款担保本息等,家庭成员无赌博嗜好;
5、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
6、具备按期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信用村应具备的条件:
1、农户(经营户)贷款覆盖面原则上达到全镇辖内农户(经营户)贷款覆盖面平均数以上。信用户占全村农户(经营户)数比例原则上达到全镇辖内信用户占全镇辖内农户(经营户)平均数以上,且该比例低限为10%。
2、村级集体经济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在本镇农村金融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资金主要在该账户进出,村级经济组织贷款近两年无欠贷欠息记录,无其他不良纠纷记录。
3、无拖欠贷款农户(经营户)(含农户(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占辖内贷款农户(经营户)总数的98%以上,辖内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占比低于2%。
4、建立创建“信用村”工作小组(信用联络站),配备信用联络员,且信用创建活动有规划、有具体办法及措施。
5、村两委关心、支持农村金融工作,积极组织资金,协助贷款发放、收回工作;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和信誉,积极主动地宣传与倡导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风尚;村主要领导参加创建“信用村”工作小组。
6、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在村民中威信高、责任性强、办事公正。
按照《区镇村两级历史形成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实施细则》要求,对本村历史形成不良贷款已经化解或有明确化解方案。
(三)信用镇应具备的条件:
1、辖内50%以上(含)的行政村被评为信用村。
2、本镇行政村在农村金融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村集体资金主要通过该账户办理收付。
3、本镇在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含企业、农户(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占比低于2%,近二年来新增发放贷款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辖内守信用贷款户达98%以上;
4、镇党委、政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工作,帮助组织资金、按计划清偿历史形成的不良贷款等;
5、党政班子成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奔小康。
三、创评方法
(一)信用户评定
由农户(经营户)向行政村信用联络站提出信用评定申请;采取百分制形式,根据农户(经营户)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偿债能力等四个方面指标计算分值,确定其信用户等级。
具体步骤:由行政村信用联络站联络员对农户(经营户)进行调查,并实事求是提出初评意见;由银行五乡支行联系客户经理根据联络员提交的申报信用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评定。
(二)信用村评定
信用村的评定,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先申报,后评定”的程序,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式进行。
具体步骤:凡符合评定基本条件的行政村,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向银行五乡支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制《信用村评定(年检)申报表》。五乡支行收到申报表后,对照评定条件测评计分,并填制《创建信用村测评表》。对经初审、测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在征求镇政府意见后,由银行报区信用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评定。
(三)信用镇评定
信用镇的评定,在信用村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具体步骤:达到符合评定基本条件时,填制《信用镇乡(街道)评定(年检)申报表》,提交银行五乡支行。支行收到申报表后,由支行对照评定条件测评计分,并填制《创建信用镇乡(街道)测评表》,经初审、测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且经银行审查合格的,报区信用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评定。
四、创建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推进阶段(年1月-12月):加强信用道德教育,建立创建评比机制,营造浓厚社会信用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力争到年底重点推进12个村达到创建标准(占全部行政村的50%以上)。镇本级争取年年度成功创建信用镇。
(二)深化拓展阶段(年1月-12月):进一步广泛开展创评活动,力争到年底14个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占全部行政村的70%以上),逐步建立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经济往来的信用档案。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1月-12月):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扩大创建成效,力争到年底所有村达到创建标准。
五、举措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从镇、村两个层面建立创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副镇长为副组长共8名成员的镇“信用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开展镇村不良贷款化解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督促镇辖20个行政村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信用联络站),确定信用联络员,开展信用户的创建工作,协助负责管理、组织、协调、开展信用评定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村里各种会议、村务公开栏目、横幅、标语、宣传传单等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加强“信用户”、“信用村”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创评内容和优惠条件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创评,落实优惠。严格规范“信用户”、“信用村”的创建评比工作,创评工作坚持群众参与、公示监督,对评定的信用村实行每年年检、信用户实行两年复评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优胜劣汰,创建工作向规范、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对新创建的“信用户”,镇村积极协助村民申办银行的《支农贷款卡》,享受信贷资金优先安排、贷款利率优惠的政策,帮助村民解决创业等所需的贷款需求并得到一定的实惠,促进本镇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