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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评报告范文第1篇
学校单位机关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一】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确保我委在使用互联网及计算机工作过程中国家秘密和文电的安全,根据《中公**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保密工作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保委发〔20**〕4号)的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国家关于机关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保密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委结合日常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贯穿于每项工作中,在平时的学习例会上,多次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新《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保密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各科室负责文件收发和网上的工作人员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组织重视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我委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地点为团委办公室,团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市团委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并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销毁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以及文印保密,计算机保密作了严格规定。办公室定期对各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为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机要工作,强化措施,防微杜渐,做好保密各项工作。我委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建章立制,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保密政策和业务知识,制定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及计算机、存储移动介质、传真机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委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的要求整改。三是制定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守则、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范围和密级的若干规定、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
(二)严格操作,防止违规使用发生资料泄密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委为每台电脑系统**装了正版杀毒软件,防止由于病毒入侵而引起的文件丢失、机密泄露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委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指定精通电脑,责任心强,受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全委的电脑管理工作。上网资料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经过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的现象,没有感染木马病毒;没有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
(三)加大投入,为保密工作提供充足物质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我委保密工作的质量,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改善保密工作设备条件,我委投入专项资金,配备灭火器、铁柜等基础设备,并对现有计算机网络进行规范和改造,为安全办公提供清洁的网络环境,既保证专业人员通过互联网获取资源信息,又可使用内部网络进行业务操作,达到保密工作要求。
自保密工作通知下发以来,我委所收到的内容,都能按《保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妥善的处理,保证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从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单位机关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二】
年我局保密工作,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保密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保密工作,全力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领导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保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把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要有新的提高,能够自觉遵守《保密法》的各项规定,把保密工作同我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保密知识指导业务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创保密工作的新局面。
二、深入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
1、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各科室、领导干部和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科技知识。切实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员的保密意识,着力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2、开展保密专业知识培训。为适应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电子政务保密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技术培训。
三、加强保密队伍建设
加强保密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保密工作需要。不断地充实保密队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精、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人才来武装保密组织,定期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成为新形式下一支坚不可摧的保密防线。
四、认真抓好保密事项管理
保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工作中坚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的推进工作,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二是抓好秘密文件的管理。施行密件和重要文件登记制度,加强对密件的监管,保证秘密载体不丢失。三是规范文件资料的运作程序,特别是文件资料严格签收制度,严格控制流向,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确保资料、信息的安全。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定档案保密制度。五是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工作。
学校单位机关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三】
为切实增强我单位安全保密能力,全面完成保密工作任务,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主线,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保密观念和警觉性为目标,全面落实保密工作各项任务,狠抓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确保引洮工程按期建成通水,根据全区保密工作要点,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密责任。
建立与完善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增强保密工作的主动性、严肃性。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股室有人管理的保密工作组织原则,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保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保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到实处。
二、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保守国家机密,慎之又慎的思想,同时要纠正无密可保和有密难保的错误认识,增强保密观念的责任感。
1、认真宣传贯彻《保密法》及《保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特别是加强档案工作的保密教育,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把握保密工作发展趋势。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保密法》修订后的宣传工作,使保密宣传教育向深度、广度不断推进和拓展,努力营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围。
3、充分利用会议、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保密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各股室重点人员的保密教育,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保密观念和维护保密安全的自觉性。
4、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新形式,特别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继续把保密教育列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
三、联系实际,加强管理,搞好日常保密工作。
1、对秘密文件和资料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管、清退的要求:
(1)秘密文件的制作: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坚持起草人拟定密级,核稿人把关,签发人核定密级;
(2)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要有登记,确定专人保管;
(3)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递要办理签收、退回手续,对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保管;
(4)严格按照保密委要求清退秘密文件,不得出现差错。
2、对秘密文件和资料的归档、销毁的要求:
(1)单位文件资料分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文件资料;
(2)对保密要害部位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对文件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3)按规定该销毁的文件、资料要按时交保密局;
(4)对文件资料及时装订归档。
3、突出重点,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保密工作应注重加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点的管理,平时抓好日常管理,节假日加强值班、守卫,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各股室要定期进行保密工作自查,主要是保密制度落实情况、文件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使用情况、计算机落实防范措施和非计算机存储信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单位自评报告范文第2篇
市直机关党工委:
根据《关于评选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精神,依照考评内容,我会党组对××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党组根据“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的贯彻意见,并研究完善了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组成。领导小组积极按照《条例》开展各项活动,使我会党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会机关的全面建设。
二、创建工作实施情况
(一)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1、党组十分重视理论武装,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此基础上,带动和督促机关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辅导、专题讲课。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以“16字方针”为依据,认真执行《市工商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组班子思想统一,团结协作好。
(二)党组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职责
1、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1)机关现有一个党支部,分为3个党小组(含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党组成员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开展活动正常。党支部组织活动,平均到会率达90%以上。
(2)机关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机关工作计划。每年初制定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全年党支部工作按上级的要求和本支部计划正常展开。
(3)党组平均每年2次听取了机关党支部的工作汇报,2次分析机关党员思想情况,并对支部组织、作风建设进行指导。
(4)党组书记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党组成员能够定期为党员上党课。两年内党组成员共上党课6次。
(5)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能得到正常保证。
2、支持机关党支部履行监督职能
(1)在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前,能认真听取机关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2)认真坚持通过机关党支部了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反应和意见。
(3)党员领导干部能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3、重视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能认真督促和指导机关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分管政工的副会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兼职副书记的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2)重视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党务干部的提拔任用。
(3)能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在政治上严格要求,生活上关心爱护。
(三)机关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
1、党支部领导班子坚强
(1)机关党支部能按时换届,班子健全。现任党支部委员会于2003年6月改选,书记、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委员能够积极发挥作用,团结协作较好,进取精神、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
(2)能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3)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党支部工作有生机和活力。能根据工商联的性质、特点,充分发挥派成员的作用。
(4)能加强对工会和妇女小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5)2003年我会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党员队伍过硬
(1)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严格用规范党员行为。
(2)全体党员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
3、基础工作扎实
(1)认真做到年度有工作计划,阶段有具体安排,年终有工作总结。计划总结能按规定上报。
(2)支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党组织活动能详实纪录,做到资料齐全。
(3)两年内,支部党员大会共召开8次,支委会17次。党小组会9次,上党课6次。
4、思想工作落实
(1)建立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各项制度,能认真完成规定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任务。能按照要求完成处级干部调训任务。
(2)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党支部监督有力版权所有
(1)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率达到100%。
(2)能认真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能做到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帮助收集意见,监督整改。
(4)能做到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如实登记,定期公示,按时上报。
(5)能按照规定检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机关党的建设促进了我会的两个文明建设
我会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主要工作成绩显著;机关工作人员精神状态良好,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有力,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内部管理严格,制度健全,工作有序。我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0—2003年度文明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会被市级机关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2004年我会调研工作获全国工商联三等奖;信息和宣教工作分别被省工商联评为2003—2004年度先进单位;服务浙洽会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自查自评意见
单位自评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评价报告
【中图分类号】F235.1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框架
随着客观条件的持续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环境也在发生相应的转变,部门内则需要不断地评价原有体系存在的问题,以便在新的循环中进行优化管理。将单位管理与内部控制紧密结合,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本文参考了目前国内行政事业单位的现状,着重从报告主体、报告内容、工作流程、报告使用4个方面来构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框架。
(一)报告主体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主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成败。报告主体可分为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其中责任主体主要是单位负责人,也可以是获得授权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承担最终责任。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部门的一把手可作为评价工作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将内审职能赋予财务处或者其他部门的单位,其工作组长可以优先考虑财务负责人,同时各个职能处与二级单位等负责人可以作为组成成员,进而使得内部评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使得评价过程更加独立,内部控制的设计部门与评价人员应适当分离。内控评价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审计和纪检监察两个部门完成。
(二)报告内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果从使用对象的角度进行分类,可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类型。其中对外报告一般是每年一次,作为决算报告的一部分报送到财政部门,整个报告汇总了本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成果和发现的问题,其内容和格式必须严格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的改进计划,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内报告主要是为了有的放矢更好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评价内容可以更加丰富,格式类型也可依据管理层的需要进行改变,报告的时间可以是定期也可以不定期抽查。
(三)报告流程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其实施的几个主要步骤为:工作方案的设计、组建适当的工作小组、对现场进行测试、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编写评价报告,最后需要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反馈。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几个步骤环环相扣、相互衔接、相互作用,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基本工作流程。
(四)报告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预算截止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报送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这一自我评价报告还应该作为单位重要资料来进行保管。由于《管理制度》中对内控报告进行了强制性披露的规定,这对单位领导班子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挑战的是:需要对自己的意识进行及时的转变,只有意识正确转变之后才能够保证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增强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带来的机遇是:通过自我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对单位内部的再次控制,通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实现了对其有效监督。最后,自我评价报告的使用者不仅限于财政部门和单位自身,还可能涉及到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
二、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问题
(一)评价模式的导向变化引发的问题
在外部评价时,采用的评价模式是目标导向,认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源于对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其内部控制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确保单位运营与服务符合法律规定;第二是保证资产具有足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三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第四是保证管理服务效率达到一定水准;最后是和发展战略协调一致。但是政府审计时目标导向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外部监管者的需求,即财政预算是否合规执行、财政资金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这种目标导向的评价模式不利于单位内部发挥自身管理功能,也无法有效地实现单位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单位发展战略。本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我控制评价采用的是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中包含的各个要素为导向的评价模式,使得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对执行效果的跟踪都有据可依。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六大业务进行流程梳理,同时大量归纳整理不同职能部门反馈回来的建议,针对潜在的风险做好充足的准备,这些潜在的风险对单位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所以尽可能通过量化的方式来进行分析。大量实践表明,假设在识别内部控制风险的时候存在困难,那么后续的方案将没有参考价值可言,也就是说,内部控制也将变得形式化。因此,评价导向的变化使得内部审计的作用凸显。
(二)内部控制评价主体变更带来的障碍
《规范》中明确指出,在国家审计机关对各个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能的时候首先必须保证对该单位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了解,需要对其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大量测试,找出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提出相应的审计处理措施,实时地跟踪其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在《管理制度》之前,政府审计的过程中完成了对内部控制的外部评价,随着《规范》与《管理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意味着内部控制评价主体开始由外向内进行转换。直至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还尚未形成规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因此仅仅依靠巡视、政府审计等对单位自身的外部评价是远远不能够满足单位本身提升管理水平的需求,以及上级对下级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其次,外部监管机构往往对单位内部的情况没有了解详尽,评价结果可能不够全面和细致,如果奖惩措施不严格执行,那么被评价单位对问题的整改也将不够积极和主动,通过查阅近几年的审计结果公告可以发现,政府审计发现的问题经常反复出现,例如“小金库”、财政收支未能一条线等问题。最后,本文借鉴的控制自我评价法,因为组织性质不同,所以国内外的对此评价方法主要是在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在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时候需要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之上,结合自身管理需求充分调动单位内部成员参与到其中,同时最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评价结果反映出现,鉴于此,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应用控制自我评价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量化指标体系缺失导致的阻力
在2016年底进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之前,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即使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也大都停留在定性层面,很少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效率和效果给予定量指标上的评价,基础性评价成为首次提出量化指标的评价,但是基础性评价仅仅是一次摸底评价,其目的是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现况,以评促进,使单位发现内控体系的薄弱环节。但在财政部2017年1月25日的《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中却未出现量化指标,原因为今年是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推进的第一年,在不加大单位人员工作量的基础上,也有利于上级部门清晰快速地了解下层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因此采用了选择性、描述性而非打分形式的评价。同时也由于目前只存在基础性评价的量化打分标准,未必适用于内控建设处于不同阶段的行政事业单位。因此,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量化标准并没有真正得到统一,所以在实际开展评价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矛盾,不同员工对于同一流程的认识存在较大偏差,主观判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价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正是因为如此,没有通过定量的方式进行严密分析,所以在财政部门拿到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时很难进行横向对比,使报告的利用效果大打折扣。
(四)内部控制意识缺乏产生的矛盾
因为《规范》的实施时间较短,在2017年《管理制度》出台之前,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推动因素,导致员工不理解、领导不重视,因此内控工作也进行得较为缓慢。评价制度之后,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单位负责人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责任主体,其内控意识对于整个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一把手直接决定了控制环境的好坏,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的作用尤为关键。同时,单位负责人在评价过程中不仅负责审核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还需就关键问题与职能部门沟通或者进行矛盾调解,对评价后发现的问题也需要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其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一项鼓励全员参与的过程,因此从业务层面来讲,基层员工对于内控的认识也十分重要,现阶段经常出现混淆内部控制和规章制度两个概念的情况,认为内控的管控对象是人、财、物而并不是流程。除此之外,部分工作人员觉得内部控制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而是内部审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的工作,所以对其漠不关心。毫无疑问,上述观点都存在严重的误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使得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存在很大问题。最后,行政事业单位经常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交流会议,但有关内部控制的培训却相对较少,殊不知内控是推动倡廉工作的有力抓手,即使有培训活动也是主要面向管理层和财务以及内审部门,很少组织单位全员参与,这也导致了业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不重视、不理解,对评价工作的不配合。
三、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建议
(一)完善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绩效考评机制
最近几年,我国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法律规范的建设。《规范》之后,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例如国家林业局选取了6家具有代表性的不同业务类型的单位重点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各个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需要对系统性、时效性等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对现有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总结之前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并且找出潜在的风险,完善目前的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机制,同时将评价结果合理地应用在实践中。希望能够以点带面促进其他下属单位交流学习典型经验,加快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评价。事实上,目前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单位并不多,绝大部分单位还是以定性评价为主,难以通过合理的定量指标对其进行评价。随着基础性评价指标的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开始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施,但是目前这种主观打分的方式还是存在一定不足。鉴于此,财政部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展开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参考现行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与《规范》等文件,并且通过实地调研充分认识不同地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开展现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并且获取大量宝贵建议,完成《管理制度》的制定且颁布《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通过上述文件来对单位炔靠刂票ǜ娴谋嘀乒ぷ鹘行规范,进而使其质量得到更好地保证,最终使得内部控制的积极作用能充分发挥出来。《管理制度》对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但如果财政部门能够进一步将量化指标和定性描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直观也能够增强其可靠性。
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利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果同样十分重要,本文在这里建议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果作为绩效评价和年度奖惩A重要参考依据。如此一来,不同时期的评价报告能够更好地进行纵向对比,同时也为系统性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并且让其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
(二)强化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培养内审人才队伍
为了更好地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化显得至关重要。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等基本理论有充分认识,而且风险识别和评估技术也应该跟上步伐。目前很多单位的领导者或财务部门并不满足相关素质要求,甚至认为内部控制仅仅是权利的约束,但其实内部控制的目的是解决单位的规范性、干部的安全性、组织的纯洁性、管理的效益性,对单位和管理层都是有益无害的。内控支撑业务的发展,使领导解脱的同时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在财政部出台《管理意见》之前,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有文件清楚地进行说明,所以使得其建设内控的积极性有一定影响,而且评价工作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目前财政部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性负责,进一步提高了单位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假设整个评价报告的过程和结果能够公开透明,那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与此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法规也十分重要,这是保证内部控制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必要前提。同时可以保证评价报告的质量,为内部控制工作的健康稳定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随着领导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单位内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也会得到提高,内部控制的相关理念将会深入人心。除此之外,针对目前的问责机制进行完善也十分重要,同时有必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大量的培训和教育。具体来说,首先应该对内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在识别与评估风险的时候引入大量新技术;其次是要通过一定优惠政策来引进高新人才,尤其是能胜任审计工作的优秀人才,提高政府工作质量。国际内部审计师组织指出,对内部控制效果进行审核与评价的目的是提升组织治理的效果和降低管理风险。因此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这种工作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所以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必须具有相关理论基础知识,另一方面还应该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是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前提,在保证独立性的基础上还应该增强其权威性,事实上,不断提升从业者的专业素质才是基本保障。强有力的内部审计人才是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实施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
(三)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增强评价报告可靠程度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从被动的外部审计转变为主动的内部评价,单位的内审部门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想要顺利地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那么这就需要基层工作人员与内审部门之间进行协作,尤其是要加强工作小组成员之间的协同性,所以这对机构设置的合理性提出了一定要求。现阶段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并不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很多时候是将审计监察职能下放至财务部门,所以进行自我评价时可能会有一定困难,工作小组的成员可能难以胜任工作。随着《规范》实施的推进,内审部门的设置是否有所转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笔者通过中国政府网搜集和整理各单位公布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现状有所了解。数据显示,截至2106年12月,25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中由于国防部和安全部存在信息,因此其组织机构的设立未能公开,剩余23个部门中只有两家单位的职能设置未涉及内部审计,其余21个部门的组织结构均存在内部审计职能,占91%。共有17个部门将内部审计职能置于其他机构(如财务司、纪检部等),相应比例为74%。有2家独立设置了内审机构承担内部监督的职能,即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两家以垂直的方式进行管理的部门。分析部门设置的情况不难发现,教育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和文化部都选择将审计处设置在财务部门之下;而环境保护部在规划财务司下设置了内部审计办公室;发改委则在办公厅设置审计部门。查阅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能够看出,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明确描述的部委共有10个,主要涉及到农业部、计生委等,其中农业部和外交部等7个部委的内部审计职责中还包括指导本单位的财务部门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除此之外,目前总共有16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中只有1家没有关于内部审计职能的描述。其中有超过半数的部门将其内部审计职能置于其余机构;20%的单位独立设置了审计机构,这3家单位也实施了垂直的管理方式。假设对国务院组成部门与直属机构的统计结果进行合并能够看出,有8%的单位没有承担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71%的单位在其它机构的职能中包含了内部审计工作;13%的单位设置了专门的审计机构。将上述统计结果与2011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报告》的结果进行对比可以发现,近几年我国政府部门审计机构的设置比例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部门开始意识到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比起独立的内审部门,在财务司、办公厅或其他机构中设置内部审计职责,必然会使内部审计在自我评价工作中的作用受到制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要求组织全员都加入到评价与改善的全过程,行政事业单位若能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积极参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不仅能够增强工作小组的协同性和专业性来提升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还能够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和创新政府管理,形成协同创新的内部环境。
(四)遵循单位内控规范评价,围绕单位业务两个层面
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时间比较短,因此最科学有效的评价依据就是《规范》中涵盖的两大层面的所有要点,这样就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内控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政府职能开始逐渐发生转变,其内部机构也处于不断精简的过程中。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内部控制建设必须贯彻到各个层级的单位之中,无论是组织架构上还是工作机制与职能分工上都应该更加明确,保证各个职能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除此之外,有必要通过整体考察的方式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目前《规范》中没有针对内部控制要素进行清楚的定义与划分,而是基于宏观和微观提出了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框架设计,事实上这已经把内部控制的各个要素涵盖在内。因此,在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时候需要注意,首先应该围绕经济活动展开工作;其次,由于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收支计划性的有效抓手,所以应通过预算管理对收支活动来进行评价,将预算管理贯穿整个评价工作的始终;最后,在评价工作中需要针对重点业务进行详细梳理,尤其是对其中法律有严格规定的预算与收支业务,因为这两项业务类型准确反映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而对内部控制形成了有力的监督。除此之外,政府职能的改变也应当通过单位内部控制反映出来,一方面,通过组织结构的精简和权力的下放提升其运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内控的权力牵制体现出单位廉政建设的力度,在内控手册中充分运用制衡原理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紧密围绕行政事业单位财权分配和资金管控,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工作机制的设计,体系严密,方法科学,思路清晰,有效可行,这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思路不谋而合。如果权力集中程度较大,那么这样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就越明显,所以利用内部控制对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权力比重进行科学配置,并且大胆地下放一定的权力,实现分级办理和岗位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四、总结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改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政府部门防腐倡廉和提高管理效率的有效抓手。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自我评价报告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社会公能够通过报告的披露充分了解到政府各个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此同时,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得政府和单位在公众心中树立良好的阳光形象。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报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
单位自评报告范文第4篇
(一)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按照上述原则,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暂定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类项目,包括建设性专项支出、大型购置性专项支出、经济和社会事业等发展性专项支出,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支出。
(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评价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进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类型
项目评价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三、组织方式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一)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自评。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非跨年度项目,在预算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跨年度项目,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项目单位要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该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要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单位应在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直接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二)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绩效情况、评价人员和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门应在评价结束后20天内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上报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在评价结束后应及时将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同级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对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四、评价机构及委托
(一)评价机构包括:
1、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组;
2、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
3、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应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专家的聘请优先从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并可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参加。
(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
(四)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请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具体指标设置
(一)对于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和量化。
(二)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应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六、组织管理
(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拟定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并商财政部门确定。
(二)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对被列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做好指标体系设置和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本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将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主管部门评价情况统一汇总。主管部门的评价计划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财政部门,汇总情况应在每年2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主管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选择若干项目直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和项目评价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七、工作规范
(一)被评价单位要积极配合评价机构的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评价机构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对出具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
(三)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被评价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评价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种原因可能影响评价人员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评价的,评价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八、结果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调整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对于跨年度项目,在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报告之前,财政部门可暂不拨付资金。
(三)绩效评价结果是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财政部门核定部门预算的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对于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拨付的意见,经批准后可调整支出预算。
(四)对于项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若发现财政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区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差劣的要进行通报。
九、其他
单位自评报告范文第5篇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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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年度执法计划,制定《青岛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系统观念,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评价人员违规挂靠,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企业以虚假报告骗取相关许可或达标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整治目标,从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为重点。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施行以来即2024年5月1日起(以安全评价服务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我市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和法定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两个全覆盖”,并延伸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全评价机构层面
1.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认定情形详见附件1)。
2.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5.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6.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7.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9.是否存在出具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1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是否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
2.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
3.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4.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三)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层面
1.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程序审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年检、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安全评价机构准入障碍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将资质认可权层层下放,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4.是否存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企业接受特定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情况。
5.是否存在干涉安全评价活动及报告结论,要求企业提交结论为“合格”或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等情况。
6.在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是否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利用虚假评价报告取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整治安排及方式
按照省应急厅统一部署要求,从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
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及要求。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市)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汇总本辖区自1号令施行以来法定评价项目,形成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附件2)存档备查。
(二)自查自改(6月底前)
1.各安全评价机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全面核查资质保持情况,1号令施行以来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形成自查自改报告备查。期间要主动清理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严肃整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行为。6月25日前,各安全评价机构应将1号令施行以来在山东省内开展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附件2)及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邮箱:sdyjghcw@shandong.cn),同抄报送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邮箱:wzbzhghcwc@qd.shandong.cn)。
2.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1号令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干预安全评价市场、没有法定依据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等做法。
(三)集中检查(7月至9月)
1.对注册在我市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进行复核。严肃查处安全评价机构与人员的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等问题。注册地在各区(市)的,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处会同所在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表(附件3)、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4)。
2.对1号令施行以来的法定评价项目进行检查。按照区(市)全覆盖检查,市级抽查督导方式组织开展。各区(市)应对照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组织对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法定评价报告逐一现场核查、逐一审核过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处、基础处分别制定检查计划,抽查部分法定评价报告,主要核查法定评价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建议开展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检查时应填写安全评价项目(报告)专项检查表(附件5)、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4)。
3.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其中,对发现的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要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报告编写与评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材料“第三方”的责任。对需实施吊销机构资质行政处罚的由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对利用虚假报告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验收、备案的,实施审批、验收、备案的部门要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撤销相关许可。
4.在检查法定评价项目的同时,各区(市)要延伸检查同一机构(包括青岛市以外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多项安全技术服务,组织各安全评价机构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技术服务汇总表(附件6),厘清中介服务事项的派生主体、实施依据、组织程序和报告用途等,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梳理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之外,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求企业委托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开展的作为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事项,并形成清单。
5.集中检查要全过程记录,实现检查的闭环管控。检查结束后,各区(市)应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对检查的每个机构、评价项目都要分别建立一份检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检查问题、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证据采集情况、处罚落实情况等内容。
6.在集中检查阶段,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要于每周四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连同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7)、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汇总表(附件8)、立案处罚案件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9)通过金宏报送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物资保障和规划财务处。
(四)督导互查(9月下旬—10月中旬)
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的市级监管部门互查督导工作,视情况组织区(市)互查。做好迎接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评估总结(10月下旬—12月)
10月25日前,各区(市)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评价机构自查自改情况、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做好省应急管理厅验收评估有关准备工作。同时,全面剖析、整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得许可、验收、备案,从业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围绕制约安全评价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法制因素,系统梳理行业现状,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切断中介机构与企业违法利益关联的举措,促进工作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由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危化品处、基础处、监察支队的同志组成。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上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科(处、室、大队)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专家保障。安全评价报告核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特别是要准确界定评价机构主观故意出具虚假失实报告与报告存有缺陷或瑕疵等情况。各区(市)在检查期间,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撑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提报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必要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形成合法、合理的会商意见。
(三)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应进行法制审核。涉及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接受社会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专项整治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12350”,接受社会对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情况的举报,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直接进行查办。对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
(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联系人:施宏权、李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