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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优选5篇}

2024-07-16 09:51:02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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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食品广告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应贯彻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一)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

(三)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

(四)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

(五)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或者变相的保健食品广告。

(六)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

三、食品广告监管应围绕食品广告的前规范、中指导、后监管等主要环节,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对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管。

四、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审查责任制度。按照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广告者、广告经营者落实食品广告的审查责任。

(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媒体单位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媒体单位落实食品广告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

(二)对广告审查人员开展食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广告者、广告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广告承接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审验、广告内容核实审查、客户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三)对由于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实而造成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广告媒体,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五、建立健全食品广告监测制度。按照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食品广告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

(一)食品广告监测的重点是食品广告量大、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个案广告实施跟踪监测。

(二)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审查机关、媒体主管部门监测相结合,扩大食品广告监测覆盖面,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三)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将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中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建立健全违法食品广告公告制度。按照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公告力度。

(一)对监测发现、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的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向社会公告。

(二)根据违法食品广告的动态及趋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告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三)通过部门联合公告、广告监管机关公告等多种方式,采取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典型案例曝光、违法食品广告提示、违法食品广告案例点评、涉嫌严重违法食品广告监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告频次和曝光力度。

七、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暂停制度。对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广告,以及需立案调查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迅速果断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停有关食品广告的:

(一)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所涉及的广告。

(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监测发现、群众举报需立案查处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八、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案件查办移送通报制度。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广告执法办案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违法食品广告在多个地区、多种媒体或者违法广告活动涉及不同区域多个主体的情况,建立食品广告案件查办、移送、通报工作制度。

(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广告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对同一广告主在本辖区内多个地区不同媒体的违法食品广告,应及时交办广告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二)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广告者后,发现查处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确有困难的,应将有关案件和相关案情移送、通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三)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其他地区不同媒体违法广告的,应通报广告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者属于外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由本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知有管辖权的外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理。

九、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总局《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广告案件的督办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办案责任,及时查办上级机关交办、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移送、通报以及监测发现、群众投诉举报的本辖区内的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机关,通知其他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跨省移送或者通报的违法食品广告案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提请总局督办。

(二)建立健全广告案件的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查办效率,落实监督职责。对推诿不办、压案不查以及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执法不到位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三)总局交办、转办的食品广告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向总局报告,总局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各地广告案件查办落实的情况。

十、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市场退出制度。按照总局《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广告市场退出机制。

(一)对因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广告业务。

(二)对多次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食品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资格。

(三)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提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按照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完善行业管理的意见》,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机制。

(一)支持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切实担负起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食品广告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广告市场监管机制。

(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围绕规范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开展行业自律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规范食品广告活动。

(三)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据自律规则,对实施违法食品广告活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食品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劝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措施,加强行业自我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

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广告市场、广告媒体全面监管,全面负责,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广告监管责任。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致使辖区内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发生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重大广告案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好此次食品安全、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于进一步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__周年营造良好经济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局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工商局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切实推进监管执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举全社会之力共同整治和规范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顿,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目标和达到效果

通过深入开展××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市工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全面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查办一批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大力扶植一批诚信守法的“食品安全示范店”企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明显改善全区流通环节的食品消费环境,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查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商品市场准入等各项自律制度是否建立,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促进食品经营者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建立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食品经营者承诺书建立率___%,并向消费者公示。

二是建立落实“一票通”台帐制度。按照《省工商局推行“一票通”台帐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一票通”台帐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建立情况,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者台帐建立率___%。对不认真履行“一票通”台帐制度的经营者,按照法规促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严厉查处,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三是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重点查证照,查处涉食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营者持证照率___%,并在店堂内悬挂。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条件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办理证照并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取缔。

四是集中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奶制品市场,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流通环节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和农村食品市场四项专项执法检查。以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校园周边、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月饼、粮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小食品的专项整治和各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抽样检验。各所要制定每月、每季的抽检计划,加大监测力度,组织对流通环节重点食品的抽检,通过快检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突出抓好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定向监测、工商所要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七是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为主线,重点整治,以打击新闻、专题片、资讯服务类节目等形式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药品广告的行为。

八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建立健全广告责任制,完善广告建档备案,制度对未经审查或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药品、医疗广告,不得;对不文明,不健康的不良广告不予。

九是广告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推进“广告审查一票否决制”,严格审查。

十是对各类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各类广告加大监管力度,遏制虚假广告危害社会、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未经审查和登记的违法广告依法查处。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____年_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方案下发即日起,到_月__日,按照区政府、市工商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和承担的任务,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宣传发动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__月_日到__月__日,各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以“六查六看”为重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对全市涉食的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将摸底数据报整治办公室。分类清理整顿,突出整治实效,实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同时,专项整治与扶优治劣相结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示范超市、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监管。从____年_月_日到_月__日,各所、各部门按照整治内容的要求,根据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的情况,将薄弱环节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制度建设,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为重点,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____年_月_日至__日,全面总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测评验收,进一步制订强化管理的应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反复抓,抓反复。在测评验收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视情况追究经营主体和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治取得成果。

五、整治方法和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工商局实施的食品药品__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分局决定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领导小组分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消保科、市管科(整治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及职能分工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所、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感,增强责任心,落实责任制。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特别是在两节期间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结合“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电视、报纸、印发宣传资料、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措施,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巩固发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重点场所和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夏季、秋冬季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及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努力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重点,认真适时组织好专项检查。

二、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特别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认真清理积案。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司法行政诉讼的监督。要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检、卫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举报食品违法案件的有功人员,要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要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受理办理登记注册。对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申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在核定经营范围时应注明食品生产销售或经营项目。要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重点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许可证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对查处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与质检、卫生等部门互相通报证照监管信息,及时将食品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发放、注销、吊销等情况抄告质检、卫生等部门。

四、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机关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通知所在区域基层工商所,工商所要落实人员及时认领,并结合市场巡查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经济户口管理。要结合金信工程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并逐步实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工商所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联网。基层工商所要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一户一账一卡制度,即对每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账和经济户口卡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规范有序。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制度的实施,根据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研究制定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市场巡查,依据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情况,将本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要尽快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数据库,逐步建立省级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最终实现与总局联网和省际之间信息共享。

五、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基层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将其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责任区,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实施“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加大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坚持“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登记对每户经营者的巡查记录,按户健全市场巡查监管档案,并与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全面地反映每户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的真实情况。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改善执法装备,提供监管经费和人员的保障,确保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六、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要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努力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在农村大力推行*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督站、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等区域和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特别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和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积极支持商务部门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引导游商小贩进店、入市或定点经营,不断完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

七、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鼓励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与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及加工包装食品的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要把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的重点放在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监督其内部经营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管理,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切实对消费者负责。要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三绿工程”等活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和“放心消费城市”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建设。

八、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严格食品入市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食品交易、食品退市的全程监管。一是严格食品质量监测。要认真贯彻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把监测作为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健全食品质量监测机制,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消费警示和提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食品交易场所的定点监测。积极引导和督促批发市场、超市、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设施和人员,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切实对其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分类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和不同生产方式的特点,区别情况,分类监管。对经加工制作的定型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质检部门实施市场准入的28类525种食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了“QS”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QS”标志;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及大宗鲜活食品,利用快速检测等方法,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等有毒有害项目;对冷冻食品,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标准和规范,加强从车间速冻、冷藏运输到冷柜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对散装、裸装食品,监督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重点加强对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的管理;对流通环节现场制作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同时,要探索和推行食品按风险度监管的机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力量进行食品风险评估,确定本辖区内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的食品品种,实行对风险食品按名录监管,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网上监管,确保对高风险食品监管到位。三是严格对食品退市的监管。各地要把不合格食品退市作为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退市制度和办法。要对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快速检测中发现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经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采取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追回或销毁等退市措施,并及时向不合格食品涉及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对退市的同种类、批次、型号的食品必须经依法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入市。对不主动退市和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依法从重处罚。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晋城市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93号)精神,联系我市实际,现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市卫生局等14个责任主体的具体监管职责划分如下:

一、市卫生局

(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年度考核;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二、市农业委员会

(一)负责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规范使用行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初级农产品的污染和超标残留;

(二)定期对生产基地、市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瓜类、原粮等产品中农药及其有害物质的残留超标情况进行抽检,及时进行农产品质量的风险预测;

(三)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监督管理,检查认证产品标识使用和复查换证情况;

(四)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三、市畜牧兽医局

(一)负责初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

(四)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四、市质监局

(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许可受理,负责现场核查的监督,对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二)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验和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五、市工商局

(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市场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有形市场(如商场、超市、专营店、集贸市场等)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坊现做现卖的熟食、面条加工、糕饼类等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以及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的初审;

(三)负责对宾馆、饭店等有固定门店并提供就餐服务场所及设施的所有餐饮服务业的监管;

(四)负责对无固定门店,但提供现场餐饮设施服务的摊点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内部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进行监管;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七、市经济和商务局

(一)负责监管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重点对酒类流通渠道进行监管;

(二)依法对生猪和其它畜禽屠宰行业进行日常监管;

(三)负责食品工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八、市水利局

(一)负责水产养殖生产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

(二)参与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三)组织水生动物病害检疫及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

(四)参与渔用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五)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九、市林业局

(一)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市粮食局

(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一、市盐业公司

(一)负责食盐产品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二、市宗教局

(一)负责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三、市公安局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食品恐怖活动;

(三)负责本地区食品市场治安;

(四)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对早夜市场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在集贸市场、商场、门店等规定场地以外乱摆摊点、无照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在20*年116个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和维护已升级改造的市场秩序,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突出清理市场内无照经营,规范亮照经营,进一步加强对无证市场的清理整治。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经营行为,开展对农贸市场、动物市场的督促检查,落实防控禽流感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对全市开展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的认识水平,服从大局,维护大局,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评星”要求明确市场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办法,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制度化。

(五)继续做好“限塑”工作。一是做好建立限塑长效监管工作,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监管。二是做好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重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市场内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无偿提供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屠管工作水平。将花都区和番禺区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纳入信息化监管,增加2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信息化监管,到2010年底对我市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厂(场)实行信息化跟踪监管系统。推进我市现代化屠宰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设。

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2009年计划。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针对不同食品经营主体,分门别类地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既确保可追溯,又方便易行。当年通过市工商局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进行食品备案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达2000家以上。

2.为全市工商系统一线执法人员配备3000台移动执法终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3.全市建成12个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采用先进的分析检测技术与设备,健全亚运食品质量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二)2010年计划。

1.建成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数据库、食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食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

2.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增加抽查食品的品种,特别是占我市市场近70%份额的外地生产的食品,改变目前抽查食品品种仅占市场总量10%的状况。当年对流通环节外地生产预包装食品品种的抽检覆盖率达30%以上。

3.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发展需要,组建市工商局食品质量监测室,配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精密检测仪器,承担亚运食品质量检测项目,掌控市场食品安全最新动态,为领导决策和有针对性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4.针对亚运会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和提高应对亚运食品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2011年计划。

1.在全市工商系统和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全面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对食品的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等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建立食品信息显示系统,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内建立电子触摸屏诚信查询系统,公开业户和食品质量、来源等诚信情况实现对食品市场的信息化监管。

三、广告宣传及整治计划

(一)2009年计划。

1.以即将出台的新的《*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为契机,确立在户外广告、招牌广告管理中的规划设置、建委拍卖、工商登记、城管拆除等职责分工,依法理顺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促进我市户外广告实行以“制度完善、规划领先、登记确立、监管到位”为特色的科学管理模式。

2.建立市局统一部署,分局组织实施,工商所贯彻落实的户外广告、招牌广告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分级落实责任,在迎亚运活动中及时发现并遏制违章广告的出现和蔓延,切实巩固户外、招牌广告的整治成果,保障监管职责的落实到位。

3.依法整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广告。按照《*市违法户外广告整治通告》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按照登记要求的户外广告、招牌广告组织治理,各分局和工商所要对本辖区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广告对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和依法处理。在户外广告、招牌广告登记工作中认真依法把关,核准其设置要求,指导企业规范设置招牌。

4.依法加强对本区商业场所内部的店堂广告,外部以及书报摊、人行道的各类广告宣传品的管理,对各类不规范摆放拉挂、派发张贴的广告宣传品进行及时治理,巩固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整治成果。

(二)2010年计划。

1.建立实用精干的广告监测中心,及时掌握动态。掌握广告动态是实施有效监管的基础和依据,计划在年内按照实用精干的原则,建立我市的广告监测中心,力争年内基本完成监测中心硬件、软件建设,培训专业的广告监测人员,对我市的各类广告活动根据点面结合和轻急缓重原则进行抽查式的监测,为准确科学地开展监管行动提供依据。监测情况的概况通过《广告监测提示》在*工商红盾网公布。

2.落实广告监管辖区责任制,以广告办案系统作为载体,加强对各类广告的监管。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分局对本区(市)的报纸、电视、广播、期刊广告要依法实施监测和管理。广告监测情况定期向媒介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通报,以引起其重视并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专业市场分局要在原有广告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委托项目的监管工作。

3、以亚运会为契机,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

(三)2011年计划。

1.通过执法手段坚决打击屡劝不改和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活动,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危害性强的违法广告,把违法广告的影响制止在初始阶段。加强广告办案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对屡劝不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广告必须坚决查处,并定期对典型违法广告通过《整治违法广告公告》在*工商红盾网公示曝光,以达到行业关注和社会监督作用。

2.加强对媒体单位的指导,建立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动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组织作用,主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全面落实媒体广告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指导和督促媒体强化广告审查把关责任,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加强自律与管理。

3.通过行业协会,为企业搭建平台,提升广告的创意理念,加大对*创文工作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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