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标准版石材加工承包合同范本
厂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车间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生产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使管理日趋合理化,在按劳取酬,互利互惠原则上,协商确认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承包责任:
1、厂方负责生产任务的下达、质量验收。安全检查等,同时厂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厨具一套。厂方提供生产用刀头,吊带、包装带、叉车用柴油、卸板用电锤及钻头、制作架子用钉子、200元以上设备配件等。
2、厂方负责为承包方员工购买保险,承包方员工工作满一年的,保险费由厂方负责,不满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和劳动纪律,要有敬岗爱业的精神,如有违反公司制度,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
4、承包期间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批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厂方有权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按不合格产品的条例赔偿厂方的材料成本。
5、承包期间若承包方工人到位后,试用期一个月,厂方确定正式留用工人,不合格者辞退,正式留用员工提供身份证,工人需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给厂方,经厂方研究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未经厂方同意承包方私自辞退工人,未办理辞职,未经厂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厂方,否则视为自动处理,厂方沒收承包方其未发承包工料费。
6、承包方至少保证两个熟练大切工、四个小切工、两个卸工、一个机修在厂(至少合计9人),加工量大时每班必须保证有三个熟练大切工、六个小切工,三个以上卸工,绝对不能因为人员问题而影响到工厂的生产进度,如有影响厂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生产过程中承包方一定给工人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胶鞋、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安全。
二、 承包范围:
(一) 、大切车间:
1、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的材料切割,机台(三台大切机)的维修、本车间行吊、抽水机的维修、电路(切机电路、电机、电控箱)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配件在200元以下的由承包方负责购买,单个配件超过200元的由承包方从仓库领取,除大型配件需要厂里调货外,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承包方负责整个大切车间卫生、水沟、水沟石粉的及板头废料的清理、机台所使用的大切片体、刀头、机油、齿轮油、冷却剂、配件、钢丝绳、卸板及工人工资和劳保用品发放。
3、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做到生产前的产品省料、省时并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承包方生产前要与上道程序办理领料手续(如荒料领用),此道工序完毕需与下道工序办理入库手续,在办理领料过程中,有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不得有私自销毁或将错就错生产,发现者按公司材料价格全额赔款处理。
5、由于荒料品质不稳定,承包方切开表皮后,及时砸掉表皮查看水线的分布情况,然后会同主管确定板材切割规格。承包方不得随意切割。
6、承包方承包方负责荒料的码放、吊装,切割,卸板、刀头焊接等生产工序,荒料进场后按照厂方主管安排整齐码放在堆料区域,生产出的毛坯卸完板后在区域内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
7、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特别是石材原编号。
8、承包方生产中所用的锯片要排挂在专用铁架上,做完刀头的锯片也要排挂铁架上,并做好锯片生产统计记录。不能乱扔乱放,做到整齐、不丢失,若发现乱扔乱放,每片罚款50元,若发现丢失每片按进价赔款。
9、质量要求:
① 大切车间生产正常按两班倒,每班轮看机台,如遇生产任务不多可全部安排夜班切板,合理避开用电高峰期,以降低工厂生产成本。
②承包方按生产单的规格进行合理排料切割,厚度15mm~40mm毛板长度验收按300mm进,卸板后厂方统计确认,厚度41mm~100mm毛板以小切打包好后按装车发货单验收统计。
③ 毛板成材率控制:毛板成材率≥90%;小于以上成材率相对应部分不计算工料费并扣相应平方数的工料费用(每平方5元)。
④ 平整度验收标准:700头及以内≤0.5mm;800头以上≤0.8mm,经验收合格的正常结算,不合格的按C级品处理。
⑤ 厚度验收标准(15mm~95mm):按生产单要求,厚度按照±2
1验收,在以上标准内且符合平整度要求的为A级品,超出生产单厚度要求±1mm为B级品,超出生产单厚度要求的±1mm为C级品。
⑥B级与C级品中超厚或超薄的,码放在单独地方,并做好标记,不给予计算工料费,但不能超出总产量的2%,如果超出,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待客户要求较低订单签订发货后,给予计算工料费。
⑦ 吊破板,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
10、承包单价:A级品厚度15mm~40mm每平方4.5元,41~100mm的每平方6元。B级与C级品待厂方销售单价由于质量问题降价处理的合理价格结算,不合格的超出总产量2%的,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
11、 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质检员验收的日报表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地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
(二)、小切车间:
1、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材料的切割、板材倒运、架子制作、打包、装车。工人工资、辅助材料、刀头焊接及机台(红外线1台,中切台2台,开槽倒角机1台,单臂吊2台)的维修及各相关配件,配件价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负责,配件价超过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负担。(人为操作造成损坏不论价值多少由承包方负责),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承包方负责整个切边车间卫生、水沟的清理。水池外水沟石粉由公司清理。承包方同时负责废料头的清理及可用料头的码放。
3、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做到生产前的产品省料、省时并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承包方生产前要按车间管理的要求严格用料,没有按排的料不能乱用,有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不得私自销毁或将错就错生产,如有发现者按公司材料赔款条例处理。
5、 承包方生产出的边板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按加工单编号,不能混箱乱摆乱放。
7、质量要求:长宽误差:±1mm,对角线误差:±0.5mm。
8、承包方按生产单的规格进行合理切割,确保产品质量及出材率,大板成材率≥90%;小板成材率应≥85%,如果出材率不高,需经管理人员许可才能切割,未经许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厂方按加工单要求打包装车后进行验收。
9、加工过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承包方及时通知厂方,如果通过整修达到质量要求,按照合格品验收统计,如厂方发货后,使用单位发现不合格品,厂方不计加工费用,按材料成本的60%计陪。如不合格产品整修后也不能达到质量要求,厂方不计加工费用,如果厂方变换规格销售,承包方负责加工,如果不能销售按材料成本的30%计赔。
10、 承包单价:
厚度:15mm~40mm:4.0元,41~60mm:6.0元,80mm:12元,100mm:15元。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所下单加工完成装车后的发货单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第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发放)
三、承包人全面负责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每天做好安全检查,要求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将安全隐患排除。员工上班时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同时应穿胶鞋,戴安全帽、佩戴防护眼镜、高空保养设备佩戴好安全带,同时下方必须有人提醒防护,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改装电器及防护用品。私接乱拉电线电缆。严禁随意打开配电箱及进入配电室,电器出现故障,必须要求专业电工维护,设备出现较大异常,必须及时通知厂方,厂方派专人检查维护,在工作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在工作范围内非人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授权给厂方。按政府单位调解后的医药费(理赔金)理赔。保险公司保险不足调解理赔金的部分,承包方与厂方各付一半责任。
四、任务繁忙时,未经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自动离开岗位,工厂跟据情节每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自动离职处理。
本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继续承包合作,厂方原则上应优先承包方签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标准版石材加工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发挥乙方的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于干挂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内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车、上台车锯切、线条拼装、平板开槽。
第二条: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石材幕墙结束。
第三条: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车锯机及其附属设备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条:承包费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费用为综合单价元/平方米(本单价包括管理费用、人工工资、生活费、住宿费用、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单加工完成量为最终结算总价。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费用款项。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排锯 台、必要的工作场地及平板车相关设备等及配套设备给乙方使用【附设备移交清单】。
1、中甲方提供加工厂的合法证照、水、电、路三通。负责提供加工的机械设备工具。
2、甲方根据现场需求向乙方下达加工任务。
3、甲方为乙方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生产的、提升产品质量、加工技能培训。
4、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企业,不服从管理,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如乙方连续7天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时间或更换人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指挥和总体安排,遵守各项规定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甲方监督,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2、爱护甲方设备、设施等公司财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费。
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石材加工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质量事故、产品损失或声誉影响,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5、录用工作人员,要符合定,所录用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关心员工身心健康。
6、按时给其人员发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区域保持坏境卫生整洁。
8、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应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加工的产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需的相关耗材费用及电费。
第六条:质量标准
1、板材对角线误差控制在3㎜之内;线条拼接缝隙控制在1mm之内,无法拼接严实的,须用石粒及胶填满。
第七条、结算方式: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承包费,尾款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
第八条:设备移交:
在本合同签定5日内,甲方向乙方现场清点交付机械设备工具、水、电设备和有关设施,签署交接清单。待合同终止时,乙方按照清单向甲方交接有关设备和物资,确保设备、物资完整无损,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条: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 年 日 日月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篇三:标准版石材加工承包合同范本
厂方:
承包方: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车间各项制度,提高生产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在按劳取酬,互利互惠原则上,协商确认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承包责任:
1、 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和劳动纪律,要有敬岗爱业的精神,树立员工爱厂如爱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违反公司制度,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厂方负责为承包方员工购买保险,承包方员工工作满一年的,保险费由厂方负责,不满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 承包期间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批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厂方有权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按不合格产品的条例赔偿厂方的材料成本。
4、 承包期间若承包方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递交辞职书给厂方,经厂方研究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未办理辞职,未经厂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厂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厂方沒收承包方其未发承包工料费。
5、 承包方至少保证并按照工厂的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工人,绝对不能因为人员问题而影响到工厂的生产进度,如有影响厂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生产过程中承包方一定确保安全。
二、 承包范围:
1、 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材料的手加工工序、包含工人工资、辅助材料(不含胶水)、刀片及机台的维修及各相关配件,配件价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负责,配件价超过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负担。(人为操作造成损坏不论价值多少由承包方负责),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 承包方负责整个手加工车间卫生、水沟的清理。
3、 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 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应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
5、 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按加工单编号,不能混箱乱摆乱放。
三、 承包工料费:
1、 质量要求:
① 承包方按生产单的图纸要求进行合理加工,确保产品质量及加工方案正解,如果因加工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② 厂方按加工单要求进行验收。
③ 加工过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
2、 承包单价:(综合全包单价:锯片、加工相关辅助工具及材料、工人工资及第二条中的所有费用)
经常加工项目:见附件,其他未尽的加工项目经双方协商后另议加工承包单价。
3、 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所下单并质检员验收加工完成后的单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第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发放)。 四、 上班时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理赔
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在工作范围内非人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授权给厂方。按政府单位调解后的医药费(理赔金)理赔。保险公司保险不足调解理赔金的部分,承包方与厂方各付一半责任。
五、 以上各项条款希承包方严格遵守执行,共同协调,把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
本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继续承包合作,厂方原则上应优先承包方签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厂方 (签名): 承包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