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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报告范文第1篇
一、现状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优势、高效、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标准,求真务实,步步推进。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了创建便民利商的服务平台,按照县政府所有具有审批职责的部门和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的要求,我局37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入中心,设立了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目前正在建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有待明年正式投入运行。
2、审批项目范围和程序。目前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上述两项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5项。今年4月份按照县行政审批制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缩减,清理缩减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9项,缩减了1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缩减了50%;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2项,缩减了12%。项目办理时间都达到了缩减30%的要求。(1)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的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委托的有4项,即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许可;合并的有4项,即县城规划区临时建设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临时建设许可;县城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1项,即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消手续费。(3)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共12项。城乡临时建设项目审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选址意见书审批、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续县城排水管网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变更审批、住宅区和工程项目建设配套绿化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属于长期未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项目有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附后)
二、做法
1、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办事时限缩短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原有行政审批事项39项,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几次大规模清理和精简,精简幅度近12%,现共保留审批事项29项。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时限平均大大缩短,审批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2、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主要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一审一核”制。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这样责任具体明确,方便快捷。二是“绿色通道”制。对事关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的重大审批事项由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或协助办理,为客商市场准入和重点企业提供快速的“绿色通道”。三是节假日预约制。企业或群众如有急需节假日、双休日办理的事项,都可以提前预约或临时提出,审批中心都会安排相关人员加班,帮助在最短的时间给予办理。四是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服务方式。五是推行建设项目联审制和“四诊式”服务。即企业受理时,实行一般事项看门诊,紧急事项看急诊,企业有求出诊,疑难杂症齐会诊。
3、强化公开与监督。采取全面公开与多种形式监督相结合,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局网站等形式,对审批职责、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结构、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了“十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完善了监督机制,制发了评议表,设置了意见箱,并经常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为监督员,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实施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违规操作、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等现象。
五年来,窗口保持了办事“零误差”,服务“零投诉”,收费“零违规”,两地受理“零出现”的良好记录,连续五年被县政府评为“全县行政服务先进窗口”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
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成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增强了行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解决了投资者和群众“路难找,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但未能彻底解决“事难办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探索解决。
1、“体外循环”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少数下属单位和部门领导对集中审批工作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愿把审批事项放到审批中心办理,或对县政府集中审批的要求存有松懈麻痹思想,造成工作被动,“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2、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部门在选派人员时,并不是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而是抱着“应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将不符合窗口工作要求的人员派驻到服务中心工作。一些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得过且过,对工作没有积极性;一些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无法直接办理业务工作,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3、部门没有专门的审批机构。部门的审批职能分散在多个科室,没有一个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不便于整体进入中心,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4、窗口的监管功能“先天不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各职能部门集中办公的地方,审批权力仍属于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仍在本部门(单位)。即“一变四不变”:地点变,审批主体、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审批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在这种体制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每前进一步,都会遭遇巨大的阻力。中心对行政许可事项和窗口人员的管理、对中心以外办事的协调,都有很大的难度。
四、对策建议
1、设立相应的机构。在各部门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建立行政审批科进驻中心,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
审批报告范文第2篇
(一)整改情况
根据市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局职权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单,取消兜底性条款,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
1、涉及精简材料的事项(2项)
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含5个子项)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含9个子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2、涉及精简申报材料的各称(2项)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审批事项材料“瘦身”情况
完成梳理数量共计27项。
4、“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况
????四批共计上报“最多跑一趟”事项38项,“一趟不用跑”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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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风整改措施
1、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二是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四是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2、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零超时”。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可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审批报告范文第3篇
市政府: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盘政发〔2014〕6号)要求,市编办协调各部门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了事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情况。市直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权限、程序、方式和手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许可对象的权利、责任和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适宜的退出机制。同时,逐项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定期对下放的权利事项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完善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形成上下协调的监管体系。
审批报告范文第4篇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战略和资源之间的脱节是由于制定报告的固有难度:它需要具体了解战略意味着什么以及不意味着什么,涉及艰难的抉择;它也受党派政治驱动,非执政党试图证明,目前的政府对战略投资不足。因此法规要求《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包含的是不受约束的预算计划。此外,法规要求《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中的战略只能有“低或中等程度的风险”。在国防部,“低到中等程度”的风险需要非常强大而昂贵的能力做后盾。《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往往选择忽略资源,制定了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
缺乏明确的兵力规模结构意味着对各军种兵力没有定量的解释。例如,2006年《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建议陆军编配70个作战旅。为什么是70个?为什么65个太少,75个太多?《自下而上的评审》明确将陆军部队与两场冲突联系在一起――每场冲突都将需要4~5个师,因此陆军总共需要10个师。然而,此后的《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虽提到确定军种兵力结构的想定和兵力需求,但未说明原因和实际数字。兵力规模结构确实存在于五角大楼,但《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的撰写者显然没有足够的信心将它们。
《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的战略一章详细而丰富,试图建立一个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战略框架,而其他部分相对萎缩。此外,正如马克思?布特所说,《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已成为当前的“智力时尚”,涉及从“转型”到“反叛乱”的大量内容。
审批报告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__县行政审批中心目前入驻部门35个,行政审批事项172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52人。管理人员7人。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狠抓了各项审批服务工作的开展。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制发文件,定期召开入驻部门领导协调会、窗口负责人会议等方法,使大多数入驻部门按要求将本部门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的证照、收费票据等拿入审批中心集中办理,并为窗口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了大厅管理。年初以来,审批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各类审批事项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16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审批服务监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考勤暂行办法》,审批中心采取早晚双签到及定时、不定时对大厅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等措施,保证了大厅工作人员出勤,使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随来随办。三是着力解决了网络化办公问题。经多次请示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与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于今年2月末为审批服务大厅安装了政务网和因特网,使因网络问题一直没有在审批中心办件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局、水务局等8个部门,顺利将审批事项纳入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四是创建了网上审批办件管理系统。审批中心创办了《__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聘请哈工大中百信集团公司2名高级技师将审批中心22台电脑全部安装了审批办件管理系统,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各窗口实现了网上办公,加快了网络自动化办公的进程。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审批中心为各窗口统一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印发了审批事项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实施了服务承诺“八项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方便了办事群众。六是加强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按市领导要求,借鉴南方经验,已将各部门入驻审批中心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占一定的分值;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评模、选拔后备干部、提拔干部等方面,应将审批中心单列并在中心进行考核,使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得到奖励、提拔和重用。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之后,审批中心按照上级会议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有关入驻部门,与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就审批项目进驻、人员落实、电脑配置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审批中心的积极运作下,有些单位近期将审批项目纳入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八是发挥审批中心平台作用,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经过我们确定专人、多方寻找门路、积极运作,已初步与长春一家客商达成投资协议,并在乌鸦泡镇建一木材加工企业,投资金额200万元。九是认真总结并在全市会议上介绍了我县审批中心建设经验。我县是哈市各县(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对外办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领导认为__县委、县政府对审批中心建设高度重视,起步早、进度快,工作推进力度大、效果明显。在今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开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工作经验在会上作了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民众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问题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2、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3、“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如地税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而国税却没有。地税进“中心”,但 税务登记却没有进。
4、项目设置不合理,综合功能发挥不明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为集中收费,在项目设置上过多地考虑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相对弱化;极个别窗口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机制不顺,前方和后台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项目衔接上,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
5、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动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与取消,其权力在于省以上行政机关。而县及县以下只是具体的执行者,根本无权规定或调整上级机关设定的审批程序,更谈不上取消审批事项或进行其他处理。基于这种状况,改革其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如果上级机关不给予必要的授权,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审批单位只能被动地进行改革。少数单位对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审批的项目,其上级主管部门却要求有其审批意见。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特别是民爆器材、矿山、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审批,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条件和期限规定,一昧地强调简化程序和压缩时限有一定困难。
6、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单位挑选的精兵强将,一般都能完全胜任窗口服务工作,但有的单位人为弱化窗口职能,把一些难管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这些人认为自己是在原单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来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严,对工作产生抵触情绪,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不高。
三、对策和建议
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切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现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抓项目清理。紧密结合《__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行政许可法》精神,由县法制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专人,对全县各审批和服务单位的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审批、核准、备案分类登记造册。
(二)建立专门机构主抓此项工作。为切实推进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问题,着力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切实赋予其必要的审批管理权和监督权,建立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县常务县长组长,下设“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中心、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等负责人具体协调办事。“办公室”负责清理、精减、确定进驻中心项目,制定中心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颁布实施,强力推进,为做好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项目进驻,中心管理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规范审批项目运作,提高审批效率。在项目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市有关精神,从实际出发,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对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游戏规则不符的县级审批项目,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县级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能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解决的问题,就用市场办法运作;凡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就用法律手段解决。坚决取消各单位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仍在执行、但明显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违背市场运行规则的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向上提出建议和要求,不能机械、被动地去加以理解执行。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制定出科学、规范、高效的操作规程,对审批对象、条件、程序、结果实行四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实行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便民卡、触摸屏、声讯电话上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服务项目动态管理,注重服务项目的整合和开发。对清理后经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按“应进俱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一律进驻“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各部门不准“截留”、“分流”、“回流”,不允许该进中心的项目留在部门,不允许违背一事一地的原则,搞两头受理,不允许项目进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观原因确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须报经政府审查同意。由于受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务窗口数量可以保持在20个左右较为合理。项目进驻要分批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从有利于投资、有利于发展,着眼于为经济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的角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把与企业设立登记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优先纳入中心,进行认真整合配置,优化流程,构建项目齐全、灵活高效、运转协调的服务网络和链条。按照“无条件进、有条件出”的原则,窗口单位依法增加、取消或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备案。窗口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提出调整要求,应经中心提出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 1、为有效杜绝“前店后坊”、“小权进、大权不进”等违规现象,要把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剥离出来,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单位不再受理,并实行审批领导和股室成建制进驻窗口、刻制审批专用章等制度。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变流水式审批为同步式审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一个审批项目,尤其是对企业登记审批和经济事务类的审批,要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明确由一家有权威的单位牵头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减少相互间的推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项目,经有权批准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要进一步扩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由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扩大到县内所有需要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同时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八个流程,涉及到办企业的有四个,即: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 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个,即:办理各类工商营业执照审批审验流程、办理卫生许可证审批审验流程、税务登记证办理及审验流程、办理各类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工作流程。 2、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三项审批新制度”,即“一审一核”制、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真正达到:外地办得到的事情,我们应当办到;外地办不到的事情,我们努力办到。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要继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要在现有基础上再缩短1/3以上,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核把关。县法制办要对各单位呈报的办理时限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承诺的时限兑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说清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误追究制,向“零差错行政”迈进。3、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要实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各部门要赋予首席代表一定的决定权,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直接给予申请人以明确答复。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加强窗口办理工作的管理。4、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权”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审批事项只能由一个部门、在一个地点受理,凡进“中心”办理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办理,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各部门原设立的服务窗口、办证大厅等不得以各种理由继续保留;“充分授权”,是指各进驻部门向在“中心”设立的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问”负责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时办结。在现行机制下,为了让窗口真正拥有审批的权限,甚至给窗口配备了审批专用章,效力与单位的公章相同。
(六)加大纪检监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约束机制。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在加强规范、约束和监督以及保证落实上下工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对项目的清理、精减,监督项目办理和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督查,有力地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各部门不仅要加强经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将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人大、政协对“中心”的视察调研要制度化,及时发现和研究问题,向政府建言献策;新闻媒体要对拖延办理、恶意刁难、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曝光;经常性地组织群众评议,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评议“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全程、立体地约束和规范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聘请人大代表做监督员,每年坚持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办理了电话监督业务,设立投诉中心,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早出台《__县行政审批管理办法》、《__县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政策,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工作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范围,建立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克服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反复现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对每个审批项目,都要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建立社会质询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随意行为。审批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强化行政监督,查处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了“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使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将“一站式”服务从形式到内容作了进一步调整,随需随办,随叫随办,主动上门,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