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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专题报告范文第1篇
易观分析:
易观国际(Analysys International)分析认为:用户规模决定应用发展潜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移动LBS作为移动互联网的典型服务模式在移动互联网市场将发挥巨大商业价值。易观国际预计,未来LBS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发展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向:平台化-LBS结合SNS、微博、团购、支付等技术,向手机电子商务平台演进;API化-LBS以开放API方式,成为所有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一个基础服务功能;专业化-车载导航、关爱服务、位置监控等细分市场的开拓。
1.平台化:随着电子支付和团购的发展,其地域聚集性和交易时效性日益突出,如何在特定地点和时间内将特定用户引导到交易中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服务的难点,LBS能解决"交易在哪里、交易潜在用户群在哪里、如何聚集用户群"等关键问题。LBS与电子商务在产品层面和用户需求层面都有很强的互补性。
2.API化:降低技术门槛,在B2C市场之外,快速聚集B2B用户群。微博、IM、游戏等主流手机应用已陆续实现了基于API的"签到"、"我的位置共享"等标注服务功能,因为位置服务的引入,上述手机应用更具真实感、本地性和用户体验粘性。
3.专业化:因需求的差异化,在车载导航、关爱服务、位置监控等领域,市场细分趋势十分明显。车载导航将融合Telematics技术,向智能交通系统演进,关爱服务侧重于老人儿童等大众用户的位置安全需求,位置监控则面向交通、物流、安保、医疗等行业部门,实现定位监控、调度管理等需求,这些都需要移动通讯系统的支撑。
企业无论选择哪个发展方向,产业链各环节,特别是应用服务提供商需要在积累原始用户规模的同时,认真尝试赢利模式的落地,只有这样,LBS才能从单纯的"基于位置的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进化成为"基于商业的服务/ Location Bussniss Service"。(编选:)
《关于2010-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系列研究报告定制的通知》
依托拥有的100余位国内知名专业分析师、特约研究员,以及院校专家教授、知名企业CEO、顶尖实战专家,每年度编制近百份电商主题研究报告,并接受企业定制各项报告,承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与企业委托的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等专业研究工作,并拥有领先的电子商务行业数据监测系统来实现对行业运行的数据监测、分析。
作为国内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包括B2B领域的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中国制造网、慧聪网、环球资源、金银岛、一达通、敦煌网等企业;B2C领域的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亚马逊、新蛋中国、红孩子、凡客诚品(VANCL)、麦考林(麦网)、库巴购物网、苏宁易购、淘宝网、拍拍网、eBay易趣网、乐酷天、百度有啊、乐淘网、银泰网、珂兰钻石网等;支付领域的支付宝、财付通、环迅支付、百付宝、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易宝支付等;还有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中科聚盟、新网互联、汇海科技、亿美软通、天下互联、新网互联、用友伟库等,以及团购领域的拉手网、美团网、F团、窝窝团、阿丫团、24券、爱帮网、糯米网、腾讯“QQ”团、酷团网、大众点评网、淘宝“聚划算”等电子商务各领域典型企业,均为中心的重点研究与监测对象。
工业互联网专题报告范文第2篇
获风投企业薪酬竞争优势明显
据人力资源解决方案服务公司Kelly Services中国西北地区运营总监宋一杰先生介绍,当企业拿到一份薪酬调查报告时,应当了解这份报告来源的背景及调查的企业群作为参考,不能盲目的去使用各种报告。互联网行业薪酬水平处于全行业中的高位,每年薪酬增长幅度也高于软件开发、硬件制造等关联行业。在互联网行业中,核心部门的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他们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因此其薪酬也会相应地高一些。而网站内容等互联网传统部门已不是互联网公司赢利重点,所以其薪酬增长相对较慢,导致了其部门员工薪酬处于同层级员工较低水平。但是随着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对互联网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和薪酬策略的影响很大,不仅体现在长期激励层面,也体现在年度总现金收入层面。互联网公司得到风险投资前后,薪酬水平差异明显。另据Kelly Services IT行业中国区负责人刘威女士介绍,由于互联网公司与国内外风险投资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能制定公司财务战略和洽谈融资事务的财务总监在人才市场一直是稀缺人才,所以企业纷纷加大了财务部门的人力成本,除了财务总监之外,业务总监、业务拓展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这几个职位被称为IT互联网企业最有潜力的职位。人力资源总监在企业战略中处于重要地位,随着互联网公司多元化的发展,其会要求员工具备更高的能力,所以公司对人才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也会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出于促进公司发展和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的目的,公司对人力资源战略和薪酬体系的制定也会更加严格,这就要求负责统筹管理这方面工作的人力资源总监具备更高的能力,反映在薪酬上就是公司愿意为有能力的人力资源总监提供更诱人的薪酬。
薪酬报告能帮助企业调整薪酬政策
在高速增长的互联网行业,其薪酬体系则表现出了混乱的状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背景下,薪酬政策的制定不能光看自己的企业内部情况,而是要看本企业在整个行业的定位停留在哪一个水平上。宋一杰先生称,企业在参考薪酬报告的时候,要考虑到拿这份报告做什么,是用来解决人员的稳定性还是作为第二年公司薪酬结构系统改善的参考,或者是用来吸引人才,只有有目的的合理看待薪酬调查报告才能真正让薪酬报告起到作用。刘威女士则表示,如果一家企业定位在这个行业的前几位,那工资水平也要相应的在同一水平上,否则人才就会流失。因此,薪酬调查报告对企业而言,可以通过这个报告所显示的工资增长率来调整自己公司来年的工资预算政策。要通过薪酬调查报告了解市场情况,进行内外部比较,其中要把岗位职责、需求等因素考虑进去。例如一个研发部门的领导职位,有的是表现在管理方面,有的是表现在技术方面,这样的需求就会导致薪酬的差异。像研发部门的研发工程师,同样的职位不同的工作经验也会有不同的薪酬体现。企业应该参考行业薪酬调查报告,进行合理的比对之后调整薪酬政策,进行必要的调研在符合市场条件下满足企业员工的个人需求,避免成本的浪费或者人才的流失。
IT互联网三大最稀缺典型的热门职位浮出
除了财务总监、业务总监、业务发展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这几个关键职位外,在IT互联网企业中,很多关系到具体业务的岗位越来越多的受到企业的重视,这些人才在市场上也有极大的竞争力,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这些职位的薪酬幅度也较大。刘威女士称,Kelly Services的报告中显示,IT互联网行业薪酬差异化较大、市场需求大的三个典型职位分别是用户研究工程师、商业咨询顾问(BI)、算法研究员。
岗位之一:用户研究工程师
职位条件:
1.热衷于体验互联网产品,对用户体验有深刻的认识;2.喜欢主动思考,并对互联网产品有自己的见解;3.观察力敏锐,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很强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4.良好的审美能力,了解互联网技术实现逻辑;5.心理学、工业设计、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优先。
职责内容:
1.理解设计方案中的问题,并由此给出用户研究方案;2.发现方案设计中的问题,通过各种用户研究来论证;3.通过访谈、调研、数据挖掘等手段,发掘网站现存的问题;4.有能力刨深根源 总结各类用户问题,给设计提出建议,并协助来论证设计结果。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年终奖
薪酬组成情况:
基本工资(90%)+年终奖(10%)
收入水平:
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3年工作经验以上:18k/月~25k/月
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3年工作经验左右:15k/月~18k/月
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3年工作经验以下:9k/月~15k/月
职位的特点:现在互联网产品以交互体验为导向,用户研究越来越重要和受重视;
而这类职位偏向于选择心理学背景的候选人,但是心理学人才大部分流向其他工作岗位如人力资源,心理咨询等等,有互联网经验的候选人在市场上较为有限。这个职位的薪酬差异性较大,不同互联网产品都有较大差异性,例如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站的差异化就很大,用户研究的重点也很不一样。
岗位之二:商业咨询顾问(BI)
职位条件:
要求专业能力强,有数学、统计等专业背景,有数据分析、建模和数据库工作经验,偏于前端;有数年互联网产品的运营经验,偏于后端。
职责内容:
能系统的建模,进行商业分析,对运营和销售起指导性作用。对于不同企业,以及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部门,BI的作用往往不同。比如说在运营部门,BI用来指导运营总监的关注对象,对某个产品的投入或者删减;在广告部门,以增加广告投放的回报率;或者集团战略部门,以指导公司的并购。
薪酬结构:
月薪12K+年底奖金
收入水平:
30w~100w.
薪酬组成:
基本薪资外,这一部分的人很多是海归、中国香港人或者台湾人, 所以通常房补(或者以房租报销,或者以公司直接租好符合相应标准的房屋),个人及家庭的医疗保险都是要额外补充的,车补等其他补贴根据级别来定。
岗位之三:算法研究员
职位条件:1.计算机、统计学、数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3年以上数据分析或相关工作经验;2.具有深厚的统计学、数学、人工智能和数据挖掘的理论基础,精通数据仓库、数据挖掘与分析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数据模型设计能力;3.具有海量数据挖掘、分析相关项目经验,曾经参与过比较完整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建模工作;4.对商业和业务逻辑敏感,具备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和系统性思维能力,优秀的数据思维和强烈的数据决策意识;5.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主动性强,具有钻研精神,充满激情,乐于接受挑战;6.能够熟练地使用SQL,掌握SPSS、SAS、Weka、R等相关数据分析软件之一;熟悉数据库内分析或者Hadoop Mahout大规模并行分析者优先;7.熟悉传统行业数据挖掘背景,有互联网相关行业背景,有游戏\广告\网站用户行为研究和数据挖掘经验者优先。
职责内容
1.对业务数据分析体系的研究、搭建和优化;2.对业务运营的各环节进行有价值的专题研究,如对数据挖掘和预测模型的研究、完善重要数据监控流程、探索对运营工作的数据评价模型等等;3.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为优化产品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4.与业务部门紧密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部门数据统计和分析需求;5.探索并归纳各项行业数据及指标,了解国际同行业发展潮流指向及数据情况,负责跟踪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定期共享研究成果。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项目奖金+年终奖+补贴+福利+社保及公积金
收入水平:普遍高于普通技术研发人才。
薪酬组成情况:
3年以下工作经验的硕博士:薪酬25~30万;3~5年工作经验的硕博士:30~50万;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博士:达到50万以上。
工业互联网专题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全方位开展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清理,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网上低俗之风,不断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促进互联网上精神文明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除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铲除违法网站,集中查处一批网上传播视听节目、组织表演、介绍和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深入开展互联网整治,完善提高一批、警告整改一批、依法取缔一批互联网违法违规单位。通过专项行动,切断网络链条和牟利链条,使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网络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信息传播秩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1、利用互联网视听节目制作、传播信息,以及传播视听节目非法牟利的;
2、利用互联网和手机wap网站传播信息的;
3、在境外开办网站并在境内发展会员,传播信息的;
4、组织网络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活动的;
5、从事网络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视听节目网站、博客、播客、网络动漫、点对点网络和手机wap网站中传播色情信息,以及提供链接;
2、托管主机、虚拟空间服务单位为色情、诈骗等违法网站提供信息传播空间;
3、网站刊载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
4、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为网上传播色情信息和诈骗活动提供非法牟利渠道;
5、网站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
6、视听节目网站传播含有色情、低俗不良内容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影视剧等视听节目,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未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和提供虚假备案信息。
(三)检查的重点单位
1、开办视听节目、博客、播客、点对点网络和手机wap网站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2、开办托管主机、虚拟空间服务单位;
3、开办网上支付平台和为网站提供手机代收费的信息服务单位;
4、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单位;
5、提供互联网新闻、网络游戏、网络动漫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切实保持网上严打舆论强势和高压态势。各地公安机关要掌控一批利用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招嫖和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线索,确立一批重点案件,加强案件侦办工作。要加快已侦破案件的和审判工作。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检察机关要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及时批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审判。
(二)查处传播网络色情等违法活动,全面治理网上低俗、不良信息。利用互联网传播色情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屡教不改的,要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要把治理网上有害和低俗不良信息等违法违规活动与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结合起来,组织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登载新闻网站、手机wap网站、互联网出版、网络游戏和网络动漫服务单位清理网上含有色情、低俗不良信息的内容,从严查处传播色情的互联网服务单位。加强对以学校名字命名的社会网站论坛和群组管理,加大对以学校名字命名的违法违规社会网站论坛和群组清理、查处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活动,推进博客、播客服务行业自律。
(三)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清理、整顿,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落实视听节目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有害信息发现、防范、报告措施。建立“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信息库”,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一律不得传播列入“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信息库”的视听节目。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
(四)深入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整治,整顿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管理秩序。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继续开展以专人专岗负责制、内部业务管理系统、所接入网站备案数据库为重点的信息安全管理“三建”工作,建立有害信息发现、监督和协同查处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组织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落实托管、租用用户注册登记制度,督促其建立健全色情等违法信息巡查、管理制度。对无人管理、无力管理的中小网站、论坛、留言版,要限期整顿;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有害信息频发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关闭。
(五)加强监管,规范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互联网广告和搜索引擎经营秩序。规范网上支付平台和手机代收费服务单位经营服务,建立异常支付、收费活动发现、报告制度。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检查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规范经营服务活动;对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监督、指导搜索引擎服务单位落实有害信息过滤和对违法网站网页拒绝抓取、留存的措施,有效遏制利用“网页快照”等渠道传播色情等有害信息问题。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工作。宣传部门牵头,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加强高校校园网安全管理和精神文明教育工作,净化校园网络教育环境。深入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进网站、进网吧、进中小学校的“三进”活动,印发和在网上广泛登载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材料,开展有奖征文和知识竞赛,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法制意识。
(七)推进开展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互联网管理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网站信息通报和处罚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互联网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互联网运营单位和服务单位在打击色情信息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落实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组织开展文明网站公众评议活动,定期对属地网站信息传播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组织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建立“网络视听服务自律联盟”,自觉抵制违法和低俗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深入开展垃圾广告类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专项治理,防止和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
五、职责分工
(一)公安机关要继续做好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清理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督,依法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和上网服务场所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二)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新闻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按照统一部署,配合专项行动,突出警示震慑,注重教育引导,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三)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要加强网上舆情汇总分析,把握网上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博客、手机报、搜索引擎和具有新闻资质网站的管理,组织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抵制网上有害和低俗不良信息传播。
(四)人民法院要做好案件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要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五)检察机关要做好对网络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诉讼监督,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及时解决在办理网络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要履行好对网上“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指导、督办和协调的职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依法打击网络色情工作。
(七)教育部门要将影响高校校园稳定信息纳入网上有害信息清理范围,加强校园网和校园内上网场所管理,组织学校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组织在校学生开展网络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八)文化部门要加强互联网演出、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九)工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和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依法查处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十)广电部门要加强提供视听节目网站、手机视听网站和播客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提供互联网和手机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重点打击传播含有色情等有害内容的影视剧等视听节目的行为,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组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视听节目传播。
(十一)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网上电子刊物和网络游戏等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单位。组织互联网出版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
(十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网上支付平台管理,与有关部门配合,切断传播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
六、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3月底之前,围绕为春节和全国“两会”营造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集中清理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4月至9月,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深入开展网上清理、整治,打击网络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月28日至2月25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
2月26日至4月30日,深入清理互联网和手机wap网站上色情信息,铲除;确定重点案件,集中开展侦破工作;全面排查信息安全隐患,整顿互联网管理秩序。同时,要检查工作成效,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下一阶段专项行动。
5月1日至9月,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全面清理网上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集中侦破一批传播色情、诈骗等犯罪案件。完善提高一批、警告整改一批、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互联网单位,落实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的工作措施,建立切实有效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网络色情专项行动,既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网络色情问题的长期性、顽固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网上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由一名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切实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全市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增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工商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各地要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同时指定一名专门联络人员,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定期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互联网管理部门都要加强对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发现、通报和查处工作,组织相关互联网服务单位落实清理和防范责任。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协同配合,统一行动。公安机关要发挥牵头作用,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通报。各互联网运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基础数据。
(三)深入动员,发动群众。要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网络色情的现实危害,宣传国家铲除网络色情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对违法网站和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网上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网络色情的良好氛围。
工业互联网专题报告范文第4篇
中国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版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告管理,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
第三条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第四条 在广告经营活动中,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六条 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
(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第七条 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其内容应当在广告客户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许可的范围内。
第八条 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
(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
(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
(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
(四)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
(五)弄虚作假的;
(六)贬低同类产品的。
第九条 新闻单位刊播广告,应当有明确的标志。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第十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为卷烟做广告。
获得国家级、部级、省级各类奖的优质名酒,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做广告。
第十一条 申请刊播、设置、张贴下列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一)标明质量标准的商品广告,应当提交省辖市以上标准化管理部门或者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质量检验机构的证明;
(二)标明获奖的商品广告,应当提交本届、本年度或者数届、数年度连续获奖的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获奖级别和颁奖部门;
(三)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应当提交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并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
(四)标明专利权的商品广告,应当提交专利证书;
(五)标明注册商标的商品广告,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
(六)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广告,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
(七)文化、教育、卫生广告,应当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八)其他各类广告,需要提交证明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证明。
第十二条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应当查验证明,审查广告内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广告,不得刊播、设置、张贴。
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
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张贴广告。
第十四条 广告收费标准,由广告经营者制订,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价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广告业务代理费标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国家物价管理机关制定。
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物价、城建部门协商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广告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广告会计帐簿,依法纳税,并接受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应当与客户或者被代理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广告客户或者广告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停止发布广告;
(二)责令公开更正;
(三)通报批评;
(四)没收非法所得;
(五)罚款;
(六)停业整顿;
(七)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户和消费者蒙受损失,或者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受害人可以请求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从三个层面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义
李易:中国知名互联网学者,互联网红利概念提出者,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官方会刊卷首语署名作者。现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电子工业出版社《互联网+》《分享经济》丛书主编,号百控股、传化股份、硕贝德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春秋航空、依米康等多家上市公司首席互联网+顾问,多个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特聘专家,多所知名高校客座教授。个人已陆续出版《移动的力量》《互联网+:中国步入互联网红利时代》《每一个行业都会有一个UBER》等近十部畅销著作。
今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一个扎根全球互联网领域的学术工作者,本人认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及实施,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而言,也许只是一小步,但是,对于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而言,无疑是一大步。
网络空间治理迈出一大步
党的正式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空间和时间上将依法治国提到了一个新高度。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无疑是从网络空间治理维度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表现,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工商总局对全面和加快的深刻理解与积极行动。
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欣喜的看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6月25日对外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定义了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和监督管理执法主体。另外,该规定还对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在我看来,这些要求也充分体现了互联网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还是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无疑会大大促进我国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净化,从网络空间治理维度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互联网企业概莫能外
4月19日,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谈及增强互联网企业使命感、责任感这个问题时特别强调,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升级换代,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本身也在升级换代,搜索引擎企业早已不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网购平台等各类互联网企业也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提供者,而这一点往往被中国网民和媒体所忽略,由此而来,客观上也造成了搜索引擎企业背负了太多的舆论监督甚至道德谴责,而其它隐形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则成功逃避了监管。
正因为如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6月25日正式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定义了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即凡是运用计算机技术从互联网上搜集、处理各类信息供用户检索的服务,这个定义及时准确的刷新了以往中国网民对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认识,由此而来,中国网民开始认识到,包括百度在内的搜索引擎企业并非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网购平台等各类互联网企业也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自然也要接受监督与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样意义重大,该办法明确将付费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在我看来,这个界定堪称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众所周知,在我国,付费搜索服务究竟属不属于广告,学术界、业界和相关政府部门长期以来争论不休。据我所知,早在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批准了互联网广告监管课题的立项,广告司牵头成立了起草小组,开始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专题研究。此后几年,广告司通过召开各类主体专题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不断征求意见,其中司领导带队赴地方基层、互联网企业调研走访以及约谈有关互联网企业18次,并多次召开不同规模的工商系统、互联网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了互联网企业、业内专家、地方工商局、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形成《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并在不断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陆陆续续进行过几十次补充、修改和完善。
今天,千呼万唤始出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将付费搜索服务明确界定为广告,这无疑是我国在规范发展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言而总之,无论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还是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无疑会大大促进我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无疑都是贯彻落实419讲话精神的具体表现,也必将倒逼中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信息搜索服务,明天会更好
在我看来,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及实施,中国互联网广告业特别是中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将告别无法无规、野蛮增长的原始时代,讲政治、守规矩、走正道、有实力、勇创新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企业将迎来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当然,短期来看,这无疑将给行业带来阵痛。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新政必将在中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掀起一场淘汰狂潮,不讲政治、不守规矩、不走正道、没有实力、拒绝创新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企业必将被淘汰出局,而这无疑将大大促进中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的保护中国网民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体现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事实上,许多中国互联网企业掌门人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
此前,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就曾在百度的内部公开信中称,要建立起用户体验审核的一票否决制度,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督,违背用户体验原则的做法,一票否决,任何人都不许干涉。李彦宏对此还不惜抛下狠话,这些个措施,也许对公司的收入有负面影响,但我们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因为我相信,这是正确的做法!是长远的做法!是顺天应时的做法!
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也在不断对外传递类似的信息,甚至把用户体验像宗教一样崇拜。
工业互联网专题报告范文第5篇
近年来,企业云计算专家、国药集团雷万云博士在企业云计算方法研究与实践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并带领国药集团信息部,协同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及品高软件,开展了对企业云计算的深入研究与实践。本报告是在雷博士2012年云计算白皮书1.0基础上的专题研究报告,对近几年来团队所做工作的梳理总结。
报告指出,云改变的不仅仅是技术,还深刻的改变着企业、社会的现在和未来,也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同时报告认为,推进“互联网+”的具体解决方案就是云计算。云计算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将帮助企业打造新的业务模式,带动企业升级转型并重塑产业链。
未来的企业将会是平台型的企业,企业的便捷将会消失。云计算下,企业发展的最终走向是有自我修复能力的智慧型企业。企业应抓住这一机遇,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使企业IT向云演进以推进“互联网+”发展,使企业更好更快实现转型升级。
会上雷万云博士、品高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企业向云、互联网+演进的策略与实践》、《集团企业的云计算演进之路-Move to Iaas+》为题,与大家分享了传统IT向云演进的策略方法与实践。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以《面向集团企业云计算平台的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服务》为题进行了演讲。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权威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及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安全与可靠性检测机构。自成立20余年来,秉承“专业就是实力”的宗旨,共承担了10万余款软硬件产品和1万余项信息系统工程的测试任务,业务网络覆盖全国500多个大中型城市,所出具的测试报告在6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认。可以为政府、企业提供信息系统、云平台、数据中心的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