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版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 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版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车场车位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客户及租赁位置
乙方为甲方所管理 大厦 层 客户,现租用甲方 大厦停车场 个停车位,租期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车位登记的车辆为(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 。
第二条 车位租金
每个车位每月 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期车位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乙方应于每 的前五日内按时向甲方交付当期车位租金,无论该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条、乙方如逾期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下列,并收取相关费用: 1、
2、 未交付当期车位租金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追索应付款项并以滞纳天数计算每日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0.5%。
3、 乙方如果在应付款日起五日内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乙方之车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4、 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额外行政、法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保险单号码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记的车辆。乙方如需要变更该登记车辆,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在24小时内重新向甲方登记备案。
第六条、乙方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整体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调整。
第九条、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服务,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损失、被盗等一切责任。乙方应自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乙方免于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在停车场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给停车场造成污染,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乙方损毁了甲方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均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在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车位租金价格,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租用车位,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停车位,本协议到期后效力终止。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条的规定,均属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车位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版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停车场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给乙方7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出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停车场设施或他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实用版停车场地租赁合同3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