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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报告{精选5篇}

2024-08-01 08:34:02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第1篇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xx年年-xx年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xx年-xx年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xx年-xx年xx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第2篇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xx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__州财政局财监发[20__]377号文件精神,__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__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__、20__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__年816万元、20__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__年447万元、20__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__年337万元、20__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__年32万元、20__年522万元)。

20__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__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__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__、20__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__年784万元、20__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__年343万元、20__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__年343万元、20__年__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__年774万元、20__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__年__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__年__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__年指标,结转到20__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__年、20__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

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涉农资金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信用体系

农村金融资源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增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金额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现代农业、改善农村发展体制的有效手段。

一、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现状

首先,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规模和比重都有所提高。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数据显示,2007年末,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1 15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2%,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支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截至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增加到117 657.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提高到23.1%。其次,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断增加。全国县域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性网点数分别由2006年末的52 089、2 515、505个增加到2009年末的60 325、8 134、7 259个,“零金融机构乡镇” 不断减少。最后,县域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等成立专门的部门不断探索 “三农服务”与“商业运作”有机结合的新模式,逐渐开拓外汇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等,以缩小城乡金融产品和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二、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金融机构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2007年12月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同期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在内的涉农贷款余额为611 5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仅为13 399亿元,农村大部分资金经金融机构由农村流向城市和农村企业。为了缓解农村金融资源供需失衡的矛盾,银监会于2010年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放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向城市和农村的涉农企业、组织倾斜

根据表1数据可知,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分别为71 974.1亿元、19 640.2亿元,两者合计91 614.3亿元,共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7.92%,而农户贷款仅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2.08%,说明出于收益、风险、抵押品、信用等级等因素的考虑,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时虽然总额和比例有所增加,但受信主体跟城市金融机构一样向资信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有政府担保的部门或组织倾斜,而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根本得不到贷款。

(三)县域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由表2可以看出,涉农贷款金额最大的前四家金融机构市场集中度累计为66.87%,属于典型的寡占市场,其中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比最高,达到32.88%;其次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合计占比达21.5%,投资领域为粮油收购、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等;第三大主体是农业银行,其涉农贷款中大约仅有0.30万亿元投向农户。农村信用社在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占比处于绝对优势地位,2010年末,其贷款余额分别为3.87万亿元、2万亿元,约76.80%的农户贷款由该社承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主要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新型金融机构数目虽然不断增加,但受资产规模、资金来源限制,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有效竞争不足。

(四)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步伐缓慢

2005年10月1日,我国才开始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发展至今仅有六个年头,且主要包括有过贷款经历的个人,在金融体系薄弱的农村征信范围更窄。农民贷款受限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少抵押品,所以许多农民宁愿选择信用贷款。截至2010年末,共有1.3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约占农村居住人口的19.88%,约80%的农户至今没有信用记录,大大限制了农户贷款的发展规模。积极探索适用于全国农村的信用评价新模式刻不容缓。

三、对策建议

(一)鼓励农村金融资源为农村经济服务

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自身具有低收益、高风险、抵御自然能力差等特性,使得农村金融经营成本和风险普遍高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要加大惠农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发挥央行的职能,结合各地实际规定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最低金额和比例,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监督每笔涉农贷款的发放,确保惠农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给予涉农贷款金融机构适当的补贴,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对城市金融机构到农村发展业务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资金需求者,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二)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

农户贷款主要分为两种用途:生产性用途和非生产性用途。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可以直接扩大生产性农户投资规模,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成本节约优势,提高资金利用的回报率;对于非生产性农户,可以将这笔资金合理分配于购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缓解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当然,增加农户贷款要以良好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为前提。

(三)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

有效竞争的金融市场可以提高金融资源运行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引导,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乡镇成立分支机构或村镇银行,提高各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渗透力,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其次,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进入壁垒,在全国县域范围推广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服务机构,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其快速、健康成长,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竞争主体;最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各金融机构创造一个积极、公平、良好运行的竞争氛围。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各类农村金融机构要与当地政府部门、村干部联手,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分工,对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资产如厂房、设备、土地经营承包权、房权、动产等进行评估,建立信用评估指标,探索征信体系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100%的信用评价面,完善农村信用档案,为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奠定良好信用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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