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活动方案内容页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5篇}

2024-08-02 07:40: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准确掌握国情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效分析解决经济发展中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了相关文件,广泛宣传、层层动员,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积极支持和参与经济普查工作。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四川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做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也组建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三是落实专项经费,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普查经费保障规定,省财政已安排落实了2013年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正在研究落实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劳动报酬方案,拟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分别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责任落实。我们按照统计牵头、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部门分工、宣传动员、督查督办等工作方案。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经济普查专项督查。

五是加强摸底调研,夯实普查基础。组织专家团队参与普查方案调研,完善经济普查技术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预案。安排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强化企业基础资料,夯实中小企业普查登记的数据基础。加强对芦山地震灾区指导,确保地震灾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完成了单位清查、名录库系统建设和国家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四个方面着手,确保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登记,严肃普查纪律,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经济普查资料。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经济普查方案标准,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规范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是注重手段创新。根据本次普查特点,重点加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工作,确保普查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PDA、普查方案和普查表,全程监控普查数据采集流程和质量。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根据国务院、省、市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于2004年4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的普定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以*府办发(2004)4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8月27日召开了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会,全面部署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会上,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从工商、税务、乡企、建设、统计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到乡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为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普查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社会各届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经济普查工作做实做细,县经济普查办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进行宣传培训,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经济普查正式启动后,全县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3次;印制宣传挂历500份,挂横幅18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单位清查期间,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全县经济普查作了电视讲话,号召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经济普查,进一步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三、认真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为普查登记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市经普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以*经普办字(2004)6号文件下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乡(镇)普查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选配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健全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少走弯路。历次普查经验证明,培训质量直接影响到普查质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授课人员认真吃透《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方案》内容要求,讲解要到位,如把握不准的,虚心请教市经普办业务指导人员。我县普查员培训分两批,城关镇个体户密集、单位数多,单独作为一批培训。继2004年9月2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培训结束后,10月12日、19日分别召开了**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培训,并明确县经普办人员分别联系各乡(镇)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

3、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精心组织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根据《国家方案》和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单位清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查”的普查方法,以基础库为参照,要求各乡(镇)普查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普查区开展“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调查。清查结果经评估认证整理形成单位清查数据库上报,我县上报的单位总数***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个。经2004年12月初市经普办组织全市交叉检查,我县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漏报率”和“差错率”均为“0”。

四、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质量复核我县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是在单位清查时一并布置,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于2004年11月底基本结束,经初步的质量抽查,发现个体经营户普查存在漏登漏统和少数个体户调查数据偏小等问题,县经普办在春节前就着手安排查缺补漏工作。为做到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数据质量,根据县经普办初步汇总数据分析和市普查办的安排,于2月25日召开全县经济普查荛会,对全县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复核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会上要求各乡(镇)一是按村(居)委委会进行逐一核实,查缺补报漏登、漏统个体户调查表,资料;二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入手,核实各乡(镇)有证个体户数;三是核实个体户普查资料各汇总数据。要求各乡(镇)要在完成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对已上报的重点个体户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结合乡(镇)实际,认真分析评估各行业汇总指标数据;四是严格保密工作。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普查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乡(镇)普查办只能提供上级普查机构正式公布的汇总数据资料。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最后圆满完成了我县个体户普查工作。全县共有个体经营户****户,其中有证个体经营户****户,从业人员*****人,户均**人。经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最后认为,个体经营户普查的相关数据整体趋势符合我县实际,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反映镇情、乡情、县情。

五、认真安排,合理布置,全面完成各专业的普查工作

根据省方案和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的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按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行政事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布置,分专业进行普查培训,按专业要求明确责任。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了解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数据录入处理,全面完成了各专业的普查工作,高质量按时上报市经普办。填报普查的单位***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147个。

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阶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为了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在各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县经济普查办都组织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在单位清查工作中,县经济普查办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县经普办的负责同志,到**镇、**乡进行督查,针对**镇是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心,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城关镇要精神组织,加强协调,高度重视,确保全县经济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县经普办并对**个乡(镇)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的控制,确保每一项普查数据能全面客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七、认真部署**县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

*市*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是我镇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彻底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对正确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研究制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建设文化新城、生态绿城、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普查,更好地规范和统一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提高GDP核算质量和单位能耗测算质量,逐步完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提供更为翔实的统计信息。

二、经济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镇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三、经济普查标准时间

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经济普查组织机构

经济普查工作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一)镇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由分管镇委委员王永权任领导小组组长,黄伟仁、梁广华、叶创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镇纪检监察办、镇宣传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经贸办、镇外经办、镇财政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镇技监站、镇文广中心等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旧国税大楼三楼,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以及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镇经普办工作人员由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其他非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普查联络员。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二)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在镇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普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本次普查工作。

(三)要加强对普查机构的组织管理,下级普查机构要服从上级普查机构的领导,各村(社区)普查机构受镇普查机构的领导。

(四)各类法人单位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五、经济普查经费

本次经济普查所须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并分别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支出。

对基层聘用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给予适当的补贴。

六、经济普查宣传动员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镇宣传办和镇普查办公室要共同努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车和群众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镇文广中心、《*周刊》、政府网站应在经济普查的重要阶段,刊登或播出我镇普查公告和经济普查公益广告。

七、经济普查主要内容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其中:各类调查单位必须填报的共性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水及能源消费、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普查表分以下三类:

1.普查通用表。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及附表(含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企业普查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水和能源消费情况和信息化主要指标;

2.专业普查表。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普查表;

3.部门普查表。包括铁路运输普查表、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财务表。

各村(社区)原则上不要扩充普查内容,如确有需要增加指标和内容,不得影响国家普查方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变更国家普查指标的名称、解释和编码,并上报镇普查机构审核备案。

八、经济普查用标准目录

1.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2.统计上使用的行政区域代码结构及编码规则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4.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5.关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应调整的说明

6.关于统计上公有和非公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

7.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8.统计上单位划分的规定

9.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目录

10.科技统计分类目录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14.零售业态分析标准

15.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类值目录

16.商品交易市场类别目录

17.国别(地区)统计代码规定

18.统计上大中小企业划分办法

九、经济普查登记和报送原则

法人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但建筑企业在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各村(社区)普查机构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

普查表的基层报送单位为法人单位: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填报并集中报送。

跨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双重报送原则:既要向所归属的法人单位报送普查表,又要向其活动所在地的普查机构(村一级)报送普查表。地方普查机构可以对本地法人在外地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外地法人在本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资料分别进行汇总。

各村(社区)普查机构在向镇普查机构报送所有调查对象的普查表时,要严格按照镇级普查机构的分类要求订装并依时上报。

十、经济普查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十一、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原则

*市*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全镇经济普查的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办法等在市的基础上由镇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向各村(社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统一布置和培训。全镇统一普查的各项标准、统一数据处理程序和统一重要问题的解答等。

(二)各村(社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应按照全镇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并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各村(社区)和各部门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区和本

系统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好普查员的选调、培训、业务技术指导和单位清查工作;负责向被调查单位培训布置、组织填报、统一收集普查表,对个体经营户实行普查员上门清查和登记工作,负责对清查数据库的比对、基层普查数据的审核等,按规定时间把基层普查表上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

(四)镇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以下工作:

镇普查办公室负责制定全镇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负责组织镇级业务培训、数据处理、数据公报、资料开发等业务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项工作。

镇纪检监察办主要负责牵头查处普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镇宣传办主要负责协调本次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方面的事宜。

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村(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协调社团和民办非企业清查及行政区域代码方面的事宜,配合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并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镇经贸办主要负责协调工商企业的普查工作事宜。

镇外经办主要负责提供“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名录库,并协助镇经普办做好经济普查的其他相关工作。

镇财政分局主要负责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和监督普查经费的使用。

*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主要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税务登记名录,协调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等方面的事宜,并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协调基本单位清查、个体经营户调查,与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普查的户外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事宜,并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镇技监站主要负责提供年审后单位情况库,协调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宜,并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镇文广中心主要负责经济普查电视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如镇教育办、规划建设办、交通分局、邮政分局、劳动分局、社保分局、电信部门等以及一些特殊行业前置性审批权的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相关普查工作。国土分局、规划所协助提供绘制普查区的电子地图资料。

(五)各村(社区)普查机构要抽调或聘用具有一定经济和统计业务素质的人员担当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各种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聘用人员应当由所属普查机构支付劳动报酬。

镇普查机构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后,颁发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更正其普查表中存在的错误;有权检举、揭发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经济普查主要步骤

(一)制定普查方案及清查办法。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市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镇的实施方案、单位清查实施办法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指导和规范全镇普查工作。各村(社区)和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特点,在镇方案基础上形成具体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实施办法。

(二)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镇普查办公室在普查前要整理更新12位行政区域代码,并在本行政区域的基础上,按不重不漏的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普查区,并根据需要在普查区内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对普查小区进行编码,并绘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图。有条件的村(社区)应采取电子绘图方法。

(三)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各村(社区)要选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和熟悉社区(村、居委会)情况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负责本辖区内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协助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对选调的普查员事先要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纳入普查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要选调1-2名统计、财务工作人员作为普查员,负责本单位普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开展单位清查。清查采取“先清查后比对”的方法。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对相关部门提供的行政登记资料预先进行整理,并与基本单位名录资料进行合并、剔重,形成分村(社区)底册。普查员在进行单位清查时,不带底册上门对所辖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和“立体式”清查。取得的清查结果与底册进行比对,根据比对情况,及时组织查漏补缺,确保清查单位不重不漏,符合质量要求。

(五)开展填报培训和实施普查登记。在实施经济普查登记前,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5号)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各村(社区)普查机构要利用单位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册,通知全部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相关人员(统计或会计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领取相应的普查表。

企业填表人在填报过程中必须做到“四核对”:单位各项属性指标与营业执照或证书、行政登记或审批手续等进行核对;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所填报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核对;经济指标与单位有关的会计和业务核算资料核对;主要指标与以往统计年报资料核对,对差异较大的要找出原因。企业填报人员对上报的报表经审核无误后按有关报送要求,依时将普查表报到当地普查机构或普查机构指定的地点。基层普查机构要依照相关的普查表收表、初审、签收、装订和上报程序进行操作。

(六)进行复查与质量抽查。各村(社区)普查机构要对清查和普查结果按照自查、互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查,检查调查单位是否有重复和遗漏、字迹是否清晰、填写是否完整、单位界定和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数据质量是否可靠、计量单位是否有误、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复查工作完成后,各级要对单位清查和普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质量抽查。

(七)审核上报普查数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年报纳入普查,纳入普查范围的单位按普查方式上报。各村(社区)普查办公室对所辖普查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报送的普查资料必须严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至镇经济普查办公室;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区上报的普查资料认真审核后,进行录入、改错、汇总上报至市经济普查办。市普查办公室对镇普查办公室上报的普查资料,经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十三、经济普查数据处理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国务院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镇级录入、市级合并转换、统一数据报送、五级数据处理”的工作模式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专业负责、统一上报”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转换标准、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直接对普查基层表数据进行处理,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按照年报方式采集的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简称为“三上”企业)的单位基层数据通过各自年报数据处理程序审核净化后,在市一级经过转换处理后,统一导入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其他单位基层数据统一使用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各专业“三上”企业年报数据处理所使用的企业单位名录,要和普查单位清查后建立的名录库相衔接,并做到一致。年(定)报企业数据在市一级统一进行数据转换,导入到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形成完整的经济普查数据库,经过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

十四、经济普查质量控制与数据验收

各村(社区)普查办公室应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定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质量控制工作。质量控制应包括人员选配、人员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分表收表、审核整理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要采取多种形式,从上至下逐级培训普查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填报人员的培训。

单位清查必须覆盖全社会,保证基层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必须派人进行指导,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单位清查后镇普查办要对普查区(小区)的清查质量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重新清查。

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验收制度。上级普查机构负责验收下一级上报的普查数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负责人签字。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报表,将退回报送单位复查校正后重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各基层单位的填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员、编码和录入人员应爱护和妥善保管普查表。普查表要按照每一个单位的“单位基本情况,能源消费情况、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及各专业普查表”整套表进行装订。

十五、经济普查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各村(社区)普查办公室须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估。对外同级普查公报,须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对外提供普查数据需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最终核实认可之后,方

可对外提供和使用。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统计信息新闻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村(社区)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及对外服务工作。要动员和组织社会有关力量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普查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市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十六、经济普查表彰和处罚

各村(社区)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目标;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普查工作中严重违反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处理。对普查工作出现重大疏漏或完不成调查任务的村(社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经济普查工作过程中存在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村(社区)经济普查办提请镇经济普查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市统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村(社区)经济普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镇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十七、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年12月底前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机构、落实办公场地、落实经费和人员、拟定工作计划、制定经济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宣传动员、部门协调、组织试点、编印教材、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配置电脑设备、普查物质准备、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基础资料整理、数据处理准备工作、课题研究准备工作等。

(二)2009年1月-4月为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普查登记、收表、整理、审核、复查验收、汇总上报。

(三)2009年2月-6月为普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各级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质量抽查及数据的汇总上报。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全国将统一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多次下发文件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3月份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我县开展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今天我们又专题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刚才柳局长通报了前一阶段我县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经济普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已经非常明确。下面,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摸清“家底”的有效途径。我国已分别于2004年、2008年成功开展了第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就我县而言,开展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掌握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开展经济普查,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按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促,推动我县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家底”

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依法办事、确保质量,掌握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2014年1-3月份完成普查登记,4-5月审核验收,6月份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将向社会公布初步数据,因此,县、乡产生综合数据要比国家提前。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抓好普查方案的学习研究。国家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已经公布,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和本行业情况,重点学习研究,将普查方案的共性与当地的个性相结合,既要增强普查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又要使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满足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需要。

二要抓好普查准备工作的落实。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既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又是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力的一次大检查。普查登记前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效率和普查结果质量。最近,国务院七部门下发了关于共同做好基本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普查单位的统计基础整顿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把本辖区、本行业的情况搞清楚,把行政登记资料及时准确地向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在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的落实上,目前乡镇工作进展不平衡,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要专门开展督促检查,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精心准备,打牢基础,争取主动,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抓好普查内容的社会宣传。经济普查工作量大面广、要求严格,需要各方的全力配合,因此,宣传动员尤为必要。宣传、广电部门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通俗易懂地宣传好普查工作重大意义,普查的内容和方法,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教育引导大家认真配合普查,不虚报、不瞒报、不拒报、不迟报普查资料,为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抓好普查登记前的各项业务工作。经济普查工作时间跨度长,业务流程复杂,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很强的时效性,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从现在开始,各乡镇、相关部门就要对业务工作制定进度表,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业务工作。首先要开展单位比对,做好普查区绘图。单位比对、普查区绘图是经济普查中最重要的两项工作,要提前规划、提前做好准备。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县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和质检等部门共同开展单位名录的比对和核查工作。其次要选聘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通过扎实的业务培训,及时准确采集和上报数据。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选聘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普查员,希望用更少数量、更高水平的人完成普查,有利于控制数据质量。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坚持属地原则进行普查登记,县直及驻单位的普查工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作好协调,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做好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全国组织的统一行动,要求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各项工作,时间性很强,如果哪个乡镇、哪个部门工作不到位,就会影响全县、乃至全市、全省普查大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培训到位。今天的会上,县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今后将严格按照责任书兑现奖罚。各乡镇也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普查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财政部门要按要求尽快落实经济普查经费,在财力和物力上对经济普查给予支持和保障,工商、税务、民政、编制、质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基本单位调查及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9月15日之前要准时、完整向县普查办报送单位核查资料。

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府发〔20*〕2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了解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健全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搞好此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我区“家底”,确定我区经济总量在中心城区的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摸清我区的产业结构优势以及未来经济发展定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行业范围、内容表式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个体经营户。

(二)行业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与表式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不同调查对象,按照性质、行业、规模等共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星级)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部限额(规模)以下企业和各类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设置普查“一套表”。

(四)普查时间

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济环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杜海波,区政府副区长李大江为副组长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外宣办、区发改委、区科技产业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办、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组成。*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区属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完成经济普查的相关事宜。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社区要建立经济普查站。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作为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统计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员负责实施清查摸底和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第二次经济普查遵循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经济普查办是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机构,内设综合协调宣传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区经济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开展经济普查协调工作。

区目督办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业务指导。

区外宣办负责协调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对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区科技产业局负责提供全区各工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单位名录库,协调对企业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区能源普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的落实。

区编办负责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名录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机构名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提供所辖征税对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按行政问责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以及提供全区特种行业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特种行业单位普查工作。

区服务业委员会负责提供全区三资企业单位名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三产业单位的清查、普查登记以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名录,组织各级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所管理的写字楼、物业小区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名录,负责做好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所属各类学校、托幼园的名录,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以及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提供所属卫生系统以及个体行医名录,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的普查工作,负责做好卫生行业的清查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整理并提供全区旅行社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旅游行业普查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提供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协助做好文化行业的普查工作。

各统计分局负责对职责片区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并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做好单位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

五、人员及经费保障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区科技产业局、区民政局、区地税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工商局、区质监局6个部门需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熟悉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统计知识的机关干部到区经济普查办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选派人员专职从事经济普查工作,工作时间暂定为半年。

各街道办事处每个普查小区需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和4名普查员。普查对象密度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普查员的数量;普查员的选调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街道、社区、驻区大单位、大系统等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充实各社区普查工作力量。区经济普查办将根据承担普查任务量及普查数据质量情况对选调的普查人员实行奖励。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经费落实工作,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和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六、普查宣传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和区外宣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和互联网、户外广告以及群众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七、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12月以前)

1、组建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年8月)。

2、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20*年8月)。

3、制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20*年8月)。

4、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细则(20*年8月)。

5、召开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会议(20*年8月)。

6、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年8—9月)。

7、机构、经费、措施“三落实”工作督查(20*年8—9月)。

8、物资准备工作(20*年8—12月)。

9、普查区划分,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20*年8—10月)。

10、培训教材准备(20*年8—12月)。

11、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20*年9—12月)。

12、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20*年7—12月)。

(二)单位清查阶段(20*年8—12月)

1、部门名录资料收集整理(20*年8—9月)。

2、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地图绘制、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培训(20*年9—10月)。

3、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普查(20*年10—11月)。

4、单位清查,查漏补缺(20*年10—12月)。

5、清查数据审核录入(20*年11月)。

6、清查摸底和个体户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0*年12月)。

7、形成清查摸底填表登记数据库(20*年12月)。

(三)填表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年12月—20*年6月)

1、普查登记业务培训(20*年12月15—30日)。

2、普查入户登记(20*年1—3月)。

3、普查数据审核及录入(20*年2—4月)。

4、数据质量检查验收(20*年3月)。

5、数据汇总、上报、评估(20*年3—6月)。

(四)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年7月—2010年6月)

1、普查公报(20*年12月)。

2、撰写经济普查专题分析报告(2010年1—6月)。

3、经济普查技术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2010年6月)。

4、编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2010年3—6月)。

八、奖励与惩处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区经济普查办将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由区经济普查办牵头,区监察局负责,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在普查工作中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区经济普查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