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业危害;检测;现状;对策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职业危害检测的重要性
国家越来越重视职工的安全健康,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尚未扭转,情况仍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事有毒有害生产的企业数量约2000万家,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约2.3亿人左右。我国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就达2800万人以上,每年全国的尘肺病患者就有约1.5万人。我国职业危害涉及40多行业,包括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及计算机、生物工程、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因此,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是安全监管部门有效评价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企业安全预防工作的基础。关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工作,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应了解有哪些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应怎样检验检测职业危害以及检验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的重要性。
2职业危害检测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职业危害接触人数、患病人数和新发病人数均居世界前列。职业危害分布广,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职业危害严重;劳动者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低;严重职业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危害、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危害已成为影响职工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有人形容,职业病这种不流血的“渐进式死亡”,远远大于矿难、车祸等流血的“立即式死亡”。据悉,仅死于尘肺病的患者,就是矿难和其他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数倍。更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经济贸易竞争,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并成为一些国家向我国提出反倾销、抵制我国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理由。重事故轻防治现象普遍存在,从职业危害与安全事故的关系上看,人们显然更重事故轻防治,即重视安全事故导致的"红伤",而职业病作为不流血的"白伤",往往难以获得较高关注。职业病因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等特点,其危害也就往往被忽视。
3 原因分析
基本上是由于对经济利益的考量。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往往忽视了职业危害的防治,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甚至一些地方为了留住企业、留住财源,竞相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把关不严,使一些未经职业健康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建设,导致大量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使职业危害从源头上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职业危害防治积极性不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一些乡镇企业职业危害问题更为突出。这类企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技术落后,设备简陋,防护设备条件差,甚至根本没有任何个人防护,加之管理混乱,制度不全,劳动者整体素质低。特别是随着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劳动者群体的整体文化水平低,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又急于就业谋生,不知道所从事的职业、岗位存在哪些职业危害,更不知道如何防范职业危害。
4 对策建议
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可从源头上遏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各用人单位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工作,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4.1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明确由那些部门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各部门及人员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的人力、经费、计划、各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安排等。职业健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用。
4.2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如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包括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计划,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维修、维护计划;体检和健康监护计划;培训计划;职业健康专项经费预算、措施计划等。计划应当有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并按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的落实。
4.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评价制度
在摸清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基础上,作业场所工人的工作地点及时间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承诺定期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浓度强度监测与评价,并如实公布:如果没有达到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将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改进,包括进行工程改造、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更换、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培训等的改进措施。承诺利用各种方式,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进行自行监测。
4.4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强度)、工艺流程、劳动的岗位和用工等情况,制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预算经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按照计划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对于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诊断。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那么,创安带动企业实施了哪些伤害预防项目和计划?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哪些积极作用?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两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伤害干预计划 预防事故伤害
据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西奥”)副总经理董建敏介绍,2012年里水镇全面推进创安工作,实施伤害预防,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积极参与了多个安全促进项目。
亚太西奥位处里水镇工业区内,是全球大型电梯生产、销售、保养、服务厂家之一。2010年在佛山市建设电梯大中华区研发、制造、营销和客户服务中心、远程监控中心,规模达10万m2,现有职工350余人。
开展高空作业安全干预计划
2012年,里水镇安委办向全镇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工业厂房等屋面采光瓦安全防护措施的通知》,推广有采光瓦的厂房在采光瓦下面加装防护网。
亚太西奥厂房面积较大,车间与车间之间的通道宽阔,为了方便作业,通道顶部均安装了铁棚搭配采光瓦进行挡雨和透光。用于透光的采光瓦,多数使用PVC塑料,在一两年的使用后,容易老化、脆化,工作人员在进行清洁作业时,由于采光瓦表面脏污使其与其他瓦片颜色差不多,再加上天面建筑结构无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清洁作业的工作人员无法装配安全带,如工人不慎踩在采光瓦上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董建敏介绍,公司领导在获悉里水镇推广采光瓦安全防护网促进项目后,认为此做法能够切实保障员工安全。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和员工筑起一道安全屏障,亚太西奥于2013年8月开始筹备加装屋面采光瓦安全防护网。多次与镇安监部门沟通,排查统计需要安装的安全防护网数量,比对防护网的质量,筛选质量过硬的防护网,与施工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安装办法。最终公司投资2万多元,安装采光瓦防护网面积500 m2。
此外,亚太西奥还组织对采光瓦进行维护和清洁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播放采光瓦安全宣传教育视频,提高从业人员在作业时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开展机械伤害预防干预计划
电梯配件生产需大量使用到冲压、折弯等重型设备,传统的设备需人工操作,容易发生肢体伤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2015年3月投资了300多万元,增设了自动化机械手生产线,最大限度保障了员工的人身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
随着创安工作的推进,里水镇安监局不仅加大了全镇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还借助企业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亚太西奥外来务工人数占据90%以上,据董建敏介绍,自参与创安工作以来,积极配合里水镇安监部门的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设置安全宣传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
作为一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亚太西奥一直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安全作业。执行安装改造维修等生产工艺时,始终坚持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作业;配齐配全劳动防护用品。董建敏告诉记者,“创安工作提出的各项伤害预防计划的实施,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我们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员工自主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密切与镇安监局联系,进一步完善高空作业安全促进项目及机械伤害干预促进项目,定期检查采光瓦安全防护网的质量及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刻进行设施改造,为企业和作业员工提供更安全的生产环境。“让企业员工都能享受安全和健康,创造一个高效安全的生产环境”,董建敏很有信心。
职业健康计划 减少职业伤害
广东志高暖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志高暖通”)的安全主管轩告诉记者,里水镇创安工作给企业带来了很多积极影响,公司以前只重视环境测试评价工作,现在意识到职业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同样很重要。从2013年起,在南海区、里水镇安监局支持下,公司逐步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还获得了“佛山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里水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荣誉。
志高暖通成立于2011年,是专业从事中央空调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售后服务于一体的专业设备制造和供应企业。目前,工厂占地 16万6 667 m2,员工 1 100 余人。
修订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轩说,志高暖通不断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开展里水镇安监局职业健康计划以来,每年3月份会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对标、修订。现有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考核办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年度计划
公司规定每月1次防护用品配置检查,每年4月开展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每季度1次职业病预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12月进行职业病体检,每年11月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每项计划规定具体实施部门,按用途、内容投入经费,完成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目标、指标。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
据轩介绍,志高暖通产生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三项:噪声、烟尘、粉尘。比如蒸发器和冷凝器生产工艺,需要“冲片”成形会产生噪声;室外机生产,涉及气焊工序,产生气焊烟尘;钣金生产涉及焊接、打磨工序,会造成烟尘、粉尘暴露。
目前,志高暖通焊接工人15人,高冲岗位20人,打磨岗位2人。针对噪声,加装冲床隔音房工程防护,员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提供耳塞、手套;气焊、焊接烟尘防护,安装焊接工位通风排气系统,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包括耳塞、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打磨产生的粉尘防护,安装了吸尘器、水帘空调,向员工配发了耳塞、口罩、防护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在车间各作业场所还张贴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卡,时刻提醒员工关注作业环境及做好预防措施。
职业病体检
公司从2013年开始进行职业病体检相关工作,每月定期开展员工的入职、离职职业病体检工作,并每年组织一次在岗员工职业病体检工作。建立了员工健康监护档案,保证“一人一档”。
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当前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管理法不够健全。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救治主要有卫生部负责督查、鉴定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依照相关规定,煤矿企业需要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品发放给企业职工,然而实际上安监部门却缺少相应的检查实施细则以及处罚违规的细则,对职业安全健康的相关管理法不够健全[1]。
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作为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工作,职业安全监管主要对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然而该方面的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并且各级政府投入职业安全监管的人力财力不够,导致安检工作很难达到目标要求。
3、工会制度不够完善。与国外专职工会人员由税收支付资金来开展工会工作不同,在国内,由企业直接向工会提供资金,因而,这种不够完善的投资制度,使得工会在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此外,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同样影响其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建立煤矿企业企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及具体措施
1、建立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首先,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应当与煤矿企业管理的总体方针及目标一致,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管理法规,将煤矿企业资源加以充分利用,有效达到保护企业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的效果[2]。
其次,作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范围加以合理确定,例如,可以选择煤矿企业这一整体或者几个相对独立的矿井系统作为对象,将煤层中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区域以及具有突水危险的煤层等可能引起重大事故产生的环境,作为安检的重点。
再次,在建立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文件化范围时,应当将其系统的复杂程度与企业生产特点保持一致,特别是需要将可能导致重大事故产生的工况考虑在内,从而有效规避重大危害,切实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健康[3]。
最后,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建立,还应充分考虑生产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碰、砸等以及容易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通风系统、瓦斯爆炸等。此外,还应将生产系统的完善以及事故救援等问题考虑在内。
2、在煤矿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具体方法。煤矿企业要想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当对其建立依据、目的、职责分工、评审等加以明确规定[4]。第一,为了让所有企业员工对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均持认可的态度,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令员工充分认识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在企业以及个人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为了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以及建立持续改进绩效基准,应当利用初始评审初步评价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5]。
第三,利用初始评审的结果,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及管理方案进行确立,并根据该体系的标准合理分配管理者的职能,同时对该体系的文件结构、准备资源以及文件清单等加以有效确定,完成体系的整体策划。
第四,依照该煤矿企业的特点,将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策划、目标、具体实施以及相关评审等以文件的形式加以存储,根据管理体系标准,从而实现煤矿企业对各种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有效预防和规避,使得煤矿企业职业安全管理变得更加规范[6]。
第五,煤矿企业各个生产部分及职工的生产活动,均需依据该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同时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煤矿企业中试行,对该体系的规划以及相关文件的合理有效性进行检验和评审[7]。
第六,利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审核,实现对该体系有效运行的评审,检查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与预期目标一致,以便能对不符合管理体系的事故事件及时进行预防和纠正,从而进一步完善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三、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实践
1、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领导阶层的职责。依照先关法律法规要求,由煤矿企业供应相应的资源,在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同时以最高管理层几名人员做代表,结合现行管理实际,专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构建、实践以及定期的绩效审核,以组织机构图及职能分配表作为基础,对各单位要遵循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要求进行全面落实。
2、定期对职工人员做安全管理培训。煤矿企业应当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让职工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及伤害,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矿生产特点、工作环境潜在的危害、事故发生后的自救方式等安全管理内容的培训,认真评估各岗位人员的技能并进行相应的选拔,提高其安全意识。通过安全管理培训,让员工掌握煤矿企业中瓦斯爆炸、突水危险、机械振动以及电器等常识性的伤害[8]。
3、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健康关系体系文件,如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险清单、相应的防控措施、关键岗位职责、体系框架的指导文书等。煤矿企业还应有效策划对危害的辨识以及风险的控制与评价等,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实现对瓦斯通风、粉尘、火灾以及水害等的有效控制。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瓦斯爆炸以及火灾等事故,该管理体系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相应措施,有效规避煤矿企业潜在的危险。
4、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评审。依据法律规定,对瓦斯报警设备、粉尘浓度以及通风设备等检验频次需要依照监测计划进行,监管人员通过有效的程序,对风险危害进行调查和评价,找出发生此类危险的根本原因。同时为了检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能否切实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的效果,煤矿企业还应挑选相关人员,建立一个内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审核方案,定期对该管理体系绩效进行评审。
结束语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这次会议是省局单独召开的第一次全省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入新的发展时期,意义非常重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分析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对策措施;安排部署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全体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高位推动,职业健康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职业健康工作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全省上下抓住机遇,借势发力,利用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机会,积极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二是省政府为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省委、省政府提出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职工安全的项目、环境污染的项目和黄、赌、毒、高危行业的项目“三个坚决不搞”政策,同时,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列入《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时推进。三是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省人大、省政协派出代表和委员参加,并对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和余江县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接汞作业人员汞尿超标事件,省安监局会同省卫生厅开展联合执法,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两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评价,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两公司限期整改。通过严格执法,企业职业健康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对原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改造,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采取十项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以1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职业健康工作。
(二)领导重视,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断健全
健全机构组建队伍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吴新雄省长2009年8月24日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安全监管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针对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划转安监部门的实际,设立机构、增加编制,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近两年,省局一直把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利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会,积极主动向省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省编办沟通协商,争取在机构和人员编制上的支持。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总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省政府批准印发省安监局新的“三定方案”,明确省安监局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七项职责,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二是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后,省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中编办《通知》精神,探讨研究新形势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并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件精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尽快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同时,将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三定方案”。、萍乡、上饶、、7个设区市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赣州、景德镇、新余3个设区市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目前,、4个设区市安监局已正式组建职业健康监管科(处),配备3名工作人员,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全省有24个县(市、区)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75个县(市、区)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上饶县政府批准从卫生部门划转3人到县安监局组建职业健康监管股。近期,省局多次与省编办、省卫生厅进行沟通协商,重点解决有关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及机构、人员编制、技术支撑等问题,并深入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省卫生监督所调研,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三)注重长效,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职业健康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就事论事,穷于应付,要探索规律,建立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全省安监系统十分注重建立职业健康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后,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安监部门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的状况,我们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增加职业卫生行政处罚部分,并经省政府审定编入《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由省政府法制办印发施行。为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统一检查标准,我们印发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将《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条款以表格形式细化成八类检查项目42项检查内容。二是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局在井冈山举办了《暂行规定》宣贯培训班,国家总局职业健康司领导亲临指导并授课,全省市、县两级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同时,组织安监干部参加国家总局举办的职业健康业务培训班。各设市、县级安监局也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近两年来,萍乡市针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从业人员,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班十多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万余人次。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国家总局23号令宣贯培训班29期,共计2710人参加培训。景德镇市各级安监部门15次组织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贯班,培训人员922人。三是建立实验室,提供技术保障。省局积极推进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在国家总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省局依托安科中心建立了省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去年底通过了计量资质认证,并多次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测练兵,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该实验室可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粉尘及工作场所噪声等52个项目的检测工作,正在申办职业卫生检测资质证书。
(四)摸清底数,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取得进展
为摸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掌握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使监管执法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调研。去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组织检测机构对1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2家箱包制造企业、1家钢铁企业和1家胶合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数据。在进行检测调研的同时,现场向企业免费发放有关法规文件资料,并向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等人员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政策法规,告知其应担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指出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二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全国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截止2011年3月28日,全省累计有4130家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与2009年同期相比,网上申报增加了130%。其中:赣州市832家、萍乡市779家、市520家、市518家、上饶市374家、市354家、新余市198家、市184家、景德镇市175家、市173家、鹰潭市23家。
(五)突出重点,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目标任务到位,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四是宣传发动到位。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调查摸底。重点开展了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制造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摸底。二是交叉检查。以省安委办名义组织11个设区市开展了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彼此交流了经验,相互促进了工作。三是组织督查。以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组织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回头看”。针对前阶段各设区市交叉检查和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去年11月,国家四部门联合督查组对我省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充分肯定了我省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用“四有”概括为“认识有高度、工作有深度、推进有力度、落实有强度”。据统计,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3371家,有3218家填了《企业职业危害检查表》进行自查自改,发现问题或隐患4677项,责令当场改正2657项,责令限期改正1928项,警告企业135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0家。赣州市安监局为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人员对10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辅导,认真帮助企业诊断职业危害因素、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和档案、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预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作业场所定期检测制度和职业危害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的职业危害基本情况信息档案。
二、认清形势,应对挑战,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的职业健康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职业危害事件频繁发生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与热点。如: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2009年11月20日,《日报》披露,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572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有438人血铅浓度超标,其中189人达到铅中毒诊断值。该公司极板分厂、装配分厂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投入生产和使用,均未通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致使作业场所铅尘危害未从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加上工人个体防护不到位,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导致大批工人遭受到铅尘危害。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重大矽肺病事件。2010年6月28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报道,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产以来,从业人员长期受工业硅冶炼产生的粉尘危害,截至2010年7月2日,这家公司先后共有1343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确诊矽肺患者200例,另外,半年后需复查胸片的职工还有262人。江苏“毒苹果”事件。今年2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苹果公司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后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正己烷中毒的共101人,其中91人进行了工伤等级认定。据调查,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联建公司模组五课在作业场所开始使用价钱更便宜的“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模组五课车间是密闭洁净车间,车间内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的职工有800余人。由于该公司没有对使用正己烷的职业危害影响进行申报评估、检测,也没有做出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更没有改造完善通风防尘设施,导致作业现场空气中的正己烷含量严重超标,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等正己烷中毒症状。这些事件的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全国仍至我省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
(二)职业危害范围广,接触人群多
职业危害分布广、涉及面大、接触人群多,是我国各行各业现状的一大特点。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仍至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2010年11月9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长沙举行的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说:中国有30多个行业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中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三)职业病患者总量大,发病率高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比2008年增加了4384例,同比增长31.9%。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我省2010年职业病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累计尘肺病人达16078人,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四。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专家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四)职业病危害底数不清
一是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不清。我省有多少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哪些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如何,有多少人接触职业危害,这些基本情况目前大家都还不清楚;二是职业病人底数不清。全省有多少职业病人,是什么类型的职业病,严重程度如何,我们目前更是不清楚。尤其是,职业病有个潜伏期,到我们安监部门全部承接作业场所监管职能后,很可能就是职业病高发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职业健康工作也可能更加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就不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也将是我们承受的最大压力。
(五)思想认识有偏差不到位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象重视生产安全、重视环境保护那样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还存在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的错误思想。一些地方,可能因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高污染、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发达地区向我省落后地区转移,大量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工投产,带“病”运行。一些企业,尤其是某些民营企业,可能因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置工人健康权益于不顾,不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一些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差、保护能力不足。由此看来,我们要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必须应对新的挑战,要做好这项工作,也是任重道远。
在面临诸多困难、巨大压力和应对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职业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职业健康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劳动关系问题,而是上升为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职业健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应该说,我们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关心职业健康工作,总书记、总理以及、张德江副总理先后就职业病事件查处,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等方面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列为十大工作重点之一,并把职业病列为加强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的重点之一。今年3月23日,省委书记苏荣在修水县上衫乡看望因矽肺病致贫的困难群众时强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天下第一件大事;在经济发展中,务必加强环境保护和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民生命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业主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二)监管体制逐步理顺
2010年10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职能,明确了分别由安监、卫生、人保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事前预防、过程监管、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必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国家有关部门重新起草修正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修正案》已报送全国人大,预计上半年能够颁布实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将在法中充分体现,安监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资格不明确、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同时,国家总局也将陆续出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四)国家已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09〕43号),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职业危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将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一定要把握职业健康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职业健康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我与大家一起学习领会总局杨元元副局长语重心长多次强调的“三个多想一想”,以此共勉,即:“多想一想广大一线职工还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多想一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正在不断地侵害职工们的身体健康,多想一想我们有多少职工因患上职业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失去了生命”。全省安全健康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突出预防,夯实基础,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出台颁布实施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显得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要用新的思维、新的方法、新的实践,积极谋划和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题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确立以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即“一条主线”),大力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即“两项建设”),加快构建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监察执法“三大支柱”,突出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即“三个重点”),扎实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培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五项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关于2011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省安局已经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请大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内涵,正确处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安全生产是指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包含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两个部分,按照国际惯例统称职业安全健康,因此,我们都要树立“大安全”理念。职业健康(又称职业卫生、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其首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人群和作业环境为对象,识别、评价和控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职业健康工作应该遵循“三级预防”原则,第一级预防就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减少劳动者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主要采取生产工艺措施,使生产过程达到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在管理上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因此,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们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能只抓职业安全,不抓职业健康,必须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
二是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职业健康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行业和领域,是综合性工作;职业健康监管既有行业监管职能,也有综合监管职能。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按照凌成兴常务副省长经常强调的突出“八个字”,即:牵头、协调、监督、查办;履行好“三定方案”确定的“二个加强”职责,即:一要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二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同时,要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还必须完善工作机制,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我们安监部门与其它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关系。要建立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重点要加强与卫生部门及职业病诊断等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增职业病人情况,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要处理好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关系。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理顺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协作、保障有力、运转有序、科学监管、廉洁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三要处理好本部门内设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关系。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33号)精神,按照“加强综合、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理顺本单位内设机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注重发挥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一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要具备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二是企业要依法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作业现场依法设置警示标识;四是企业要安排专人,也可以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正常工作,并向劳动者公布监测结果;五是企业要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防护措施,尤其要控制住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六是企业要依法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报监管部门审查(备案);七是企业要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接受监管部门的验收;八是企业要加强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九是企业要对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理顺监管职责,促进监管能力保障到位。去年10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这是继2003年中编办将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转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之后,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慎重作出的一项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保障到位。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监管职能平稳交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等职责的交接工作,确保职能调整过程中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断线,实现新增职能平稳过渡,工作中务必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借安全促健康,努力做到“三个结合”。职业健康监管是按照“防、治、保”原则,全面赋予安监部门的一项新增职能,万事开头难。但应该看到,我们安全生产监管有着近十年成功经验,我们必须借力发挥,借鉴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切入点,借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促进企业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条件相结合,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范围;二要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与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卫生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三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与职业健康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着力提高职业健康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三下乡活动”。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防护知识匮乏的现状,省局计划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活动主题为“突出预防,关爱健康”。要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力求取得实效,为职业健康监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深入企业发放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读本、《职业健康知识手册》和“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挂图”等宣传资料;二是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专题知识讲座,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三是省职业病医院安排“流动体检车”到企业上门服务,为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职业健康检查;四是省局安科中心安排“安全生产检测车”到企业上门服务,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
二是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首先,要依托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我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标准、培训证书“四统一”的原则,组织专家编写职业健康培训教材、加强职业健康师资培训,逐步规范全省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其次,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意识。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注重“双基”,强化监管,努力开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3令),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底数。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浓度(强度)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信息。以粉尘和毒物危害申报为重点,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着力点,力争今年“三大高危行业”申报率达到70%,明年达到100%;其他行业要以中央驻赣、省属等重点企业为切入点,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申报率争取达到80%以上,中央驻赣、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今年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抓好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摸清职业病底数。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从业人员提供。
三是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近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
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41号),要求地方安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除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在50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核电站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海洋石油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规定,在国家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为确保职责划转交接期间工作的平稳延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时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确定的原则执行。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省局根据我省实际,结合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起草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给大家,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突出“六查”重点。一查管理机构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基本制度。二查监护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查职业危害申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是否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四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是否经过设计审查,是否正常投入使用、有效运转。五查职业危害警示告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情况;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存在或者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六查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是抓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健康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一要按照国家总局“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的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在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服务”的原则下,积极创建职业卫生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职业卫生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二要加强对我省现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归口管理,在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先要对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以后再根据总局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资质认定工作。三要建立全省职业健康工作专家库。既要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先作用,又要发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实践经验作用,组建全省职业健康专家人才库。要努力为各位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氛围,使其真正为全省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四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全省安监系统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装备和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六是抓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要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汇总和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健康管理数据库,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和依据。二要以总局近期开展的工矿商贸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统计基础情况书面调查工作为契机,研究出台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信息报送办法,强化监管业务基础工作。各地一定要按照政令畅通的要求,切实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五)加强学习,服务发展,努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职业健康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职业健康监管对我们安监部门来说又是一项要新开创的事业,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必须注重加强学习。“人、机、环”三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一切工作好坏最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学习发扬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还要充分借鉴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的好做法、好经验,勤于思考,开拓创新,努力实践,努力工作。二是各位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尤其是分管领导,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要学法规、学标准、学知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职业卫生 主体责任 自律管理模式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
建筑业作为高危行业,安全事故的高发一直受到关注,但其职业病的发病状况并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早有相关数据显示,建筑业职业病发病的病例2007年、2008年均排在健康部通报的全国各行业发病数的第三位。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序环节繁杂、触害时间长、交叉触害现象明显,触害人员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差。二是企业管理层对职业卫生认识不足。三是建筑施工流动性大、时间周期不定给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四是建筑施工一线打工者的特殊身份和流动性强的职业特点,造成农民工成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盲点,这也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触即发的“炸弹”。五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HSE管理体系以来, “H”健康方面的工作一直处于弱势。
二、实施企业职业卫生自律管理的必要性和预期目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仅对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义务就规定了22项,对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也愈来愈高。
企业实现职业卫生自律管理是一种管理趋势,客观剖析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寻找对策,使职业卫生自律管理能得以最好的践行。通过自律管理可以满足企业合规性要求,并逐步实现职业卫生方面的长短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中提出规划目标“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这是一个五年期工作目标,也是企业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三、逐步建立以“六大保障体系”为支持的自律管理模式
1.目标预控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企业最高决策者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的指标、指标及考核计划。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制定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评价计划;制定年度职业危害场所现场检测和人员查体计划;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制定年度职业卫生投入计划等。
2.制度保障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首先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其次是建立起完整的责任制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完善职业卫生网络;建立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清单;建立职业危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病防治经费使用档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制定实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系列制度,责任到位。
3.宣传培训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
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
组织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培训。
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要经常开展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培训、开展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培训等,通过培训提升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水平。
4.过程监控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组织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监测和评价,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查体和监护。定期组织在岗、新上岗、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能及时发现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予以诊治、调换岗位,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内容包括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及时维护、定期检测个体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危害场所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不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的检查和排查,强化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隐患。
5.应急救援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
组织应急技能培训,掌握自救、互救和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
组织应急演练。
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能够提高对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更好地丰富和完善企业职业卫生自律管理体系。
6.异体监督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建立工会职业卫生合理化建议程序,集思广益,提高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的积极性。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程序,定期对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督促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执行法规标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职业卫生自律管理中要赋予、发挥工会监督职能,注重员工参与管理,监督职业卫生自律管理工作的绩效。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以“六大保障体系”为主的职业卫生自律管理模式,能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义务,保护和增进劳动者职业健康,有效控制职业病发病率。同时自律管理最大限度地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小投入、大产出,有利于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并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的企业新形象。
参考文献
[1] 周学勤.职业卫生管理与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5.
[2] 孟艳华,胡广霞.新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M].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