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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创城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城市街道色彩设计规划原则
将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进行包装设计,是色彩科学的应用价值理论学说的发展,它张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思想,体现了对人和环境的尊重。它针对人居环境中城市路面大街小巷两边的街角、行人道和建筑物界面、广场路面、街道设施、绿化点缀等视觉元素进行一系列的艺术表达。如何将城市街道设施色彩进行科学的、系统的设计创意,如何将街道环境色彩进行系统的设计包装,体现出色彩规划在市政建设上的功能作用,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这些创意设计、包装美化、功能作用,无外乎就是与时俱进地对街道进行创新、创意的审美表达。街道色彩设计应以人为本,以自然和谐的审美理念为原则,以可持续发展的色彩科学理论观作指导。
1.突出应用的功能原则
城市街道界面的色彩规划首先应该坚持应用原则,灵活地把脉城市街道界面的色彩规划,对这些街道界面的地理位置、光线强弱、色彩背景、冷暖效果、肌理对比、明度对比等基本情况要充分调查研究,并了解不同城市人们的审美取向。同时,要因地制宜地依据物体的造型特点、材料类别随形赋彩,将材料科学在吸收与反射的过程中的折射光和物体表面的光学原理运用在街道界面的环境色彩规划之中。因为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色彩变化会增强城市街道的审美层次和视觉美感来达到应用性的功能。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现在,这句话已基本变成现实。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家的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但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
2.强调色彩的地域原则
城市建筑色彩已逐渐在我国各大城市悄然兴起,但城市公共环境设施的色彩规划还滞后于我们的现代生活节奏和发展的步伐,还没有被政府官员、专业人士所重视和关注。这主要是因为文化艺术的封闭,加上生产力相对落后和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的限制所造成的。多数城市的街道界面色彩,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水泥灰色、白色或灰白色的砖瓦,都是由廉价易得的材料替代的。今天,城市建筑艺术和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不仅要规划好建筑色彩,还要根据所在城市街道的色彩个性展开设计,创造出有地域文化特征的城市街道环境色彩。
3.规划色彩的有序原则
城市街道界面的环境色彩规划应该按有序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既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也便于街道界面的环境管理,街道界面的色彩规划和设计应当纳入到城市规划的程序中。尤其是区域性的规划设计,城市街道界面的环境色彩与建筑风格应该呈现出对比而又统一、对称中体现均衡有序的原则,应当在街道界面的色彩规划设计中加以论证。在城市街道界面的环境色彩规划设计中,色彩设计应当是一个必要的环节,没有色彩设计的文件方案是不完整的文件方案,不能施工。在日本和韩国,新建的小区都有成套的色彩组合方案供选择使用。而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制度,多数地区还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种状态不改变,城市街道色彩就很难按照有序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目前,我国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色彩设计存在的问题不仅在色彩方面,而且城市色彩规划工作还很滞后。笔者认为,急需做的便是制定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色彩设计的比例、尺度、材料、质地、个性风格等方面的统一,使某些杂乱无章的街道在规划设计下获得色调的统一性,使城市街道色彩呈现出有序的张力。
4.自然色彩的和谐原则
为提高环境艺术质量,必须重视环境色彩的研究,才能避免街道环境设计中色彩混乱、单调、贫乏、大同小异等现象。而杂乱无章地运用各种艳丽的色彩装饰街道也是过分的“色彩污染”,在街道环境色彩中应以和谐的色彩理论进行规划,切忌五色杂陈到处泛滥,产生不和谐的视觉刺激。5.传统色彩的历史原则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的积淀,也是城市文化的载体。为了延续城市的历史文化风格,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显示城市历史的真实和厚重性。而如何把城市的历史厚重感与新建筑协调起来,在新建筑里体现传统文脉呢?这就需要城市设计时在色彩方面综合考虑,既要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遵循历史审美原则,也要考虑现代的综合环境。如果城市的原有风貌已被破坏,那么在仅存的文物古迹周边,也要将其色调保持一致。例如德国的法兰克福,其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在后来的城市规划中,便将现存的古建筑及其周边建筑用色调来融合,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色彩小环境。
城市街道色彩设计与环境因素
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的设计核心,是要把整体统一、材料表现、装饰美化设计三要素始终放在第一位,它是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的核心要素。这里的要素包括形体、线条、色彩、肌理,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的设计要求色彩在先,在造型变化中增强色彩效果,在差异中增加对比,实现对立统一。如果只有造型而没有色彩,那样的街道是没有审美价值的。同样,街道的色彩设计零乱没有章法,会使人产生视觉污染,如果只有统一没有变化那同样会使人产生呆板的感觉。城市街道色彩设计并非将城市街道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也不是彼此模仿,争赶时髦,而是以色彩审美标准进行设计,规划出整体统一的风格。如采用高纯度的色彩会有较强的刺激,容易给人们的生理、心理造成损害。20世纪90年代,日本东京的银座商业街霓虹灯招牌、广告牌充斥着辖区内的大街小巷,使人眼花缭乱,许多市民头晕目眩、心情烦躁,他们纷纷投诉,对杂乱的城市建筑色彩所造成的干扰表示强烈不满,后经城市色彩专家重新设计色彩,终于统一有序。
1.整体统一因素
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设计是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强化城市街道的对比要素,使对比要素在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设施色彩的设计对比和街道美化过程中发挥作用。城市街道色彩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统一协调,坚持整体规划风格统一有序。城市街道界面环境色彩的规划设计是一种系统的规划设计,首先应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他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其他边上的辅助色,包括街道的街角点缀物及人行道花格子构造等的主要色调,以及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协调统一有序的设计要素。
2.肌理对比因素
材料质地肌理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城市的街道色彩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权。不少建筑在色彩上大做文章,但是材料的质地肌理表现还远远没有被开发。其实,城市街道色彩设计不是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进行外表装饰,而主要是在质地肌理方面做文章。城市街道界面的环境色彩设计要特别注重材料质地肌理的运用。由于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不断发展,为城市街道设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选择余地,也为城市色彩设计提供了各类可能。城市是不断发展的,城市特色是时代科技与文化精神的重要体现,在城市街道色彩设计中,应综合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理念去增强材料质地肌理美感,用色彩的肌理视觉语言区别不同的街道功能,增强材料质地肌理的审美效果,引导城市街道色彩体现出时代性和现代感。肌理材料的各种质地在花坛、树木、树叶的造型中可以转换成形态要素和形式语言。因此在街道色彩设计中,可以丰富街道界面形象的审美表现。很多时候再现和机械地模仿都是以审美表现为目的,以视觉属性上的超越、抽取物象实现从自然样式到艺术美的形式构成转化。在街道环境色彩设计创作中,运用各种特殊材料的肌理效果,达到了模仿并超越物体表面斑驳肌理规定性的效果,使街道界面呈现出斑斑驳驳的肌理美感。这种斑驳的肌理美感在城市街道环境设施色彩设计上,生动地表现了肌理的式样和变化。这种方法丰富了建筑艺术表现形式和肌理材料的表现特征。
街道创城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全面参与、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生态建设,确保年各项创城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跨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二、目标要求
(一)园林绿化
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确保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2.城市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3.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县花园式、园林式居住区达到30%以上。
5.花园式单位占单位总数的3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建绿。
6.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7.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90%以上。
8.城市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不低于15%。
9.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二)市政设施
1.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养护完好率90%以上。
2.燃气普及率80%以上。
3.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以上。
4.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5.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6.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三)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绿化建设
今年重点实施道路、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等绿化,完成绿化建设总面积202.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116.7万平方米,增绿增荫绿化改造86.2万平方米。
(二)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及环保工作
1.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抓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厂扩建;加快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公交等基础设施。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清理垃圾和白色污染。
3.开展消烟除尘工作,改善城市大气。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1.负责牵头拟定我县向省住建厅提出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申请报告、创城工作汇报及城市概况、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环境状况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文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2.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共同做好各创城责任单位的协调、督促等工作。
(二)县住建局
1.绿化建设。完成新昌路(月亮湾-南寨路口)、洪阳街(方山路-大沂路)、寿阳山路(宝通街-南寨路口)、潍昌路(向阳桥-潍城界)、永福路(辛安街-宝通街)、昌高路(南寨路口-潍临路)、流泉街(新昌路-大沂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67.79万平方米;完成西湖公园改造、丹河水系、桂河水系改造工程以及方山路(昌盛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肖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站北街中段(宝昌路-新昌路)、利民街西段(湖滨西路-宝通街)等新建道路绿化,面积26.48万平方米。
2.制定并实施年度城市绿化方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最近三年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负责局属道路绿化达标,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其中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5.合理组织城市广场建设,城市广场达到植物配置合理,建筑小品、雕塑突出城市特色,绿地率不低于60%。
6.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省城市公共绿地详细规划技术规定》等规范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具有较高水平。7.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处,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8.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
9.负责制定《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县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细则》和《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古树名木保护率大于95%。
10.负责落实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城市绿线范围向社会公布;会同县规划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1.负责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城市常用植物以乡土树种及乔木为主,植物品种不少于150个,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2.加强绿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认养、认管、认建”等群众性绿化管理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标准。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13.完善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落实科研机构人员配置、资金及科研项目。
14.城市新建建筑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到45%以上。
15.搞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西湖公园、丹河公园、桂河水系续建。
16.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停车场、人行道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材料。今年重点实施方山路(洪阳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萧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等道路工程建设;对科技街(大沂路-宝昌路)等道路进行综合改造。
17.立体绿化推广。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规划局
1.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布局合理,建筑景观和谐,环境容貌美观;编制(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①城市现状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以自然地形、地貌边界(如自然山体、水体)或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如行政村的边界)为界;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1:10000;④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2)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以及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3)《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案):①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包括城市规划图和城市用地现状图;③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4)《建成区内各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5)《建成区内公园绿地(5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6)《建成区内2002年以后(含2002年)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7)《建成区内公共设施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8)《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9)《建成区内主干道位置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城市绿地现状图》。
2.协助县市政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水利局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管理办法;协助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和《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
3.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工作,按规定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住建局抓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按标准负责规划综合性公园3处以上、植物园1处(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要求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生态优先原则,绿化面积应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
5.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市区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率达90%以上。
6.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大于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大于6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大于80%。
7.城市其他绿地。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
8.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9.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沿街广告、招牌整洁美观。
(四)县环保局
严格城区生产企业排污、排尘标准,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大于240天。建成区内的河流(丹河、桂河)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指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加强环境监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3℃。
(五)县市政局
1.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大机械化设施投入,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道路养护良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大于35km/h。
2.组织、指导各街(区)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搞好辖区和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堆和白色挂树现象,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
3.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管线,总长度94.5公里,污水处理率90%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以上;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建设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4.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合理布局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5.加大天然气推广、供热管网改造和自来水建设力度,改造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30%,燃气普及率80%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6.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7.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案)。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符合省城市绿地系统编制大纲要求,并通过省住建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按规定批准实施并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9.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运用:(1)负责开通市政热线并运行正常;(2)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共享平台;(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时动态监管;(4)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六)县城管执法局
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乱砍乱伐等破坏绿化行为,保证没有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发生。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保持城区秩序良好、整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等现象。
(七)县林业局
1.负责全县苗圃建设,全县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较高水平;园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种类不低于60种。
2.制定建成区农田林网、“四旁五荒”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近三年来全民每年义务植树数量、尽责率、成活率及保存率,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不低于90%。
(八)县公路局
重点搞好潍九路、大沂路、胶王路绿化和增荫增绿,完成道路绿化67.9公里,完成增荫增绿13.3公里;负责国、省道绿化,道路两侧要建有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环境。
(九)县财政局
负责政府重点绿化工程资金筹集调度;负责城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安排。
(十)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所有绿化用地的征收。
2.协助县市政局搞好《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协助县住建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编制《城市地形图》:①包括DLG(数字划线图)和DEM(数字高程模型)数据;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000;④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城区交通营运秩序良好,服务周到便捷,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
2.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十二)县教育局
负责抓好系统内校园、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十三)县水利局
1.完成规划区内所有水系所辖范围内的水体防护绿地建设,沿岸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和景观效果明显;完成丹河、桂河等水体防护绿地建设。
2.抓好城区规划区水资源保护,地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3.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十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保护城市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等,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4.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十五)旅游局
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十六)县传媒集团、日报社分社
1.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重大活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2.负责制作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光盘(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城市概况、环境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热线等建设运行情况)。准确、及时报道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做好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负责制作反映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影像资料(时间长度10分钟)。内容包括动员发动、政策法规、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变化。
(十七)有关街(区)
1.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2.负责辖区内公园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维护良好,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3.负责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部门,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4.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均不低于90%。
5.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区及居民利用阳台、屋顶、墙面及立交桥等构筑物开展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提高绿化效果。
6.辖区内建设苗圃总面积不低于390亩,植物种类不低于60种。
7.严格按照《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绿化管理,制度、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落实绿化养护经费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加;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8.严格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搞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其他相关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胶济铁路两侧建设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
10.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年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绿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一是道路绿化。主要对新修的东肖路、科技街东段、北三里街东段3条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对昌明花园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对奥运城市花园、同乐花园2个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三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对区内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四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绿化经济林带200亩。五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辖区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六是创建11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昌明花园、奥运城市花园、温泉公寓、二中、体育公园、中泰宝石学院、世纪阳光纸业集团、盛世热电、计生服务中心、中传拉链、现代塑胶等11个单位积极进行花园式单位创建。
朱刘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和谐路、友谊街、元利路、团结路北段、朱孔路等道路绿化,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二是村居绿化。抓好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村居绿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突出抓好钱家庄、山坡、九级、大石桥、西圈五个村居改造提升,绿化荒山1099亩。四是创建6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比德文电动车产业园、万山集团、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关街道:一是小区绿化。对已建成的小区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对颐和家园、恒丰现代城、铂金水岸、新宇佳苑等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二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对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8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新增绿化经济林200亩。四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区域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
宝城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309国道尧沟社区段两侧和营丘街两侧,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小李家庄社区内的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梁庄、东西王等重点村内干道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街道驻地府前街的拆旧改丑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五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欧尼斯塑胶设备有限公司、圣元酒业有限公司、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振兴橡胶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
城南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南寨创业园路、永福路中段、新安街、永安街、永顺街、永昌路、永福路等道路绿化,完成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二是小区、庭院绿化。抓好南寨社区、池子社区等小区绿化,完成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三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街办大院、中心小学、城南中学、乐化酒厂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五图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朱孔路五图段,完成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贵和社区和五图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各村内干道进行绿化,重点是围绕庵上湖村农业科技示范园进行绿化美化,面积0.8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对街办驻地拆旧建新,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绿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五是创建3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驾驶人考试中心、市委党校、贵和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单位:县直机关党工委、经信局、农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系统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五、方法步骤
(一)中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份完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三)份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现场任务,下旬组织对创城现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
(四)份完成各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资料的整理,组织对创城资料进行自查验收;
(五)迎接省住建厅航空遥感测量和实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公安、财政、国资源土、林业、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局,具体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实施、申报等工作。有关街(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创城工作。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创城责任书,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城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的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在全县通报。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前报县园林处备案。同时,切实抓好创城资料的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专人员搞好本单位创城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单位创城工作情况、行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当前各项指标数据等),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翔实,并于前报县园林处。要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严格规划管理,实现依法治绿。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等管理手段,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市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其它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建立绿化易地补偿制度,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批,采取补救措施。要强化规划绿化用地监督,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绿地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纳入竣工验收程序。?
街道创城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精致、时尚”定位,致力在统筹上下功夫、重点上求突破、个性上做文章,着力提高我县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进一步彰显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县联动,真正承接城市建设管理标准导则和科学的方法措施,全面构建“市县联动、统一标准、互补融合、统筹推进”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新格局,进一步促进县城城市形象同步改观、城市功能同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同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同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优先,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综合整治,落实治本措施;坚持规划先导,立足建设提标,强化管控增效,促成规矩形成;解决城市管理瓶颈,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不断提高县域城市内涵,切实做到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活力更持久。
四、重点任务
重点以“十大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落实好市县联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文明”延伸工程。围绕“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文明”,推动“规矩、习惯、文明”快速形成,通过“强行规范、强行入轨、渐成规矩”等管理举措,逐步形成“习惯”,并同步实施“文明”工程向乡镇延伸。通过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联合执法、媒体曝光和联动惩戒力度,促进习惯养成。持续深入宣导《文明20条》,强化市民意识形成,真正打造“文明”。要借鉴市区做法,把治理闯红灯、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规矩”作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一街三方”、“一校五方”、“十百千万”、“创优”等活动开展,彻底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打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文明氛围。(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市监局、商务局、经开区、广电台、城区各街道)
(二)餐饮街区建设工程。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大力推进餐饮街区建设,不断增加摊点集中疏导设施供给,积极引导摊贩入室经营、规范经营,全面改善城市秩序和市民消费环境。大力整治各类乱设摊点,继续加大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夜市排档、市场外溢,特别是核心区域、重要节点、主要路段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法占道经营现象反弹。按照高标准、室内化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独立规划布点和利用大型商业综合体、民生综合体等建设,多渠道增加小餐饮区,并实行封闭化管理,推行买卡消费服务;对各类市场内通道乱设摊点行为要坚决取消;对沿街的餐饮街区,要严格落实管理标准导则,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和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监局负责餐饮街区布局建设组织实施,城管局负责占道经营整治;责任单位:商务局、卫计委、环保局、南部新城、经开区、城区各街道)
(三)公厕提标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档升级、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大公厕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持续增加城市公厕,坚持24小时免费开放,并开发公厕APP系统,方便群众如厕需要。按照公厕建设与管理标准导则,大力推进第三代公厕建设,打造第五空间。今后城区新建、改造的公厕,要配有WIFI、自动取款机、饮料自动售卖机等,有条件的增加24小时自助图书室,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通信协会、经开区、城区各街道)
(四)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围绕“林荫城市、彩色城市、花园城市”的总体目标,按照节约型园林建设理念,坚持县城和市区同一标准,突出个性塑造、内涵提升,深入推进道路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排定的绿化改造提升计划,更加注重便民惠民、生态人文、融合协调,把园林景观打造为一个兼具社会、自然、艺术等多功能的综合体。要高质量提升现有游园绿地功能,加强绿化管护,增设便民设施,打造配套完善的开敞公共绿地空间。要结合实际,坚持实用实效与艺术塑造相结合,打造出一批小区和庭院园艺绿化景观;认真总结落叶景观建设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和覆盖面,打造更富人文情怀、更有品位特色的城市落叶景观区。(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办、城管局,经开区、城区各街道、县物管办)
(五)活力街区建设工程。以打造“生活品质城市街区”为目标,通过规划专门区域,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基础配套,科学布局业态,实施有效引导,着力打造一批富有特色、彰显内涵、充满活力的城市街区,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充分展示独具魅力、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城市名片。按照市区的统一标准导则,我县年内分别规划建设1至2个特色街区、文化街区或活力街区。(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监局、文广新局、城区各街道)
(六)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工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科学规划、设计、建设新的农贸市场,全面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卫生安全、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和购物环境。因地制宜新建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让群众享受超市化的购物环境。(牵头单位:市监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办、城管局、城区各街道)
(七)社区功能完善工程。参照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做法,围绕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优美、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管理长效的目标,合理设置停车位,突出雨污分流、绿化、环卫设施、违章建筑、通信网络、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内容,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整治美化,并大力推行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落实长效机制,提高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一批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住建局、县物管办、民政局、城管局、市监局、体育局、规划办、通信协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网公司)
(八)停车秩序优化工程。按照“建设一批、配套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突出规划引领,专业论证,统筹规划布点县城停车场,积极引导有序建设,科学利用城市空间,不断增加停车位供给,切实解决停车需求与停车供给矛盾。探索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技术运用,通过价格杠杆和信息技术调节引导车辆出行和停放,提高公共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缓解停车难压力。按照车辆分区停放、泊内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的标准,坚持以严管重罚立规矩为主抓手,充分发挥公安、城管、物价、交通等部门联动合力,积极创新管理措施,常态化抓好乱停乱放整治,打造城市交通新秩序。(牵头单位:城管局负责停车场管理,公安局负责机动车及文明交通治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规划办、物价局、市监局、南部新城、经开区、城区各街道)
(九)民生中心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市区统一标准,组织实施一批民生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专门型和小区配建型两类标准,充分利用尚未开发建设的地块,选择一批功能不配套的小区,科学布点实施一批包括停车场、菜市场、超市、餐饮街区、卫生服务、休闲活动广场等服务设施的民生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牵头单位:规划办;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体育局、文广新局、经开区、城区各街道)
(十)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围绕“生态、精致、时尚”定位,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标准导则为支撑,以彰显城市美学为导向,切实加强城市形象提升规划设计,全面提高精细化水平。参照市区做法,按照市区统一标准,组织实施一批主街道城市形象改造提升工程,消除各类突出问题,高标准打造靓丽的主街道形象。以“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城市特色塑造,特别是传统节日期间,要通过开展各类民俗活动,增加城市吉祥物,营造雅俗共赏的文化氛围,增强城市印记。通过广告整治、线缆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活动,改善老城区秩序,提升老城区品位;规划新建一批新的街区,打造高品质特色新区。同时进一步完善道路清扫保洁机制,深化环卫市场化改革,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推行“冲洗+清扫+喷雾降尘”混合编组、联合作业、立体保洁的作业模式,建立“双5”标准考核制度,全面提高环卫保洁水平。(牵头单位: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体育局、文广新局、环保局、通信协会、经开区、城区各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十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实施。要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编排工作计划,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各单位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积极协调,责任单位主动配合。各单位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真正形成统筹协调、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导则支撑,统一标准实施。各单位要围绕“生态、精致、时尚”定位,突出道路、街区、小区三大重点,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塑造,切实做到规划前瞻,建设超前,管理高标;坚持在标准导则体系的框架下,合理应用,不断完善,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县城和市区同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工作要求,对城市色彩、城市家具、户外广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筑立面、各类管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整体设计和整治提升,逐步解决突出问题。
街道创城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拼搏实干、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建设生态县城,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展现生态园林宜居城市的良好形象。
工作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治脏、治乱、治差,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硬化,治理乱搭乱建,规范广告设置,加强重点街道的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逐步实现设施优良、交通顺畅、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目标。
二、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城乡一体、统一管理,政府出资、社区参与,市场运作、多方联动”的模式,建立科学长效的城市环卫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清扫保洁
县城区20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包括:东山路、西山路、东原路、平湖路、宿昌路、兴东一路、兴东二路、金山路(市场)、后屯市场路、银山街、幸福街、县城东出口、龙山街、佛山街、白佛山前大街、香山街、汇河街、望山街、汶河街、稻香街,总长度42.9公里,清扫面积219.87万平方米。
城中村(社区)小巷由镇责成各社区成立专门环卫队伍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城区集贸市场由县工商局牵头,相关社区成立专门环卫队伍,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2、垃圾清运
城区主次干道产生的垃圾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清运;城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等单位的垃圾,由各单位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清运合同,管理处负责统一清运。
城中村(社区)要按城市规划及旧城改造规划,合理选址建设地下垃圾中转站,收集本社区所产生的垃圾,并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统一清运。
城区集贸市场由县工商局和社区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收集市场所产生的垃圾,并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统一清运。
城区建筑垃圾,由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建筑垃圾产生量交纳统一清运处置费,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统一清运。
3、经费保障
城区主次干道垃圾清扫保洁、处置费由县财政承担。
城中村(社区)小巷垃圾清扫保洁、处置费按照县、镇、村各1/3的比例分担,由县财政通过与镇的财政结算体制统一扣缴。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按规定收取。
城区集贸市场按有关规定由管理单位收取垃圾清扫保洁、处置费,并交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城区市容市貌整治
1、整治乱搭乱建。加大对城区乱搭乱建现象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铁屋棚厦、残墙断壁等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把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彻底清理,对沿街建筑进行粉刷、镶贴。规范沿街施工工地,临时工地应设置高1.8米以上的遮挡围墙。加大对乱搭乱建的监控力度,严禁出现“探头”市场,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出现。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单位:县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镇
2、整治户外广告。对县城所有街道广告设置进行全面整治,维修更新。沿街经营房的广告牌匾一律按统一规格标准、统一制作材料(铝塑板)、统一悬挂高度,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进行审批设置,并安装射灯或霓虹灯;楼顶广告一律按霓虹灯广告设计安装。严禁沿街业户乱设彩虹门、条幅、灯箱、橱窗、门窗不干贴字画、户外广告牌等现象,坚决取缔人行道上的地栽式、跨街(路)式、框架式广告、灯箱及悬挂的条幅,杜绝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及街头小广告等违法现象。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单位:县建设局、文明办、工商局、公安局、镇
(三)城区集贸市场整治
按照“分区规范、按类设置、集中入市”的要求,重点整治县城汇河街、望山街、汶河街、西山路、兴东二路、四海城、汽车站附近及赤脸店社区内集贸市场及马路市场,严禁占用主次干道经营,禁止主次干道店外经营,引导背街小巷商贩进入市场经营。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协助单位:县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公安局、卫生局、镇
(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实施畅通工程,整顿规范城区内所有机动车、出租车、三轮车运营。搞好城区内停车场规划建设,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彻底清理东山路南段、西山路南段、东原路中段等主要街道两侧无证洗(修)车、马路洗(修)车和配件商店门前洗(修)车等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整顿治理出租车市场秩序,出租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重点规范汽车站内外经营秩序,方便车辆出行。配套建设各类道路设施、交通标志和交通管理设施,在城区所有交叉路口安装道路走向、名称指示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协助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镇
(五)城区亮化工程整治
龙山街、佛山街(东起水泥厂,西至东原路)更换中华灯;西山路北段(古楼至汽车五场)安装路灯;汇河街、望山街、汶河街路灯安装分步实施;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安装霓虹灯、射灯。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县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沿街楼房权属单位和个人
(六)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
城区主要街道两侧设置高档次垃圾箱、果皮箱,增加地下垃圾中转站等环卫配套设施;全面清理疏通城区防洪管沟,确保汛期行洪安全;更换城区道路损毁排水沟盖板,确保行人安全;对城区各种架空管线集中治理,东山路、西山路、龙山街、佛山街、稻香街等主要街道架空管线一律下地,消除空中“蜘蛛网”。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县广播电视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
(七)城区绿化工程整治
对城区广场绿地进行苗木补植、增绿,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各居住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绿地,使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均达到标准要求;建设17片生态景观林,搞好济菏高速公路至县城连接线、稻香街两侧绿化带和白吉河沿岸等区域绿化美化,严禁砍伐城区行道树等苗木。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县建设局、林业局、房管局、行管局、镇
三、重点工程建设
1、高速路出口至平湖路配套建设。全长3.4公里,控制红线宽度90米。完成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排水沟、路灯亮化、景观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责任分工: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实施建设。
2、龙山街、佛山街环境综合整治。东起水泥厂,西至平湖路,全长3640米。对沿街建筑进行粉刷、镶贴,实施管线下地,更新安装路灯。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公用事业局负责综合协调、路灯安装;其它整治任务由县指挥部组织沿街部门、单位和个人实施。
3、博物馆、展览馆建设。按规划建设博物馆、展览馆,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镇、房管局负责拆迁安置;国土局、文体局负责组织施工建设。
4、白佛山中轴线框架道路建设。北起佛山街,南至望山街,北段设两条平行道路,各长970米;南段长155米。实施道路硬化、人行道铺设、道路绿化。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公路局负责施工建设。
5、县城旅游码头及清河生态公园建设。建设城标、道路、绿化及码头服务区、观水亭台、长廊等各种基础设施,打造具有鲜明生态自然特色、良好服务功能和休闲娱乐功能的大清河水上乐园。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交通局负责大堤以南码头及公园建设;财政局负责主题大堤以北雕塑及生态公园建设。
6、西山路南段综合整治。北起四海城转盘,南至流泽大桥,重点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实施绿化改造、人行道硬化、建筑物美化等工程。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镇、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局配合。
7、西山路北段道路建设。从古楼商场经闫村、殡仪馆向北与新105国道交汇,全长3000米。铺设沥青路面,部分路段安装路灯。责任分工:交通局负责道路路面的铺设;公用事业局负责人行道铺设、路灯安装及绿化建设。
8、县城生态景观林建设。建设十七片生态景观休闲林。责任分工: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和总体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按分工进行建设。
9、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完成填埋一区、二区及场内污水处理、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负责建设。
10、污水处理二期、中水回用建设工程。完成2.5万吨氧化沟土建及处理设备安装;中水回用工程完成设备安装和输水管网铺设。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负责建设。
11、白吉河整治。北起银山街,南至汇河街,全长1700米,河道蓝线宽度为45米,绿线宽度为90米。砌筑石护坡,实施雨污分流,搞好沿岸绿化美化。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负责实施。
12、王台水厂、城区东二级加压站扩容建设工程。新建日供水6万吨水厂,2009年完成土地征用、地质勘测、环评、可研报批立项等前期工作,2011年全面竣工;城区东二级加压站扩容建设,2009年完成600立方米水池、提水泵房及综合服务楼建设。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负责建设;建设局、国土局配合。
13、天然气扩容建设。新增居民、饮食业用户2000户,新增工业用户2户(九州钢业、兆宇石油管)。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负责实施。
14、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稻屯洼水质净化工程,处理能力为10万立方米/天。责任分工:环保局、镇负责实施。
15、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实施李泉子、后屯、焦村、焦园、一担土等城中村改造,对原橡胶厂、乡镇企业局、糖茶公司、煤气公司等四处旧城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责任分工:镇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建设局、房管局负责旧城区改造。
16、县城公厕建设。按照旅游强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建设改造公厕20处,其中按三星级标准建设改造6处。责任分工:旅游局负责按照旅游强县标准建设6处三星级公厕;公用事业局负责其它公厕的建设。
17、廉租房建设。为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9年完成20套廉租房建设,至2013年建设廉租房100套。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房管局负责实施建设。
18、龙王湾建设。对高级中学东北侧龙王湾进行整治,底部做防渗处理,周边砌垒石护坡,设置拦水坝,建设水体休闲景观。责任分工: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水利局、高级中学负责龙山街南侧的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龙山街北侧的建设;镇负责附属物清除。
19、规划编制。完成县城总规、新区控规、县城旅游码头及清河生态公园景观建筑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县城中轴线城市设计,县城绿化系统规划等建设规划。
四、综合整治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安排约十个月的时间,从3月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3月10日)。召开全县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实施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搞好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健全组织,落实人员。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辟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宣传栏目,广造声势,烘托气氛,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9月30日)。县城市形象提升工程指挥部统筹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整治方案,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
(三)巩固提高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城市形象提升工程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显著的路段及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路段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里成立了县城市形象提升工程指挥部,在县公用事业局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形象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使群众理解、干部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新经验、新做法,提高整治成效。对工作敷衍、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要进行公开曝光。
街道创城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中等城市、生态”总目标,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活动为载体,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市场运作、超前规划、讲究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全力打造“滨海水城、经济强城、文化名城、宜居靓城”,把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整洁优美、品位高雅、特色突出、文明开放”的省级园林县城。
二、工作目标
年9月底前,各项绿化指标、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地建设、市政建设、环境治理、绿化管护等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一)严格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
将《县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预留足够的绿化用地,严格“绿线”管制规定。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成立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强化园林绿化管理。
(二)进一步提高城区园林绿化水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绿地率达到3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7平方米;公园绿地布局科学合理,居民生活区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小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到总数的60%以上;居住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主干道沿街单位100%实施拆墙透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常用绿化植物品种不低于100种;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5%,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人均道路面积17平方米以上;燃气普及率80%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100%;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10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万人拥有公交车辆5标台以上。
(四)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全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天数320天以上;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污水处理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五)县城管理进一步强化
各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健全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做到全天候保洁,施工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围挡作业,完善提升城区亮化水平,市容市貌达到洁、净、美、亮的效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绿化规划、管理
1、强化规划,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县绿地系统规划》,保持规划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格“绿线”控制,绿线范围内的土地由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控制,不得挪作它用,确需变动规划的要按程序审批;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化用地,所有建设项目与园林绿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审核,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完成绿地建设任务,否则不予验收。
2、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已建成的园林绿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出让、改变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因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占用已有绿地或移栽树木,需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补栽苗木。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园林绿化执法队,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加强绿化监察执法,严厉查处侵占绿地、毁坏绿地行为,巩固绿化成果。
(二)开展绿化攻坚大会战
实施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拓荒造绿和林木基地建设,构建布局科学、功能齐全,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城区和郊区有机结合的绿化体系。
1、道路、河渠绿化。实施北环路、滦海路、崇法大街、和谐路、南大街、建设路、中大街、祥和路、文化路绿化,牤牛河沿岸、北河水系沿岸绿化,学苑街行道树更换、友谊路绿化提升等13项道路河渠绿化工程,新增、改造绿化面积38.62公顷。
2、小区绿化。加大小区绿化建设、改造力度,新建小区按照规划设计完成绿化配套,确保绿地率达到30%以上;改造提升已有小区原有绿化,市级以上绿化先进小区达到总数量的60%以上。年,重点创建金诚华苑、绿景嘉园、翰林雅苑、仁和小区、鼎盛小区5个省级园林式小区,玲珑花园、都市佳苑2个市级绿化先进小区。
3、单位庭院绿化。开展“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拆房建绿”活动,努力扩展单位庭院绿地面积,建设高标准绿化。年创建污水处理厂、燃气公司、文化体育中心等14个省级园林式单位,10个市级花园式单位,23个市级绿化先进单位,市级以上绿化创先单位庭院达到总数量的60%以上。
4、公园、游园建设。实施北河公园、古城遗址公园、三丰静园、西城花园及主要绿化节点建设改造工程,新增绿化面积78.8公顷,改造绿地面积2.56公顷。
5、广场改造提升。对金辉广场、和平广场、仁和广场进行改造提升,修缮硬化地面、墙体,添置园林小品、景石、休闲设施,增植各类乔灌木,改造绿地面积3.1公顷。
6、全民义务植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人植一株树活动,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95%,保存率达到95%,尽责率达到90%;城区重点实施北河生态林建设和城中村绿化,人均植树2株以上,修复绿地不少于3公顷,充分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
7、推进建制镇绿化。从抓好“四个一”工程(启动建设或改造一条标准化主街,建设或改造一个市场,启动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建设一个休闲广场)入手,重点完成主要街道绿化配套及小型广场建设,全面提升建制镇园林绿化水平。
8、生产绿地建设。位于北岸,规划占地面积624亩,占建成区总面积的3%,出圃苗木品种110种以上,基本实现苗木自给。
9、拆墙透绿。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全部拆除封闭式围墙,建设工艺透视围栏,主干道沿街单位拆墙透绿达到100%。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加快城区桥梁、道路工程和供气、供热、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
1、桥梁、道路工程。完成中大街铁路立交桥工程;实施滦海路、北环路、建设北路、崇法大街、南大街西延、南环路等道路工程建设,新增道路面积110万平方米;实施建设中路、和谐路、文化路南段、中大街西延、兆才大街等5条道路翻修工程,改造道路面积28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
2、供热工程。实施供热首站及供热主管道改造、新建商住区供热、回迁房供热、北河新区供热、热计量改造等工程,敷设、改造相关热力管道,新建翰林雅苑、金诚华苑、绿景嘉园、中红建材城、正通国际城、学府东苑等6座热力站,实施多层住宅楼及非节能住宅热计量改造12万平方米。
3、供气工程。敷设建设中路和跨北河主管线3000米,实施正通国际城、金海公寓、象生新苑、翰林雅苑、鼎盛花园二期、金诚华苑等6个小区和蓝海大酒店扩供工程,新增天然气用户4244户。
4、供水工程。新打水源井6眼,敷设输水管线9860米,完成水源井供电电缆铺设工程,完成建设北路、崇法大街、城西工业聚集区、张士坎拆迁区域配水管线5500米,实施跨北河配水主管道改造工程。
(四)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北河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严格控制烟尘排放,全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运转良好;县城污水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填埋场运转正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
(五)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整治交通环境。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立警示牌,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逆向行车等违章行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形成快捷有序、运行良好的交通环境。
2、提升亮化水平。修复、完善重要道路沿线夜景亮化设施,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100%;主要街道两侧企事业单位设置霓虹灯和办公楼轮廓灯等亮化设施;对金辉广场、和平广场、仁和广场、三丰广场的景观树木进行亮化装饰,提高城区亮化档次和夜景效果。
3、完成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完成南大街、友谊路、和平路、建设路、兆才大街、和谐路等6条重点路段及和平广场、仁和广场、金辉广场、北环岛周边等节点的既有建筑外观改造,规范设置管线、广告牌匾、空调,清洁建筑外墙,对楼体、窗口、楼顶进行造型设计和景观改造,部分沿街建筑实施原地拆建,切实提升重要街道、关键节点建设档次,做到“一街一品”、“一区一景”。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对现有道路破损路面进行挖补、修复,重新划定道路标线,修补、维护、更换破损的路沿石、路灯、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设施。
5、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6、加强清扫保洁。严格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路面不见垃圾;扩大清扫保洁范围,实现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覆盖;集中清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乱堆乱放的杂物、垃圾,强化人流物流集中区域清扫保洁,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7、集中整治小广告。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喷涂、张贴小广告行为,及时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非法小广告。
8、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统一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工程效果图及项目简介广告牌;严格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确保无乱倒、无飘洒。
9、全面清理“五乱”现象。严厉打击商品外溢、乱摆摊点、侵街占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彻底清理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围乱种,彻底改善城区环境秩序。
10、拆除违章建筑和超期临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行为,对城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处查处、拆除一处,维护城区良好建设秩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总指挥,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主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有关单位和有关镇为成员的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绿化推进、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推动落实。各有关单位也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抽调人员管理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问责,宣传部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住建、规划、城管、林业、交通、水务、倴城镇、街道办等责任单位要全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积极发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积极组织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投票,由县人大审核批准;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街道办、倴城镇等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开展“一人一树,绿化家园”和纪念林、纪念树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城市绿化、人人维护绿化成果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照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将省级园林县城创建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照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把工作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