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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整合5篇}

2024-08-04 03:34: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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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破产法;管理人制度;注册会计师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了新修订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取代了1986年12月2日颁布、1988年11月1日实施的《》(老破产法),标志着政策性破产、清算主义破产的结束和法律破产、再建主义破产的开始。新破产法将破产案件分为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三类,其中,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更是突出的亮点,也对CPA产生了重大影响。既给CPA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管理人制度

管理人是指受人民法院指定,在企业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不仅仅是破产清算法,还包括破产预防制度,即再建程序(重整与和解制度),管理人不仅存在于破产清算程序中,也存在于再建程序中。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这是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三程序受理阶段的合并规定,管理人的工作自案件受理开始贯穿三个程序,使用的是广义的管理人概念,所以称为管理人,而不是破产管理人。在163条的破产法中,第33-130条中共有61条规范直接提及“管理人”,足见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重要地位。管理人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由职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

(一)管理人的地位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实际上是一种信托人,即:管理人既不是债务人(破产人)或债权人中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也不是准司法机构,更不是破产财产的代表或者代理人,它与人民法院、债务人(破产人)、债权人三者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因此,管理人的地位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性质:1.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法院委托,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的双重监督。2. 代表债权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代表无担保债权人的利益,如破产申请之前一定期限内,对债务人(破产人)优惠性清偿行为的撤销权等。3. 代表破产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诉讼后果由企业承担。4. 管理人的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定,债务人无权决定其资格的撤销或权利的终止。

(二)管理人的职责

概括来说,管理人在三类破产安检中均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在重整程序中,接管法院裁定的重整企业、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监督债务人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期满,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等。

在和解程序中,接管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的企业、组织有关和解事务、组织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经过法院认可后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和解程序终结后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等。

在清算程序中,接管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组织有关清算事务、财产最后分配完结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等。

(三)管理人的选任

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如果拟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管理人制度中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可以充当管理人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在于:扩大业务范围、调整工作重心(在国际上,破产清算是CPA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转换工作性质、提高社会地位,扩大国际合作、提高执业品质;挑战在于: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担任管理人,还可以担任管理人聘任的会计人员、审计人员,要求有相应的角色转换能力和执业能力,并面临因过失而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和名誉、地位、社会关系等社会风险。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优良作风,这既需要有勇气更需要有智慧,应从可以担任的管理人、会计人员、审计人员三个不同角色中把握。

二、作为管理人主体的CPA——管理人

(一)角色

主要有三种角色:1. 破产重整的监督者或组织者,即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2. 破产和解的管理者,即组织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通过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3. 破产清算的管理者。

(二)职责

接管破产企业、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等(如上述)。

(三)权利

1.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2. 获得人民法院确定的报酬,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3.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事务。4. 经人民法院许可,有权决定下列事项: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等。

(四)监督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要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债务人(破产人)等关系人在合法性、公平性、效率性、节约性等方面的监督。

(五)风险

管理人的执业风险主要包括被解职、被罚款直至被判刑等行政、经济、刑事等方面。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风险主要来自于:为不当聘任工作人员而受贿;对债务人的财产估值不当;侵吞债务人财产;对重要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不当,如任用自己的亲属或者关系企业、关系人出售债务人资产;管理人自己或者其公司成员或者其亲属或关系企业或者关系人,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债务人的资产等。

三、作为管理人雇员的CPA——会计人员

(一)角色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重整计划虽然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但其实施由债务人负责,管理人只是对债务人实施重整计划的监督;破产和解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得到法院认可后,由债务人执行,一般无需聘任会计人员。因此,CPA作为会计人员参与破产程序,主要来自于管理人管理破产清算企业的需要,即从事破产清算会计工作。

(二)职责

破产法中虽然没有关于破产清算会计的工作职责的规定,但从清算工作内容和实践中,至少可以将其职责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1. 接受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债务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 接管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工作。

3. 制定清算工作预算。包括破产费用预算、共益债务预算、合同履行预算、变产偿债预算等。

4. 建立清算会计账户。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设置了资产、负债、清算损益三类23个会计科目。但这些科目一是主要是用于政策性破产,二是没有反映破产清算会计信息特点及其需求。因此笔者建议资产类设置担保财产、抵销财产、取回财产、取得财产、破产财产账户,负债类设置担保债务、抵销债务、取回债务、共益债务、破产债务账户,损益类设置破产费用、变现损益、清算损益账户等。

5. 转换会计账目。接管破产清算企业后,应将破产企业原来的账面记录转换为破产清算期初的记录。

6. 从事清算会计核算。

7. 编报清算财务会计报告。财政部《》:.清算开始时,将有关科目余额转入有关新账后,应当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人民法院、主管财政机关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终结时,应当编制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与破产清算会计科目设置一样,这些报表种类及格式不能满足破产清算会计信息的需求,笔者建议改进期初清算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丰富期中报表(编报清算资产负债表、货币收支表、破产费用表、变现清算表、债务清偿表、清算损益表),调整期末报表(编报货币收支表、破产费用表、债务清偿表、清算损益表)。

8. 其他。如制定和执行清算会计管理制度,完成管理人等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权利

根据破产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清算会计人员具有审核监督清算原始会计凭证、监督清算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各项财产及债权债务、监督清算财务收支、监督清算预算的执行情况等权利。

(四)监督

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接受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

(五)风险

同一般企业会计人员一样,在执业过程中,也面临道德风险、法律风险(行政、民事、刑事)以及业务方面的风险。

四、作为管理人审计的CPA——审计人员

(一)角色

一是破产鉴证,二是破产咨询。前者主要是鉴别破产企业破产界限、破产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允性、真实性;后者主要是受有关方面委托从事相关咨询工作。

(二)职责

由于委托人不同,其职责也不尽相同。如,受人民法院委托,可能负责破产申请鉴证工作;受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委托,可能负责破产重整鉴证与咨询工作;受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委托,可能负责破产和解鉴证与咨询工作;受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委托,可能负责破产清算鉴证与咨询工作等。

(三)权利

为了履行相关职责,这里的CPA的权利包括: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资料和非会计资料;要求委托人对审计工作进行必要的配合;要求委托人对违反破产法及会计标准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要求委托人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费,并按照约定的范围使用审计报告;要求委托人对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等。

(四)监督

在执业过程中,CPA除了依据破产法规定,接受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等的相关监督外,还要接受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的相关监督,面临一定的执业风险。

(五)风险

主要包括:因企业破产清算而引发的对破产清算前CPA责任的追诉;因CPA承担破产清算职责不当而引发的法律责任;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或者压力获得管理人的任命;为得到管理人的任命或者此后的利益而行贿;在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评估清算时不当估值;侵吞债务人财产等引发的法律责任。

CPA参与破产程序中的任何角色都面临一定的风险,参与破产程序的广度和深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风险的大小。防范和降低执业风险,除了常规的风险防范策略和方法外,还可以从进驻前的审慎、进驻后的敬业两个方面把握,前者包括审慎选择工作性质、审慎选择参与单位或被审计单位、熟悉评估审计环境、深入了解参与或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聘请律师讨论所有潜在的危险、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与委托人签定业务约定书等;后者包括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建立、健全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和改善公共关系等。

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法法理和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对CPA的影响将是深刻而广泛的。本文意在抛砖引玉,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梳理和完善其中的理论体系,促进CPA事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欣新. 试论破产立法与国企失业职工救济制度[J]. 政法论坛,2002,(6):34-40.

[2] 刘家松. 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研究[J]. 会计研究,2005,(12):42-46.

[3] 何旭强.上市公司破产和重整的选择机制、经济效率及法律基础[J]. 管理世界,2006,(7):126~131.

[4] 韩婷.审计应在破产清算中发挥作用[J]. 中国审计,2006,(9):66-68.

[5] 栾甫贵. 破产企业治理结构与破产会计信息质量监控[J]. 会计研究,2005,(2):53-58.

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破产 审计 清算

一、企业破产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破产初期审计

1.对整顿申请的理由和整顿申请所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计验证。

2.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计鉴定。

3.审查债权(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是否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充分证据,其申请破产的理由是否充分、真实。

4.审查破产整顿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整顿方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

(二)破产清算审计

1.对破产财产清算损益情况的审计

对破产财产清算损益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关注货币资金,关注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项目;审查评估的金额和确认依据;审查实物资产上市交易的合法性、公正性。关注投资资产,应依据投资协议和核算方法,审查应收回的投资份额和投资收益。

2.对破产债务清算损益情况的审计

对破产债务清算损益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核实应该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医药费、社会劳动保险费等项是否均已清付。对企业所欠税款,必须由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进行审核时应注意担保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担保金额对担保的财产必须经过评估确认。

3.对清算费用的审计

对清算费用的审计主要包括:审核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时;破产财产管理、变卖或分配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清算组发生的必需费用;审计费、评估费、案件受理费;审核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计交情况;权证过户费用;其他费用。

(三)破产责任审计

1.审查破产的原因和责任

主要应查明是否由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不善、非法经营或严重失职导致的破产,是否属于上级主管部门的错误决策、过多干预以及瞎指挥等导致的破产。

2.审查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应查明谁是造成破产的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分清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有利于《破产法》实施、完善,扩大审计的职能和范围,对于建立健全我国法律体系,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破产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破产审计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的破产审计工作,虽然国家出台了《破产法》但此规定在清算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清算报表所反映的内容和科目设置上都过于笼统,多年来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所引起的新现象、新情况、新问题使现行破产法中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清算管理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破产审计人员委托不规范、企业破产时资产的确认和计价不确定

有些清算小组随意外聘财务人员,致使清算组财务账目出现账账不符、账目混乱的现象严重。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

(三)审计成本过高、审计操作不合理

高额破产费用,势必影响职工安置补偿,既给政府增加负担,又会影响社会安定。清算组在对企业进行破产审计时,通常是原封不动地把破产企业的财务记录抄到审计报告中而且对破产企业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大宗资金的流向也缺乏盘点和核实,这严重影响了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四)审计质量缺乏监督和约束

通常属于事后监督,清算人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有可能不被发现或不能及时发现:《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仅赋予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有限的参与权,但对于如何行使该有限的权利却没有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在组织形式和程序的设定上存在缺憾。

三、完善企业破产审计的建议

(一)合理规定清算组人员,建立职业性的清算队伍

1.建议将清算组的组建工作市场化

市场化,把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起破产管理人任职资格制度和专家库制度,从许多具有破产管理候选资格的专家和机构中,选任最适宜的破产管理人,从而,有效避免破产管理人的行政干预,保证破产审计的公正性。

2.建立专业化的清算人队伍

专业化,要求选任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是一项职业性很强的工作,除需具备法律知识和清算知识外,还应当有丰富的清算经验。

3.加大对法律后果的惩罚力度

《破产法》规定清算组有违背其职责,损害债权人利益或有其他违反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可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此条规定对清算组成员的法律责任几乎没有问责。应加大惩罚力度,但不能以行政惩罚了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破产费用管理

要明确破产审计期间和次数,对多次审计加重破产负担的问题,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审计的期间和次数,尤其对破产企业在近期内已作过审计工作的,破产前的审计可允许其只对上次审计后的工作接续工作,避免重复审计的浪费。

(三)完善企业破产评估制度

避免破产企业为了逃脱金融债务而调低评估值的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企业破产评估制度。建立强制执行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目前因为利益驱动而使财产评估报告失去客观性和真实性的问题。

(四)加强社会监督

首先要建立由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其监督人、破产管理人、政府有关部门、职工代表、社会中介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组成的多环节监督系统,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其次要实行清算财务公开——对全体债权人公开,对破产企业职工公开,对社会公开。再次,要建立多环节的监督系统,使得监督机制能够内外结合。

(五)完善会计审计制度,加强破产审计理论及实践的研究

1.完善会计审计制度,确保破产审计工作的公平公正

应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企业制度。合伙人要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要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破产审计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实现破产审计的国际趋势

作为审计中的一个新领域,破产审计尚处于稚嫩的初级阶段,包括破产法、破产审计准则、破产审计制度、破产审计相关概念界定、目标确立、假设抽象、原则定位、审计标准、审计风险等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深入、持续、全面的研讨。

(六)完善债权人自治制度及破产还债程序

1.赋予债权人抑制公司在即将破产清算前非法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

公司以其独立的财产作为公司债权的一般担保,并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赋予公司债权人集体重大利益参与、决定权

由于股东有限责任的运用,使公司及其财产成为公司债权人利益之唯一的担保主体和财产来源,因而当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时,征求公司债权人的意见或赋予债权人异议权,便具有重要的意义。

3.对于特殊债权人利益的特殊保护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结论

企业破产是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形式。近几年,企业破产事例层出不穷,需要加强规范、约束和监督,否则会损害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从而激化社会矛盾。破产审计是企业破产有关工作的一个方面,应与其他工作密切配合,但不可相互取代。对造成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经营责任进行内查外调,查明责任归属。以此,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郝松涛.浅谈破产企业中资产重新分类[J].经营管理者,2011(16):56-59

[2]李艳玲.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J].经济管理者,2011(16):23-26

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基本情况

(一)海南农垦海云胶鞋厂隶属于海南省农垦总局,创建于1986年2月,是一个以生产各类全胶雨鞋为主要产品的国有工业企业,总投资46.50万元,设备年生产能力为150万双全胶雨鞋,工厂占地面积41763.6l平方米,位于海口市金岭路,工厂现有职工628人,在职职工611人,离退休人员17人。

该厂自创建以来,一直生产全胶雨鞋,产品单一,技术含量低,且产品生产属于手工密集型生产,企业人员多,设备老化,原材料价格上涨,使生产成本连年上升,产品竞争能力差,导致产品大量积压,贷款回收困难。1996年末库存产品23.9万元,占用资金377万元。应收帐款496.3万元。多年来资金沉淀严重,生产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使工厂非但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更谈不上开发新产品,工厂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95、96两年,累积亏损额达635.70万元。该厂负债总额为2123.50万元,资产负债为104%,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生产难以为继。

(二)海南南宝微电子公司原称“海南南方微电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是于1988年5月由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与贵州4433厂共同投资成立的小型国有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后工序封装,兼营电子元器件。1992年4月投产,由于生产设备配套不齐,经常管理不善,造成产品无竞争力,效益差,长期处于负债经营的困境。1994年8月,贵州4433厂因无资金投入而自动退出联合,公司成为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独家投资公司,更名为“南方微电子公司”。1996年初,公司已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甚至连工资也难以发放。1996年4月,公司更名为“南宝微电子公司”,但公司已是积重难返,无法彻底摆脱困难,1996年9月公司全面停产。有在职职工20人。据1996年12月统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5万元,负债总额为2250万元,资不抵债985万元,累计亏损1166万元。已无力支付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

审理及经验

由于这二宗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有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很紧,同时案件的审理任务重,难度大。针对上述情况,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工作:

1、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破产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院受理这两宗企业破产案件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这两家的破产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这两家企业的破产申请符合破产条件的规定,为此,于8月26日裁定受理这两家企业的破产申请并宣告这两家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同时及时的向破产企业发出移交财产、文件、帐册和不得自行处理债权债务的通知,指定了留守人员,向有关银行发出了停止支付存款的通知,向已知债权人发出了申报债权通知,并于8月28日在《海南日报》、《人民法院报》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在两个月内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债款的通知;刻制了清算组公章。

2、注重关键,组织精干的清算小组,促使破产案件顺利及时审结。《企业破产法》(试行)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故清算组是企业被裁定宣告破产后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管理、清算的法定组织。清算组的工作是否得力,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及时审结。我院于8月26日宣告海云胶鞋厂、南宝微电子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迅速向有关单位发出指定清算组成员的函,着手组建清算组。关于海云胶鞋厂破产一案,经过讨论成立了由省农垦总局工业处、省工业厅、省财税厅、省人民银行、省国资局、省农垦总局体改办、省农垦社会保障局7家单位9位同志组成的清算小组。南宝微电子公司破产案,经讨论成立了以省工业厅、南宝微电子公司、省 审计厅、省人民银行、省财税厅、省国资局、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省职工介绍服务中心6家单位7位同志组成的清算小组。合议庭还组织清算组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将有关破产的法律法规印发人手一份,使他们了解审理破产案件的一般程序,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9月9日,清算组正式进厂接管了破产企业并开始工作。合议庭根据清算组成员的特长进行了分工,海云胶鞋厂破产案清算组分3个小组,一是职工安置组,二是资产清算组,三是追债组,分头负责,又互相协作。南宝微电子公司破产清算组分成两个组,一是人员安置组,二是资产评估组。这样就使清算组成员在工作中既有主动性又有责任感,各负其责。如何组织指导清算组工作,充分发挥清算组的作用?我院的经验是:一是选择审理案件中可能涉及有关事项的单位人员参加,如人事劳动部门,审计部门、工商、银行等部门,这样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注意尽可能把清算组人员选得精干点。三是注意及时向省政府介绍清算组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政府的支持。四是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逐步让清算组成员提前介入工作。五是注意合议庭与清算组加强联系,并定期开会,互相沟通情况,给清算组工作以及时指导,使工作互相协调,取得主动。清算组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工作,编制了破产财产明细表,清算了债权债务,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了破产财产,编制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由于清算组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院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超常规地顺利审结了这两起破产案。

3、查清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争取时间开好债权人会议。我院受理这两起破产案件后立即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告知未知债权人,此后债权人纷纷申报债权。海云胶鞋厂破产案件中申请债权的有6家:(1)农业银行海口分行本息合计9121742.94元;(2)建行海南分行本息合计1285895.47元,(3)省农垦社会保障局: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计1188090.44元;(4)省农垦总局308475.46元;(5)省农垦橡胶厂40694.21元;(6)海口市污水处理公司排水收费所2158.08元。南宝微电子公司破产案中共欠佳务27笔,合计2537.53万元,申报债权的有6家:(1)212商银行海口市分行,本息16307550元,(2)建行金盘支行本息3186435元;(3)建行省分行本息合计848196.18元;(4)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合计2479950.24元;(5)厦门市鑫河机电科技开发公司6085.05元;(6)厦门永红电子公司13504.40元。

法院还向已知债务人发出催收债款通知,经清算小组核查,海云胶鞋厂的债权总额614万元,其中(1)应收帐款496.30万元;(2)其他应收款117.70万元。债务人共84家,遍及广东、广西、湖南、海南4个省的各大小城市。南宝微电子公司的债权有15笔,合计409.67万元。主要是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它应收款。其中该公司原总经理王宗仁挂帐397.22万元。由于其本人已失踪多年,此笔企业债权较难追回。破产案时间紧,清算组活动经费紧缺,无法按原预定计划,派清算组成员去追债,所以法院除向有关债务人发出还债通知外,已将债权列入破产财产公开进行了拍卖。

摸清两企业的债权债务后,法院于11月19日召开了债权人座谈会。会议听取了清算组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情况的工作报告,清算组介绍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情况、破产财产的变现及破产费用的支付、职工安置等情况。当得知破产财产变现后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债权清偿率为零时,债权人对此表示理解,支持国家企业改革计划。由于破产案件提前终结,且破产财产已不足支付破产费用,故法院公告取消原定于12月8日的债权人会议。

4、抓住重点,公开拍卖企业破产财产,最大限度实现破产财产的变现,以取得最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增加透明度。依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最大限度地实现破产财产的变现是破产案件的难点。破产财产能否按期顺利拍卖成交,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为了做好拍卖工作,合议庭召集清算组共同商讨对策。要多方宣传并对拍卖事项在《海南日报》上提前一周作广告。经过积极努力,两破产企业财产分别于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顺利拍卖成交。海云胶鞋厂被海南省农垦工业总公司以600万元的价格整体买走,南宝微电子公司被省电子塑料配件厂以50万元的价格买走。顺利实现了破产财产的变现。

5、努力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安排好职工生活,创造及时审结案件的良好环境。妥善安排破产企业的职工生活,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亦关系到破产案件的能否及时审结的问题。海云胶鞋厂有职工628人,退休17人外,在职611人。稳定职工情绪,使其正确对待企业破产是该案的难点。该案刚诉到法院时,职工抵触情绪大,思想不稳定,纷纷写信、打电话,甚至直接找到法院和清算组要求解决危重病人、住院病号的医疗费,职工的拖欠工资等,一大堆问题摆在法院面前。当时,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听到该厂被宣告破产还债,也停水停电。职工纷纷向法院反映,说如不解决,无法正常生活,要集体上访,要上街游行。合议庭、清算组对此极为重视,立即向省高院、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反映情况,省高院、省企业兼并小组向省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联合召集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协调,并联合发出通知:破产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前所欠水电费作为破产债权和其他债权一道受偿;企业破产公告后所发生的水电费列入清算费用,从破产财产变现中优先支付。水电公司恢复了供水供电,一场一触即发的集体上访、闹事被制止了。同时,合议庭还与 协调清算组及省农垦总局协商,拨了一部分款项解决危重病号、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生活极其困难的职工的生活费。合议庭还经常同清算组交换意见,把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做好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的政策宣传作为清算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些工作的落实,为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6、合理分配破产财产,妥善安排职工再就业。企业的破产,面临着众多职工行将失业,如果将他们全部推向社会,无疑将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也是资源的浪费。国务院国发[1994]59号、[1997]10号文件都把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再就业作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院审理这两起破产案,都把职工的安置问题列入重要议程。海云胶鞋厂以600万元拍卖成交,南宝微电子公司以50万元拍卖成交。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国发[1994]59号、C1997]10号、财工字[1996]226号文件精神,海云胶鞋厂优先支付破产费用956109.21元,剩余5043890.79元,按以下顺序清偿;1、支付企业破产前拖欠职21232资318575.86元;2、支付企业破产前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而挂帐的合同工、临时工押金,职工已垫支的医疗费、公务费、电话费、按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补贴、按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欠拨厂工会经费、欠支卫生、水电部门的费用共计361828.06元;3、支付截止1997年8月底欠付职工养老保险费1111124.84元;4、支付完上述事项款后尚余3252,362.03元,不足以支付在职职工611人的安置费和退休职工17人的医疗费共计15207191元。故结存余款3252326.03元作为职工安置费全额转入海南省农垦再就业中心,不足部分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拨给。

关于海云胶鞋厂的职工安置,清算组提出职工安置方案,经与合议庭讨论通过,决定企业破产终结后,企业在职职工611人全部进入海南省农垦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施再就业。再就业中心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发放再就业前每月200元的生活费。再就业中心负责下岗职工的培训,与用人单位联系,提供再就业机会。退休职工由省农垦总局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南方微电子公司拍卖成交50万元,原流动资金5.9元,共计55.9万元,不足支付破产清算费用75.12万元(包括现有职工16人的安置费)。关于职工安置,清算组提交了职工安置方案。企业破产终结后,在职职工16人全部移交省再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安置费也同时划拨给该中心统筹使用。对于符合办理退休、病退、退职和提前五年退休手续的职工,由省再就业中心移交给省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建 议

审理这两起破产案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优胜劣汰,产品技术含量低、品种单一,没有广泛的市场,必然导致厂家经济效益低,生产能力低下,被市场淘汰。海云胶鞋厂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不高,打不开局面,库存积压严重,贷款负担沉重,流动资金短缺,导致生产状况每况愈下,最终全面停产。南宝微电子公司从创建开始一直没有形成批量生产规模,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高,只是小批量试产,没有广泛的市场,故产品积压,贷款负担沉重,导致全面停产。因此,做好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适应市场需求,从产品质量入手,抓好产品质量品种,做好产品宣传,打开局面,形成一定规模,大批量生产,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一、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

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与财务报表审计有较大的不同。以下通过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定义、目标和类型来阐述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

1.信息系统审计的定义

由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很快,因此对其始终没有一个通用的定义。下面分别介绍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1)日本通产省情报处理开发协会信息系统审计委员会1996年对信息系统审计定义为“为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与有效,由独立于审计对象的信息系统审计师,以第三方的客观立场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系统进行综合的检查与评价,向信息系统审计对象的最高领导层,提出问题与建议的一系列活动”。该定义中强调独立性的问题。(2)信息系统审计领域的着名专家威伯教授的定义(1999)是:“信息系统审计是收集并评估证据,以判断一个计算机系统是否有效做到保护资产、维护数据完整、完成组织目标,同时最经济的使用资源”。(3)信息系统审计影响最大的国际组织——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协会(isaca)的定义是: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判断计算机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有效率的利用组织的资源并有效果的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该定义比威伯的更详细一些。

通过对相关信息系统审计定义的分析,本文认为,所谓的信息系统审计,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的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审查来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由此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数据的完整性以及信息系统能否经济的使用组织资源并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必须清楚的识别信息系统审计、it审计、审计工程之间的区别。一般而言,1t审计(计算机审计)包括信息系统审计和审计工程。信息系统审计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的信息系统或信息资产,采用的研究方法是传统的审计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等;而审计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的电子财务和业务数据,研究方法采用计算机技术、系统工程方法和数学理论等。

2.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

审计本质上是根据审计目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结论的过程。一切的审计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审计目标,并围绕审计目标来进行。可以说,审计目标是审计工作的“纲”。它贯穿审计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审计过程的始终。(1)真实性。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要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通过数字签名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和保留不可更改记录、定期审计等管理手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2)完整性。完整性信息不被偶然或蓄意的删除、修改、伪造、乱序、重放、插入等破坏和丢失的特性。完整性是一种面向信息的安全性,它要求保持信息的原样,即信息的正确生成、存储和传输。(3)合法性。系统在购买、使用、开发、更新、维护、转移等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行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定等。(4)安全性。安全性是指信息系统在遭受各种因素破坏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正常运行的概率。威胁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有外部和内部两种。外部主要是黑客的入侵、病毒的攻击、线路的侦听等;内部主要是被授权的用户访问和修改、删除等操作。安全性是真实性的基础之一。(5)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信息系统在遭受非人因素破坏或人为差错影响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正常运行的概率。威胁信息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对硬件和坏境的破坏以及误操作对软件和硬件的破坏等。可靠性也是真实性的基础之一闭。(6)效果和效率。效果是指应用信息系统以后,企业在生产控制、管理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效率是指信息系统的应用在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方面所起的作用。

3.信息系统审计的类型

根据信息系统审计的定义和审计目标,我们可以将信息系统审计分为三个基本类型:(l)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审计是对传统审计的补充,防止“错”账真审。(2)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审计是对企业信息资产安全性的审核,防止由信息系统造成的经营风险。(3)信息系统的绩效审计是对信息系统投入产出比的审核。

二、信息系统审计的特点

信息系统审计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具体特点

1.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判断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有效率地利用组织的资源并有效果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它贯穿于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2.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它包含了除财务信息以外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流程有关的所有信息系统,其实质是审计对象及内容的拓展。从纵向(生命周期)看,覆盖了信息系统从规划、分析、设计到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的各种业务;从横向(信息系统构成)看,它包含对软硬件审计、应用程序审计、安全审计等。从这个意义看,信息系统审计拓展了传统审计的内涵,将审计对象从财务范畴扩展到了同经营活动有关的一切信息系统。

3.信息系统审计拓展了传统审计的目标。传统审计目标仅仅包括了“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应当考虑其对审计的影响,但不应改变审计目的和范围”,由此可见edp审计、电算化审计和计算机审计都没有改变审计的目标,但信息系统审计除了上述目标外,还包括信息资产的安全性、数据的完整性以及系统的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性。

4.信息系统审计是事后、事前、事中审计的结合体。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往往是年度审计,属于事后审计。而信息系统审计是事后、事前、事中审计兼而有之。如信息系统在开发过程中,由审计人员介入所进行的审计属于事中审计,此项审计相对于系统运行后而对其所进行的审计而言又可以看作是事前审计;信息系统运行后,对其在一定期间的运作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则为事后审计。

5.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更加宽泛。信息系统审计包含了一切与信息系统有关的审计,除了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及相关业务的审计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还必将包括联网审计、电子商务审计、网站审计、asp审计和xbrl审计等。

6.信息系统审计是一种基于风险基础审计的理论和方法。很多组织都能意识到技术带来的潜在好处,然而成功的组织还能够理解和管理好与采用新技术相关的很多风险。信息系统有着与生俱来的风险,这些风险用不同方式冲击着信息系统,审计者面临着审计什么、何时审计以及如何帮助信息系统的管理者管理和控制风险从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的问题。

三、信息系统审计的过程

审计过程是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信息系统审计一般可以分为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由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和具体业务不同,每个阶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与财务审计也不同。

1.计划阶段

计划阶段是信息系统审计过程的起点。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有利于帮助审计人员有的放矢的去调查、取证,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实现审计目标。计划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调查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重要性水平;制定审计计划。(1)调查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固有风险为了做好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首先应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需要了解的基本情况包括:第一,被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生产经营情况。第二,被审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水平。第三,被审单位信息系统一般情况,即信息系统的结构,所使用的软硬件和网络设施以及运行环境。第四,被审单位应用系统及其所处理的交易和事项的类型。(2)调查被审单位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评价控制风险在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应了解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特别是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初步确定控制风险的大小。(3)评估审计风险,确定重要性水平。为了合理使用审计资源,有效的实现审计目标,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应评估审计风险,确定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是指在审计事项中,能够容忍出现差错的程度和大小。(4)编制审计计划。在对被审单位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重要性水平后,审计人员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审计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审计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分工、运用的信息系统审计方法、审计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其他内容等。

2.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根据计划阶段确定的范围、重点、步骤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取评价,并形成审计结论的过程。主要由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两个阶段构成。(1)实施符合性测试。符合性测试的目的是检查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计人员需要对被审单位的控制系统进行识别、测试和评价。测试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审从而确定后续的实质性控制系统识别。审计人员通过与相关人员面谈、调查问卷以及查阅信息系统和控制系统说明文件等方,识别被审单位的控制系统以及控制环境,并将调查情况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2)实施实质性测试。实质性测试是对信息系统控制进行的详细测试,以获得这些控制在审计期间是否真实存在并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实质性测试主要通过测试必要的数据,对信息系统达到特定的控制目标的程度进行评价。

破产清算初期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交易费用的处理、金融工具的确认、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利得的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核算、营业利润的核算、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核算、汇兑损益的核算、营业利润的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收回金额、营业外支出。

二、多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计算、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资本公积的核算、财务报表项目的填列、与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三、综合题涉及知识点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投资性房地产和会计差错更正、收入的确认、或有事项、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商誉的减值测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金融资产转移和股份支付。

《审计》

一、单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鉴证业务类型、鉴证业务特征、标准获取方式、提出直接报告业务鉴证结论的方式、审计业务变更、连续审计中业务约定书、业务变更、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尚未更正错报汇总数、管理层认定、管理层认定和审计目标、与治理层沟通、与管理层沟通。

二、多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实质性分析程序、信息技术控制、控制活动、穿行测试、风险评估、自动化应用控制、期中实施控制测试、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舞弊三因素、舞弊风险评估程序、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了解与初步评估内部审计、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阅业务约定书、财务报表审阅程序、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三、简答题涉及知识点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守则、验资与抗辩事由、PPS抽样、存货监盘。

四、综合题涉及知识点

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应收账款函证和账龄分析。

《财务成本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商业道德、强短期偿债能力的因素、名义利率与有效年利率之间的关系、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期权、剩余股利政策、股权再融资、成本分析模型、经济订货批量、短期借款、逐步结转分步法、非增值作业成本、正常标准成本、成本中心。

二、多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项目评估方法、资本结构理论、标准成本、完全成本法、变动成本法、内部转移价格、剩余收益。

三、计算题涉及知识点

市净率、可持续增长率、资本成本、营运资本筹资政策、成本、数量和利润分析、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租赁。

四、综合题涉及知识点

管理用财务报表指标、资本成本、可转换债券。

《经济法》

一、单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分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发行、《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商业银行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指示交付、赠与合同、抗辩权、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银行卡的收费标准、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的质押背书、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无权、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期限、合营企业利润分配、公司分立、公司利润分配、续信息公开、内幕信息、债权申报、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处罚、外汇管理、保税区的特别规定、运输合同责任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浮动抵押、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专利权的授予、仿冒行为、禁止的垄断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涉及知识点

一般保证人破产的规定、票据公示催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首发并上市、虚假陈述、抵押、代位权、房租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税收法律关系、以房产抵债应纳契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增值税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完税价格、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税率、税款追征制度、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鉴证业务范围、税务咨询报告、营业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征税范围、资源税课税数量、增值税清算项目、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收入的确认。

二、多项选择题涉及知识点

税法原则、契税、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知识点、转让定价税制、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关税税率的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知识点、耕地占用税知识点、税收保全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税收征管和税收筹划、营业税征税范围、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资源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审核方法、企业白行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计算分析题涉及知识点

增值税和资源税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卷烟消费税的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四、综合题涉及知识点

增值税放弃免税权的处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场时间分配方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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