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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安全检查方案{整合5篇}

2024-08-03 14:30: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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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让全镇人民过上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镇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查危化品的运输、仓储、使用、管理制度、责任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生产企业、商场等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治措施。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4.企业单位作业场所、经营场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种机械设备、危险因素较多的生产场所、部位、岗位的安全检查。

5.交通:重点检查道口、危险路段、危桥的安全状况。

6.建筑施工:建筑施工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伤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国家禁用设备、设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22日。

四、检查分工

(一)镇各条线

1.工业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工业的负责人负责。

(1)列统企业安全检查:企服站牵头,劳服所、综治办、派出所、用电站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全镇列统企业,检查资料由企服站汇总报安委办。

(2)其他重点企业单位:安监办牵头,派出所、用电站抽调人员参加。检查资料由黄伟负责收集汇总。

2.建设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建设口的负责人负责。

村建办、建管站、国土分局及城管中队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建设施工现场、企业单位危房、液化气充装点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建管站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3.农业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及各村分工负责人负责参加。负责检查各村辖区企业、农业机械、泵站、农村危房、自来水、防火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资料由农机站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4.三产服务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三产服务业的负责人负责。

派出所、三产办、文化站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等单位和场所。检查资料由三产办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5.科教文卫条线安全检查由分管文教卫生以及民政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宣传科、文卫科、民政科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及敬老院等单位和场所安全。检查资料分别由文卫科和民政科负责汇总报安委办。

6.道路交通安全由分管道路交通的负责人负责。

派出所、路桥办抽调人员参加。负责全镇范围道路交通、桥梁等安全检查。检查资料由路桥办汇总报安委办。

镇各条线检查资料必须在2016年1月22日前安排专人汇总后报镇安委办。

(二)各村

根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村居企业单位安全检查。检查资料及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由各村负责汇总后于1月22日前报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各线、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亲自部署和检查、自查工作,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深入班组车间抓部署、抓督查、抓推进。其他干部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职责。

2.即查即改,确保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全面排查,彻底整改隐患,务必做到细致深入、不留死角。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镇将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果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节前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第2篇

活动活动的实效性。

一、迅速启动,结合工作实际,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省政法委就如何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于4月21日上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我院党组于当日下午召开了党组会议。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省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同志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讲话精神,检察长*同志结合*检察院目前工作情况提出了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要做到“三个要求”、“六个结合”“八个理念”、“四个重点”。“三个要求”,即:一是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在学习领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拓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新成效;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尤其是将绩效动态考评机制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绩效动态考评工作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在制定方案中,要确定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及具体安排。“六个结合”,即: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十杰”法官金桂兰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入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检察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树立“八个理念”,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本位的理念;牢固树立司法高效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开透明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司法文明的理念。抓住“四个重点”,即:通过开展教育活动端正执法思想;通过理清关系增强执法意识;通过完善机制提高执法素质;通过严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会议决定成立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孔宪柱担任,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科负责。

二、深刻反思,结合“2、23”事件整改,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0*年2月23日,*检察院发生了被调查人人身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院*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迅速采取一系列坚实措施。

面对惨痛的事故,院里的每名*、各层领导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班子成员带领全院*首先从自身入手,深刻剖析,通过剖析,认为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队伍综合素质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案经验不足;二是日常安全教育不够,缺乏办案安全意识,麻痹大意;三是办案安全制度虽比较健全,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

我们感到,事故的发生,根本问题在于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突破案件上,忽视了办案安全这一细节。为此,我们牢牢抓住思想意识这一根本,加强办案安全教育。3月份北京汪中求细节管理公司来牡讲课,主题是《细节决定成败》,院里拿出近万元为十几名中层领导买票听课,使大家明白了办案细节在办案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的同时,又在短时间内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钢性措施。一是自侦部门办案无论是在初查阶段还是侦查阶段都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询问或讯问。二是坚决执行“三级领导办案安全负责制”,科员与科长、科长与主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与检察长分别签定《办案安全责任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全面加强办案安全监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负责,真正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对已有的办案安全制度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作了更正,对有漏洞的地方作了完善,用切实可行的规定增加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四是把办案安全工作纳入全院绩效动态考评管理制度,在原有的绩效动态考核项目内容中,又硬化了办案安全的奖惩措施,使办案安全与*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确保办案安全工作每天都能通过网上绩效管理的形式显现出来,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保证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实效性。五是按照省院《检务督察工作规定》,强化纪检部门对自侦案件办案安全的检务督察,要求自侦部门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在初查阶段就必须提出安全预案,并按要求时限及时提交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在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办案工作,纪检部门对办案安全监督关口的前移为办案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三、规范行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规范性任何事物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组成的,成大事必须从细节入手,抓住细节是明智之举,住重细节是一种完善执法的态度。常务副检察长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实用主义的角度,编著了15万字的《检察机关直接授理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细节》行为规范,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关键环节立案和侦查环节的细节进行了探讨,以图保证执法规

范化。

细节规范主要有三个部分:

一是准备工作细节。从办案主体、法律规定、办案条件三个方面,规范了主体资格、综合素质、法律条文和精神等(53种)自侦案件的法条、概念、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注意事项和相近罪名的区别与联系、立案的软硬件条件等细节。

节前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第3篇

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县食品市场开展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使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牧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

2、主要任务:按照省卫生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吉卫联发〔2008〕58号)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针对重点食品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参照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物专项抽检和检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顿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3、进度安排:2009年在完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

2010年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制度。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牧业局。

2、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的清理整顿。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通报查处生鲜乳中违禁添加任何物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活动,加大农药市场抽查力度,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的行为。以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为重点,开展蔬菜例行监测,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和违禁药物监测。以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为监督检点,实施猪肉、禽肉和蜂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督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以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为契机,集中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明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2009—2010年按照各部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兽药市场、饲料质量等监督或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2010年底前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质监局。

2、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好“四查、四建、三落实”,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及监测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加工环节整顿工作及部分重点食品的监测工作。2010年底前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0年底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逃避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行为,对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

2010年底对前期工作组织回头看,巩固整顿成果。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2、主要任务: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严格食品流通企业许可制度,加大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以农村食品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分类监管和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季节性食品,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食品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消费警示。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2010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六)餐饮消费环节。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职责调整工作,确保各级监管机构无缝衔接。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畜禽产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2010年年初部署“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2010年底全面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七)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举报投诉网络,接受群众举报。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督,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病害猪(牛、羊)注水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查处出售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肉和注水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各环节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制度。

201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整顿保健食品。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实施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发整顿工作方案。

2010年开始实施保健食品整顿。

2010年完成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九)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标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对标准工作的建议,提高生产企业使用标准的自觉性。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宣传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根据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制定并实施*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责任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

2、主要任务:依据《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再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可追溯系统。通过对食品企业现有的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推出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完成试点企业试行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并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完成试点企业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

2010年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并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十二)食品安全整顿新闻宣传。

1、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2、主要任务: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宣传方案,确立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组织有关新闻单位以专题、栏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整顿工作意义、工作进展及成效,宣传先进企业典型、先进事例和人物;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实地跟踪报道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规范新闻媒体报道行为,防止不实报道,杜绝恶意炒作。相关部门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更新整顿工作最新动态。以新闻会、网上访谈等形式阶段性工作情况,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回答记者或公众的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宣传方案,县政府网站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栏,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报道各部门制定方案、启动工作等情况。

2010年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推进各项新闻宣传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整顿的监察。

1、责任部门:县监察局。

2、主要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整顿工作中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应急准备和预防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根据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整顿工作的协调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评估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整顿工作负总责。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工作阶段的整顿目标、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要将面临的突出问题列入2009年计划,优先予以整顿。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规范信息报告,统筹信息。要建立信息双重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上报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收到实效。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内容,逐级开展督查,确保不走过场。

节前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第4篇

编制:

审核:

批准:

根据国家、**省省委省政府、****司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会议,以及政府、社会机构等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合同段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项目部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确保我合同段节后顺利复工复产,特制定节后复工封闭式施工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xxxx段左线起止里程xxxxxxxx,右线起止里程Kxxxxxx途经xxxxx,单线长度7.705m,桥隧比100%,合同工期42个月。xxxx主要承担施工任务为xxxx隧道(0.5座)、xxxx隧道(1座)、xxxx(0.5座),xxxx(1座)、大桥(1座)及其它防护排水工程,具体任务如下:

xxxx(左线1428m,右线1421m);xxxx(左线3255m,右线3211m);xxxx(左线4826m,右线4829m);xxxx(左线312m,右线338m),主墩采用钢筋砼双蒲薄壁墩,主桥为波形钢腹板连续钢构;xxxx大桥(左线235m,右线231.5m),墩柱采用双薄壁墩+柱式墩,主桥采用简支梁+连续钢构;抗滑桩13根;防护工程35277.9m3(含弃土场);排水工程14890.7m3(含弃土场)。

二、计划复工时间及工作安排:

计划于2024年02月10日~2024年02日15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主要负责人及各作业队主要负责人进场,并作好各工点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疫情防控物质调配等工作。

计划2024年02年16日~2024年02日29日,分批次组织各工点施工人员进场,作好全员登记造册和排查台帐,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卫生健康防控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节后项目疫情防控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的职责,及早规划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安全工作目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联防联控。

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严峻情况,春节后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及施工人员,项目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项目主动向建设单位及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同时对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项目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

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项目部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加强节后复工复产检查工作,横、纵到边,不留死角

节后复工前,复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4、施工现场、驻地封闭管理原则

项目部所辖各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采用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

项目工地以施工工点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6、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现场出入人员的管理,对施工现场各工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同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以及进行温度检测,符合标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复工前准备工作

1、复工前检查内容

①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②开展对项目全员进行登记造册、排查,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及时掌握进场务工人员的运态信息。

③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前检查;

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及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教育培训;

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物质储备及发放、疫情防控措施、临时用电、特种设备、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机具、劳动保护、消防设备、卫生环境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始终站在施工生产和防疫一线,务必确保项目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务必确保不出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务必确保不出现一例输入性病例、不出现一例人员感染情况。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工作要求

①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提高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③项目部对本次复工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④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

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4、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⑴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⑶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⑷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

⑸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⑹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环境的管理,对现场疫情防护物质储备发放、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一例输入性病例。

五、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1、建立节后复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合同段顺利复工复产,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成立节后复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x(项目副经理)、xxxx(项目副经理)、xxxx(项目总工)、

成员:xxxx(安全负责人)、xxxx(安全部长)、xxxx(项目副总工)、xxxx(桥梁工区负责人)、xxxx(隧道一工区负责人)、xxxx(隧道二工区负责人)xxxx(综合办公室主任)、xxxx(物质部部长)、xxxx(计划合同部部长)、xxxx(财务部部长)、xxxx(工程部长)。

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相关复工复产及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复工复产及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成员及分工:

⑴宣传与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新型冠状肺炎进行相关宣传与教育工作。

⑵消毒与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制定相关施工区域、施工驻地消毒制度,并对复工前安全生产及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⑶联络与上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⑷急救电话:120

⑸资金与物质:由财务部与物质部负责,财务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和肺炎疫情专项经费,物质部负责采购相关疫情防控物质及安全设施,确保物质满足施工现场需求。

2、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⑴加强项目部准入制,对项止进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个人档案、健康档案等。

⑵对项目全体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率100%,特别加强对特钟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③现场防火措施、消防设施是否到位。

④安全文明施工是否到位。

⑤扬尘覆盖及设备是否到位。

⑥各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

⑦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到位。

3、复工复产新型肺炎防控方面的工作

①项目部对进场工人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人准予进入工地。

②对工地内施工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施工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④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项目部施工工点和施工驻地采用单门进出,安排专人值班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原因等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⑤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尽量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⑥做好施工工地内的作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各施工工点由专人外出采购,采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⑦做好防范措施,各施工驻地值班室、食堂等公共场所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控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⑧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

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⑨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乡镇各部门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平武县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4、验收程序

节前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诉机关公安机关自侦机关引导取证介入模式

建立公诉引导取证制度是今年最高检察院提出的三大公诉改革之一,各级检察院均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当前全国检察系统的公诉部门均处在积极的摸索和试行之中。当然,公诉引导取证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理论中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其建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待论证。本文就建立以及完善检察引导取证机制的必要性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与方家。

一、公诉引导取证制度的涵义

公诉引导取证,细言之就是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是指检察机关为了提高刑事案件的公诉质量,及时、全面、合法地获取指控犯罪所必需的证据,而采取规定的诉讼手段,加强与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的配合,引导侦查机关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保全指控犯罪所需的证据,保证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从而确保公诉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诉引导取证符合刑事诉讼任务的要求,是由刑事诉讼的任务、目的决定的。①任务的相同性,促使公安、检察机关必须着力于配合。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法律。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共同担负着这一任务,只是由于各自的职责不同,处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公安机关以发现、收集、固定证据为主,检察机关以审查、鉴别、运用证据为主,查明案件事实,就是要查明犯罪的动机、手段、过程、后果等一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所有这些,都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来展现。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定罪的关键。正确适用法律是为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起公诉,以利法庭适度量刑。②侦查权与公诉权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追诉犯罪。侦查权的行使,是从查清犯罪事实和查找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为追诉犯罪提供事实依据。而公诉权的行使,是从指控犯罪、追诉犯罪的角度,运用证据,促使追诉犯罪的实施,保证检控成功。因此,公安、检察机关必须在诉讼证据的收集上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共同完成追诉犯罪的任务。公诉引导侦查正是公安、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的切入点。

1、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取证

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通过对捕前、捕中、捕后三个环节上侦查活动的引导,为案件的做好准备,真正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从侦到诉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助于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改变实践中出现的侦、控、审三方在证据认识上的不协调,检察机关夹在中间处于两难境地的局面。通过“引导”而不是“指挥”侦查,既借鉴了国外检警一体化的长处,又不是越权代办,包揽一切,保证了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同时在引导侦查过程中,依法对侦查活动实施监督,能够切实防止片面追诉犯罪,轻视保障人权现象的发生。

2、对自侦机关的引导取证

建立公诉引导取证机制是今年高检院提出的三大公诉改革之一,但是,许多检察机关在试行公诉引导侦查时,对公诉引导侦查的范围作了狭隘的理解,只注重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的引导取证工作,而忽视了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忽视了对自侦部门的侦查工作的引导工作,从而影响了自侦案件的质量,一定程度上削弱的检察机关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笔者认为,公诉机关与自侦机关尽管处于同一个级别层面上,但公诉机关对自侦机关的引导取证也必不可少,也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与联系,才能更好的打击犯罪。

二、现行侦诉分离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司法实践看,在没有提出检察引导侦查取证这个司法理念之前,我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的是提前介入,这种提前介入活动一般是由批捕部门承担为主,部门参与提前介入。

根据现行刑诉法的规定,受侦诉阶段明确划分的影响,侦查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破案和结案,忽略了侦查工作对指控犯罪的作用;公诉工作就是法庭上指控犯罪,忽略了如何收集更多、更全面的证据来指控犯罪。因此,这种“提前介入”的方式仍然没有将公诉机关与侦查机关两方面的资源有效的结合起来。这样的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

(一)难以适应指控犯罪的需要

侦查作为审查前的一个独立阶段,远离法庭审判活动,侦查人员虽拥有侦查权,承担收集固定证据的责任,却不直接承担因证据不合要求而造成败诉的风险和后果,这种权利和责任的错位,必然造成侦查人员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破案和抓获犯罪嫌疑人上,而对破案后及时、全面地收集和固定犯罪证据缺乏足够的内在动力。

(二)难以适应诉讼活动动态的需要。

由于侦查机关远离法庭,对审判活动缺乏切身体会,尤其是对控辩双方质证的过程缺乏直观、深入的了解,致使侦查人员对法官最终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规格、标准等缺乏足够的了解。

(三)难以适应二审、再审的需要。

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一本案卷,同一个事实,一审的检察人员阅卷、查证、研究相关法律批捕后,到环节,二审的检察人员还要再次重复同样的工作,同样的材料在批捕环节复印了到环节还要再印,同样的证人在批捕环节问了后,到环节还要再问…,这一系列的重复劳动贻误了诉讼时间和战机,造成了诉讼资源的极大浪费。

笔者认为,满足于对侦诉分离制度的修修补补,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高检院提出的公诉引导侦查方案,一方面吸收了检警分立模式的优点,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保持一定的距离,两机关分工负责,相互独立,这有利于发挥侦查机关的优势和积极性,又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参与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的取证活动,防止证据的毁灭。另一方面,它又吸收了检警结合模式的优点,注重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参与和控制,强调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尤其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予以监督,有利于防止侦查权的滥用。所以,公诉引导侦查是适应了刑事诉讼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应当设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制度,从制度上完善侦查与公诉的协调工作。

三、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理论与法律基础

1、国外刑事诉讼的经验与做法

西方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波斯纳认为,法律程序在运作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经济资源,为了提高司法活动的经济效益,应当将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经济资源的耗费作为对法律程序进行评价的一项基本价值标准,并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实现这一目标。而公诉引导取证制度就是节约司法资源,追求司法资源效益最大化的一项制度。

纵观国外的司法和刑事诉讼制度,一般来说,各国的检察机关都有侦查权,只是程度不同。如日本和英国对于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做法。重要的侦查取证,主诉检察官应当直接参与。③在对某些复杂、争议大、大的案件准备庭审时,主诉检察官也需要主持或参与某些调查、询问,以熟悉案情和证人,防止庭上意外情况的发生。

我们认为,日本、英国的做法尽管不一定完全适合的国情,但可以汲取他们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在现有规定的范围内,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

2、法律基础

(1)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实际上,这就确定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决定权,这项权力是“侦查指挥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这里的“可以”实际上是赋予检察院享有可以引导取证的权力,也可以说是一项法定的权力。

(3)第140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寰宇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审查厅与公安耶刑事侦查局联合发出《关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检察机关批南部门、部门加强工作联系的通知》一文,主要就检察机关的批捕、部门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问题作出规定。

四、构建引导侦查取证制度的

1、模式。在现有的捕诉分离的检察体制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应实行“公诉为主,批捕为辅”的模式。“公诉为主,批捕为辅”,是指引导案件的侦查,主张让公诉部门负责案件的侦查引导活动,由批捕部门予以配合、协助。这样一来,就改变了以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以批捕为主的传统习惯。

2、引导侦查的案件范围与内容

针对我国的司法资源紧缺的现状,并非所有的案件侦查活动都需要检察引导。否则难以发挥司法资源的集中优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笔者认为,下列案件适用检察引导侦查:(1)杀人、重大恶性抢劫、绑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公司、人员的重大犯罪案件;(3)重大涉税犯罪案件;(4)有关恐怖组织、黑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5)外国人犯罪案件;(6)在社会上有较大影晌的案件;(7)对定性处理公检双方认识有分歧、性质难以确定的案件。(8)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引导侦查取证的其他犯罪案件。

在引导的内容上也应有所侧重。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在于“取证”,而不是所有侦查活动。侦查包括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是专门调查工作中的收集证据工作。公诉人员的优势在于其对证据标准的把握以及审查和运用证据的能力。而侦查人员的优势是侦查谋略、侦查技术和技能。因此,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是按照公诉的要求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和保全证据,这是引导侦查的第一要务。其次才是帮助自侦部门确定侦查方向、监督其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3、引导侦查取证的介入时间

引导侦查取证的目的是为了出庭公诉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我们认为,引导侦查工作应当在案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进行侦查时,到提起公诉前为止。

4、引导侦查取证的介入方式

公诉引导自侦案件的侦查,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提前介入,即适时介入侦查活动,二是退回补充侦查,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提前介入。提前介入侦查的任务主要有三:一是通过提前了解案情,熟悉证据,为审查作好准备;二是通过参与现场勘验,共同讨论案件,对侦查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和取证的建议;三是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退回补充侦查的任务则主要是提出补充侦查提纲,监督自侦部门及时调查落实。介入方式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的协调关系,因此形式应当灵活多样。

5、引导侦查取证的效果要求

(1)初步证据原则

就是引导侦查机关获取初步的证据,或者说是主要的证据,那么检察机关的引导任务就结束。

(2)针对取证原则

对于某一类案件的证据要求,或者说诉讼要求,检察机关是最清楚的,那么对哪些事实要取证,哪些事实不需要取证,检察机关有针对性的引导侦查机关进行取证。

(3)完全证据原则

这是要求相对较高的原则,就是从侦查开始到,每一事实的取证都有检察机关加以引导。在目前的实践阶段苛求一步到位似乎存在一定困难,在操作上具有更大的难度。

因此,我们认为目前应当适用针对性取证原则,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可以降低侦查的盲目性,提高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

6、引导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在现阶段适时引导工作中应当坚持如下原则:(1)履行监督原则。无论何种形式的引导,立足点都应放在监督上;(2)依法引导原则。这种引导是法律意义上的引导,而不是随意引导或任意引导;(3)各司其职原则。充分尊重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及依法享有的侦查权、报捕权和复议复核权,做到分工负责,互不干涉;(4)严格程序原则。适时引导必须符合程序,形成规范;(5)互相配合原则。公检双方应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积极解决引导中出现的问题,以形成打击合力。

五、结束语

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通过对捕前、捕中、捕后三个环节上侦查活动的引导,为案件的做好准备,真正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从侦到诉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助于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改变实践中出现的侦、控、审三方在证据认识上的不协调,检察机关夹在中间处于两难境地的局面。④通过“引导”而不是“指挥”侦查,既借鉴了国外检警一体化的长处,又不是越权代办,包揽一切,保证了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同时在引导侦查过程中,依法对侦查活动实施监督,能够切实防止片面追诉犯罪,轻视保障人权现象的发生。

①宋英辉刑事审判前程序[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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