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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报告制度{整合5篇}

2024-08-04 21:14:01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科技报告 资源工程 成果转化

一、引言

科技报告不仅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信息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科技报告制度就成为我国面临的艰巨任务。在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依靠现有科技管理体系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国家立项资助的科技项目的科技报告实施数字化、网络化和集成化的收集和管理,使其由信息孤岛纳入到国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中。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包括科技报告的产生、收集、检索、获取、收藏等多个方面,为科技管理、决策、创新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可靠保障。

二、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

(一)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目标

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目标为使其成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利用现有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科技报告工作的管理,提升相关部门的科技报告的撰写能力和提交意识,并逐渐演变成为科技知识资源积累的基本手段,成为政府科技投入及产出的重要表现形式,并作为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目标分为几个阶段实现:第一步,到“十二五”末阶段,建立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的标准规范,形成科学、高效、合理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第二步,到2024年,形成基本的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逐步完善各项基本制度,建立基本的组织管理架构,基本实现收藏共享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由国防、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

(二)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强制呈交。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应以政府为主导,在制定科技报告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基础平台搭建和组织体系构建方面,充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量,从而推动国家创新性资源的快速积累和有效积累。

(2)以用为本,服务创新。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重点为创新自主服务能力,提升公共科技服务的创新能力,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

(3)统一标准,共建共享。制定能适用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统一标准,推动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分工合作,建立联合共建、合作共享的工作模式。

(4)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先将局部地区或部门设为试点,在试点运行过程中摸索规律,从而探索出实用性更强的科技报告制度,并逐渐加大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力度,推动整个科技报告体系的完善。

(三)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框架

中国科技报告制度的总体框架包括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以及共享交流体系的建设。

(1)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离不来法律法规的支持与保护,这是实现科技报告收集、管理、共享、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基本依据。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到合法程序中,以保证科技报告的产生、收集、管理和交流工作的合法性,维护科研部门及科研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2)组织管理体系。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及实践,主要依靠国家、部门、地方和基层科研本部门组成的三级体系的力量,各个体系之间,按照“谁出资,谁管理”的原则,负责科技报告的产生、提交、审查和管理工作。国家已经的《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已起草的《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承担着推动各部门全面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重任,对各地方、各科研部门的科技报告工作起到指导指导性作用。

(3)标准规范体系。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是科技报告产生、收集、管理、共享的统一形式,建立这一体系主要任务为研制和宣传科技报告的编写、编号、保密级别的划分及管理、基本元数据等各方面的标准,对科技报告的编写―审查―提交―验收―加工―利用等工作流程进行科学规范。我国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面虽然仍处于落后阶段,但仍然在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科技报告编写规则》《科技报告编写标准》《科技报告元数据集》和《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标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已经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进程。

(4)共享交流体系。科技报告要从管理到使用,离不开共享平台的建设。我国在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方面主要做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在原有的科技部门一站式申报平台中开发科技报告报送专栏;另一方面建立的共享服务系统正在进行全面测试,通过测试后的平台将为公众提供免费查询科技报告的服务,用户通过实名注册后还能进行浏览全文。

(四)科技报告制度实施的意义

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是国家创新举措的必然选择。科技报告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在能源紧张的今天,国家的经济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的发展水平以及利用水平。我国对科研的投入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我国当前的科技创新指数却处于落后阶段,科研投入及产出比例严重不符,造成了资源和经费的极大浪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科学规范的科技报告制度,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管理。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后,不仅将推动我国科技研发工作,还能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从而推动我国的创新举措。

三、结束语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创新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和知识,即便具备这一能力,消耗的时间和财力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国家利用政府的强制,将社会各领域的科技成果集中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使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了解国家的最新科技动态,加快科研进程的同时,还能促进科研转化的进程,使科学研究真正转化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施向群单位为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施利群单位为枣庄市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

参考文献

[1] 张铣清.对发展中国科技报告工作的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1995(06).

[2] 范文.中国科技报告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初探[J].中国科技信息,2014(07).

[3] 石颖.美国科技报告制度的经验和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4(10).

[4] 胡红亮,王维亮,于洁.网络时代的科技报告体系建设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7(08).

[5] 范文,赵今明.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研究[J].安徽科技,2014(01).

[6] 赵俊杰.美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概况[J].全球科技经济t望,2013(03).

[7] 王伦.打造“多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建构研究[J].内江科技,2014(01).

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报告;服务方式;影响因素;建设模式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01

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为了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是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本文通过对科技报告政策体系的研究情况,探讨我国科技报告政策体系的构建特征及服务方式。

一、科技报告政策体系研究情况的分析

近几年,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科技研究报告工作,在科技报告制度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建设科技报告政策体系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信息维护部门、科技研发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还需要以专业的科学视角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通过科学的方法,寻找与研究科技报告体系的特点及规律,对建立科技报告政策体系进行有效的指导。

国内对科技报告政策体系的研究力量以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为主,关注焦点主要在科技报告体系发展模式、发展方法及发展障碍方面,明确指出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成功的前提条件是不断地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应该明确法定收藏单位,在根本上保证科技报告管理体系的稳定发展。但在新的科学技术管理体系环境下,面对资源信息采集的开放性、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关于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如何在科技信息资源体系中发挥应有作用的研究则有所欠缺。

二、建设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的必要性

1.科技报告政策体系与服务方式的价值建设

美国商务部技术情报局(NTIS)是专门负责科技报告的收集、管理与服务的政府机构,由于市场行为与公益服务发生冲突,引发了NTIS危机,1999年8月美国商务部门对此事件建议关闭NTIS。美国国会图书馆情报委员会呈递给国会的报告中指出,NTIS是一项具有很强基础性的任务,对美国经济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它可以快速有效的传播科研成果,对企业而言可以进一步的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生产效率,在夸大就业方面发挥着巨大价值。为此,美国国会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修正,明确规定了NTIS运行成本的费用由政府来承担,保证NTIS业务发展完善。由此可见,科技报告政策服务体系对技术积累、技术提高、科技研发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同时,对加强技术研究成果的交流与转化,提高生产力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科技报告政策体系与服务方式的需求建设

目前,科技报告政策体系还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科技报告资源的获取方式、获取渠道及利用方式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开放性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还不规范,在文献的采集与组织上不能满足最终服务,大量科技成果没有形成科技报告,国家经费投入产出的科技资源仍处于分散、封闭甚至流失的状态。在这种形式下,迫切需要通过建立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对国家科技信息资源进行完整积累,提高政府科技投入和产出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3.科技报告政策体系与服务方式的资源特征建设

科技报告资源具备网络资源的多数特征,整体与局部相对分散,不能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标准,同时,还需考虑变化、更迭、新生、消失等情况的发生,人们对其资源的获取方式主要通过网络搜索或D书馆数字资源门户的提供,排除开放资源的获取外,不能够长期、稳定、全面的获取资源。并且,科技报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生命周期短,如果不能及时的保存,很容易出现消亡的现象。鉴于科技报告体系的特殊性,建立一套完善的科技报告政策服务体系,通过正确的方式对科技报告资源进行采集、运用及存档十分重要,对需要付费使用的科技报告或商业机密性科技报告也有一定的保障。

三、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建设的影响因素

1.法律法规及管理政策方面因素

政策先行是服务实施的保障。对于科技报告管理体系而言,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作用更加明显,管理制度环境的稳定可以保障科技报告体系进程的加快和顺利实施。为了强制和规范科技报告的撰写和呈缴,推动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持续积累、完整保存、开放共享和有效传承,必须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政府公共科研管理程序,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

2.经济方面因素

科技报告资源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存取难度高,与书刊资料相比,在人员、设备及材料上所耗费的成本比较大,经济上的负担重。另外,目前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在资源采集上还不够成熟,资源的建设服务体系还不够标准规范,因此,还必须将统一标准、规范环境的成本考虑在内。

3.行业方面因素

首先,图书情报行业还没有意识到科技报告发挥的作用,对科技报告的管理规范没有明确的认识;其次,社会上缺乏对科技报告重要性的认识,科技报告的撰写、呈缴和交流利用没有成为科研人员的自觉行为;再次,在行政管理体系的影响下,由于系统各自的职能与分工与资源建设的着重点有差异,科技报告的资源不能形成统一的规范化服务,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

四、科技报告服务方式的建设模式

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和动态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并不能很好的与文献的资源采集、资源组织与资源保障协调发展,造成明显的缺失。因此需针对用户需求,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服务体系,根据以往服务方式的经验和方法,弥补和完善科技报告服务方式建设的不足和漏洞。同时,科技报告体系建设与服务方式要融入到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科技环境中,有针对性的对自身进行定位,制定完善的发展战略。

五、结束语

科技报告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与情报分析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部门完善科技管理体系的重要工具,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本文通过阐述建设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的必要性,分析科技报告服务体系的影响因素,浅析完善科技报告服务方式的建设模式,确保我国科技报告政策体系能够早见成效。

参考文献:

[1]侯人华.科技报告政策体系及服务方式研究.情报学报,2013(5).

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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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开放获取运动实践,在开放获取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李克强总理在全球研究理事会2014年北京大会上的致辞中提到“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建立公共财政资助的科学知识开放获取机制,促进中国和世界科学事业共同发展”[1]。同期,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分别发布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要求得到公共资助的科研论文在发表后把论文最终审定稿存储到相应的知识库中,在发表后12个月内实行开放获取[2]。2015年5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开通了“基础研究知识库”,其资助的项目成果研究论文13万余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与此同时,我国也加快了科技报告开放共享的进程,国家科技报告系统自2014年4月正式上线以来,目前已收录国家部门科技报告与地方科技报告共4万余份,并且正在逐级建立地方科技报告开放系统。至此,我国已经迈出了公共财政资助项目科研成果强制性开放共享的关键性一步。但是,相对于我国每年的公共资助项目与成果数量,目前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的部分仍然微乎其微,特别是高校,一方面承担着大量的各级各类公共资金资助项目,每年产生了大量的项目成果论文,另一方面,因为本身缺乏具体的、可执行性的强制性政策而无法将这些成果收录到本校的机构知识库,导致建成的知识库内容匮乏,无法持续更新,更无法进一步拓展其科研管理助手与平台的新功能。正如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特聘研究员张晓林教授在2015年中国机构知识库学术学术研讨会上所指出的:“我国机构知识库发展仍面临空壳化挑战、内容权挑战、主导性挑战、服务性质挑战、战略定位创新、生态环境挑战等诸多难题。”[3]本文拟从国家法律法规、资助机构资助政策与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角度入手,探讨我国高校推行科研成果强制性开放获取的法律政策环境及不同制度与系统间的融合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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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高校科研成果开放获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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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我国CALIS机构知识库登记的39个机构知识库为研究对象,经过互联网逐一访问与统计,筛选选出元数据数记录超过万条的8个高校机构知识库形成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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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所筛选出的8所高校的机构知识库无疑对我国高校机构知识库的现状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能够反映出我国高校机构知识库的现状特点,即内容存储不足、机构政策缺失、基础功能尚需完善。机构知识库的内容存储是其得以延续并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4)的统计,我国高校在2013年一年发表的科技论文就达到110余万篇[4]。因此,高校机构知识库的内容存储事实上具备着丰厚的来源基础,但是,在现实中却普遍存在着存储内容匮乏的困难。针对这一难题,张晓林教授早在2012年就提出,要依据法律、规章制度、机构政策来管理知识成果[5]。世界开放存储联合会发布的2013年年度报告《激励、整合和调解:机构知识库可持续发展实践》中也提到:“机构政策已被证明是提高存储的成功之路……实施了政策的机构,不仅机构知识库的学术产出有了大幅的提升,而且研究人员对机构知识库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参与……有证据显示,在政策实施后,知识库存储条目的增长超过了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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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已经先后有中科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先后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开放存储政策,就高校而言,尚没有高校发布类似的强制性存储政策。这与高校所处的尴尬际遇不无关系。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赋予高校将其成员的科研成果强制性开放获取的权力,相反,现行的版权法史无前例地强化了出版商的复制权与发行权,使得开放获取的步伐步履维艰。其次,就机构政策层面来讲,目前国际上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多以公共项目资助机构为主,因其为研究者提供了公共财政的支持,因此有权要求研究者将其成果以开放获取的形式回馈社会公众,以实现权利与利益的平衡。而高校大多是公共资助项目的具体承担者或是充当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者,无法代替资助机构来强制要求项目成果的开放获取。但是,在个别领域内,仍然存在着可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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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高校可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的科研成果类型及其法律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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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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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讲,法人作品就是法人作为作者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这类作品,虽然是由自然人实际承担完成的,但是责任与权利归属都由法人来承担,因此法人拥有完整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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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7]。根据本条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在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除此之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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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的上述规定,高校可以对本校科研人员完成的、高校享有版权的法人作品与部分职务作品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对此部分作品的权利归属现有研究已经进行了大量论证,本文对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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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科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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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我国最早在2008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资源共享的机制,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基地、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技术文献、科学技术数据、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科学技术资源的分布、使用情况”[8]。之后,在201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对于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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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我国“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已于2014年3月1日开通运行,实现了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将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式纳入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队伍中。明确提出到2024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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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目标,要建立国家科技报告的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即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而高校正是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要求,高校需要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并对科技报告进行审核,然后呈交上级科技报告管理部门,同时,对本单位呈交的科技报告,可以在本单位范围内开放共享。由此可见,对本校科研人员承担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报告施行强制性开放获取,既是高校的权利,也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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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共资助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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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来看,对公共资助的项目成果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是最为普遍的做法,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是公共资助机构有权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的机构政策,并在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任务书中以独立条款的形式予以实施。高校是各类公共资助项目的重点承担单位,据统计,我国高校承担的各类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课题)数目在2013年已达到71万余项,且近年每年以10%的比例在递增[4]。高校每年承担着如此庞大的项目研究,但是对项目成果却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目前,我国只有中科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并建立了自己的机构知识库,支持公众通过网络检索开放获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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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校的立场来看,对于已经发布开放获取政策的公共科研机构,因其本身倡导科技成果的开放共享,高校可以积极申请合作,实现对这些机构的科研项目成果的同步共享。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开放获取政策声明中就提到“基金委将积极促成机构知识库与其他科学与教育机构知识库等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关联和标准共享”[11]。高校借此可以积极推进本校承担的这类基金项目成果的强制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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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尚未发布开放获取政策的公共项目资助机构,高校可以先要求教师提交项目研究成果,而暂时不开放共享,即采用“暗存储”方式,为将来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积累内容。在全球开放获取运动的浪潮推动下,我国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也在大力推进我国科技成果的开放获取,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明确在其政策声明中提到“要求我委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和公共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推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和公共机构资助项目已发表论文的开放获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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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我国公共资助项目的开放获取也必将成为大势所趋,融入世界开放获取运动的大潮中,高校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可以积极地利用上述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建立新型的学术交流体系,促进科研成果的交流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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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高校实施科研成果强制性开放获取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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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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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分析,我国目前对高校部分科研成果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完全是有法可依,高校对本校的科研成果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需要加强对本校科研成果的过程管理。首先,科研管理部门如科技处、社科处对本校组织实施而产生的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可直接依法或依据协议约定开放使用,行驶法人的著作权或优先使用权。其次,对于本校人员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应当组织好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成果收集等过程管理工作。根据资助机构的政策要求,在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中约定并及时提醒项目承担者项目成果需提交本校的机构知识库或成果库,对于已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资助成果,按照资助机构的要求同步开放获取,对于其他尚未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项目成果,实施“暗存储”,即只收集,不开放,待时机成熟时可以一并开放获取。最后,对于国家科技报告等特殊成果,应当严格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项目承担者撰写研究过程、研究结果等科技报告,做好密级鉴定,及时上缴,对不涉及保密的科技报告依规定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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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探索制定并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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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共资助机构相比,高校由于未对本校科研人员的研究提供公共资金的支持,因此要求科研人员将个人的科研成果开放获取难免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哈佛模式”受到国际众多高校的推崇,即由教职员工自下而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机构是否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否则,只能实施“鼓励”自存储的开放获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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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国高校目前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来看,建议我国高校实施复合型的开放存取政策,对于已发布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公共资助机构,对其资助的科研成果配合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而对其他类科研成果则暂时鼓励其开放获取。对于具体的政策条款设置与推广实施措施,详见笔者《基于国外实践的高校开放获取政策与实施策略》一文,此处不再赘述。

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第4篇

钱祝伟原是朗地公司的总工程师,在其任职期间,先后组织和参与了“锁簧装置”和“柱塞弹簧”两项发明的研发,尔后这两项发明创造均以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下海公司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并于九个月后获准。在下海公司申请专利时,在发明人栏只署钱祝伟个人名字。

后来,下海公司与朗地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上述两项专利无偿转让给朗地公司。不久,朗地公司与雷富公司签订了《A型、B型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将上述技术(包括两项系争专利)许可给雷富公司使用,其技术入门费为250万元;技术提成费为相关产品净售价的4%,朗地公司共收取技术使用费计1600万元。

下海公司与朗地公司此前曾在1998年和1999年对原告进行了住房奖励、购房款奖励和企业突出贡献奖金奖励等。钱祝伟退休后仍感不足,双方协商过程中,朗地公司和下海公司突然收到钱祝伟的状,要求两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职务报酬200万元。

上海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先后三次开庭审理,并组织了两次专家鉴定,经多次调解不成,法院判决朗地公司支付钱祝伟专利报酬27万余元,原告对此判决不服,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

我是在2005年6月接受被告方下海公司的委托接受了这个错综复杂的专利报酬纠纷案。原来,朗地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是国有集团公司下海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原告方钱祝伟是朗地公司主管此事的总工程师,两项专利申请文件上只有钱祝伟一人的署名,当时没有引起重视,不料却酿成后患。

我对此案的判断是该公司原总工程师离职后向公司索要巨额职务报酬。诉讼尚在进行,不料,案外第三人雷富公司以两项系争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经口审后,于2005年12月23日决定:宣告上述两项专利全部无效。

在法庭进入辩论阶段,我考虑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案专利报酬是否应该支付;二是如果要支付专利报酬,理应合理合法;三是涉案专利是一般技术,并非核心技术,相关技术贡献率如果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来,那就无需再请鉴定机构,正是由于这是个复杂的技术难题,法庭才会求助于五位技术专家科学地自由裁量,裁梁结果应当受到尊重。四是专利被宣告无效后,那么专利无效是自始无效,即从申请日起就无效,并非从宣告日起无效。只是专利被无效后,其先期已被执行部分不再回转而言,而尚未执行的理应停止。

但是,最后合议庭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但终因差距颇大,调解不成。在2007年12月25日,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朗地公司支付原告专利报酬27万余元。朗地公司去函中院,表示服判,不过如果对方上诉,则我方也上诉。后原告果然上诉,朗地公司也就被迫上诉。目前,高院庭审也已结束,并因双方差距仍远,故调解未成,高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律师感言】

勿将专利报酬和奖励混为一谈

很多国有企业对对专利报酬支付机制认识不够,更分不清报酬与奖励的区别

本案后,我通过本案的事实,了解了当前国有企业在专利管理方面,尤其是在专利报酬方面存在的问题,颇有感慨。

自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知识产权在国内已经越来越为公众所关心。众所周知,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是工业产权。我国政府积极鼓励科技创新,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很多国有企业对知识产权都很重视,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创新,提倡专利申请。

但随着国有企业专利申请量的不断增加,问题也接踵而至。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不论是自行实施还是许可实施专利技术,均需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对此,很多国有企业认识不够,如:有的国有企业很重视科技人员,在他们发明创造后,给予了重奖;有的国有企业没有报酬机制,对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不知道要支付报酬,更分不清报酬与奖励的区别。前者是国有企业把报酬与奖励混为一谈,不明白奖励是一次性的,报酬是经常性的等;后者是国有企业在机制上就有问题,存在纠纷的隐患。

专利报酬制度既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国有企业就应该贯彻执行,如果没有健全的专利报酬制度保证,那么企业科技人员该有的拿不到,该得的不敢要,这样就会影响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更有甚者会诉诸法院,激化矛盾。我认为通过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上策,应该是通过国有企业自身完善专利报酬机制来解决,防患于未然。

专利机制事关企业持续发展

建立国有企业专利报酬支付机制直接关系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可以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创新,还可以为企业创造和谐的氛围,否则企业的持续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国有企业的领导应当正视专利报酬问题,该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低。如果解决得好,不仅可以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创新,还可以为企业创造和谐的氛围;如果解决得不好,则会挫伤企业科技人员创新的热情,企业的持续发展也就难以为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国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此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构建合理的专利报酬的计算和发放机制,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建立长效的专利报酬制度。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国有企业应当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报酬,那么国有企业就理应执行。我认为,在企业内部制定相关专利报酬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专利报酬的规章制度应形成文字并予以公布,让每个人特别是科技人员都清楚国家和企业的报酬制度。条件允许也可以经过例如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机构让企业职工发表意见,并表决通过,最终形成企业长效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证企业科技人员的合法利益。

其二,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众所周知,专利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有的国有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并没有管理好。企业拥有多少专利、专利有多少自行实施又有多少许可实施以及专利报酬的计算、统计汇总和发放等,这些复杂、繁琐的工作均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配备人员来进行管理。

有些国有企业虽设立了相关的专利管理机构,例如:在企业法务中设人管理或者在生产管理的部门中设人管理,但由于这些管理机构或徒有虚名,流于形式,或身兼数职,疏于管理,往往难以有效管理。所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这样才能使专利报酬的计算和发放落到实处,例如:在企业内成立专利管理办公室或知识产权部,这些专门的管理部门可以独立于企业的其他部门,直接由总经理管辖,也可设置于办公室、法务部、劳动人事部或总师办,视情而异。技术部门和车间要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定期做统计报表汇总,使上下左右形成一个技术创新专利发明的统计网络。

科技报告制度范文第5篇

科技档案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2010年以前,由于信息传播速度、信息量以及计算机技术的普及都落后于今天,全国各地的科技情报研究所都是使用人工的手段从科技档案中收集情报,然后再对数据进行筛选、去重、统计,这种方法既费时又费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档案平台、科技报告系统的兴起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科技情报研究部门对信息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人工检索数据、筛选数据的方法必将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利用算机技术自动地对数据进行检索、处理和分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完全用计算机代替科技情报研究人员进行情报分析工作是不现实的,因为很多情报的判读需要科技情报研究人员常年累积的经验,计算机可以做的是在最大限度上用计算机代替人工做重复性的工作。此外,情报领域与计算机领域有一定距离,情报研究人员往往不懂计算机技术,甚至对软件的使用都感到棘手。针对上述实际需求,需要开发一个无监督的系统,该系统可以按照需要自动采集数据,并可以对数据进行去重、分析。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计划在钱学森提出的综合集成研讨方法指导下,基于数字档案平台、科技报告系统等数据库设计建立一套以人为主,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综合集成,高度智能化的人机结合智慧情报系统,从系统的物理构成来看,包括三部分:一是由参与情报解读的专家组成的专家体系;二是由为情报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组成的机器体系;三是由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源组成的知识体系。从情报分析过程来看,该系统包括三部分:一是基于专家体系经验判读的定性情报综合集成系统;二是基于数据采集处理工具的定量情报分析综合集成系统;三是从定性情报到定量情报的综合集成系统。总之,该系统的建设不仅需要建立由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具有能面对复杂巨系统问题所需要的合理知识结构的专家体系,而且还需要设计开发能够有效处理海量数据的工具,实现信息的高效采集与精确分析。从技术构成分析,归类能力、关联性分析能力、辅助解读能力、报告辅助生成能力是该系统应具备的几大核心能力。

文章将主要运用信息智能检索、数据统一结构化、信息抽取、机器学习、自然语言理解等前沿的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对各数据库的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文本进行处理,实现对海量信息的数据挖掘,完成数据的关键词输入、引文爬取、数据解析分析、统计。最终形成关于学术专题情报报告雏形。

二、学术专题档案情报快速辅助生成系统功能需求分析与系统设计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特征为情报服务过程中数据采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档案数据库和科技报告数据库等结构化信息异构、重复,质量参差不齐,时效性不强,使数据整合成为基础数据资源建设的难点;其次是是如何通过大数据时代高度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充分利用人际网络获得一手数据,并与网络、文献和数据库信息进行整合,也成为大数据环境下数据采集的难点。与此同时,无论何种数据来源,由于数据的价值密度低,数据筛选技术都是关键的技术难题。

本系统通过利用网络环境下的搜索引擎技术、本体库、SVM分类算法、聚类算法和信息筛选技术,构建面向大数据的档案数据库数据、科技报告数据库数据、人际网络数据和信息筛选的大数据采集与筛选工具,为情报服务的数据资源建设提供工具。

(一)系统需求分析

1.搜索需求:互联网数据库信息是情报服务的主要数据来源之一,搜索引擎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数据的获取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工具,但是由于算法本身局限性,普通搜索引擎只能采集到约10-30%的信息,只能完成情报大概情况的收集,不能满足情报检索中查全率的要求,对于查准率也只能满足部分要求,这种现状对于情报服务来说,是对互联网信息资源的浪费。本系统需要在普通搜索引擎的基础上通过重点、互动、专业垂直搜索,完成深入的、交互式的、专业的科技情报搜索。本部分的科技情报专用搜索工具是由元搜索系统、重点搜索系统、互动搜索系统、垂直搜索系统和深网接口系统封装在一起构成。

2.大数据筛选:数据库数据具有数据价值密度低的特点,因此,数据的筛选对于情报服务的质量尤为重要。数据来源的广泛性使得大数据难以根据同一标准进行筛选,因而计算机难以独立完成筛选工作。本系统根据研究内容设定采集数据的范围,将采集得到的数据去噪、剔除相似数据后,根据领域词汇距离、情报点关键词录、情报报告关键词录摘录出较具情报价值的信息,力争把以十万计的海量信息压缩到600条以内,同时保存足够的核心信息,并采用人机结合的工作方式,提供专家判读的界面,为数据筛选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3.动态情报跟踪与基于科技主体的社会网络情报需求。搜索引擎完成的是面向互联网数据库数据的静态数据获取工作,然而对于情报服务来说,动态跟踪能够展现情报研究对象的活动轨迹,对于情报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根据社会网络理论,完成科技主体(单位和个人)相互关系的表达,从而确定某一主题下各个科技主体的特征,以使我们能从中找到适合进行情报分析判读的行业专家。本系统基于移动网络环境下的情报采集技术,创新情报采集模式,全面采集由情报所所内人员、行业专家、专业情报员,通过科技情报生产的规范化流程、规范化方法,依照科技情报质量控制体系,在情报分析模型方法库和情报分析方法工具包的协助下,完成情报的分析流程。

(二)系统模块设计

本系统根据关键词并行进行科技报告系统网页爬取与数字档案馆中的科技档案爬取,获取有效的网页信息与档案信息,去重、去噪后得到需要的网页信息与档案信息。对数据进行特定的处理,采用特定的算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生成需要的图表格式并得出结论。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按照档案情报流程节点的不同,该学术专题情报快速辅助生成系统可以细分为几个大模块:搜索大模块,控制大模块,整理大模块,分析大模块及结论生成大模块。大模块下又可细分为几个小模块。学术专题情报快速辅助生成系统模块划分如图2所示

1.搜索模块:搜索大模块主要有科技报告系统网页搜索模块和数字档案搜索模块两大模块。网页搜索模块致力于在科技报告系统网络上搜索与关键字相关的网页集合,为后续的操作提供初始的科技报告系统网页信息材料来源。数字档案搜索模块是在制定好的数字档案馆中搜索与关键字相关的档案集合,得到与关键字有密切关系的档案集合,为之后的整理分析等工作提供初始的材料来源。

2.控制大模块:控制大模块主要有两个小模块:内存控制模K和线程控制模块。无论是从网页中获取信息还是从档案库中获取信息,系统在获取信息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容量比较大,所以需要内存控制模块来高效的非配运行此系统的计算机的内存,以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由于要获取的信息内容十分多,因此采用并行技术进行获取信息的操作。

3.整理大模块:整理大模块主要有科技报告系统网页内容整理模块和档案库内容整理模块两大模块。科技报告系统网页内容整理模块只要是对获取到的网页进行去重,去噪等处理,得到干净、整齐的网页内容。档案内容整理模块是对已经获取到的档案集合进行去重,去噪等处理,获取格式整齐的档案内容,以便进行后续工作。

4.分析大模块:分析大模块主要有科技报告系统网页内容分析模块和档案内容分析模块两大模块。科技报告系统网页内容分析模块是对前边已经处理过的网页信息采用分类,对比等特定分析方法对这些内容进行分析,以帮助后边的模块得到想要的结果。档案内容分析模块是针对之前通过搜索,处理得到的整齐的档案信息内容采用特定的分类,对比等分析方法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得到分析的结果。

5.结论生成大模块:结论生成大模块主要有科技报告系统网页生成结论模块和档案生成结论模块两大模块。科技报告系统网页生成结论模块使用通过关键词筛选出的网页信息经整理、分析得出的结果采用表格,图表等方式展现给用户,让用户对结论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档案生成模块使用通过关键词帅选出的论文信息经过整理、分析得到的记过采用与网页生成结论模块基本相同的样式,如表格、柱状图、饼图等方式向用户展示该关键词搜索的内容的结果。便于用户进行相关的决策等。

(三)系统架构设计

系统结构共包括元搜索模块、垂直搜索模块、URL调度器、数据存储器、多线程控制器、源码解析器和数据分析模块,其中元搜素模块主要是对科技报告系统网页数据进行检索;垂直搜索模块主要是对档案数据库进行检索。由于网页数据与档案库的格式差异较大,故本系统开发两个软件分别对网页数据和档案数据进行处理。从系统结构上来说,除了信息采集模块外,两个软件的结构基本一致,都是通过上述模块进行相互协调控制。用户在系统运行初始化时对相关参数进行设置,如检索的最大页数、检索的时间间隔等,然后输入关键词,系统结合上述功能模块就可以脱离人工自动对数据进行检索和处理,最终实现无监督的信息采集工作。

系统的基本流程:在传统网络爬虫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对网页信息进行抽取,将下载下来的数据保存到内存中,与之前的一级链接相同,当内存中的数据超过一个阈值时,将它们输出到本地文件中。

当全部数据抓取下来后,数据被分为网页数据与档案数据,由于档案数据是标准的结构化数据,并且科技档案技术方案的重复率并极低,也不存在大量噪声数据,因此可以通过系统的数据分析模块对档案数据进行分析。

三、学术专题档案情报快速辅助生成系统的功能实现

文章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使用本系统进行实验,验证本系统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一是本系统可以实现对档案数据库、科技报告数据库的中文数据采集搜索,可以自动实现对档案、科技报告相关词库的搜索,对相关文献详细信息(包标题、摘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完成时间、项目名称等)进行搜索采集,对相关文献内高频词汇进行统计分析。二是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归类、去噪、去重处理,筛选出较具情报价值的信息,运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筛选完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清晰的档案文献相关信息统计分析表格。三是系统可以用来搜索某学术领域相关机构、相关专家,还可以对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专家之间的合作关系、专家学术研究点之间的关系进行可视化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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