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共有24881文字,由葛康华仔细改进之后,上传在!协议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xié yì,意思是共同计议,协商;经过谈判、协商而制定的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文件。《隋书·律历志中》等均有相关记载。2024年2024样本销售合同模板十二篇感谢来阅读!
买卖合同: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范本/格式/样本/样式/协议 第一篇
甲方(人):二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座落及面积:
本房屋座落在为:国用(筑面积)第,土地证编号号,现甲方将建成房屋的二楼出售给乙方,出售房屋建平方米,准确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元整(¥元)。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元(¥:元)。
二、房屋概况及计价、付款方式:
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装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总价为币用(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全部缴清房屋总价款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为合法房产,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2024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再订立《买卖合同》。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办理好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签订24个月后仍没有办理好房产证,甲方需对乙方做出赔偿。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响乙方享用该房屋的所有权。
2、乙方如有必要对房屋重新装修时,不得影响该房屋本体结构安全。
五、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共和国2024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和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日期:日期:
中外买方信贷合同样本 第三篇
借 款 方:四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2024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机关,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2024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2024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2024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简单销售合同书样本 第五篇
销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甲方:
乙方:
附加篇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并议定以下协议:
二、产品要求:
按甲方所确认的乙方提品图片及说明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
1.定金:本合同签订日,支付总价的 30 %,即币?????????? 元。
2.余款:商品交付甲方后???? ?日,支付总价的70 %,即币????????? ?元。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违约行为,甲、已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图样、式样、结构等所生产的商品,侵犯了其他第三人的权利,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甲方按乙方提品图片及说明为验收标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需方所在地起诉。传真件有效。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 ? ? ? ? ? ? ? ? ? ? ?签约代表:
日 期:
简单销售合同书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具体产品、数量、发货时间凭需方电话、传真和发货通知为准,需方传真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厂家规定保修 。
三、交提货地点:
四、运输费用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代理证券买卖合同样本 第六篇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建筑模板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以乙方通知的具体尺寸执行,质量按厂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交货后乙方进行验货,如若不符合以上板材质量要求,乙方可以选择退货。
三、 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甲方接到订单后____天内到货,乙方之前,货运过程中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交货地点:
四、 付款约定:
合同签好后,乙方付定金--万元整,乙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鲍经理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贷款公司抵押合同样本 第八篇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为确保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以下称“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 (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利率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2024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
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 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2024抵押物的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8.3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 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 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2024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贷款公司抵押合同附加篇债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全称):
为了确保债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抵押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以及其他2024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金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运输费、税金、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过户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第三条 抵押物
一、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二、上述抵押物暂作价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一、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三、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被监管等情况。
四、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以及抵押物的隐蔽瑕疵。
五、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或2024部门的同意。
六、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扣押、监管等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风险。抵押后若发生其中任一情形,有可能影响抵押权实现时,抵押人愿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补充担保,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的相关损失。
七、同意抵押物的抵押率在上述抵押物暂作价的_____%以内。
八、抵押人负有监督主合同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而无效。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二、在主合同债务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抵押权实现的处分行为。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在主合同债务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四、在主合同债务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一、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2024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二、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四、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2024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和抵押人违反主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所担保债务全部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
二、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抵押物实际处置价值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债权以外的部分,抵押人同意优先偿还主合同的债务人在抵押权人处的其它债务。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三、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四、抵押权人因上述原因行使抵押权时,无需另行与抵押人协商,可直接行使抵押权,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章视作其与抵押权人就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事宜达成一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如遭遇抵押人阻挠,抵押权人直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一)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和抵押物隐蔽瑕疵。
(二)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2024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提存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主合同贷款人住所地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第十五条 债权人向抵押人发出的2024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抵押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否则,债权人发出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各登记机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 特别声明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签约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公司抵押合同附加篇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2024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币(大写)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利息支付方式为按 (月)付息,每 (月)的 2 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银行开设帐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帐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按时将本息交至贷款人帐户。
第六条 抵押财产: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二、除非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三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贷款人的抵押担保。
三、若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财产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财产全部价值。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财产或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作为抵押财产,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财产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财产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物出险时保险理赔款在贷款人扣除本金、利息后多余部分应返还抵押人);抵押人应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予以提存。
三、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本合同对应的其中某笔主债权债务无效,并不影响整个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五、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
六、如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
发生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侵害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九条 抵押财产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抵押财产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贷款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二、抵押财产存在权属争议;抵押财产为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及其他违约责任:
(一)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三)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四)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后,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第十一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2024规定,在中国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2024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2024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向贷款人住所地提起诉讼种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费和提存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如这种清偿被2024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或者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借款人方可要求贷款人履行放款义务;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或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而抵押财产登记手续未办妥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抵押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借款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八、本合同一式 三 份,贷款人、抵押人、借款人、 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样本「」 第九篇
甲方: 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样本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三方贷款合同协议样本 第十篇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丙方: (个人)
鉴于:
1、甲方同乙方于《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依据原协议,乙方 有权代甲方收取房屋的购房款;
2、甲方同丙方于日就上述房屋签署了《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依据买卖合同,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首期购房款,其余价款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丙方将上述首期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丙方向乙方支付视同丙方向甲方支付。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直接向乙方缴足该款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向丙方书面出具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详见附件1)。
二、丙方向乙方付款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乙方出具的确认函向甲方换取同额购房款发票。同时,丙方将确认函交付给甲方。甲方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甲方需派专人负责办理丙方的按揭贷款手续,在该笔贷款放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该笔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将所有购房款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等值发票。
四、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即使本协议终止,本条款所规定之义务对各方仍具约束力。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五、甲、乙、丙三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甲、乙、丙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各持 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第十一篇
合同编号:
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2024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2024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选用配置)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币)││
│ 大写 ││
├───────┼────────────────────────────────┤
│ 备注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2024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2024部门2024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2024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币元,大写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币元,大写元。 前支付余款,计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2024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2024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2024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2024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公开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2024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2024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2024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三方贷款合同协议样本 第十二篇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主办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委托人): 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现将委托贷款事宜,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原则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主办人 先生根据甲、乙、丙三方签订的本委托贷款合同的金额,将 先生( 籍)( 银行股东)在华币20亿元整,存入中国 银行分行开立的存款人 先生专用账户,存款人的姓名、存款人的护照、账号、、外管局批文、资金移动手续,在拨款时一并提供给乙方。
第二条款到位十个工作日内,由受托银行 分行,负责开立存款人 先生的专用账户,其专用账户的凭证和存款人的进账单交给甲方主办人 先生。
第三条委托贷款年率5.8%计币 万元整,存款税由存款人缴纳,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币 万元整,共计币 万元整,在款到位20个工作日内,由受托银行代收代付币 万元整支付给委托方主办人 先生。
第四条在款到位20个工作日,因故乙方未能按时代收代付第一年的年利息和一次性综合服务费 万元整支付给 先生,由乙方受托银行 分行负责赔偿动款损失,其标准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按 元计算,支付给甲方主办人 先生,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 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五条从20__年 月 日起,不论国家利率如何调整,受托年利息5.8%仍然不变,由乙方受托银行中国 银行 分行负责代收代付当年利息 万元整交给甲方主办人 先生,丙方逾期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每天每亿元按175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但最迟不准拖延15天。如超过15天还没支付利息,每亿元每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如果超过两个月未付利息,不论何故,已借给丙方的资金由乙方受托银行负责追收,乙方受托银行不负责垫付。本委借方贷款合同终止,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 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六条动款办法:存款方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按时如期到位,正常履行合同时,委托方不准移动专用账户的资金,乙方受托银行根据银行法和根据本合同条款,不用再通过甲方可随时转款到丙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但受托银行负责按时代收利息和追收到期本金,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款执行。
第七条委托贷款时间:从20__年 月起,到20__年 月止,共计五年,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的责任:(委托方)
1、甲方主办人 先生负责按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资金到位。
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每年利息和结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时专款到位,按每天1570元赔偿丙方。但最迟不准超过15天,款仍未到位,每一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丙方。如超过两个月款还不到位,不论何故,依法按违约赔偿,包括给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乙方的责任:(受托方)
1、为丙方存入委托贷款币20亿元整。由乙方根据中国 银行 分行负责开立存款人 先生委托贷款资金的专用账户,将收款人 先生户名的进账单交给甲方主办人 先生。
2、年利息5.8%计币 万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币 万元整,两项总计币 万元整,在款到位20工作日内由乙方受托银行中国 银行 分行负责代收代付给甲方主办人 先生,否则按本委贷合同第四条执行。
3、本委贷款项在乙、丙方两方同意支付贴息的前提下,可续签。甲方同意用款企业提前还款,还款利息按年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4、本委托贷款合同一式五分,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5、本合同翻印、复印、电传、过期一律无效。
甲方(委托人):主办人签字:
乙方(受托方):中国 银行 分行(公章) 行长(签字):
丙方(用款方):法人代表签字:操作方(主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