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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一篇】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燃放成为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很多人喜欢的一种庆祝方式。然而,燃放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对学校来说更是不容忽视的。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我校特制定了一份燃放的禁止方案。
首先,禁止燃放有助于保障校园安全。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操作不慎,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尤其是在学校这个人员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而且,学生们对于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可能在燃放过程现意外的情况。因此,制定燃放的禁止方案是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其次,禁止燃放有助于维护校园环境。的燃放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和烟尘,给校园环境和空气质量带来很大的损害。噪音会影响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休息,而烟尘会污染校园环境,对植物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禁止燃放可以减少校园环境的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再次,禁止燃放有助于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文化观念。作为学校,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文化观念。燃放虽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也需要在适当的场合和条件下进行。对学生而言,他们应该明确燃放的危害和不合适之处,在庆祝和欢乐的同时间,顾及到其他人的利益和环境的整洁。禁止燃放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文化观念。
针对校园内禁止燃放的方案,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贯彻执行:一是设立明确的禁止燃放的规定,并明确处罚措施;二是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燃放的危害性和不适宜性的认识;三是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加强巡视和监控,确保禁令得到执行;四是与家长和社区共同合作,共同营造禁燃环境,宣传不燃放的正确观念。
总之,学校禁止燃放方案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和文明秩序,提倡正确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相信禁止燃放的方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二篇】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引发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2024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x届xxx中全会和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职能部门全程,行业系统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原则,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安全管理,推进“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理念的提升,努力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重大危险源场所、燃放点安全,确保校园不因燃放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人员对禁放、燃放区域的看护、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师生在规定时间(20xx年1月13日——2月6日),校内为全面禁止燃放区域燃放时间。
(二)安稳办负责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为宣传主题,通过标语、校园通知、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安全燃放防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全体教职工要站在“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文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切实配合学校做好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安排好值班人员对春节期间的校重点部位和危险源区域进行控制,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清理,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务必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报告及时、处置有序”的要求,确保救援处置任务的完成。
(四)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守护,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所在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等情况,制定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六)放假前,安稳办要组织人员开展可燃物清理的专项行动,对校舍及重点部位等进行可燃物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
(七)学校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肃处置对在禁放时间、地点、场所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校燃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2024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宣传、控制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2024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
畅通信息,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安稳办及相关部门,安稳办负责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县教委。安稳办负责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于20xx年2月5日前报送县教委安稳办。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三篇】为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2024做好20xx年下半年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xx〕489号)文件精神,规范零售网点经营行为,提升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我市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条例》和《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经营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体系,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并落实各单位责任,严把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关,杜绝无证经营、超量储存现象,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净化经营市场,维护合法经营单位利益,大力提升经营网点安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和冒牌、超标违禁产品。
2、无照无证零售经营网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网点擅自销售。
3、持证零售经营网点:未做到专店专人经营;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未到位;超量存放;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私设非法储存点。
四、时间步骤与措施
1、时间: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镇人民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和采用开动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专项整治活动浓厚的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众和举报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的自觉性。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镇人民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派出所、市监所、安监站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组干部,村级信息报告员等作用,对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搜集、上报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从市应急、公安、市监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赴全市20个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组所到镇,镇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派出所、市监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全程配合,严厉打击经营中的一切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镇人民、市直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此次活动小结于2月28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2024
3、整治措施:
(1)对于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由市应急局依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查处。
(2)对于批发企业向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和冒牌、超标违禁产品的,由市应急局依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查处。
(3)对于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网点擅自销售的,由市市监局依据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查处。
(4)对于没有取得《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网点擅自销售的,由市应急局依据《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查处。
(5)对于行为构成治安管理的,由门依据《中华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于持证零售网点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由市应急局依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7)对于持证零售网点超量存放的,由市应急局依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联合执法。派出所、市监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在镇人民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市专项整治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安排执法车辆和召集组员,并对整治组整治效果负责,严禁“走过场”。市整治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领导,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同时,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联合执法。
(二)严肃工作纪律。市、镇各抽调人员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克服困难,不得无故缺席和请假,确需请假的,市级向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请假,镇级向镇分管负责人请假。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格对照“负面清单”管理2024规定进行处理。
(三)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整治活动跟踪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进展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四篇】我省已全域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等行为,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残奥会期间营造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排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的人员和车辆。
(二)深入排查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仓库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的地点。
(三)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县份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的场所和区域,严防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区域“打非”工作,主要领导是“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为重点,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2024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销毁没收的。
(三)镇安监站负责加强与2024部门协调和沟通,严禁发放经营许可。
(四)工商所、食品药品所、综合执法队负责市场管理。会同2024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所有小门市铺、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门市逐一排查,打击上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
(五)其他各2024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四、具体步骤
“打非”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
(一)加强排查
镇、村两级,成立由镇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镇、村两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拉网式”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组织督导
镇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生态环境、市场、综合执法队等部门,成立“打非”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对各村(社区)“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
五、2024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举报奖励,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等多项措施,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觉性。
(三)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五篇】根据《2024印发xx区城区禁止燃放工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防范安全事故,增强全市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中心城区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等措施,充分认识开展禁燃工作“进校园”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参与禁燃行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助推全区禁燃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禁燃工作“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点是抓好“四个一”活动,即:
1、一堂课:安排一堂课,授课内容以禁放、共创文明城市等为主,并组织学生观看燃放带来伤害的图片、,加强学生的环保和卫生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环保意识。
2、一封家信:开展以“拒、讲文明、爱卫生”为主题的“给家长的一封信”征文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活动,选送优秀征文5篇参加区级评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优秀文章在《新xx》报上刊登。
3、充分发挥校园宣传平好一期“禁燃”黑板报,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大屏幕、校园网站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悬挂“禁燃”宣传标语、宣传横幅。
4、一次演讲比赛:开展“拒绝燃放从我做起”演讲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活动,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演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议书:中心城区各学校做到每位学生发放一份倡议书,并要求家长在家作本上签名承诺春节期间不在禁燃区内燃放。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确保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学生在春节放假期间不发生违规燃放的行为,并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对学校学生、教职工及其家属在禁鞭区燃放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是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保护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途径,是全市人民期盼解决的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2、明确任务。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下设专班具体负责“禁燃”的宣传、督导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3、明确奖惩。“禁燃”工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力度欠缺、工作进度滞后、违反“禁燃”规定被查实的学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六篇】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办公室2024印发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黔江区教育系统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治科(安稳办),由法治科(安稳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校(园)成立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园)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5日前)。研究制定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落实保障措施。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0xx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园)要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月5日)。在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校(园)严格落实宣传引导、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态化阶段(20xx年2月5日后)。各校(园)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校(园)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通过在校门口张贴《2024加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后发),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让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重庆市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重庆市燃放管理条例》规定、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可燃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禁放区域和场所看护。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设置明显的禁放限放警示标志,明确具体人员进行看护,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的行为人;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常态提醒家长,未成年人燃放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会议、张贴一份通告、组织一次宣传、组织一次排查、落实一项看护),保证市教委和区委、区工作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检查。各校(园)要对燃放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区教委将在春节期间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因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2024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校(园)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和区教委。
各校(园)于20xx年2月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七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零售、批发、储存等环节工作,结合《西双版纳州旺季检查执法工作方案》,从源头上强化、零售、储存环节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两关闭、三严禁”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合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属地人民明确的禁限放区域,调整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紧盯、零售、储存环节,加强源头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等禁限放政策的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对全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坚决守护好西双版纳蓝天白云。
二、整治范围
全州所有企业及零售店(点)。依法取缔属地人民明确的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店。
三、整治内容
(一)合理规划零售经营网点,严格把控销售许可。
全面排查零售店,特别是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店,按照各县(市)人民禁限放政策规定,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调整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把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不符合布点规划、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企业。
(二)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严格规范、零售、储存行为,督促指导经营企业准确把握大气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规定和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安排进货。加强对批发企业仓库的检查,严禁仓库改变设计用途使用、超量储存、违规存放不属于的危险品,严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强禁限放政策规定的宣传,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知晓率。
及时向销售门店经营者宣传属地人民针对大气污染防范治理明确的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政策规定。并督促辖区内销售门店在店内粘贴属地人民禁限放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区的划定范围图,在销售过程中向购买者宣传县(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的政策规定,营造大气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应急管理局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新分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与2024部门联动配合,全面落实源头管控责任,严格经营网点的审批和整治,协调做好禁放区域内的回收处理。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利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契机,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禁限放”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措施,做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者,进一步提高领域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推动全州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八篇】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安市人民2024市区禁止燃放的通告》(南政〔20xx〕38号)、《南安市人民办公室2024印发南安市市区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1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发动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禁放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燃放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控非法燃放行为。
(三)巩固管理阶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报禁放工作情况,开展打击非法燃放专项活动,根据禁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职责划分
(一)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结合各辖区实际制定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深入推进禁售、禁放工作;定期总结通报禁放工作情况。
(二)派出所:受理违法燃放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携带)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依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监办: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上级2024部门严格经营许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组织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市场管理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区域内沿街门店、市场、餐饮酒店等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销售的单位及门店依法告知部门。
(五)道安办: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行为并向门通报。
(六)环保站: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污染数据变化情况,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术参考;根据燃放特点,在相应区域设置噪声和大气污染监测点,2024监测数据,配合2024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根据《中华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七)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经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区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经营企业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充分认识开展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环境、安全管理、创建文明乡镇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镇将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的,同时通报给具有管辖权的纪检门。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将加强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造氛围,完善机制。禁止燃放举报电话为110,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根据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于20xx年1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
【学校禁止燃放方案 第九篇】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2024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2024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2024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2024禁止燃放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