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本篇共有13452文字,由康力明修订,发表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公司股东借款合同范本如果你对这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第一篇 企业公司股东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2024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2024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2024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 企业公司股东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出 借 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出借人作为借款人的股东,现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款项用于扩大公司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 币 。
1.2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借款人扩大公司经营。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1.3 借款期限 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__年6月 1 日起至20__年12月1日止。
1.4借款利息 年利息率8%。
第二条 借款的发放
2.1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没有义务发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
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办妥借款等相关手续;
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2.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出借人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2.3 放款账户 出借人将该笔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后,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借款人认可向出借人所借的上述借款,并向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3.1.2条还款方式:
3.1.1 借款人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即最迟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本息。
3.1.2 借款人选择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明细如下:每月月初 5 号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3.2 还款账户 借款人须于还款日前将借款本息足额存入出借人指定并认可的有效账户,视为归还借款。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3.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在借款发放日后向出借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第四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4.1 出借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借款本金等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3 出借人有权转让其对借款人拥有的债权,并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转让事宜,以及对借款人进行催收。
4.4 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信息及还款记录等,提供给中国银行及当地授权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5.2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的提前到期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息等借款费用并结清其他一切2024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与变更
7.1合同效力 对于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或以口头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7.2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借款人要求且出借人同意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与本合同相对应的借据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 本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的履行,自告知方向被告知方所约定的住所邮寄送达后即为送达,或向所约定的移动电话发送信息后即为通知。
8.3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签署日: 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地:
第三篇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格式
抵押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 住所: 电话: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 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如下机动车辆(下表不够填写可另列清单)抵押给乙方,作为对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担设定抵押的2024费用。
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前述《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款、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应由债务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或委托方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4、在车辆抵押登记完成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或车辆抵押证明文件由乙方负责保管。
5、车辆抵押期间,甲方必须为车辆担保机动车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并确保车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6、车辆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7、在抵押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灭失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8、在债务人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交还甲方;若债务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则乙方(或其委托方)有权依法对抵押车辆进行处置。
9、《借款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甲方仍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10、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若不能按期偿还剩余借款本息,甲方自愿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11、本合同一式两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月日:
第四篇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格式
抵押人:
抵押权人: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函》,抵押人确认尚欠抵押权人租赁本金 元币及利息的债务;
2、抵押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机动车辆抵押给抵押权人,以担保上述债务的完全履行。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共和国担保法》、《中华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抵押车辆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租金,数额为租赁本金 元币及利息。
第三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起租日起 个月。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为:《租赁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
第五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在车辆所属登记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抵押权人予以协助。
第六条 抵押权的实现
当抵押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迟延向抵押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约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实现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的解除
在所有担保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抵押权人将应抵押人的请求,协助抵押人办理一切2024解除本合同所设定的抵押所需的手续,但一切费用须由抵押人支付。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抵押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抵押人执一份、抵押权人执三份,并在车辆登记部门留存一份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抵押人(盖章) 抵押权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共同签署日期:
第五篇 公对公借款合同经典范本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出借人):
联系地址:
丙方(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币 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帐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帐 号:
五、借款违约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起诉。
八、本合同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约日期:月 日
签订地址:
第六篇 正式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 《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共和圆台同法》、《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