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阅读的这篇文章有27740文字共五篇,由章佳鹏经心改进后发表!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欢迎大家一起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根据《##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2024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中华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 历史贡献股数量为 股、业绩股数量为 股,共需缴纳保证金 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 上一年度销售额为 、净利润额为 、品牌出口额占比为 ,总股本数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2024约定、违反甲方2024《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二
本股东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__月__日在中国签订:
甲方:,一家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市。
乙方:xx,
身份证号xx ,其住所为xx 。
国籍: 中国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同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另定,由项目公司投资设立幼儿园。
故双方特此订立协议如下:
1定义
1.1除非协议条款特别指明,本协议的字词与表述含义如下:
“关联机构”或“关联方”,指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该方共同受控制、或者控制该方的任何公司和企业及自然人或法人。
“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的权利或者指示公司管理部门的权利。
“章程修正案”,指由双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在中国签订的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指项目公司的股东会。
“董事会”,指项目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就在中国实施的行为而言,指中华共和国境内公司通常对外营业的任何一日,包括中国宣布为临时营业日的星期六或星期日(“调休营业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以及调休营业日以外的星期六或星期日。
“保密资料”,指某方(在本协议中如为乙方则也包括其关联机构)所披露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课程或其他信息:在披露时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记)的、在保密情况下披露的、或双方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应理解为保密资料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的生效日,即本合同的签订日期。
“审批机关”,指工商登记部门,或其他被授权批准本协议成立或项目公司成立的机关。
“审计师”,指在中国注册并由董事会指派为项目公司审计师的被国际认可的的且能胜任的会计师。
“知识产权”,指针对以下任何一项所拥有的权利:发明、发现、改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有著作权的作品、设计、课程、算法、数据结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保密资料、或具有商业价值的想法。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装潢、商号、域名、以及表明或突出某一货物或服务来源于某一实体或受某一实体控制的其他标记。知识产权包括所有针对计算机软件及数据的任何性质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在世界任何地区与上述权利性质类似的所有无形权利或特权,还包括上述权利的申请权以及登记权。
“管理人员”,指项目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指派的人员。
“甲方的关联公司”,由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公司。
“工作人员”,指除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之外的项目公司的所有雇员和员工。
1.2本协议中提及的附录、附件、条和款均指本协议的相应附录、附件、条和款。
1.3本协议中提及法律、法规或规章、协议或其他文件、也包括其修订后的版本。
1.4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对本协议的理解或解释并无影响。
2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的名称:
2.1.1中文名称为xx有限公司;
2.2项目公司的法定注册地为。
2.3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宗旨、经营范围及运营规模
3.1项目公司的宗旨是由甲方提供技术、课程、管理、经营、营销以及其它资源,与乙方在项目公司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投资设立以冠名的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项目”),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令双方满意的投资回报。
3.2甲方负责幼儿园项目筹备期的整体项目运营管理及负责幼儿园项目的教材课程研发、培训、等项目运营功能。
3.3公司作为的经济实体开展业务,自主经营。
4注册资本
4.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币元(大写:万圆整),以货币方式出资。若注册资本不足以经营幼儿园,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所持股份同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增加投入。甲方可以采取(a)现金,及/或(b)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代付教材/设备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幼儿园提供股东借款。
4.2认购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4.2.1甲方认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份额的百分之五十一,缴付出资币————元(大写:),持股比例51%。
4.2.2乙方认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份额的百分之四十九,缴付出资币————元(大写:),持股比例49%。
4.3注册资本的转让
4.3.1只有经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后,乙方才可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统称“转让”)其对注册资本所享有的权益(即“股权”)。在股东会通过决议后,项目公司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股东变更事宜。
但甲方向包括其关联公司在内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无需经过股东会和|或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根据4.3.2条之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配合甲方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需要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4.3.2如果一方(“转让方”)拟将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权益(即“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其他方有以与第三方提出的同等价格优先购买的权利。转让方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其他方拟进行的转让的条款及条件。如果在递交上述通知后的三十(30)日内其他方没有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则视为该方同意此股权转让,该方将签署所有必要的相关文件,包括签署同意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4.3.3若甲方以其关联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上市,则甲方可自行选择将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或者与甲方拟上市主体相应的股份进行交换。具体方法双方另定协议。
4.3.4如果一方希望将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份额全部或部分出售给项目公司另一方,且另一方也愿意购买该注册资本份额,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而另行签署转让协议。
4.4就出资设立限制物权
双方对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均不得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物权。
4.5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项目公司增资或者减资须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审批机构批准。经批准后,项目公司应将增资或减资事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双方应按照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缴纳增资部分或分担减资部分。
5双方负责的事宜
5.1甲方负责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甲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1.1在营业执照颁发后,及时签署并履行所有附属协议,并且促使其每一关联机构签署并履行该附属协议(如有);
5.1.2负责开业培训项目公司、幼儿园营业所必需的人员;
5.1.3幼儿园课程教材研发;
5.1.4项目公司、幼儿园财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a)招聘财务经理及/或会计,(b)项目公司、幼儿园的财务人员(包括:财务经理及/或会计、出纳)应当按照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指定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账务作业流程;
5.1.5辅导项目公司按本协议确定的幼儿园项目商业计划执行;
5.2乙方负责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乙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2.1在营业执照颁发后,及时签署并履行所有附属协议,并且促使其每一关联机构签署并履行该附属协议(如有);
5.2.2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筹建事务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5.2.3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取得开展幼儿园项目的所有审批文件、并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备案表或收费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及办理幼儿园的登记手续;
5.2.4负责招募项目公司、幼儿园营业所必须的人员;
5.2.5日常经营管理(除5.1.4条外);
5.2.6处理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幼儿园董事会不时委托的其他事宜。
6设立幼儿园
6.1管理及经营模式
6.1.1按照连锁经营商业模式,由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地区合作经营一所幼儿园,项目公司为幼儿园的举办者。
6.1.2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五名,其中1名由幼儿园园长担任,1名由幼儿园教师代表担任,3名由举办者代表担任(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委派),按照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6.1.3幼儿园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并按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6.1.4幼儿园董事会、监事的相关权限按照《中华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2024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幼儿园章程中明确约定。
6.2(a)甲乙双方,(b)甲乙双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c)甲乙双方的关联方/关联机构,及(d)甲乙双方关联方/关联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均不得担任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的园长应当持有园长证(即“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符合国家及/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园长的聘任或解聘由项目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按照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6.3幼儿园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由项目公司/幼儿园作为承租人及签约主体,如甲方及/或乙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已经签署了该房屋租赁合同,则在项目公司/幼儿园成立后,应当将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签约主体变更为项目公司/幼儿园,由项目公司/幼儿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6.4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幼儿园不得擅自变更幼儿园的装修设计。甲方有最终权指定幼儿园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和装修工程所需全部或部分材料的种类、数量、品牌、供货商、采购量等,项目公司/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循甲方的相关指定。
6.5幼儿园只能使用由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项目公司/幼儿园不得、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未经甲方批准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
6.6幼儿园市场推广所需之宣传制作物和VI(企业识别系统)模板由甲方提供,项目公司/幼儿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该模板,如对该模板的内容、格式进行任何增减、变更、修改,需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6.7项目公司/幼儿园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甲方的计划和要求全程参与幼儿园相关培训。
7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甲方按照51%,乙方按照49%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8董事会和监事
8.1董事会的成立
8.1.1董事会于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成立。
8.1.2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其中二(2)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一(1)名董事由乙方委派。
8.1.3每一名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原委派方重新委派可以连任。董事兼任幼儿园学校董事会成员。
8.1.4董事长由董事选举产生。
8.2董事会的职权
8.2.1董事会是公司的管理决策机构。董事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或通过通讯设备出席董事会。
8.2.2董事会的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8.3监事
8.3.1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但项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8.3.2监事的任期和职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9竞业禁止
乙方及其直系亲属(包括该等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机构/单位)在本协议结束后或幼儿园停止运营的日期,按最晚时间计算二(2)年内,均不能经营除本协议外的与幼儿园、托儿所相关的项目。
9.1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作为公开所有人或受益人在任何地方的相似业务或运营幼儿园中享有任何利益;
9.2不得作为任何相似业务或任何实体的董事、主管、经理、雇员、顾问、代表、代理等进行服务,该实体为任何地方的幼儿园相似业务之运营授予加盟权或许可或建立合资公司或其他商业企业;
9.3不得鼓励曾参加、已参加和可能参加幼儿园课程的学员去参加其它竞争对手的课程;
9.4不得发生任何兴趣或筹划、资助、帮助任何与幼儿园相似的业务;
9.5不得经营其他幼儿园或与幼儿园相关的业务。
9.6不能向任何与本合作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与幼儿园项目相关的管理、课程、作业、流程、招聘、装潢等一切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
10、担保和保证
乙方保证、同意:如因其违约而导致本协议终止、解除,则其作为所有人或受益人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方公司签署的其他协议,在甲方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终止、解除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终止、解除。
11经营管理
11.1项目公司的总经理以及出纳人员由乙方招聘,由甲方书面确认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11.2项目公司、幼儿园的财务经理及/或会计由甲方招聘,并按照公司章程、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12财务与会计
12.1会计制度
12.1.1项目公司财务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12.1.2项目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程序应报经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采用贷记帐法和权责发生制记账。
12.1.3财务经理有权提出授权管理办法并经董事会批准通过。
12.2会计年度
项目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但是,项目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颁发日开始,截止于〔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3利润分配
12.3.1项目公司在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甲方占51%,乙方占49%的比例对税后利润(如有)进行分红。
13终止、解散、相互收购股份以及清算
13.1协议终止按照项目公司净资产由甲方强制买回无须经过乙方同意。
13.1.1本协议于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日终止,除非双方续展。
13.1.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协议。
13.1.3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随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表达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
a)对方实质性违约或者实质性违反公司章程,且未在通知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后的六十(60)日内对违约予以补救;
b)对方作为任何附属协议的当事人实质性违反该附属协议,且未在相应的补救期内予以补救,或者由于任何附属协议因某种原因(不包括属于通知方的原因)已终止或将要终止或已被宣布无效或不可执行而(在以上每一种情况中)对项目公司的业务、资产或运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c)对方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d)项目公司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盘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e)不可抗力(定义见下文)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六(6)个月,对项目公司的业务、财产或运营有重大负面影响,且双方无法达成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
13.2通知和终止程序
13.2.1如果一方按照第14.1条发出表明终止本协议意向的书面通知,双方将在该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的期间进行磋商,以努力解决导致发出该通知的情形。如果这些争议没有在此三十(30)天期间(或者双方书面提议的延长期限)以令双方满意的方式解决,通知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对方宣布终止本协议。
13.2.2如果本协议第13.1.1规定期限届满,或者双方按照第13.1.2条的规定书面协议终止本协议,或者通知方按照第13.2.1条的规定宣布终止本协议,则双方应立即召开临时股东会,并签署同意终止本协议及项目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
13.2.3在股东会批准终止本协议后,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一份解散申请。在解散申请获得批准后,经批准的解散申请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如果对方未在终止和解散程序中提供合作,则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知方将有权单方向审批机构提交终止和解散申请,并且将经批准的解散申请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13.2.4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解散申请后,会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2024程序以及以下第13.3条的规定进行终止和清算。
13.3清算:
13.3.1在解散申请按照第13.2.3条的规定得到批准和登记后的十五(15)日内,甲方和乙方应指定相关人士代表其组成清算委员会,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有权在所有法律事宜中代表项目公司。清算委员会应按照相关法律以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原则履行其职责。
13.3.2清算委员会应该由五(5)人组成,三(3)人由甲方指定,二(2)人由乙方指定。清算委员会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专业人士。清算委员会成员代表股东履行职责,并且在履行其职责期间应全面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委员会应在协商后以三分之二多数票赞成的方式做出决定。
13.3.3清算委员会应聘请评估师按照现时公平市值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13.3.4在按照相关法律完成清算程序后,清算委员会应向股东会提交最后报告由其核准。股东会开临时股东会议对该报告进行审议并核准。在股东会做出上述核准后,该报告提交审批机构备案。清算委员会随后按照相关法律实施注销程序,包括申请注销项目公司登记和公告项目公司终止。双方均有权获得目标公司的所有会计账册和其他文件,费用自付。上述文件的原件由甲方保存。
13.4各方持续的义务
以下各条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以及项目公司终止、解散、清算以及注销后继续有效:第7条(股东会)和第8条(董事会)(但仅就股东会、董事会被要求在本协议终止后和项目公司注销前采取的行动而言),第13条(协议终止),第14条(违约)(但其效力仅限于本协议终止前发生的违约时间以及违反其他持续义务的情形),第15条(保密义务),以及第18条(争议的解决)。
14违约
14.1违约救济措施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主要义务,则对方(“受损害方”)除享有第13.1条规定的权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可选择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4.1.1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中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自费予以补救(“补救期”)(或者违反第15条的规定,则没有补救期);并且
14.1.2如果违约方未在补救期内予以补救(或者如果没有补救期,那么在该等违约后的任何时候),则除了13.1.3的a项或2024法律下的权利之外,受损害方还可就违约引起的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提出索赔。
14.2责任限制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有何规定〔但该方有违反第15条(保密义务)或侵犯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因本协议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润丧失、商誉丧失或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的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因本协议的履行或不履行所承担的损失、损害或补偿索赔责任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币伍佰万圆〔但该方有违反第15条(保密义务)或侵犯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
14.3相互收购股份:
14.3.1如任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回购违约方股份。守约方可委聘有合法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回购价格为:持股比例所占审计净资产价值扣除必要费用。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4.3.2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动,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有权参照前款14.3.1条回购股份之审计价格向违约方买回股份,违约方应当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并退出项目公司。
14.3.3当甲乙双方无意愿继续合作下去时,双方应协商由甲方或者乙方来回购对方的股份,回购的方式和价格比照前款14.3.1条之规定。被回购方应该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并退出项目公司。
15保密义务
15.1本协议订立前以及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该方的保密资料。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协议终止后二年内,接受方必须:
15.1.1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15.1.2不为除协议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并且
15.1.3除为履行其职责而明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或其关联机构的雇员、该方代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条款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合称“允许披露方”)。
15.2上述第15.1条的条款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5.2.1接受方有书面记录证明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其已经掌握;
15.2.2目前或将来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进入公共领域;或
15.2.3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15.3每一方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告知该方(以及该方的关联机构)董事、高级职员以及其他雇员本条规定中的保密义务。
15.4在协议期满日或终止日,接受方应(1)向另一方归还或经另一方要求销毁,包含另一方保密资料的所有书面和电子材料(包括其复制件),并且(2)在另一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16附属协议、竞争限制、关联交易和市场拓展
16.1从营业执照颁发日开始,乙方不得于中国地区从事与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竞争的幼儿园教育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披露其所有的涉及0-6岁婴幼儿的培训业务。
16.2乙方或其与项目公司往来之关联企业不得采用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利润,从项目公司获取不正当的收益,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商业手段损害项目公司的利益。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7.2不可抗力的后果
17.2.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终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17.2.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17.2.3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18争议的解决
18.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协议(或其违反、终止或者无效)引起或者与其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索赔(统称“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18.2诉讼
对于2024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释、解除、终止的争议,如果在一方收到另一方2024争议解决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无法协商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18.3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某一争议已发生并且正在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同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但与争议事项2024的权利就义务除外。
18.4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19其他规定
19.1修改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19.2协议内容保密
各方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并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9.2.1允许披露方;
19.2.2依据2024法律得到授权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或交易所;
19.2.3依据2024法律,或者为了满足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或为一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权利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相关部门的官员。
19.3通知
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以专递信函确认)的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相应一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发出之日的下一个营业日。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以下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
19.3.1甲方:
传真号码:
收件人:
19.3.2乙方:
(邮址,邮编)
19.4不放弃权利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9.5可转让性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协议。
19.6可分割性
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9.7文本
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已于本协议首页所载日期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股东合作协议格式 篇三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2024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范本二: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20xx多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其他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币_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1﹒2﹒三方根据和及其2024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办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提供装修服务,主要面向山东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2024业务。
3﹒4﹒公司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三方出资金额为______万元。
4﹒2﹒公司的资本为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_万元,明细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_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详情参见附件)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3﹒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所有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4﹒公司不发行股票。
4﹒5﹒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共和国企业贷款方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
6﹒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6﹒3﹒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6﹒4﹒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7﹒2﹒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2024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2024与公司业务2024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3﹒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2024分配比例的规定。
7﹒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7﹒6﹒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所有财产份额。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起诉。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1)按照中国2024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2)按照中国2024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2024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8、2、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公司有权利:
(1)由董事会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特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2024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2024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说明是否是真实正确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2024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10﹒4﹒甲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有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所有或部份股份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所有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2024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____(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决定是否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12﹒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起诉)。
12﹒4﹒各股东不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乙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2024法律并经2024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被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保险
在履行合同期内,董事会可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第十五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5﹒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2024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5﹒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起诉。
15﹒4﹒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
16﹒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2024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
16、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2024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 、 、 、,四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2024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 ,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地址为: (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 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2024规定成立的 。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币 万元整(大写: 整 )。
第二条 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 :_,其他方式出资 。
乙方:现金出资__ :_ 其他方式出资 。
丙方:现金出资__ :_ 其他方式出资 。 丁方:现金出资__ :_ 其他方式出资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 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一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2024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 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 为公司总经理,任命 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 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 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 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
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 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 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 退股方式
(一)、 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根据2024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 ,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