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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协议书 第一篇】分家析产协议书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就原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分、分家,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拟定本协议。
一、财产清单
1. 地产:
(1)甲方名下房产:
房产一:_________
房产二:_________
……
甲方应提供真实产权证明及相关材料。
(2)乙方名下房产:
房产一:_________
房产二:_________
……
乙方应提供真实产权证明及相关材料。
2. 车辆:
(1)甲方名下车辆:
车辆一:_________
车辆二:_________
……
甲方应提供真实车辆证明及相关材料。
(2)乙方名下车辆:
车辆一:_________
车辆二:_________
……
乙方应提供真实车辆证明及相关材料。
3. 存款及金产:
(1)甲方名下存款及金产:¥_________
甲方应提供真实的资产证明。
(2)乙方名下存款及金产:¥_________
乙方应提供真实的资产证明。
注:以上财产清单仅作范例,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情况为准。
二、财产分割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财产的分割:
1. 地产:
甲方保留名下的房产一、房产二,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保留名下的房产一、房产二,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对各自名下的房产享有无条件的可以支配、处分权。
2. 车辆:
甲方保留名下的车辆一、车辆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保留名下的车辆一、车辆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对各自名下的车辆享有无条件的可以支配、处分权。
3. 存款及金产:
甲乙双方分别保留名下的存款及金产,所有权和支配权归各自所有。
三、债权债务
1. 债权:
甲乙双方声明,各自名下的债权依然有效,并由各自承担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2. 债务:
甲乙双方声明,各自名下的债务依然有效,并由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
四、离婚及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声明,本协议为财产分割协议,与离婚及子女抚养事宜无关。如有离婚或子女抚养事宜,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及相关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解决。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分家析产协议书 第二篇】家庭成员:
母亲:李秀兰 (父亲:刚,已去世)
长子:杨智文
次子:杨智武
三子:杨智胜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刚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刚名下。
2、位于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智武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智胜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智胜,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智胜所有。
3、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拿出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给长子杨智文,杨智文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智文的户口现在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付100万元给长子杨智文,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分家析产协议书 第三篇】一、概述。
分家与析产是不同的,但二者经常合在一起称“分家析产”。分家是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子女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立户,将房屋及生活资料、财产等进行分割、分配。需要指出的是: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往往是有析产、有赠与、有放弃等。但析产则是指家庭生活中参予积累的共有人从共有财产中分离的过程。是一种共有权的分解。
鉴于上述,分家析产协议书必须经过所有立约人签名同意。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范文
分家析产协议书
立约人基本情况:
赵思聪男,70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女:赵静,女,48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子:赵征,男,44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_______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_______
次子:赵诚,男,41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_______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思聪之妻于20xx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_______,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_______。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2024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赵思聪(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静(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征(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诚(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 第四篇】立约人(父亲):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立约人(母亲):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长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立约人,共有二儿,长子已结婚,现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作见证人。
(一)现立约人共有一处住宅。该住宅位于xxx。
面积,房屋,经协商,各方同意将该住宅以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与次子所有,两儿子各分得一半,各占。
(二)立约人随一起生活,且在有生之年可以居住在该住宅。
(三)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立约人:______________长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立约人:_________次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 第五篇】立约人:
(母亲)许阿风,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女儿)叶频,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长子)叶伟,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次子)叶曙光,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立约人许阿风与丈夫叶金喜(已故),生育3个子女(2子1女,姓名如下:叶频、叶伟、叶曙光)。
许阿风夫妇一生勤朴,置有坐落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以及龟湖路74弄6号504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现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为避免上述住宅的分配发生争议,维护兄弟姐妹的相亲相爱,不失手足之情,经与各子女协商一致,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对上述房产作如下处理,并请________作见证人:
(一)位于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的房子现由立约人许阿风居住使用,待母亲百年后,由兄弟姐妹3人平均分。
(二)将位于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房产归长子叶伟所有,叶伟保证自分家协议签字生效后立即将此房屋过户给儿子叶俊杰;将位于龟湖路74弄6号504室的房产归次子叶曙光所有,自分家协议签订生效后立即过户。
(三)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三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四)本协议系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意思表示真实,永不反悔;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立约人各执一份,自各立约人均签字起生效。
立约人(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