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政府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路 区 栋 店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政府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顺德区容桂大福基居委会桂福路205号大福市场内 类的 号店铺出租乙方用于经营(限经营 类)。该店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出租本店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期权处理。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租金交付期限
1、该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拾元整,承租时一次性收清半年(6个月)租金。发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将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期内全部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3、水电费:乙方必须准时交清每月水、电及卫生费。
四、租赁期店铺的修缮
店铺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店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店铺。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店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店铺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铺,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店铺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条款规定修缮店铺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店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店铺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店铺缴纳租金。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涂改,否则视此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政府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 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所交一年的租金。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十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