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矿石运输合同范文
采购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产品名称
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
第二条 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41.04元/T(0.57元/T_KM,运距为72KM).
第三条 货物交付
1、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
2、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3‰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家标准±3‰,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
3、货物交付采用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
4、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条 结 算
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41.04元/T,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25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
第五条 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
2、甲方按用户的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品种、数量、达到时间、基本行车路线和用户单位的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承运任务量,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矿粉运输,并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
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运输费用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4、乙方在提货时进入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听从厂家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行车安全。
5、乙方车辆应具备运输散装矿粉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在运输过程中,一切运输证照问题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甲方及矿粉厂家财物的,由运输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按造价赔偿损失费。
6、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计划量按时送货。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将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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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矿石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运输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发包方需要提供200辆(前四后八,车身不超过8米)运输车辆,承包输,运距: 公量(误差三公里内,超过里程按实计算)。回程是 运输,运距公里。
2、乙方矿吨公里按含税价零点肆柒元人民币(0.47元/吨?Km),回程煤、石碴(两天运一次)吨公里含税价零点肆贰元人民币(0.42元/吨?Km);(没有调遣费,只运输,不含装车)。放空车45公里。
3、甲方负责与发包方协调乙方运输中的工作,解决运输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载罚款。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4、付款方式:第一个月内每天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5、该运输工程合同为一订五年期限(20_年1月底至20_年1月底),如果矿料供应不上甲方给每辆车补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如实施过程中,国家调整国民经济,经济成本上升,在发包方同意调整的情况下,可以协调提升吨公里的运价。
6、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在五年运输期内正常运输不脱节,不无故替换,乙方应交保证金每辆5000元,进场开始在运输中扣交,在一个月内交齐。
以上合同协议双方一致认可,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违约条款处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矿石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水路货物(含)运输法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煤炭中转水路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运输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一、 货物名称: 矿石
包装: 散装
二、货物重量:承运数量: 吨 (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三、起运港:到达港:
四、运输价格及付款方式
4.1价格: 至目的港 运输价RMB 元/吨 (含税、货物保险费、过驳费、不含港口建设费)。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运费预付款(注:运费的 60% ),船舶抵达目的港卸载最后一艘江船前结清全部运费。
五、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乙方运输计划,并按该批次接转海轮的运单吨位向乙方支付全额运费的 60%作为乙方运费预付款,乙方接到甲方运输计划后,应及时组织相应数量受载船舶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运输计划任务。海轮装船发航后,甲方应及时将海轮装载吨位、发航时间、传真至乙方。
六、货物交接:原船原转,封仓交接,卸载时双方共同起封并在运单上签字,如出现有偷、换货、打水情况由乙方负责赔款。
七、装载时限及船舶滞期费:海船到达目的港乙方应在96小时内接运完毕。江船卸载港时间六天,如超过时限则甲方按1元/吨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船舶滞期费(注:该费用于船舶卸载完毕前结清)。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