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活动方案内容页

乡镇改革方案(甄选5篇)

2024-07-03 07:00: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改革目标通过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严格财政支出顺序,提高乡镇支出的透明度,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及农业、科技、计生等法定支出的需要,逐步化解乡镇债务,不断激发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的内在动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预算的科学性、决策的民主性、运作的规范性、监督的有效性和使用的绩效性,初步形成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有序规范财政支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财政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六不变,三分离”的原则。“六不变”即县对乡镇财政结算体制不变;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乡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不变;乡镇内部财务管理职责不变;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三分离”即乡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核算权与监督权相分离;收入环节与支出环节相分离。二是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既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又要注重调动乡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认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又要重视改革的难度,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既要强化运作的规范性,又要不断提高运作的效率与服务的水平。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在做好收入归集的同时,充分体现乡镇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在严格规范支出的同时,确保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财务审批权不变;在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改革内容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各乡镇“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要按照2024政策规定,结合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乡镇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经县政府批准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县财政部门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应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审批执行。各乡镇财政还要对本级各部门实行综合部门预算的管理,按照乡镇政府年度收支预算盘子,编制各部门综合预算。

(二)账户统设。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各乡镇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各乡镇财政收支。同时,设置乡镇财政国库,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业务;设置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结算专户”、“工资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乡镇继续保留“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转移支付资金发放帐户,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其他财政专户一律撤销。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收入由乡镇政府按年初预算组织征收和缴库,乡镇当月取得的财政预算内收入仍然先入县国库,在次月国、地税部门及时提供各乡镇收入明细情况,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下划到乡镇金库,资金不再作上划县国库处理。乡镇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划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预算内外资金根据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按月或支出进度向县财政提出支出计划和申请。县财政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严格审核。对符合预算要求的支出,是预算内资金的,允许乡镇办理预算内资金支付业务;是预算外资金的,将预算外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并按规定程序支出。

(四)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机构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给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建账管理,乡镇现用现领,票款同行。

(六)县乡联网。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要与县财政联网,对各项财政支出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查询。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08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一是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2024部门制定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二是具体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政、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2024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指导,办公室设在县财政部门;三是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县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安排。

(二)清理、清查阶段(2008年6月11日至7月20日)。一是由县财政和人事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对在编人员经人事部门认定后,由财政部门建立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二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对到期未使用的空白票据,经县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统一销毁,对8月末之前未使用的有效空白票据,重新办理领用手续;三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银行账户,除按规定可保留的账户外,其他账户在8月末之前一律撤销;四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登记,并报县政府备案;五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资产,并与固定资产账核对无误后,重新登记造册。

(三)准备运行阶段(2008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一是要做好网络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二是要做好核算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三是要做好账务移交、账套设置、账目初始化、撤销银行账户、新建银行账户等工作;四是制定《乡镇财政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乡镇财政支出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五是进行网上审批业务模拟运行。

(四)启动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2008年9月1日,全县各乡镇正式启用县乡网络,按新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核算;二是由审计部门对县与乡镇财政相关交接事项进行监交;三是由县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进行验收;四是接受省、市财政部门检查组检查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改革工作宣传和指导。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的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要深刻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消除误区,统一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认真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还要履行好如下职责:指导乡镇财政年度收支预算编制;实时监督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审核乡镇政府预算拟调整方案等。

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不变,乡镇财政要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乡镇金库管理等工作;做好管理和核算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本级政府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和处置工作;做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和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核拨和监督管理;做好乡镇税源、乡镇政府财力资源、乡镇政府债权债务监管以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保证乡镇财政管理干部配备。要建立乡镇财政干部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各乡镇要根据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需要,设置预算总会计、会计和出纳岗位,按省、市2024要求配备乡镇财政干部,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供组织保障。乡镇财政干部的人员编制由各乡镇自行调剂解决。

(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流程、支出业务审批流程、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规程、县乡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操作规程等,提高办事效率,为乡镇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

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区的权责关系,履行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界定乡镇职能配置的重点。

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兼顾各项改革之间关系,确保各项改革紧密衔接、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调整乡镇职能定位

根据中央、省202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乡镇职能定位调整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从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经济发展方面,把经济工作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方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管理方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推进基层民主方面,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优化机构设置

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对我镇机构、编制进行重新设置和配备。

(一)行政机构设置

设置4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增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村级组织建设、统计、工青妇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责,并督促检查2024工作落实。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民营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保、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职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及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责,做好镇村改造拆迁区域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除工作。

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镇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2024章程执行。

(二)事业机构设置

设置6个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林业工作站(维持原机构设置不变)、财政所。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水利建设与服务、水土保持、农业机械推广、果茶业技术指导、灾害防治、畜牧兽医和水产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经管理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责。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承担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职责。

3、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增挂社会救助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社区服务管理等职责。

4、综合文化站。主要承担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宣传普及教育、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报道、书报刊阅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络、群众体育、文化产业等服务职责。

5、林业工作站。按照2024林业法律法规和2024规定,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相关林业工作。

6、财政所。按照2024规定履行职责。

(三)派驻乡镇机构设置

工商、国家和地方税务机构延伸,派驻到乡镇的站所按省2024规定执行。公安派出所、法庭按市2024规定执行。司法所机构设置不变。

(四)其他机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4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乡镇统一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但不列为常设机构。尽可能将2024咨询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纳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完备的服务,打造方便、快捷、高效“一站式”服务行政“超市”,实现“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功能。

(五)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根据中央2024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精神,维持原定乡镇行政编制与事业站所事业编制总数不变;事业编制由镇商相关部门后按新设立的事业单位重新分配,报区编委办备案。

领导职数:党委委员9名,政府正副职5名(其中:政府正职兼任党委副书记,1名政府副职兼任党委委员),1名人大主席团专职副主席。

党委班子中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

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权关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其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人员经费保障体制不变。

农业服务中心实行由镇和区农粮局、区水利局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以镇为主,人事调配和财产管理以区农粮局、区水利局为主,人员经费保障体制不变。

财政所、林业工作站,其人财物分别由区财政局、区林业局管理,人员经费保障体制不变。

司法所实行区主管部门派出体制不变,由主管部门和镇双重管理,以主管部门为主。人员经费保障体制不变。

(二)创新工作机制

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办事制、远程信息和技术指导等多种便民服务方式。区直相关部门结合镇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新情况,转变工作方法,相应进行职能调整,加大产业统一规划、强化示范引导、技术服务力度,变间接管理为直接服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涉农部门、龙头企业、科技实体、中介组织等多渠道、全方位服务路子,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三)完善考核机制

对所属事业单位及人员的考核按照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核其工作实绩、工作效能、工作作风等情况,派驻各镇机构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考核,主管部门、乡镇、服务对象各占一定比分。

五、强化镇机构编制管理

1、继续执行乡镇编制总量控制规定。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4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办字[2005]18号)精神,镇机关行政编制、镇事业编制均实行总量控制。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底线。

2、合理调剂镇事业站所编制和人员。根据事业站所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在镇事业编制总额内,对各站所的事业编制提出调整建议,需报区编委会批准,进行相应的编制和人员调整。

凡是有空编的镇事业站所,应按照人员结构和管理要求,及时补充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继续完善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乡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站所事业编制数额,将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编制、实有人员、财政供养人数的一一对应。在编在岗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后,按规定在乡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步骤

本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从年9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研究阶段

对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状况和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深化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二)制定方案阶段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镇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动员大会。

(三)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实施到位。

(四)自查总结验收阶段

对照全区统一要求,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各种材料整理归档,领导小组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原则,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理体制。

(二)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归各乡镇所有,仍然属于乡财乡用、乡事乡办。

(三)坚持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安排偿还债务。

三、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容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乡镇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县财政履行相关职能。为体现预算严肃性,县财政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不断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重要环节实行乡镇自主编制、县级审查批准,达到预算共编的目的。

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局按2024政策,结合各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指导性意见;乡镇根据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标准,由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

年度执行中乡镇需要做预算调整的,由乡镇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财政年度预算调整。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乡镇采用“零户统管”财务管理方式,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按2024规定由财政所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上级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及“收入汇缴专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乡镇除工资以外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上级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省级以上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如扶贫资金、国债资金等;“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账乡代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各项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周转金回收上解。县财政在调度资金时采取分户管理,封闭运行,互不挤占。乡镇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所按月上报工资数据,县财政委托各银行或金融机构发放。

(三)集中收付。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并由县财政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的收入分配关系相应下划各乡镇。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后的乡镇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预算外资金支出各乡镇根据存量及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县财政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由乡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罚没票据等票据,仍然由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票据领发核销制度,票据的领用、核销等工作必须有专人专职负责,乡镇票据采用“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支、转移、隐匿收入。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四、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由于此次改革工作时间紧、范围广,各乡镇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保证我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做好“四项”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建立供养人员工资档案,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清退乡镇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优化财政供给范围。二是全面清理乡镇单位银行账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户。除规定保留的银行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取消。三是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四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将乡镇政府的所有债权债务逐一登记,上报县财政局备案。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政府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既有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

(四)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乡镇财力要首先用于保证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需要;其次是安排农业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公车、电话等一般性开支。

(五)建立稽查制度。乡镇所属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凭证由乡镇财政所稽核后,根据2024规定和资金性质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乡镇财务收支未及时报账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县财政局将停拨其经费;乡镇实现的收入未及时入账或票据未及时缴销的县财政部门将对其停发票据,如发现有使用非法票据,县财政将在乡镇的预算中直接扣缴违纪资金。

(六)严明改革纪律。乡镇应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纪资金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为以下5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11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2024配套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印发2024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理清查及培训阶段(2006年12月底以前):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户、清理债权债务,清理预算外资金及各类票据,清理编制和人员。

(四)具体实施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进一步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建设,按试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试点改革。

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2024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1、党政办公室:协助党委书记和镇长全面协调党委和政府相关工作、负责公文流转和对外信息沟通、公务车管理、后勤

2、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工作。

3、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国土、住建、交通、电力、通讯、企业、民政、社保、农保、农合、城镇医保、城镇养老保险、劳动就业等方面工作。

4、社会事务办:负责司法、维稳、信访接待及信访回复、环保、文教、卫生、食品安全、体育、民族宗教、旅游、科技等方面工作。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的本单位编制内事业人员;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基本资格

1、在XX年11月18日前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竞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2024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每人只能竞争两个职位,对无人报名的职位由党委安排。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2024

1、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2024工作,把民主2024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2、竞争者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镇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镇干部分值占50%。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镇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

乡镇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2024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24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24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24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24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24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24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4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2024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2024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2024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