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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治理方案(优选4篇)

2024-07-03 09:08:02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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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治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2024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乡镇环境治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至年底,全县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1.累计创建1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8个省级生态乡镇,新完成120个行政村村庄示范整治,争取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

2.累计建设15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新建7个卫生改厕示范村,全县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80%及60%以上。

3.新建设1个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新创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基本完成"千万农民饮用水"项目,解决全县2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4.累计建成2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5.累计建成1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工程,完成县东北台地生活水平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和渗滤液处理工程;推进农村垃圾"三就地"处理示范工程。完善农村垃圾2024和处理网络,累计完成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8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完成农村生活垃圾2024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100%。

6.建设6个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工业区,建设完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

7.累计建设1个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及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全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达到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8.累计建设清水河道136公里。在已完成清水河道建设106公里的基础上,年,开展文溪综合治理,继续在深泽、万苍等乡开展清水河道示范点建设,年前新增清水河道30公里以上;力争基本完成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1.修编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2.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

3.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水务局)。

4.继续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蓄水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饮用水水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2024乡镇)

5.全面完成乡镇合格饮用水源创建。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明确保护目标和责任。新建尖山镇溪源坑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继续创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玉山镇龙潭背、新渥镇箬坞、冷水镇所在地、深泽乡日月潭、尚湖镇长背坑、仁川镇东坑、尖山镇溪源坑、方前镇小坑、大盘镇黄坑水源保护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2024乡镇)

6.在年已解决4.93万人口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新解决3.3万人口的安全饮用水问题,年前全面解决全县2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2024乡镇)

7.控制饮用水源头新增污染源。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经贸局、县水务局、2024乡镇)

(二)开展农村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动态管理。积极督促引导农村污染企业向村镇工业功能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实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年完成曙光工艺制品厂、正林洗衣厂、丰源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等3个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年争取完成奇灵萤石厂、超帅门业有限公司、浙江巨久轮毂有限公司等3个污染防治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2024乡镇)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县现有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重点做好盘峰乡榉溪、大盘镇市口村、方前镇乌岩石坑村等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要重点做好文溪沿线17家养殖场综合治理。年完成双溪芭下等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2024乡镇)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解决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污水集中处理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临近村庄的截污管网建设。

1.完善县城污水处理网络,附近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争取统一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地区,从实际出发,科学选择无动力或微动力净化沼气池、微动力厌氧好氧、人工湿地或其他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方式。(责任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2024乡镇)

2.多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所有集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尖山镇、新渥镇等经济发达、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要建设村域统一集中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方前镇建成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2024乡镇)

(2)尖山镇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尖山镇,配合单位:县建设局)

(3)所有示范整治村和部份"农家乐"经营点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农办,配合单位:2024乡镇)

(4)建设一批投资省、实用有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二年内全县要新建50个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点。试点重点区域应基本实现所有村庄生活污水2024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2024乡镇)

3.全面开展农村卫生改厕工作,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在玉山等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厕所示范点建设;全面消灭露天粪坑,力争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农办、2024乡镇)

(五)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进一步完善"村2024、镇(乡)中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2024处理体系,年前完成县东北台地生活垃圾处理一期工程和渗滤液处理工程;启动台口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成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提高玉山、尚湖、新渥、仁川、双溪、大盘等8个垃圾中转站的运行效率,同时在全县示范整治村建设一批垃圾2024房,新增一批垃圾箱;完善高二乡农村垃圾"三就地"处理示范点建设,全县82个偏远山村实行农村垃圾"三就地"处理,提高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农办、县环保局、2024乡镇)

2.进一步完善长效卫生管理制度,年将全县293个村列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村,年前所有村庄都要有专人负责村庄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农办、县生态办、县建设局、县卫生局、2024乡镇)

(六)积极防治农村生产污染。以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为龙头,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不同类型的农业循环经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区块。年争取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4个,绿色食品基地1个。续建大盘山天麻基地、俺老孙有机农场等2个有机食品基地。开展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利用去年全县土壤污染普查结果,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实施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方前镇新建设1个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二是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积极推广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和作物专用肥应用。大力提倡增施有机肥,开展精准施肥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化肥农药使用率明显下降,有机肥使用率提升10%以上。三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和新型植保新技术、新器械的应用,建设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逐步实现报废农药、农药瓶(袋)、医疗废物和农用废弃薄膜等统一202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2024乡镇)

(七)积极推进小流域、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全面整治全县四大流域和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淤泥,沟通水系,取缔直接排污口,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建立完善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全面清除农村河沟池塘水面有害漂浮物、障碍物,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

1.钱塘江流域重点做好文溪综合治理。

(1)完成排污管网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2024乡镇)

(2)实施文溪沿线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安文镇、深泽乡,配合单位:县农办)

(3)养殖场治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2024乡镇)

(4)河道采(制)砂治理。(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环保局、2024乡镇)

(5)完成文溪两岸万工城桥至双溪口公园和文溪桥至惠化桥绿化、亮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6)工业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2024乡镇)

(7)深泽溪清水河道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深泽乡)

2.瓯江流域着重抓好新渥镇2024村庄的池塘污染整治,采用阿科曼技术处理池塘污水,累计建设3个池塘污水处理示范点。(责任单位:县生态办,配合单位:2024乡镇)

3.曹娥江流域着重抓好尚湖镇至万苍乡所在地清水河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2024乡镇)

4.灵江流域着重抓好始丰溪沿线的清水河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2024乡镇)

(八)积极推进农村示范创建和自然生态保护。

1.深入实施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程。完善生态县建设的2024政策和意见,继续深化创建工作,力争尽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责任单位:县生态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024乡镇)

2.全县每年安排60个以上村开展示范整治村创建(责任单位:县农办,配合单位:2024乡镇)。

3.加快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完善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年前基本完成"大盘山药用植物园"项目建设;加快以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科研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大盘山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加强六十田和清梅尖2个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综合协调,牵头做好农村环保工作,形成各2024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县生态办、环保局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进展督促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各镇乡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村庄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抓好规划配套,加强技术指导。要修编全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四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等内容纳入规划之中。要完善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规划,新规划的居民点必须有统一的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并按居住人口密度建设生态公厕。要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县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技术引进、推广与指导,强化试点工作技术保障;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同时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落实。县乡公共财政要继续向农村倾斜,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落实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资金。县2024部门要对接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要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村民、企业、村级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等多元主体在农村环境整治中投入启动资金。

(四)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县2024部门和乡镇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五)强化工作考核,实施监督检查。要把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县建设工作考核。要强化考核措施,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督促和推动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编制工作意见

为了切实抓好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编制小组,由各相关的业务技术骨干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编制由县生态办负总责,县发改局负责相关项目编制的指导,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的保障和审核拨付。宣传部、发改局、生态办、环保局、大盘山管理局、农业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经贸局、农办、国土局、林业局、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农村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编制。各部门必须确定专门技术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县农村环保试点技术方案编制责任分工具体见附表。

三、具体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的目标、依据和原则,结合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流程,需要调查的部门和内容以及时间安排,指导和推动我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有序稳步开展。

2.召开我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动员会。由县府办牵头,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生态办、大盘山管理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局、经贸局、农办、国土局、林业局、质监局等部门,召开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技术方案编制进行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各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

3.资料整理2024阶段:(年月日-月日)

我县农村环保试点技术方案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农村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创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多元化投入、公众参与机制等。各相关单位必须在今年月日前完成附表所需资料的2024和相关课题的调研。农村环保试点技术方案编制的起始时间为年,现状值为年底,重点编制--年的实施方案,个别项目也可以编制到年,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落实资金保障。要分别选择若干个镇(乡)作为工作重点。力求在几项主要任务上有所创新,取得实效。

4.编制阶段:(年月日-月日)

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总编由县生态办负责完成,相关部门和单位把资料2024整理后,电子文档请在政府网中传县生态办陈国平收。

5.审核定稿阶段:(年月日前)

县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技术方案征求意见和成果初审。根据2024部门和专家的初审意见,对初稿进行完善补充,修改定稿,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环保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所有参与编制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有效地做好这次技术方案编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为编制人员提供时间和物质保障。

2.此次技术方案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各编制单位成员要明确责任,按照职责抓紧完成各项工作。

乡镇环境治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活动,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容貌管理水平,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干群合力,扎实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促使镇区、村庄、镇域主干道路两侧、河道及两岸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村庄进村路和大街小巷卫生得到彻底整治,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庄绿化整齐美观,为下一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镇区卫生、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域主干道路两侧违章建设、各类料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得到彻底整治,广告牌等宣传设施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村庄整治内容

1、进出村庄路段环境整治

(1)对进出村路段两侧进行杂草清除,路肩整平;

(2)对路两侧暴露垃圾进行填埋;

(3)拆除路口及拐弯处有碍观瞻的障碍物;

(4)对进出村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2、村内大街小巷卫生整治

(1)在街道醒目位置张贴环境整治宣传标语,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2)对村内大街小巷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做到无“三堆”,无违规种植物;

(3)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树挂及电线杆、主街道两侧墙面上的“小广告”、陈旧标语等进行清除,对村内宣传展板、横幅标语进行维护;

(4)对大街小巷现存的建筑物料堆进行清除;

(5)对围村垃圾建设垃圾填埋坑进行填埋处理;

(6)对主要街道两侧乱搭乱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

(7)对村庄主要街道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3、村庄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1)疏挖村内排水沟,贯通环村沟渠,确保排水畅通;

(2)对村内已硬化路面进行维护,未硬化路面进行整平;

(3)对娱乐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管理,无破损现象。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4、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1)按照《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配齐配足村保洁人员、车辆司机和装卸人员;

(2)选好配强村保洁员,每45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建立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人员做到“一日一清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4)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摆放到位,四周整洁;

(5)健全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

(二)镇区整治内容

1、加强镇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发挥;

2、做好镇区道路及广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绿化树木修剪整齐,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无死树枯枝现象;

3、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道路清扫保洁及时规范,保持整洁,主要道路路面及两侧无卫生死角和垃圾,垃圾池完整,有专人清运、保洁,池外清洁;

4、做好镇区容貌的管理,加大对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的整治,确保镇区环境整洁有序;

5、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维持良好的镇区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环境整治

(1)做好镇域县乡主干道路的路面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坑洼,两侧无杂草,确保道路通畅;

(2)加强对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清理县乡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物料堆等垃圾杂物,确保道路两侧无白色树挂、边沟漂浮物等垃圾杂物,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外接棚舍及违章建筑,无卫生死角和垃圾。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镇交运所。

(四)淄河河道及两岸整治内容

1、河两岸及边坡无各类垃圾,无柴堆、粪堆、土堆、建材堆、物料堆。

2、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物、阻碍物,河(边)坡整洁,无堆积杂物。

责任单位:办事处、镇水利站及相关村。

四、实施步骤

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各办事处、各村层层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村内高音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按时完成全镇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的各项重点任务,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

(三)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各办事处、各村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镇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逐村、逐段对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村和单位,取消其资金补助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乡镇环境治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改善镇域内环境质量、推动全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大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和镇区环境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确保2014年底前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强化集镇城市化和环境美化建设,树立一批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典型,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活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从而使我镇生态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质量同步提高;最终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出“天更蓝、水更碧、居更佳”的美好黄桥生态环境。

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45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8000元;

3、公共设施完善;

4、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98%;

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6、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达到国家卫生镇2024标准;

7、建成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8、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9、建成区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10、建成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11、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12、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13、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14、建成区主要道路两旁绿化率达到95%以上;

15、建成区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60%以上;

16、森林覆盖率,山区乡镇达到70%以上,丘陵地区乡镇达到40%以上,平原地区乡镇达到10%以上;

17、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18、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以上;

19、农用化肥施用强度不大于280公斤/公顷;

20、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85%以上;

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5%以上;

2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且禁烧区内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三、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7月)

1、党政一班人统一思想,坚持把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2、成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长、分管副镇长、相关工作分管的镇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组织、宣传、市建、工业科、农业、综治、环保、公安、交警、工商、社区、爱卫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建立8—10人的工作班子。

3、编制规划

(1)成立由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的规划编写组;

(2)开展对全镇的景点、街道建设、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3)协调各相关单位提供的编制规划所需资料;

(4)落实创建规划。面对黄桥实际,按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要求,本着建设绿色黄桥为目标,以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以强化生态环境整治为抓手,尽可能做到可行性和超前性,整体性和延续性的统一,坚持高起点定位形成方案;

(5)硬件上营造小桥流水的水乡风光,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环境。对已讨论明确的具体景点和项目要落实资金,明确专人,从紧启动,确保到位;

(6)完成建设规划初稿编制任务;

(7)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定稿。

(二)建设阶段

1、根据规划,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及考核办法》。

2、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明确创建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工作制度;

(2)讨论确定《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及考核办法》;

(3)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创建职能,提出相关要求。

3、筹备召开全镇创建工作会议。

(1)部署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2)相关单位表态发言;

(3)签订责任状;

(4)下发《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

4、各相关部门依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各自编制实施计划上报。

5、广泛宣传发动。除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和制作专题节目外,各单位还要充分利用广告牌、标语、宣传车、镇区主干道设置永久性灯箱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和建设实施计划,全镇范围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使创建工作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6、强化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

(1)巩固省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强化农村和城镇社区、公共场所环境建设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重点整治镇区环境。各居户开展搬家式大扫除,主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制,落实门前“四包”,垃圾日清日处理。重点整治清理水上漂浮物,疏浚河道,查处违章建筑。

(3)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抓紧上马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加大绿化、环卫、安全管理力度。

(4)重点抓好镇郊结合部的河道、建筑、生态村、科技示范区、无公害产品基地、农田林网的建设管理。

7、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突击治理污染源企业的达标排放。

(1)全面调查镇域内企业环保状况。

(2)排队摸底落实限期达标排放整治污染企业。

(3)对已专项整治企业及区域,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努力再提高;新发现需整治的污染源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果断措施,确保规定时间整治到位。

8、按《考核办法》和责任状,组织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9、资料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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