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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任用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24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1.公司党委组织部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中层领导人员。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2.公司党委或者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3.公司党委组织部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2024单位、部门等意见,综合2024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4.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5.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意向人选从严把关,中层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2024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公司党委组织部、纪检室对人选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2024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能作为人选。不宜提前核查的,在考察环节要严格核查把关。
6.履行“凡提四必”程序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召开公司党委书记专题会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根据工作需要和2024规定,如确有必要需公开选拔或者竞争上岗的,按2024规定执行。
7.沟通酝酿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就2024情况与职位分管领导沟通意见。
8.需要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中未提出人选意向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及时上报。
二、民主2024
9.民主2024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情形,应当进行民主2024: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3)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民主2024。
对非定向20242024结果在一年内有效;对拟任职位进行的定向20242024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有变化,一般应当另行组织民主2024。
10.对中层领导人员进一步使用的,采取听取意见方式进行。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考察方式,也可以同时包括民主2024和考察方式。
1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2024前对相关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
12.民主2024包括谈话调研2024和会议2024。民主2024可以先进行谈话调研2024再进行会议2024也可以先进行会议2024再进行谈话调研2024。先进行谈话调研2024的,可以提出会议2024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人数少的单位中,参加会议2024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2024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2024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2024。
13.民主2024结果与2024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内部产生的,民主2024后经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2024意见。
三、考察
14.考察对象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德才条件,将民主2024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前期酝酿的意向人选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需要调整的,由公司党委组织部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重新酝酿。
15.下列情形,应当进行考察: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16.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领导人员考察预告。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任职地方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17.对在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不宜履行“凡提四必”程序的,应按照2024要求,认真组织核查。
18.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讨论决定
19.根据考察、听取意见情况,公司党委组织部就中层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事项建议提交党委会议研究。需要会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当按程序征求意见。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0.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涉及岗位职数情况和拟任人选的2024、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以及按要求需事先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相关事项情况说明。公司党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形成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21.需报集团单位审批、征求意见或备案的,按规定办理。
22.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已不在担任中层领导人员职务到龄办理退休的、结束挂职的,一般可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任职
23.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从发布公示后的下一步工作日起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一)下列情形,应当进行任前公示: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二)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三)公示方式。拟任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收到反映和收到反映经公司纪检室、或党委组织部协调2024单位核查不影响任职的,继续履行程序;收到反映经查影响任职的,报公司党委决定停止任职程序。核查时间超过3个月,核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将核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报告,任职时间从党委批准核查报告之日起计算;核查时间超过1年的,公司党委组织部提出停止任职程序的建议,报党委决定。待核查有明确结论后,再研究干部使用。
24.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实行任期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三)调任中层领导人员按2024规定执行。
25.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安排中层领导人员任职谈话,组织宣布任职,具体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简化。
26.需要依据法律或2024章程规定决定任免的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并以当选、决定或任命时间计算任职时间。
27.选拔中层领导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2024规定进行纪实。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2024、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要如实记录,形成的2024资料要及时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归入中层领导人员本人档案。
六、其他
28.领导班子换届按2024规定办理。
中层任用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201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纪检监察与审计部按照省公司纪检监察暨审计工作会议、“依法治企年”启动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集团公司2010年“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反腐倡廉管控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基建工程招标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采取有力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了纪检监察、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抓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防线牢固,责任主体落实
一是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化,先后两次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区的责任人,有效保证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级网络的完整。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要求为重点,明确了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各个层面责任人管理范围,对责任制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经济责任目标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了经营单位、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扎实有效。根据“一岗双责”的五项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纪实手册》制度。按时上报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登记表。
四是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编辑了《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按照《实施办法》和《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工作任务报告书》呈报公司10名领导班子成员,将《工作任务函告书》下发给了11个职能部门、7个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书两报告制度》的实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抓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力度大,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
一是新年伊始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教育活动。
(1)组织了廉政教育一次培训。元月5日,公司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把廉政教育作为第一培训内容,邀请西安市人民监察院高级检察官董金年做了“廉政教育专题报告”。
(3)举办了廉政教育一次党课,公司党委书记讲了党风廉政教育“第一课”。3月5日,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党委书记做了题为《贵在身体力行、重在贯彻落实》的廉洁教育党课报告。
(2)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一次考试。组织对全体参加学习培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闭卷考试。
二是“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序,效果显著
(1)为了增大活动的感染力,在公司网站设立“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专栏;在电建动态电视频道每天播放“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廉政教育专题片。
(2)为了增强学习的吸引力,以漫画的方式对《若干规定》的39项禁止进行了解读,编辑“廉洁文化口袋书”送发给公司全体员工。
(3)为掌握制度的内涵,组织了学制度考试。8月31日进行统一考试,共有126人参加人考试。设置的本岗位有哪些的廉政风险点?的思考题,有51%的参考人员进行了描述,为完善公司“干部廉洁风险库”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4)组织“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了“学、促、保”主题教育月的内容。8月25日,组织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陕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渭南监狱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议,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
(5)建立廉洁文化景观墙,构筑促廉洁,保发展的环境。对公司办公楼门前30米长的廉洁文化景观墙进行了翻新,翻新的墙体古香古色,文化气息浓郁,更换的15副画面新颖靓丽,主题突出,可读性强。
(6)开展“古今廉洁故事”征集与解读活动,员工参与热情高,寓教于乐。对征集到的126篇作品进行了归纳整理和编辑,有73篇作品入选。向省公司2024了17篇作品。
(7)举办《廉政准则》报告会。特邀陕西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马银录副主任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作学习《廉政准则》辅导报告。
(8)学用结合,有力推进了制度建设和依法治企活动。活动中我们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主导思想贯穿到活动的始终,将掌握制度和执行制度作为根本,结合依法治企工作,突出了反腐倡廉管控制度建设,对现有反腐倡廉管控制度进行了梳理,针对财务风险防范管理存在的缺陷,新建立了4项财务管控制度,废除了5项财务管控制度。对公司备用金帐户及其它货币资金进行了清理。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系统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程流程,完善了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制度体系,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贯彻执行“三项谈话”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谈话制度。
为有效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修订了《电建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先后对调整和交流的17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先后同七个经营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公司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的经营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对三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对新提拔任用的12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
三.抓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确保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了对领导干部任用的监督。公司对新提拔和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了考察工作,在选拔任用前人事部门书面征求了纪委意见;坚持了一年两次对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公司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先后同所分管区域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110人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遵守干部管理规定,做到了任前考查,民主2024、廉政鉴定、公示、任用各个程序。
二是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设立了《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效能监察》项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工作程序,扎实细致地开展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提出效能监察建议32条,被采纳的有32条,新建基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程序文件12项,管理制度51项,向公司提交效能监察管理建议报告1份。此项目已申报省公司系统2010年优秀效能监察项目的评选。
三是加大了对基建工程的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监督。今年以来对基建工程的职工住宅楼工程钢材采购12次招标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共计5200.12吨,竞争性谈判14次,招标工作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四是对公司基建工程职工住宅楼建设项目塑钢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外墙面砖采购、自动停车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南、北区消防工程四个招标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监督。我们设计了《招标采购现场监督表》对开标前后做了详细监督记录,要求评标专家填写了《廉政承诺书》,监督和督促评标专家履行评标专家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有效保证了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招投标工作没有收到举报投诉电话,每一个招标项目都建立了完整的资料档案。
五是对经营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根据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对公司所属经营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公司领导做了书面汇报,提出了3条监察建议,经营单位采纳了建议,立即进行了整改。
四、抓审计监督深化,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起到了经济卫士的作用。
2010年先后组织完成了对物业公司原任经理、管理公司原经理、监理公司原经理、调试公司原经理四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完成率两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为了深化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审质量,强化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制定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的责任和工作任务。对管理公司原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申报了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有望获得省公司系统优秀审计项目。
五、“依法治企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培训;签订了承诺书;对“自用电、福利电”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审计“回头望”进行了专项治理向省公司做了专题汇报。
二是清理排查,有序有力。清理和排查集团公司管理层面现行有效制度163项,修订新建29项,废止11项;控股公司回天血液制品公司有191项,在公司各项管理中涉及法律风险点有40个工作面,92处风险点。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为促进学习培训,制订了活动学习培训计划;为规范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行为,制订了依法治企办公室工作规则;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制定了公司依法治企工作考核办法。
五是明确重点、督促落实。先后组织开展推进会,通报会,研讨会,通报自查清理工作,进行意见反馈。每月确定重点工作,通过工作任务通知书的形式部署工作任务。
六是组织开展了依法治企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了《任务清单》和《制度清理统计表》。各单位、各部门的修订了工程流程,初步形成了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制度体系。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召开了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部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自查工作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是设立举报公示电话,接受监督。按照“六制”要求,在公司办公楼门厅、网站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箱,开展了账务检查。
三是认真自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作出了承诺书,承诺不设立小金库。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广大了承诺人员的范围,凡是有收钱职责的岗位需作出承诺书,集团公司共作出承诺书155份,占职工人数的41.89%,“小金库”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自查、督导监察面达到了100%。重点对本部及各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工资社保、资产管理等关键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经过自查、督导检查及“回头看”再检查,集团公司没有“小金库”的现象。
三是梳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节点,明确治理工作范围。共梳理各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项目部、多经企业等,自查;项目部51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7个。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劳资、社保等制度进行梳理,检查收支等方面的关键节点,从制度和流程上查找可能出现的漏洞。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2010年,我们以科学构建公司组织、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洁四大体系为抓手,有效发挥组织防线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制度的支撑力和约束力,监督的警示力和推动力,有序推进了公司各项工作,通过四大体系建设,公司呈现出了“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和谐氛围,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
(七)规范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建设情况
按时上报了省公司纪检组规定的2024工作总结、每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标执行情况报告,月度工作报表、信息等。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巩固了纪检监察规范化管理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档案,电子版文件,规范化纪委监察室的管理标准坚持有效。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保持了在省公司系统的优胜行列。
(八)、部门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效能监察项目获得省公司优秀项目三等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获得省公司系统审计优秀项目。本人连续四年获得省公司系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一年来自己积极主动地学习纪检监察、审计业务知识,认真记读书笔记,随时谈学习感悟,并组督促部门的同志学习记笔记,撰写业务工作论文。通过学习记笔记、谈感悟,使部门同志的学习兴趣更加自觉,思想认识更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奋发向上的热情,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之中,主动到各支部、各单位各部门交流沟通与协调,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从而,为有效地推进了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既促进了工作,又磨练了自己、促进了交流,提高了自己、充实了自己。
在省公司组织对集团公司的“四好领导班子”考核中,对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其活动扎实、资料完整、细致给于了较高的评价。
借此机会我真诚的感谢公司各位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单位以及同志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友情帮助。诚挚得感谢机关各个部门的同志们指导和帮助,衷心的谢谢你们。
(九)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公司监督部门的负责人,深知自己的责任,本着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干部的工作理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认真履行监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准则。冷静分析、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事件,有效维护公司稳定大局,得到了省公司纪检组的充分肯定。
家庭情况,爱人退休在一家私企做会计工作,儿子在大学学习。一年来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要求、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和事件。
二、工作中的感受、体会和不足
在2010年的工作中,我们在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承担了公司的“依法治企年”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省公司要求高,我们工作压力大,人员少工作头绪多,但是我们克服各种困难,时刻充满工作激情,扎扎实实推进每一项工作,使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省公司的高度评价,为公司赢得了荣誉,使我们感到了欣慰。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不论是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还是“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上级的要求高,标准细、时间急,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要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仅需要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更要求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入调研,提高理论政策水平的同时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不断地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要在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的同时,切实转变工作和服务作风,加大教育力度,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教育效果上,及时沟通提醒,确保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计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实效。
中层任用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个人遵守或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巡回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的执法活动。
第三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必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
第四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执法监察网络。基层国土所(分局)应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第五条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动态巡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具体承担本辖区的动态巡查工作。
第六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动态巡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动态巡查的效果;
(四)检查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批后使用情况;
(五)检查土地出让合同和矿业权出让合同执行情况;
(六)检查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经批准擅自占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及制止情况;
(七)检查无证、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制止情况;
(八)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第七条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本辖区内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经批准擅自占地等土地违法行为;
(二)检查本辖区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批后使用情况;
(三)检查本辖区内土地出让合同和矿业权出让合同执行情况;
(四)检查本辖区内无证、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五)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第八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应当配备动态巡查必需的交通工具和办案设备,保证动态巡查工作正常开展。
第九条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应当合理划定巡查责任区域,落实巡查责任人,明确巡查周期,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每周对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节假日期间应当加强巡查。
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各工业园区、重点矿区、矿产资源禁采区等,应当作为巡点区域,加大巡查密度。
第十条开展互查、抽查、联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由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统一组织,定期抽调各基层国土所(分局)人员进行集中巡查。每月组织一次各国土所(分局)互查,并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2024人员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
第十二条对动态巡查中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做好现场调查、勘测笔录、拍照、取证等工作,及时下达《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做好相关处置和报告、联系工作。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率必须达到95%以上,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对群众举报、动态巡查等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安监、公安、电力等2024部门。
对继续抢建的,应当查封其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对抢建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实施。
违法建筑物拆除必须报请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也可经乡镇政府同意后,由基层国土所(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乡(镇)两级政府指定较大规模的专项拆违行动由县、乡(镇)两级政府组织实施,执法人员由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统一调配。
第十三条对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因受到阻力,干扰、制止后继续抢建等原因难以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本地区动态巡查的情况、国土资源违法态势、国土资源违法数据,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本级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2024部门通报。
第十四条对在巡查责任区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发现及时,三个工作日内发现率必须达到95%以上。
对群众举报、动态巡查等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须立案查处的,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上报,依法立案,案件查处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第十五条建立动态巡查台帐和统计制度。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应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在巡查记录表中详实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范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及处理情况,对巡查活动的2024数据进行登记。
巡查记录表一经登记核实后,不得擅自更改,并应归档备查。
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巡查情况按月进行统计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