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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

2024-07-03 22:25:01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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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并努力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2024、填报2024统计报表;保管2024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二)全面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2024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省、市统一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按照社区(村)人口数量进行配备。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人以下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2000人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2000人以上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6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应有独立的工作区域,要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信息档案室“六室分开”,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五通”条件。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市村(居)卫生室达标建设医疗器械配置目录》。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社区(村)卫生室的命名。社区(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各街道会同社区(村)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社区(村)聘用,社区(村)户籍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以内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要保证配备2名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口的按户籍人口每1000人增加1人,其他常住人口按每2000人增加1人配备。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社区(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纳入乡村医生的日常考核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2024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强化2024部门、各街道的管理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区卫生、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制定本街道统一的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有条件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的收支纳入社区财务管理范围,财务和资产与社区(村)分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条件的社区(村)由街道统一确定,纳入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代管,单独记账核算。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建立药品出入账登记、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账本等,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区卫生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统一部署,加快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四)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结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经验,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供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设备更新、维护经费由社区(村)承担。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社区(村),由各街道集中研究办法解决,保障集体卫生室的正常运转。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2.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支付比例。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村)卫生室诊疗、药品费用、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社区(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2024政策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村)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街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核发工资,其中区财政按每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1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筹集。规范乡医补助拨付管理,对区级补助采取季度拨付的办法,由区卫生局于每季度末前向区财政局提报下一季度乡医补助计划,区财政局于每季度初的10日内,将乡医补助拨付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拨付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中筹集本街道与所辖社区的乡医补助资金,并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本季度乡医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乡医补助资金专账,并委托银行集中乡医工资,其中,乡医工资的70%按月发放,剩余的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乡医补助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坐支、挪作它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增加乡村医生待遇。(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2.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区级医院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带教。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卫生行政部门会同2024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社区(村)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通过社区(村)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免费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近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制定出台《2024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报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二)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村)卫生室的备案

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2024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要求,上报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名单,并组织验收,报请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财政等部门进行复核。(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三)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1.完成社区(村)卫生室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2.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建设硬件配备到位,网络连通;完成乡村医生信息化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

按照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对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合理配备乡村医生

按规定为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配备执业乡村医生,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备案。(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六)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补偿资金

各级财政要切实搞好资金测算,调整支出结构,对社区(村)卫生室补偿资金要纳入年度预算中,及时拨付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及各2024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的乡村医生。美国训练订单定位。

本文介绍了美国农村地区开展健康讲座的概况和经验。It比较了中美两国乡村医生培训在目标、mechanism、mode、奖惩等方面的异同,提出了制定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医生培训的政策建议。美国Cultivate。订单导向。

随着振兴乡村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问题更加突出。目前,中国乡村存在着总量不足、整体水平低、专业素质低、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乡村医生的老龄化正成为阻碍我国农村卫生发展的一个严重而紧迫的问题[1]。因此,重视我国乡村医生的培养,如何吸引合格的优秀医学毕业生扎根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人才集中在大中城市和大中型医疗机构往往是医疗人才资源分布的共同特征。培养和吸引边远地区农村医生,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农村留守医学人才,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世界各地[2]。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等国外发达国家在解决乡村医生短缺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2010年以来,我国乡村医生订单式培训项目仍处于探索阶段。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在培养模式、政策机制、目标定位和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差异,借鉴美国乡村医生的培训经验,为我国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提供经验和借鉴。

。为了缓解这种情况,美国实施了乡村医生教育计划,如宾夕法尼亚州医生短缺地区计划、伊利诺伊州乡村医生教育计划、明尼苏达州乡村医生援助计划等,州政府依靠当地医学院培训乡村医生,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面临的困境。以宾夕法尼亚州医生短缺地区计划为例。宾夕法尼亚州国家特别委员会以杰斐逊大学医学院为基础,从报考医学院大学挑选15-20名来自农村、愿意在农村工作的学生作为培训对象[3]。学生在完成医学生要求的所有课外课程后,还必须学习以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健康教育和宣传为主的高级农村医学课程,健康咨询和转诊。学生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一定数量的补贴。此外,美国政府充分发挥其作为世界强国的优势,鼓励外国医生为美国乡村服务。例如,美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发布绿卡,即永久居留许可证,吸引外国医生到偏远地区工作。美国政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政策吸引外国医生的条件不仅避免了国内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而且解决了当地人不愿在边远地区行医的问题,合理配置了医疗资源。

,指导他们毕业后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第二,培训项目通常由地方政府实施,依靠地方医学院培训乡村医生。三是在课程设置和师资方面,注重开设农村医学课程,安排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实习培训,配备专职教师。第四,充分发挥绿卡的魅力,吸引外国医生到美国农村服务。

。例如,在美国的乡村医生教育计划中,大学委员会专门负责学生的入学、评估和录取。每年的招生计划约为15~20人。这些学生的全科医生必须经过高等医学教育、毕业后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三个阶段,然后从事基层医疗工作,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优秀全科医生,使边远地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更加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国外发达国家家里,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农村医科学生,除了要满足本科阶段的平均分和医学高考的分数应该足够优秀的一般条件外,比如,,美国还要求你必须来自农村,或者有农村背景,并且有强烈的意愿在农村服务。通过面试评审环节,规范招生程序,优先考虑有坚定服务农村和家庭支持意愿的学生。

为中国农村秩序导向医学生提供免费医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强烈服务基层人民健康意识的农村普通医学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成为能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学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4]。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拥有大量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门槛低,培训周期短,治疗费用低。

。不同之处在于,美国地方政府发挥了更大的主导作用。农村医学教育计划均由当地(本州)政府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医学院校全科医生的特殊教育和培训计划。中没有强制性的服务要求雇佣合同。例如,完成学业后,大多数美国乡村医学院的学生将返回农村或偏远地区行医。事实上,他们在学校里只有乡村医生的定位,没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或法律规定要求他们在入学之初到农村或偏远地区行医,学生的强烈意识和学校之间达成的默契不依赖于签订任何协议。学生和学校之间有一个无形的“契约”,这使他们自愿为农村地区服务。中国面向农村秩序的医学生免费培训计划也是由政府牵头安排的。免费医学生在入学前必须签署有针对性的就业协议。毕业后,他们返回户籍所在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必须在农村地区服务[5]。

。此外,它没有严格区分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训,这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充分了解医学知识,但医学院也将开设尽可能多的课程。在医学学科教育中,毕业后教育以医学培训为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探索建立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和再认证制度,促进全科医生执业水平的提高。

为中国乡村医生提供的培训形式相对多样化,包括五年制和四年制医学本科学生,两年制和三年制专科医学生,以及从卫生学校毕业的学生。毛泽东时代的赤脚医生通常是在医学院学习了一年的农民,而活跃在中国广大农村的乡村医生一般学历较低,学校制度较短。2010年,引入并实施了农村秩序导向医学生免费培训[6]。我国乡村医生的培训日趋规范化和国际化。通过学习发达国家,中国主要实施“5+3”的培训模式,即5年大学临床医学教育和3年全科医师标准化培训[7]。然而,中国和美国在乡村医生和再认证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由于缺乏对继续教育体系的实质性评估,很难为乡镇以下的全科医生提供可持续的职业发展机会,也很容易导致初级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下降。

。这些都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补贴政策。对医学生下乡工作没有相关的支持措施,这使得一些毕业后长期计划下乡工作的医学生无法享受高薪待遇,工作积极性降低,导致“留不住地区”人才。在美国,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曾经工作过的乡村医生给予很高的奖励。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公司将奖励毕业后在农村工作三年的医学生,补贴金额高达12万美元,如果他们选择继续在农村工作三年,他们将继续获得12万美元的补贴。中国的优惠政策侧重于学校激励,更注重让学生负担得起,而美国恰恰是为了确保学生能够长期稳定地在农村地区工作,这是乡村医生“安身立命”的关键。在违约处罚措施方面,中国农村医科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返回基层医疗机构的,除退还已减免的教育费和生活补贴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的经济处罚。此外,合同的履行应包括在诚信管理体系的免费学生中,记录在人事档案中,并伴随着他们的工作调动,几年内不去省级医院或更高级别医院的行政约束比国外强得多。在美国,如果他们违反合同,他们将因农村医学项目的学生而受到经济处罚,通常高达1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利于保证教学内容和教学环境与农村医疗密切相关[8],能够保证医生医学知识的及时更新和技术的不断改进。同时,它还可以提高全科医生对农村卫生工作和职业价值的认识身份与美国乡村的医生教育培训相比,在加强全科医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国际全科医学学科发展和全科医学教育的发展,中国加大了对乡村医生的家庭医疗培训和实践培训,建立了健全完善的乡村医生培训体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全科医生订单式培训模式[9]。

。改变我国大部分城市医学院校的现有布局,是促进医学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一般国际经验,城市医学院的环境不利于农村医学教育的发展[2]。一方面,我们可以鼓励愿意设立农村医学教育的医学院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农村特殊医学院校,开展乡村医生的特殊培训。这样不仅可以利用附近的农村医疗机构开展医学教育,降低教育培训成本,还可以加强医学生与农村居民的关系,提高医学生对农村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提高医学生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在

的招生选择和生源背景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医学院校的做法,增强有针对性的医学生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决心,以增加农村秩序导向医学生毕业后服务农村的可能性和稳定性。综观发达国家的全科医学教育,几乎所有的招生都倾向于农村学生出身背景发达国家之所以要求学生来自农村或有农村背景,是因为他们与农村有着天然的联系,对农村艰苦的环境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对农村居民有着深厚的感情,这对他们今后的工作非常有利。事实也证明,在这种选择下,大量学生愿意投身于缺乏医疗和药品的农村地区。

中央政府在培训和支持乡村医生方面起着主导作用,但同时也要注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美国三个州的地方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给予了大量的政策和财政支持。这些州政府是地方全科医学发展最直接、最有力的保障[10]。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同时也是工作的积极参与者,极大地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根据财政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乡村医生,从而缓解本州农村地区医生的短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国地方政府过于依赖中央政府的统一规划,地方政府只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很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要明确地方政府在培训乡村医生方面的相关责任,落实农村医生和药品短缺问题,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发挥积极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体现在地方农村卫生工作的需要上,指导医学院校制定专项教学计划,将农村卫生相关课程作为农村医学的学习重点要求学生定期到农村社区或偏远地区实习。[1]刘炫麟,赵双,陈鹏。乡村医生培训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卫生软科学,2015,29(3):129-132。

[2]王红波,张素。乡村医生短缺的国际治理经验及启示[J]。卫生经济研究,202436(1):55-58.

[3]张超,陈楚康,张众,等.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2411(1):67-75.

,李玉华,[4],郝婷,陈立章。我国高校农村秩序导向医学本科培养现状研究[J]。中国普通医学,202421(16):1989-1992。

[5]布道,贺庆功,马语莲。全科医生服务农村社区:实践困难及其促进机制研究[J]。中国卫生管理,202435(2):128-131.

[6]王碧艳,吴琪俊。中国农村秩序导向医学生免费培训的政策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5):34-38.

[7]谢君君,谢协驹,王胜。海南省某医学院农村基层优秀医生“加拉比海盗”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医学与社会,202431(6):79-82.

[8]福斯特L,阿萨雷h,Watts LD,et al。澳大利亚农村临床学校地下培训的额外年份与农村实践相关[J]。BMC医学教育,2013,13(1):37.

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2024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2024信息的2024、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二)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要根据《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我州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按国家规定,计划免疫工作经费和接种人员接种补助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证,但我州除下拨国家转移支付的接种人员补助费外,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接种补助费和工作经费还未得到落实。经费不足制约了我州计划免疫工作的健康发展。

2、冷链设备缺乏正常更新机制。我州自1986年装备冷链设备以来,仅通过1996年卫七项目和1993年、1995年州县级自购进行过更新,目前冷链设备的使用均在10年以上,各级冷链设备损坏严重,因缺乏关键设备的更新保障机制和经费投入,无法得到及时更新。此问题在边疆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尤为突出,已成为本州计划免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3、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中疫苗运转、质量保证及预防接种安全性不容乐观。农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的实际功能定位,由于受市场经济及投入不足的影响,尚未摆脱“重医轻防”现象,导致农村三级防疫网功能弱化,再加上普遍存在的工作经费短缺、人员编制少,业务素质低、基础设施差、培训经费短缺等,导致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疫苗的运转、贮存、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4、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漏洞尚存。随父母进城打工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是城市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特别在经济相对发达、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县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边疆及贫困地区,大多从事矿山、建筑及打短工,他们或居住在矿山,或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缺乏主动送其子女预防接种的意识,加上流动性大,给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带来较大困难。虽然通过几年的努力和反复宣传,情况有所改观,但总体上流动儿童超期接种、未种、漏种等情况还是存在。

5、对14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实施困难。在国家5苗免费及*省增加的2苗免费接种基础上,州委、州政府2006年下发了《2024对14岁以下儿童实行免费预防接种的通知》将原需付费接种的13种二类疫苗全部纳入14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范筹。这对我州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无疑是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得到了全州人民的欢迎。但由于实施此项决定所需经费金额巨大,现有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力及设备不足等原因,使此项工作未能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群众都知道可以免费接种,但带孩子去进行预防接种时却被告知无疫苗,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6、乡村医生待遇低、无社会保障,队伍难以稳定。我州从事计划免疫的工作人员中,乡村医生占了83.5%,是农村基本医疗和包括计划免疫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力军。而政府给乡村医生的补助却很低,加之乡村医生随着年龄增长,其养老问题已成为他们的后顾之忧,一部分人已放弃乡村医生工作外出打工或从事更能赚钱的工作。全州从事计划免疫的工作人员由最高时的3600多人减少到现在的2800多人。

二、进一步做好我州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建议

1、强化对计划免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计划免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计划免疫规程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适时调整对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政策,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2、加大对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一是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州、县市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编制,加强对各级计免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队伍适应工作需求;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冷链设备定期强制更新制度,保证疫苗转运、贮存和使用的安全性;三是逐步增加计划免疫工作经费的投入。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制,选拔农村优秀青年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二是通过提高各级财政支付乡村医生的月补助标准,增加对乡村医生预防接种针次的补助标准,增强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的吸引力,稳定现有的乡村医生队伍,吸引中专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三是逐步考虑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对多年从事防保工作、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的乡村医生,可采取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偿或解决其养老保险等方式让其离岗,及时补充新人,逐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4、关注和重视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

公安、卫生、劳动、社区管理、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共同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解决随父母打工在矿山、城镇居住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乡村医生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目的及意义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条件下,同时也是探索建立村卫生室运行补偿机制和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村卫生室阵地化和乡村医生职业化,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方便群众就医为核心,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进一步健全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管理层次,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管理。

绩效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管理制度,以服务质量为核心,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2024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五、基本模式

切实把握乡村一体化管理从初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规律,在统一诊疗项目,统一公共卫生任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下三种管理模式。

(一)财务一体化。在政府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到位的前提下,应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推行乡村财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账簿,实行分室核算。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村卫生室人员的分配方案,乡村医生报酬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并逐步解决基本社会保险。

(二)资产一体化。明晰村卫生室产权,实施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资产一体化管理(包括医疗器械和设备管理)。各种途径修建的村卫生室,均委托乡镇卫生院对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三)人员一体化。实行村卫生室人员聘用制,即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聘用和调配村卫生室人员。

六、工作内容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服务、统一监管”的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统一规划,加强机构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应设立一个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渝卫规财〔〕163号)规定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确保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二)统一服务,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按照执业规范要求,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逐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行为,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乡镇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三)统一准入,加强人员管理。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遵守《执业医师法》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数原则上按不低于服务人口的1‰的标准配置,有条件的村应配备女性和中医人员。按照《县人民政府2024印发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府发〔〕91号)及《县卫生局2024加强和规范村卫生室管理的指导意见》(卫生发〔〕22号)等文件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管理,建立人才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统一监管,加强账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进行登记,并按乡镇卫生院的规定定期上报收入情况报表。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设备等物品,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村卫生室必须明确专人加强物品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

(五)统一采购,加强药品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村医生用药目录,执行全市统一网上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或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并建立药品进出(配送)台账,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六)统一补助发放,强化队伍管理。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补助、购买服务形式下取得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及诊疗活动的收入(含医疗服务收入及基本药物补助)三部分组成。公共卫生补助及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质量,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放;诊疗活动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

(七)单独核算,确保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七、完善管理基础

(一)多渠道筹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是推进乡村卫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多渠道筹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202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98号)要求。足额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资金;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市政府规定足额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减少部分的补助资金;三是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和数量,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四是将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诊疗收入纳入村医收入范围;五是有条件的村集体等组织对乡村医生给予支持。

(二)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要因地制宜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底年全县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由村委统一无偿提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有70%以上的比例,无偿提供满足村卫生室需要的业务用房,除水电等支出外,不得收取租金等费用。二是按照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的原则,适度布点,争取各种项目资金建设单独的村卫生室。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县卫生局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制定农村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规划,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培训,促进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在农村规范合理应用。

(四)为乡村医生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一是凡符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范围,使乡村医生有基本的养老保障。二是结合市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符合条件的村医可自愿转为城镇人口,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八、绩效考核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群众的满意度等。考核评分办法见《县卫生局2024印发《县农村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发〔〕33号)。

(二)考核得分参与村级购买服务的有效工作量的计算,建立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强化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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