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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二、努力探索提案工作规律,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以“让政协委员满意、让群众真正受益”为总体目标,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提案,体现先进性教育的成果,真正解决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二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武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改进药监部门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四是注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联系派、政协委员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我局开展调研工作的一种方式。我局把联系和沟通政协委员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以及邀请政协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政协委员的指导,邀请他们参与我们的监管工作,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们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在提案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四次沟通”把好“五关”,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即:在提案办理前,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员反复研读议提案原文,在基本理解提案人的意旨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办理工作方案,然后采取“走出去”主动走访提案人,或“请进来”召开联系沟通会的方式,深入了解提案的意图;在提案办理中,我们注意及时征询提案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分析,使提案办理更有针对性、可行性;在正式答复之前,我们要先把办理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坚持做到“满意再答复”,尽可能安排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各位提案人,通报办理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随时与提案人保持密切联系,征求意见,推进办理工作;在正式答复后,再次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以便于今后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质量和进度,亲自修改每一份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件。2005年,局长闵光新就曾在审阅我局一份办理情况复函时说:“我不知道这位政协委员否会满意,但我对你们的答复就不满意”,要求办理人员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做好提案答复和跟踪反馈工作,提案办理工作善始善终。我局在提案办理阶段性工作告一段落后,把好“五关”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即承办人员的拟稿关、处室负责人的审稿关、办公室的文字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和局长签发关。对每件提案的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而且,在每年的11月份,我局坚持逐个征求提案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开好几个层面的座谈会,做好办理工作的跟踪反馈。我们把整个提案的办理过程变成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宣传药监职能职责的过程,变成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在认识的深度、重视的程度和办理的力度上狠下功夫。?
三、创新工作思路,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不同岗位、不同界别,具有位置超脱、人才荟萃、视野开阔、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他们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广泛、紧密的联系,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倾听、2024、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这些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每件提案都是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结晶,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才智。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紧迫性,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都是当前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丰富和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建立“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都是十分有益的。局长闵光新反复强调:我们千万不能就办理提案而办理,而应该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制度,把办理工作落在实处,才能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
6年前,我市汉西常码头、工农兵路非法药市引起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药监局高度关注,街头“收药”随处可见,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给市民用药安全造成较大隐患。这些年来,我们按照政协委员提出的2024《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严治摆摊回收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等提案,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改善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使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被曝光,一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惩,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被销毁,逐步实现了全市零售药店无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和假劣药品;基本无无证经营药店;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街头违法“收药”现象基本消除。其后,我局在派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下,谋治本之策,推出多项长效监管创新措施,使我市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市民购药安全感不断得到提高。?
2002年元月,我局依据2024规定出台了《奖励举报假劣药品有功人员暂行规定》。4年来,共兑现举报奖励40余起,奖金总额达113245元。移送涉嫌制售犯罪案件67件83人,其中经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其查处的线索大部分来源于群众举报。?
2003年9月,我局在全省率先取消了新开办零售药店100米间距的审批限制,打破零售业垄断,促进药品良性竞争。并通过行政审批促进服务改善,把审批部门的资源配置转变为市场配置,使强势药店得以大展拳脚,做大、做强,引来“老百姓”等一批平价药店。武汉零售药价得到较大幅度下降,老百姓得到实惠。?
2003年10月起,我局为加强农村用药的监督、控管,推出“三网建设”(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建立了由网络运行、内部质控、考核评价、诚实信用等四大部分组成的药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改变了我市农村普遍存在的群众购药难、企业开店难、部门监管难的“三难”局面,使疏于管理的农村药店和区乡医疗机构的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尤其是使村卫生室曾高达75%的药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和95%的村卫生室查出过期失效药品的安全隐患得到根除。
2004年6月1日起,我局在全国率先对市民购买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等创新举措。实施以来,共退付药款31起,退付金额7583元。药监部门通过“先行退付”,对假劣药品追根挖源,从源头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同时推动了我市药品市场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树立起责任政府部门的形象。这一举措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推广,全国不少城市药监部门先后到武汉学习取经。?
2004年11月,在我局倡导下,武汉20家制药公司联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全国率先实行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凡是这些企业发现已售出的问题药品均将主动联系经销商,力争在第一时间将该批药品全部召回。2005年,上海强生等23家全国知名企业也来汉跟进参与召回活动。
2005年元月,我局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定程序,开出“诚信罚单”,将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张瑞莲等8人在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禁止其6至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在业内引起极大反响。?
几年来,我们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和药品监管工作的动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的相互结合,及时对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医药氛围。我局配合“信用武汉”建设,开展“信用医药”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培训和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215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对警示信用等级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约请企业负责人谈话,帮助其规范经营行为;聘任22家药品生产企业、152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质保人员为驻企业质量监督员,实行药品企业质量管理例会制度,加强药品质检专项检查。在全市零售药店和基层医药机构悬挂1万多块举报投诉服务牌,公示政府各2024部门对药品质量、价格、广告、回扣等举报电话;在我市零售药店设立109个家庭药箱清理站,帮助城乡居民免费清理家庭药箱;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深入到全市400多个社区,设立宣传点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上门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失效药品,价值29.68万元。制定并落实该局“四不承诺”、“六件实事”和“企业优先的八项措施”,实行工作日“午休值班”,企业较大事宜“节假日照常办理”等制度,推行了“五个一”服务方式。每年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推出执法回访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是一罚了之,而是促其整改,帮助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我市12家重点医药企业建立对口联系,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具体困难,有的放矢的提供服务,受到企业的好评。?
通过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我局不断吸取政协委员们的聪明才智,不断激发自主创新的能力,使武汉市民用药安全感逐年增强,也为全国药监系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主任2次带领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和《中国医药报》等多家中央新闻媒体记者来我市采访,专题报道我市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这在全国药监系统尚属首次。?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取《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一、我院反贪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的成就及具体做法
在具体操作中,我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案件安全质量关,力争将每一个案件都做成精品。在案件初查阶段,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4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四不原则,初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般不接触被查对象;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条件成熟后报主管检察长批准,由案件承办人拟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查员,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再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我局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地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在安全案例的学习中注重对照自己在办案中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进行查漏补缺,居安思危。除了案例学习,我局还以研讨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让各位干警结合自身实践,就自己的办案经验谈谈应该要注意的地方,加强学习效果。我局还建立了安全教育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教育月活动,局里每年选择一段时间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在这个月里对安全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查找,组织整改。通过教育使办案人员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虽然我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我们也要预见到在具体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切实保证案件安全,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二、当前反贪办案中可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办案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检察院设置了案管部门监督案件进程,但由于《案管规则》出台比较晚,围绕办案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配套制度。现有办案监督制度还比较零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办案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主要侧重于对办案程序的备案审查,对办案过程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办案点存在安全隐患,物资保障不足。我院反贪局现有办案点规模小,虽能满足平时的办案需求,但是在办理牵涉人员较多的大案时,办案点就不够用了。同时设施配套也比较落后,讯问点的消防设施配套不够健全,医疗保障不够健全,处理突发疾病的能力有待加强,达不到上级的标准要求,给办案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同时录音录像设备配置不足,在我局实际办案过程中,除了在我院自己的警务区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外,在外提审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从而导致很多情况下不能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这也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诬赖我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留下了可趁之机。
(三)办案人员紧缺。我院反贪局虽然是检察院中人员最多的一个部门,但是相对于每年办理的案件量来说,人力仍显不足。一方面是侦查人员不足,我局专职侦查人才不足十人,经常会出现一人同时办多个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虽然细心谨慎能避免问题的发生,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这无疑加大了案件风险,不利于反贪业务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我院司法警察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不足,全局司法警察只有三人,在面对大量的需要司法警察执行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司法警察身兼数职既要保障安全又要开车,以检代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
(四)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欠缺。个别办案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忽视程序正义,认为程序仅仅是形式而已,违反程序不过是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欠缺,算不上大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及处理;有的片面地认为只有惩处才是办案成绩,重结果轻过程,强调办案的功效性,忽视办案的合法性、有效性。部分办案人员疏于学习先进办案方法,办案方式老化,办案手段不先进。一些腐败分子作案呈现领域扩大化、手段现代化、方式隐蔽化等特点,而办案人员主要还是习惯一支笔一张纸等传统方法调查取证。遇到案件难以突破和翻供等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有的甚至采取一些违反程序、违反规定的方法来调查取证。另外在协调办案中,借助执纪执法机关手段调查取证,基层协调的难度更大。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三个到位,做到“四无”
一抓组织机构,人员编队到位。在人员配置上做到宁缺勿滥,宁少必精。通过竞争上岗为法警大队配备了两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法警大队正、副大队长,建立了强有力的法警组织领导体系。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名司法警察充实到法警队伍,所有司法警察均属大专以上文化。
二抓装备建设,警用械具配备到位。按照基层院法警装备配备的要求,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法警大队购置了警械具、训练器材等必备的械具装备,有力地保障了司法警察能够充分履行警务职责。
三抓重视,工作待遇、爱护关心到位。院党组坚持做到抓司法警察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并重,对待司法警察和检察官在工作地位、能力配备、提拔任用、生活待遇等方面一视同仁,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和生活上爱护关心到位,极大地激发了法警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他们做好法警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由于三抓三到位,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执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变,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到了犯罪嫌疑人无伤亡,司法警察无责任事故,执法无过错,干警无违纪。
二、三项制度,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先后制定《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司法警察执行警务规定》等2024队伍管理、履行职责、安全保障、执法监督多项制度。全面规范业务活动范围,增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自觉性。同时,制定了《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责任制》、《安全防范预案制》、《警务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健全了警务工作流程,规范了办案职责、办案程序、办案安全、法警着装、仪表举止等。
(一)建立警务值班制。为搞好警务保障,加强安全防范,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实行警务值班制度。安排2名法警每周一至周日在办案工作区值班,负责警戒和安全防范工作。法警每天上岗时,必须穿着制式警服,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必须填写值班工作日志,并向下一班做好工作交接;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和分管检察长报告。从而有效增强了司法警察的工作责任心,避免了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失误。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为区分检察人员和司法警察的责任,避免互相推诿,建立了科学的责任追究制:法警负责保障办案安全,检察官负责侦查的具体工作,凡因在侦查环节出现的安全事故则一概追究法警的责任;检察人员必须确保案件决策层面准确无误,凡出现决策失误产生的严重后果则一概追究检察人员的责任。对于考核,则实行连带考核,一个案子由承办检察官与法警负连带责任,这样就加大了二者的责任,有效避免了相互推诿,更加有利于密切配合。
(三)建立内部关系协调制。一是加强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在自侦案件上的配合,使司法警察了解侦查意图。司法警察与查办案件的检察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侦查任务。二是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之间的联系,搞好检警协作,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检警联系会,主要是通报司法警察履行职务情况,指出在检警配合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征求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履行职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正,提高履职能力。
三、二种形式,全程服务
为深化检警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优势,近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在“积极探索服务自侦办案模式”的基础上,采取二种形式,全程服务自侦办案。
一是参与办案,同步服务。司法警察统一编队管理的前提下,将司法警察编入自侦部门办案组,成为办案小组成员,在确保办案安全工作的同时,还参与自侦办案,同步服务。
二是配合办案,跟踪服务。自侦部门将案件移送侦监和公诉部门后,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要进行角色转换,从“主角”转变为“配角”,
及时将《用警申请表》交由侦监和公诉部门,用警时,报请分管法警工作的副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派警令》,承担提押和看管任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而且,从搜集证据到审查认定证据的过程,也提高了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如:20*年我院反贪局在查办的县建设局赵某等人受贿案中,鉴于赵某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赃的表现,我院对赵采取了取保候审。但在审查提起公诉时,发现赵还有未交待的犯罪事实,随即改变强制措施,司法警察协助对赵执行了逮捕。
去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共配合反贪办理案件8件11人,配合渎侦办理案件5件
5人,主动寻找有价值线索4条,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5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效果。
四、四主动、三严防,确保办案安全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2024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坚持依程序受理,严格按立案条件立案,规范接警、受理报警范围、处警和责任追究等,彻底解决受理、立案不规范的问题。
3、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水平。公安机关要争取地方财政,保障派出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的需要,保障警务装备更新的需要,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使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
办案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2024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基层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大胆突破,推陈出新,以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创新执法制度,率先开展执法场所改造等手段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我局党委提出要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命名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继续规范和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工作,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下定决心强制入轨。自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后,我局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全局科所队长会议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这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执法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分批到**、**等地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参观回来之后,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立即着手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场所功能区块改造工作,局里在经费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全额予以保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后,局党委更是下定决心,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精心谋划,贴近实际全面改造。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在坚持贴近实际原则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和执法办案实际,由执法办案单位拿出设计方案和图纸交局党委审定后,再由局法制大队、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和办案单位共同实施改建,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各派出所已全面完工,11月份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在改建过程中,分二个层次进行:一是派出所,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办证大厅根据标准进行设置;二是刑侦、经侦、禁毒、看守、交警等其他执法单位,根据各自执法特点进行分期分区改造;全部改建完成后,全局各执法单位的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区块设置更加规范,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各功能区域案事件流转顺畅,保证所有人员安全,民警办案不受影响,所有办案区内均安装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严防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安全。
三、软件推动,确保运转高效规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始终以硬件为切入点,以软件建设为推动力,坚持“两手抓”,以硬件带动软件,以软件促进硬件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原先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规范:一是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等级制,对全局民警分期进行执法素质集中培训,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所有民警的岗位执法资格重新进行认证,现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同时,为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作用,狠抓了中层办案制度落实,出台了《**县公安局中层办案规定》,明确了中层办案数量、相应职责等系列规定。二是党委带头全警学习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针对执法各环节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局党委成员带头,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活动。同时,制定完善了进入办案区后案件流转程序及相关执法标准细则,及时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有力地推进执法流程化。三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强化“接处警是执法工作的源头”意识,狠抓110接处警“三项规范”的落实,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职能科室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值班民警的职责、规范接处警行为、规范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着力从源头上做到每案每事规范。四是加强个案评判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法制部门加大评判力度,坚持每月抽查并通报案件质量,与纪检督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每一位办案民警办案习惯的良好养成,提升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