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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管理调研报告

2024-07-04 14:03: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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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2005年10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人大主席团第二十四次会议初审了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同意提请崇贤镇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和批准。

在接到乡人代会通知的那一刻,镇人大代表沈国良有些纳闷:今年的人代会不是开过了吗?的确,参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是人大代表的思维习惯,而在年中举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预算执行的监督权和预算调整的审批权,这是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

迅速膨胀的“钱袋子”凸显人大监督的缺位

2004年8月到10月,正值盛夏酷暑时节。由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维生、董吉人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就“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研究”这一重要课题,深入15个乡镇,进行为期2个多月的专题调研。

这是一次探索性的调研。

此时,余杭区乡镇经济实力逐年增长,预算内外可支配财力迅速增加。2004年乡镇地方财政收入75800.66万元,为全区地方财政收入155780万元的48.66%,乡镇预算内外可支配财力达111416.87万元,预算内外合计支出112527.19万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乡镇财力还将进一步增加。

“一些经济比较发达乡镇的财力相当甚至超过中西部一个县、市的财力。2004年,有5个乡镇财政收支过亿元,乡镇可支配财力最高的已达到27500万元。”

当一份13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出炉后,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欣慰之余,也陷入了思索。

调研报告显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执行中变动随意性大,预算约束力不强,依法调整的法律程序不到位,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监督等等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

乡镇财政是国家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神圣使命。

但从实践来看,大部分乡镇人大除了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上听取乡镇政府2024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外,平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了解不多,对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大额采购项目、大型活动支出等情况更是知之甚少。

乡镇经济发展了,“钱袋子”鼓了,人大监督如何跟上?这是乡镇人大新形势下不可回避的难题。

制度先行

现行法律法规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监督财政的职能规定较为原则,并没有对乡镇财政监督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条款,乡镇人大普遍反映很难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具体监督。崇贤镇人大主席董复新坦言:“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在实践中存在很多困难,其原因有三:一是财政预决算监督难被理解;二是没有监督机制促成经常监督,措施乏力;三是代表对政府财政运行知情困难。”

怎样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基层人大迫切需要相应的规定和办法。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共识:要实现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必须创新乡镇人大监督财政工作的新思路。

2005年6月24日,余杭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乡镇财政工作的意见》。一项旨在加强和规范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制度出台了。

列席会议的闲林镇人大主席张桂林喜形于色:“乡镇人大财政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负责起草意见草案的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何尧森介绍说,《意见》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意见》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对乡镇财政的监督规定较为原则,实际中难以操作的情况,就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对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职责、主要内容和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重点突出乡镇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乡镇公有资产经营管理、乡镇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内容。

《意见》规定,乡镇财政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年度中期,乡镇人民政府应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应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和批准;单项支出在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一次性安排10万元以上的支出应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

《意见》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政府负债情况,报告政府负债要分经常性支出负债、建设性支出负债和其他形式形成的负债,同时报告债务偿还计划和措施。

列席会议的一位区人大代表认为,《意见》是为乡镇财政工作带上了“紧箍咒”。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职能,将使乡镇财政比以往更加透明、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镇率先尝试预算监督

《意见》出台以后,从2005年10月起,余杭区崇贤镇、仁和镇、闲林镇人大率先开展了对乡镇预算的监督。

2005年10月30日,崇贤镇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副镇长胡金根向大会作报告。崇贤镇2005年1至9月份,镇财政收入完成总额8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预算外资金收入908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8536万元),为预算的118%。1至9月份镇财政预算内外可用资金完成总额1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1至9月份镇财政预算内外支出总额5902万元,为预算的54.5%。

报告建议预算调整:全年财政总收入由年初的10320万元调整为10520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总额增长2%;财政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0836万元,调整为143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57万元,增长32.8%;镇财政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的10830万元,调整为12071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总额增加12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1.5%。

全体会议后,镇人大代表分成9个组进行审议。

“9个月里支出预算执行为什么只完成预算支出总额的54.5%?”“如何保证财政可用资金调整为14393万元?”代表们纷纷提出疑问。

胡金根回答说:“预算支出没有达到四分之三,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如:前村港河道整治征地和作物补偿还没有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正在实施当中;二是崇杭大道西延工程正在启动;三是农居点建设基础设施投入还没有审计,待结算审计后作内部转帐。至于财政可用资金调整,主要是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增加,来源于向阳地块土地出让金收益。”

多数代表更关心预算调整草案中财政支出增加的1241万元。镇人大代表普遍认同调整预算支出是本着财政可用资金“量入为出”的原则和公共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安排的,草案中追加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910万元,主要是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城市维护设施和改善交通条件等方面的投入,占到追加支出总额的73.4%,代表们对此感到满意。

一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认为,追加教育事业费511万元,由年初预算2793万元,调整为3304万元,既说明政府对教育事业是高度重视的,也表明基层财政对教育的负担是沉重的。

一些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来自农村的代表们对追加农业、水利事业费37万元,用于农村河道水环境污染整治表示认可,同时建议还应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有的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有的代表建议在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上下功夫。胡金根和镇财政所的同志都一一作了认真记录。

最后,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2024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05年11月15日,仁和镇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20242005年1至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报告,财政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8200万元调整为8670万元,财政可用资金从年初预算的6854.66万元调整为8114.66万元,追加支出1259.23万元,其中专用经费859.23万元,主要用于抚恤社救费158万元、入城口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等工程支出400万元、水利设施50万元、土地整理配套198万元等。

2005年11月18日,闲林镇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初审了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各镇人大代表小组分组审议,审议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向镇政府提出,并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审查工作。

代表们普遍认为,通过依法听取和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提高了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减少了预算执行、调整的随意性。

财政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迈进

余杭区及乡镇两级人大的探索和实践,使乡镇人大对财政的监督不仅仅停留在每年人代会上听一次报告、作一个决议的程序性监督的层面,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迈出了重要一步。

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维生认为,三镇的率先实践对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初步实践了乡镇预算的经常性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较好地履行了闭会期间对预算监督的职能;二是乡镇预算的调整进入依法调整的轨道,较好体现了预算调整的法律性和程序性;三是有效扩大了乡镇人大代表对乡镇预算执行的知情权,使人大代表的财政审议能力得到提升。

但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认识到,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离刚性监督还有相当距离,监督流于形式、体制缺陷、缺乏业务支撑等问题依然存在,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仍需在实践中不断规范提高。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指导,及时总结和完善乡镇人大财政监督机制,使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得到推广和应用。

2006年1月,余杭区人大常委会下发20242006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人大“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的监督,依法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乡镇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开展对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乡镇财务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市局各位领导、兄弟区县各位同仁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忱的欢迎。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推进“乡财县管”

根据省市财政“乡财县管”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收入统管、支出统核、预算统编、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

(一)强化监管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收入的职能淡出,分配职能弱化,根据这一变化,我们赋予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直接监管的职能,加大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等实行按月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或其他有权部门实施检查,乡镇财政所配合。这样让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监管上有担子、有压力、有作为、有威信。

在赋予监管职责的同时,更强调乡镇财政的服务意识,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乡村院户,调查了解财务状况,研究解决财务问题,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督于服务。

(二)强化限额管理。对乡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取暖费、简易维修费、日常设备购置费、场镇建设管理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分项限额、超支不报、节余留用、乡财乡用、县级监审”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用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年度限额总额由县财政局结合当年可分配财力,根据乡镇综合预算财力及相关因素系数综合测算确定。乡镇按时间进度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在认真审核并不突破限额的基础上,拨付公用经费到乡镇。各乡镇建立了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指标台帐管理制度、“一单五签”审核制度、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公用支出限额管理,既确保了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有效地遏制支出膨胀势头,杜绝新增不良债务,纯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用款申报。乡镇政府机关的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按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月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乡财股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申报计划,结合乡镇预算指标结余情况,审定当月的用款额度,对无预算、无项目的申报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定的用款额度,在申报期间内根据资金性质足额拨付乡镇财政所相应帐户;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采购办审定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拨款到采购专户,实施采购后与乡镇结算搭帐。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申报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用途的必需实行申报,报县财政局备案。坚持“一事一报”申报制度。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需事项需新增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追加预算,乡镇不得擅自立项发生新的债务安排支出。

乡镇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的使用,由乡镇中小学校,按月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定后,按审定金额、按资金性质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严格把超预算、超规模、超计划等无序用款、寅吃卯粮的现象杜绝在之前,优化了预算执行。

(四)强化网络监控。过去对乡镇帐务的监审是每月月初由乡镇财政所将上月的帐表据册一并送到财政局乡财股接受审核,工作量相当大,也极不方便。在网络平台搭建好后,我们以金财网络为平台,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种惠农政策的兑现情况,五保孤儿、优抚救济、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收支的合理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典型解剖和严肃查处。为及时撑握乡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了解乡镇债务运行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最为准确的数据,我县分帐套统一设置了预算报表、行政单位报表、事业单位报表、债务专帐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的统计报表,不需乡镇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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