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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会议讲话

2024-07-05 18:30:01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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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年工作。会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人口计生工作,制定出台了《2024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市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是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后面,陈强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把握、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就工作安排部署讲几点意见。

一、*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质量指标保持稳定。根据省统计局公报,*年我市总人口213.49万人,人口出生率10.37‰,人口自增率4.62‰,分别比控制计划低2.13和1.18个千分点;根据市上计生统计和抽样调查,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7.5%,高出计划2.5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10,多孩率控制在1%以内,流动人口办验证率95.5%,综合节育率90.2%,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在全省*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荣获一等奖,市人口计生局获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

二是集中开展生育秩序治理,收到了良好效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去年9月至年底,全市集中对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指标的“三查”、节育措施、违法生育、统计漏报、流动人口办验证等进行了清理清查,共落实节育手术1.2万例,查处历年违法生育2417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21.7万元,生育秩序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进行了3次抽样调查,分别对2个乡镇给予黄牌警告,8个乡镇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普查,积极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去年从5月中旬开始,全市抽调近2万名干部,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出生人口性别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现状,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问题,全市查处非法遗弃女婴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6起,收缴违法购置使用的B超机9台,并对2024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是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显著提升。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建成一大批先进典型。安塞县通过了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回顾性评估验收,宝塔区建成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甘泉、吴起两县建成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市建成省级计划生育先进社区8个,市级20个;计划生育新农村249个,其中省级示范村18个,市级示范村50个;有1.3万个家庭达到计划生育新家庭标准。我市创建优质服务工作得到了省上的充分肯定,去年10月省政府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市安塞、宝塔、甘泉三县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经验。去年10月,我市还成功承办了陕甘宁蒙晋五省毗邻地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作会。

二、当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总的看,*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项工作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赢得了可持续发展的主动权。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着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处在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每年有2.5万左右的女性人口进入婚育期,使符合政策生育的人口明显增加;加之上世纪80年代后期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允许生育第二胎的生育政策,生育人数和出生人口将同步增加,从而导致低增长率和高增长量并存的矛盾十分突出。预计每年出生人口2.5万人左右,人口自增率将接近7‰,威胁着人口计划的完成。同时,还应当看到,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实现的,群众的生育愿望和现行的生育政策仍存在较大差距,计划生育的一些工作手段也有所弱化,生育率有面临回升的现实风险。因此,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增长仍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从去年出生人口性别普查结果看,我市2000至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认定数为120.42,虽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远高于正常值(正常值为103—107),出生人口性别比整体比较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直接危及人口安全。同时,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已开始显现,目前还没有很完备的应对措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仍很大,就业压力将长期存在。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新的难点和重点。我市流动人口规模日益剧增,全市流动育龄人口已达28.8万人,占总人口的13.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将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由于管理服务体制、制度以及法律体系不完善,财政投入不足,特别是社区功能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存在很大漏洞,至今尚未找到科学的解决办法。从近年抽查情况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到全市违法生育总数的70%以上,直接影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质量。

四是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控制人口增长的能力较差。尽管我市县乡村三级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但县乡服务站和村服务室建设标准不高,技术设备不全,特别是计生队伍结构不合理,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骨干普遍缺乏,大多数乡镇计生服务站“三查”只是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基本开展不了。村级计生工作难度加大,对个别群众生育观念落后、拒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甚至违法违纪超生的,目前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村级和社区计生协会组织、中心户长多数形同虚设,计划生育工作目前主要依靠乡镇和街道办计生干部来做,工作相对被动。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潜在的反弹风险很大,形势比较严峻。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工作层面看,近年来个别领导干部滋生了盲目乐观和松劲麻痹思想,对当前低生育水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深层次研究和认识,得过且过,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一些基层计生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一些关键性工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直接影响着计划生育质量指标。对此,各级党政领导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地分析形势,正视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人口安全和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

*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3‰以下,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5‰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多孩率控制在1%以下,“三查”率保持在95%以上,节育措施及时率保持在90%以上,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下,流动人口服务率保持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突出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确定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实施。一是要大力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各县区、各2024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基层计生工作者和广大育龄人口,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使其主要精神和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市上新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计生户优待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发至孩子14周岁;对农村双女户施行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补助2000元;对农村符合政策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农村年满55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男户、双女户和无子女家庭,给夫妇双方每人每年发放600元奖励扶助金,60岁以后转入享受国家奖励扶助金。各县区要落实配套资金,全面调查摸底,严格资格确认,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强化依法治理,全面规范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市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以市政府第2号令施行,各县区、各2024部门要大力宣传动员,认真贯彻实施。要依据《办法》的规定,调整管理方式,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人口计生部门要集中开展《办法》宣传教育活动,抓紧完成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围绕贯彻实施《办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健全管理网络,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各乡镇、街道办都要设立计生办,社区要确定兼职领导、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租赁房屋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新建居民区物业机构要将计划生育纳入管理服务内容,协助街道办和社区做好居民的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依规管事。要依照《办法》规定,明确管理主体、权限范围和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堵塞管理漏洞。要建立健全城镇和流动人口计生档案和分类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长期请假外出职工、待业或下岗人员和无业居民的管理,严防违法生育问题发生。人口计生、教育、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把户籍、就业、入学、“三查”等环节,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各县区要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流动人口数量纳入人均事业费预算基数,保证城镇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经费,落实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各项待遇。三是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和便民维权活动,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全面推进市民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坚持综合治理,下大力气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强关爱女孩宣传教育,坚持搞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等经常性服务,认真落实“关爱女孩”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女婴生存、关爱女孩成长、关心妇女健康”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对怀孕妇女开展围产期保健,对生育二孩的孕妇实行跟踪服务承包责任制。凡在孕期或出生后情况不清、下落不明的,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要严肃追究承包人的责任。三是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禁止非法终止妊娠、禁止溺弃残害女婴“三禁止”的规定,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对违规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各级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下决心抓一些反面典型,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坚决端掉“两非”窝点。

(四)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治理,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查处。一是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把农村作为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夯实乡、村级两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农村育龄群众生育节育的管理,严格实行生育一孩登记和生育二孩审批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流出婚育人口的监管,对农村违法生育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必须落实相应的处罚措施。二是要狠抓节育措施落实,进一步提高计生质量指标。认真落实“三查”承包责任制,坚持按季度“三查”,确保重点对象“三查”到位。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首选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已生育对象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有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计划外怀孕和生育。三是要坚决查处干部职工违法生育问题。按照中、省2024开展城镇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要求,今年要集中时间对干部职工违法生育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各县区要本着早处理、早主动的原则,抓紧进行清查,依法严肃处理。对名人、富人、社会公众人物和民营企业主违法生育的,也必须依法处理,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

(五)深入开展“两个”创建活动,着力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已列入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规划的志丹、子长两县,要求年内通过省政府验收命名;已建成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吴起、甘泉县两县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加快向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目标迈进。要以加强村级计生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年内,全市建成200个计划生育新农村,命名表彰100个市级示范村,每县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示范村。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计生服务站建设。按照以县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加快县乡计生服务站建设改造。年内,全市新建改造20个乡镇服务站,市上出资为60个建制镇计生服务站配备指纹“三查”B超机。列入国债项目的县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吴起、志丹、黄龙、洛川四县计生服务站要抓紧开工建设,延川计生服务站年底前建成投用。三是加快基层计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人口信息平台,将信息网络延伸到社区和重点村,未完成人口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的县必须在年底前建成。宝塔区和安塞县要认真实施全省计划生育信息化项目计划,加大投入,配齐设备,培训人员,确保通过省上验收。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共同抓,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机制,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督查事项。各县区政府的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逐级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实行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计生系统“三线”考核,不断改进抽样调查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责任,市、县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在优惠政策落实、性别比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纵向垂直负责体系和横向协作配合机制。

(二)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要认真执行中省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按规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足额落实到位。要坚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情况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逐年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计生部门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敢负责、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解决好目前计生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计生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改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县乡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大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力度,充实技术力量,切实发挥好县乡计生服务站的作用。同时,大家也应该看到,做计生工作很艰辛,计生干部有许多苦衷。希望各县区、各部门的党政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计生干部开展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多办一些实事,使计生干部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推进跨跃发展、构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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