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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甄选5篇)

2024-07-06 15:03:03工作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在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领导下,在县卫生局,镇卫生院的亲密领导下,2011年全面,高效,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了一个终于卫生事业的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与应当做的工作。深入践行党的卫生方针与路线,切实彰显了一个基层乡村医生务实,勤恳,踏实的优良作风。秉承‘敬人乐业,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遵守‘用心服务,感动顾客’的服务理念,立足于超前的服务意识,赢得了老百姓的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一预防工作方面

全年共为200余人次适龄人群接种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及强化免疫,HIB流感疫苗等预防接种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与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归类管理。

二日常门诊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县卫生局,镇卫生院的工作要求,抓好‘预防为主’这条重要主线,坚持开展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再辅以门诊治疗工作,严格,准确不漏的记录门诊逐日登记册,准确及时上报和登记发现的传染病,把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的门诊工作中,使广大老百姓易于接受这种言传身教的模式,让更多的老百姓掌握与健康生活相关的知识。办理健康教育宣传栏12期,并及时更新内容。全年逐级转诊100余次,全年门诊总量3000余次。积极参与各级各界会议,会议记录料理清晰,认真填写各种表,卡,册,做到工作有记录,门诊有信息,大事有报告,为乡镇一体化建议进绵薄之力。

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是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24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口56.29万人,参保率达99.14%,超过《责任书》绩效目标(95%)4.14个百分点。

二是筹资水平稳步提高。2024年,我区筹资标准800元/人,人均较去年增加60元。其中个人缴费250元,比上年提高30元;财政补助550元,比上年提高30元。筹集基金45033.12万元。

三是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截止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35.21万人次,支出36704.73万元,占应筹基金总额的82%。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75.6%,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超过《责任书》绩效目标(75%)0.6个百分点。其中:住院报销6.11万人次,支出30462.14万元。住院分娩定额报销0.29万人次,支出261.09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9.37万人次,支出5405.22万元。普通门诊报销16.72万人次,支出417.08万元,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他门诊报销2.72万人次,支出159.2万元。

四是基金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出台了《2024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两机构一帐户”重点治理,追回和扣款医保基金150余万元,约谈了25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给予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报、结算关系。全面落实医保医师制度,开展医保医师处方点评,进一步规范医师的诊疗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冒名顶替就诊、不规范书写病历、过度检查和开大处方等问题。

五是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三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增加到358种;市二院、市中医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增加到467种,并增加了中医院门诊按病种付费优势病种20种;镇街(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增加到365种。截止到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按病种付费执行率54.9%,超过医改考核指标(50%)4.9个百分点。完善医保基金支付顶层设计。出台了《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实施方案》(贵政办[2024]31号),对市人民医院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中切分,实行总额预算支付,执行“总额预付、结余退回、超支不补”;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要求实行城乡居民基金按人头付费政策,落实“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一是大病保险资金筹集积极推进。2024年,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3940.40万元(按人均标准70元),较去年增加433.14万元,增加幅度12.35%。采取按季度拨付与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已按时序进度拨付。

二是大病保险保障更加有力。截止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1.25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0.43万人次,增长幅度52%;报销资金401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8.88万元,增长幅度34%;大病保险支出占应筹资资金102%,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5%,超过《责任书》绩效目标5个百分点。

(三)城乡医疗救助

一是困难群体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面落实。2024年,全区共落实困难群体资助参保53888人(其中全额资助47665人,定额资助6223人),超过《责任书》绩效目标(5.31万人)788人,资助人群增加幅度1.48%。资助资金1202.7万元,较去年增加12.5万元,财政资助参保资金投入增加幅度10.5%。

二是困难群体“应助尽助”政策全面落实。加强与区民政、扶贫开发等部门交流沟通,强化数据共享,全面实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贫困人口按月动态调整更新,进出有序。今年以来动态调整贫困人口1219人次(新增320人,减少899人)、动态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4123人次(新增2310人,减少1813人)。

三是直接救助人次及救助水平持续上升。截止到11月底,全区直接救助29529人次(其中“一站式”直接救助结算29148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306人次,增加幅度为10.48%;“一站式”直接救助结算率98.71%,较去年同期上升3.54个百分点。发放直接救助资金27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4.59万元,增加幅度23.55%。

四是重点救助对象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有保障。截止到11月底,全区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自负费用年度总额合计887.61万元,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总额合计633.39万元,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资金占其自负费用平均比71.36%,高于国家省评估指标(≥70%)1.36个百分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8269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28.0%,达到国家省评估指标(≥28%)。

(四)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一是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成效显著。截止到11月底,全区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报销共49531人次,总费用8846.76万元,总报销7986.0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130.9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716.13万元,医疗救助820.71万元,“351”政府兜底139.33万元,180”补助178.86万元),实际报销比为88.2%,比普通人群住院高27个百分点。“180”待遇享受15559人次,累计补偿178.86万元,慢性病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达到96.3%。

二是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待遇调整平稳。在落实对2015年底前已脱贫人口在实现分类资助参保后,于今年八月将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由“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调整回归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

(五)知晓率满意度情况

通过半年、年度两次督查考核问卷调查,共抽查询问40人,群众对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政策知晓38人,满意39人,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95%、97.5%。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民生工程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医疗保障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对民生工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二是认真对照《责任书》,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四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项目责任人,落实责任机制。三是建立民生工程报送联络员和民生工程督查等制度,出台了《区医疗保障民生工程责任制度》(贵医保办[2024]17号)和《区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工作督查考核指导实施方案》(贵医保字[2024]46号)等制度。

(二)完善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省、市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我区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先后出台了《2024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贵医保发[2024]46号)、《2024年市区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贵医保发[2024]47号)、《2024年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贵医保发[2024]48号),筑牢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

(三)深化医保基金支付改革。一是完善医保基金支付顶层设计,夯实了医共体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算支付政策,压实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总额预算单位强化自身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两机构一帐户”重点治理,追回和扣款医保基金150余万元等。三是全面落实医保医师制度,开展医保医师培训,签订医保医师协议240余份。四是开展医保医师处方点评,进一步规范医师的诊疗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冒名顶替就诊、不规范书写病历、过度检查和开大处方等问题。五是积极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1-11份全区城乡居民住院40729人次,其中执行按病种分组付费22346人次,占住院总人次(执行率)54.9%,超过医改考核指标4.9个百分点。

(四)开展参保人员信息全面清查。一是开展数据比对。开展了城乡居民参保信息与全市参保人员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开展了公安户籍人口与全市参保人员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并将筛选出重错漏信息和可能未参保人员名单下发至镇村入户核查。二是开展了乡村干部“进百村入万户”信息大核查活动,摸清参保状态和参保信息。三是及时落实整改。清查工作结束后,全区1381人重复参保全面落实退费退保;未参保补交医保费4943人;5827条参保人员信息差错漏,由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整改纠正到位。

(五)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优质化。一是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进政务服务窗口,公开医保办理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梳理整改医保经办需提供不合理证明的规定。二是实行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全覆盖,落实医保“一站式”“一单制”即时结算,即患者出院时,只结算个人自付的部分,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多少、大病保险补偿多少、医疗救助救助多少、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府兜底多少,全部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凭证一单体现。三是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微信公共号和医保皖事通办,开展线上缴费、查询和医保结算业务,打好医保线上线下服务组合拳。四是面向社会公开医保服务热线电话,为城乡居民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异地转诊备案、医保信息查询等服务事项。五是扎实推进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融入长三角,辖区4家公立医疗机构和7家民营医疗机构全部完成异地结算联网;区内参保市外就医、市外人员本地就医基本实现了联网直接结算的目标,1-11份全区住院就医异地联网直接结算1752人次(其中跨省直接结算344人次)。

(六)持续不断地深化医保民生政策宣传。在宣传活动开展方面:今年以来,多次在主城区秀山门广场、和平路路口等地分期举办了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宣传进社区活动。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当场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民生工程明白卡1.6万份;设立宣传展板,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和各项办理流程向城乡居民全面展示。在宣传阵地建设方面:强化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宣传,把张贴医保民生工程标识、医保报销政策和各种事项办理流程作为考核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医保部门网站、民生工程网站、宝地、各级微信群、QQ群转载宣传医保民生政策。出台奖励性文件,鼓励干部职工向各级党委政府和重要部门网站、专刊和各类新闻媒体投稿,报道医保民生扶贫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在健康脱贫综合医保宣传方面:印制健康脱贫“351”、“180”政策海报1000张,在各镇街、医疗机构宣传栏和人流量集中处张贴到位;印制贫困人口政策宣传折页4万张,通过镇村和医疗机构发放到每个贫困户家中。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脱贫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宣传,提高了贫困人口对健康脱贫及慢性病政策的知晓程度。在基本医保筹资政策宣传方面。印制《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缴费政策宣传海报》3000余份和宣传单13万份。将宣传海报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城市每个小区以及街头路口等重要路段和学校、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各镇(街)和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通过微信群、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召开动员会、面对面入户宣传等方式,深入开展医保政策、筹资政策宣传。健全舆情舆论应对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三个讲透”:把参保的目的和意义讲透,把基本医保个人缴多少和政府补助多少讲透,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程序讲透,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自觉参保。

三、面临的形势和机遇挑战

2024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意见》)和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第一年,更是应对2024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保“351”“180”和“1579”补充政策如何整合回归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关键之年,医疗保障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地改革,改革将纵到边深到底,改革将围绕《意见》、紧扣“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大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公共管理服务六个方面涉及22项,进行医疗保障全领域、全覆盖改革,因此,形势喜人而严峻,困难压力与机遇并存。

1、健全全民医保制度,人人都有医保,人人医疗都有保障。但面临压力巨大,任务艰巨,集中表现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筹资难,筹资缴费也是人民群众进入基本医疗保障序列唯一路径,筹资难度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筹资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250元又增加30元,达到280元;二是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筹资缴费彻底改变过去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实行定额资助参保,政府承担250元,个人要缴费3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原则上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但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印发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池医保发[2024]39号)规定看“市对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分账核算。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发生赤字,对完成当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县区,不够支付当年待遇的,可从该县区的历年结余中予以解决,仍不够支付的,由各县区自行解决;对未完成当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县区,当年支付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自行解决”。因此,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筹资和基金监管仍然压力大、任务艰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没有得到加强。

3、持续深化国家及省医保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廉价的好药,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三医联动”主体地位。但从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在落实国家第一、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落实率低,甚至未开展,因此,国家及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还没有完全惠及全区人民,人民群众购药仍有一定负担。

4、全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解决人民群众异地就医难、医保结算难问题。但任重道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全国各地区医疗保障政策不统一、异地就医监管缺失、信息化建设层次低、不统一。前两者,将从国家和省的层面上解决,目前《意见》已明确规定,将尽快落实。后者将是我们当前难点和堵点。由于我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是不同开发商经营,且医保经办信息仅留在市级层面,而且存在诸多不完善,因此,虽然异地就医备案成功,但由信息化建设层次低、不统一等,造成医保结算网络不稳定,影响异地直接结算。

5、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人民群众对优质医药服务获得感,提升基金使用效率。自去年以来,我区基本构建了以区医共体按人头付费和市人民医院总额预算支付为整体设计,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按病付费为常态化,以打出欺诈骗保以及侵占挪用医保基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笼子,取得一定成效。但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工作落实还不到位,1-11份全区城乡居民按病种分组付费执行率刚刚超过医改考核指标,还没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全区医疗保障及民生工程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二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三是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四是推进国家及省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五是加强医保经办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1、加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费筹资工作,确保筹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筹资工作动员会精神,压实镇街、村居筹资主体责任和区直相关部门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市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节点完成筹资任务。加大“两节”外出务工返乡返城人员筹资,确保年度筹资任务和全民医保工作全面完成。

2、健全和完善全区三项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待遇不减,保障公平适度。在完成2024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后,将依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间取得成效和新形势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1579”补充政策和健康脱贫“351”“180”兜底政策合理合规部分,健全和完善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待遇不减、保障公平适度。

3、加强国家及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积极与区卫健部门对接,将国家及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区医共体牵头单位和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廉价的好药,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主体地位的作用。

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93 — 02

本课题组于2011年8月对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的56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了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状况、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及需求现状,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1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构成

1.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平均职工36.21人,但卫生服务人员分布不均衡,其中工作人员最多的乡镇卫生院有职工120多人,最少的仅有5名工作工作人员。其中医师(医士)、护师(护士)、药剂师(士)、其他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15%、35.18%、7.41%、11.64%。

与一级医院卫技人员配置标准(医师、护士、药剂师、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占38%、38%、8%、8%)比较,医生和护士比例偏高,药剂师比例相当,其他工作人员比例不足,而且在乡镇卫生院中还有一部分非在编人员,这就导致乡镇卫生院医护比例明显低于国家卫生部标准。

1.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

性别结构: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乡镇卫生院中,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医生本身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乡镇卫生院中男女比例明显失衡。这种比例失衡也间接导致在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妇产工作人员比例极低。

年龄结构:被调查的561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中,50岁以上25名,占4.46%; 40~50岁之间的223人,占39.75%;30~40岁之间的295人,占52.58%;30岁以下18人,占3.21%。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年龄主要在30~50岁之间。

1.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称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中,医师高级职称仅占0.07%,中级职称占23.42%,初级职称占76.51%,所有工作人员的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构成比为1:33.5:109.3。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主要还停留在初级层面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将直接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4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接受中专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的725人中,本科生58人(占8.00%),大专生76人(占10.48%),中专生568人(占78.34%),无学历人员24人(占3.18%)。由此可见,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1.5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专业结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86%,而且大多数所学的为内科和外科;妇产和儿科占小部分比例,约占10%;影像、检验等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小,约占4%。目前,现有的乡村医生大多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较早,接受的又都是早期的医学教育,导致其知识面较窄,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服务方式,不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2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如下:

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相对于城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而言,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管理等多项功能,业务多样、工作繁杂、任务量大,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相关资料显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不到30%,接受了70%以上的资源配置,而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70%以上,资源配置不足30%。城乡之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致使本地的人才留不住,上面的人才引进难,绝大多数卫生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而集中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2.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研究表明,在卫生技术队伍中,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中,低学历和无学历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要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有的地区达20%以上;无专业学历从事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到总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0%以上。此外,乡镇卫生院医生进修机会不多,再加上业务不饱和、设施陈旧,实践机会也有限,不仅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而且原有的技能和知识、方法也得不到巩固提高,知识较陈旧。工作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学历结构来看,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的比例分别是:3.18%、78.34%、10.48%、8%;从职称结构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比例分别是:76.51%、23.42%、0.07%。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短缺,初级人才偏过剩,这些因素导致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不信任。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过低,而低职称、低学历的比例过大,无法更好地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要。学历层次偏低,制约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今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2.3乡镇卫生院存在缺编现象

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

2.4性别比例失调,年龄分布不合理

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性别比例不合理,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年龄结构上,一般来说,人员年龄结构适宜呈橄榄型,从中心向两边逐渐减少;从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体上来看,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中年人居多、年轻人缺乏。所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待调整。

3 对策与建议

目前,齐齐哈尔市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工作已初具规模,但提高其全科诊疗能力的培训,即全科医学培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培训的质量,本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乡村医生培训的基本要求

3.1.1乡村医生培训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乡村医生本质上属于全科医生的范畴, 应用适宜技术在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乡村医生培训应符合这一特点,立足于缺什么补什么,更新知识,提高使用操作技能,遴选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1〕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掌握乡村医生所需的基本医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心实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熟悉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3.1.2乡村医生培训应逐步实现制度化

为了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在岗乡村医生必须终生接受培训。《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这一规定为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乡村医生接受培训不仅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是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乡村培训的制度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还明确规定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考核的职责。〔2〕

要坚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的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培训,把乡村医生的培训情况列入对他们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定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实行职称与聘用、报酬相挂钩。对业务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参加培训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乡村医生,要予以强制淘汰。

3.1.3乡村医生培训的形式应做到多样化

由于乡村医生队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要提高的侧重点各异。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 2%,50 岁以上且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少之又少,各个学历层次和年龄的人员自学能力和培训提高的重点有很大差异。因此,适应乡村医生的培训需求,应当尽可能多设计几种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可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进修、面授、远程教育、脱产学习、学历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3〕

3.2开展符合乡村医生需要的培训,以提高乡村医生自觉参加在岗培训的积极性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形式应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培训对象、条件和内容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讲座、进修、远程医学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自学可作为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培训内容主要进行全科培训,重在提高临床“急救”能力和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如农药中毒抢救技术、酒精中毒抢救技术、外科创伤处置技术、休克抢救技术、外科无菌技术等以及中医验方、偏方、针灸、推拿等方法。可以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病的抢救方法、用药转诊、护送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编成小册子,并对他们进行现场模拟指导和强化训练。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卫生例会,结合季节防治疾病需要,重点辅导,突出主体,有的放矢。

3.3建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在岗培训取得实效

要根据基层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建立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机制,如建立在岗培训制度、岗位准入制度、继教学分制度等,将乡村医生培训考核与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挂钩。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通过量化指标的考核,可以衡量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应限期提高或予以解聘;考核成绩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续聘和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

〔参 考 文 献〕

〔1〕雷鸣,贺加.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云南电大学报,2006,(08):39-41.

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鄂州市常住人口105.8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8.56万人,占总人口36.42%,辖区内共21个乡镇,316个村,共281所村卫生室,734名乡村医生,2014年鄂州乡村医生共接待服务767732人次,乡村医生为发展鄂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和保护农民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具体了解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笔者到鄂州市下辖的鄂城区和华容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和若干基层医疗机构,采取问卷调查、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乡村医生基本情况、收入及养老保障、执业准入、相关诉求、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的评价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和了解。

一、基本情况

1.乡村医生的年龄分布和性别比例

鄂城区和华容区共169个村卫生室,501名乡村医生,其中男性289名,女性212名,30岁以下42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8.4%,30-39岁111人,占总数的22.1%,40-49岁134人,占总数的26.7%,50-59岁100人,占总数的20%,60岁以上114人,占总数的22.8%。可以看出鄂城区和华容区30岁以下的村医人数非常少,在村医总数中占比很低;60岁以上的村医人数不少,在村医总数中占比较高,仍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中坚力量。

2.乡村医生的学历水平

鄂城区和华容区501名乡村医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0名,大专学历28名,中专学历245名,中专以下学历228名。可以看出,绝大部分乡村医生的学历均为中专及以下。此次随机调查的鄂城区和华容区的3名乡村医生中中专学历1名,大专学历2名。

3.执业资格情况

鄂城区和华容区501名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36名,注册护士35名,乡村医生406名,卫生员24名。可以看出,两区绝大部分乡村医生都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4.现有乡村医生执业场所(村卫生室)建设和执业准入情况

鄂城区98个村卫生室中94个有办公场所,92个通过了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华容区71个村卫生室中69个有办公场所,69个通过了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村卫生室内目前具备的医疗服务设备仍仅限于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表“老三样”,无化验设备。此次被调查的3名村医中2名村医表示村卫生室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1名村医认为当前医疗设备并不能满足行医需求。《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2]98号)文件明确规定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它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许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不愿在基层卫生室行医,鄂州市乡村医生队伍中真正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人数较少。

5.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的关系

鄂州推行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鄂州下辖各区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在卫生院配备2-3名,具体承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货款结算和监管,以及医保结算和监管工作。

6.养老保障情况

鄂城区306名乡村医生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医人数仅为19人,其下辖10个乡镇中仅泽林镇的19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自2014年开始由镇政府出资为其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额为1600元,人均年保障额为4800元。华容区168名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除了村医自己参加新农保外,退休后并无其他渠道的养老金来源。华容区近年屡次发生村医为其退休后养老问题上访的情况。就鄂州全市而言,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除鄂城区泽林镇19名45岁以下的村医外其他的乡村医生均未得到解决。

7.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

鄂州乡村医生的收入因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而有着些微差距,但差别不大。2014年鄂城区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23141元,华容区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24432元。随机调查的鄂城区泽林镇泽林村卫生室、楼下村卫生室和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2014年行医收入在18000-24000元之间,3名村医均表示收入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前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当被问到“您认为对于村医而言最好的归宿应该是什么”时,3位村医中1位回答“等待机会,找个挣钱的职业转行”,2位回答“扎根乡村做一辈子村医,期待待遇提高,有养老保障”。可以看出,村医对目前待遇情况不甚满意,认为该职业付出多,获得少。

8.乡村医生的在岗培训情况

2014年,鄂城区参加培训村医479人次,培训时间7天,华容区参加培训村医390人次,培训时间4天。鄂城区泽林镇楼下村村医表示近3年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3次,鄂城区泽林镇泽林村和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村医表示参加了3次以上。3位被调查村医均表示培训效果不甚理想,大部分是为了完成任务,并未实实在在学到知识。另外,湖北省卫计委要求全省乡村医生每年须在华医网上在线学满100学时,据被调查的村医反映由于工作繁忙该途径并未对知识更新再学习起到实质帮助。目前各类形式的培训多半流于形式,村医无法真正学到实用的专业技能。建议乡医的教育培训要符合农村实际需求和乡村医生自身需求,且对培训机制的监管仍有待加强。

9.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的评价

此次随机调查的3位乡村医生均能够得到村民的拥护和支持,村民认为村医为自己看病提供方便,平日生活中能够为自己解决一定的健康问题。但也有少数村民反映有的村医为了多赚钱,药价收费高,用药不实在,故意拖延看病周期。

二、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且文化素质偏低

老龄化趋势严重已成为制约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的关键因素。鄂城区和华容区乡村医生中40%以上的都是50岁以上的老村医,鄂城区和华容区30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占比分别为7%和11%,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现象较普遍,老龄化趋势已经显现。随机调查的3位村医均表示不愿意子女从事村医职业,认为任务繁重、收入低、风险高,当被问及“您是否有接班人”时,仅有1名村医表示有,其他2名村医都表示没有。鄂城区和华容区近年来乡村医生队伍人员不稳定,每年均有人员流出,且村卫生室很难招到新人,有的年轻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加入进来,往往干不了多久便辞职,目前许多村卫生室实在缺人就招聘些临时工作人员顶替。另外,鄂州大多数村医为中专或中专以下学历,部分村医业务知识较缺乏,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越来越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2.乡村医生的收入低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深入,公共卫生项目已在鄂州全面开展,村医的任务越来越重,目前鄂州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村医接待患者时发生的基本医疗服务费;二是村医配合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取得的经济补助;三是国家针对村医零差价的销售基本药物的经费补助。村医通过类似于给患者看病这种医疗服务所得到的直接经济收入在收入中的占比逐渐减少,而来自政府的公共性质的卫生服务补贴、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获得的政策补助等经费补贴已成为其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这直接导致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比过去降低了。3位被调查的村医2014年的收入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前分别下降了20%、40%和33%。由于收入过低导致鄂州少数地方仍存在乡村医生为补贴收入抬高价格销售药物的情况。

3.乡村医生养老无保障

鄂州市绝大部分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退休后只能按照新农保标准领取每月50-60元的养老金。这与乡村医生多年来辛苦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付出不相匹配。鄂州市目前许多超过60岁到退休年龄仍然工作在乡村医生的工作岗位上,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退休后无养老金,生活成问题,不如继续从事该工作赚取生活费,另一方面是因为广大已过退休年龄的村医迫切期盼国家尽快解决退休养老问题,担心一旦过了退休年龄离开村医工作岗位,而后国家有相关养老方面的政策落实会由于其不在岗位而享受不到,所以许多村医虽已年过六旬仍工作在农村基层医疗一线。此次随机调查的3名村医均希望退休后养老金能达2000元/月。

4.乡村医生队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鄂州农村医疗卫生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

越来越多的高水平乡村医生不愿留在乡村服务基层,其中多数人考取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后,都选择到薪资待遇更好的大医院就业,加之外出务工经济收入远高于在农村微薄的行医收入也成为了青壮年阶段的乡村医生“外流”一大原因,另外医学专业毕业生普遍觉得做乡村医生没前途,大都不愿去农村发展事业,目前留在农村的乡村医生也很可能会转行,鄂州乡村医生这一医疗卫生队伍面临不稳的危机。鄂城区下属村卫生室自2010年后就没有招到人,只能招聘些临时工,目前仍有许多村卫生室缺人。

三、建议

1.加强在职培训

适当建立乡村医生定期考核机制,鼓励采取自学、函授和进修等多种形式进行医学学历教育和在岗专业培训,学习考核结果与工资、聘任结合,使乡村医生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主动、自觉地提高自身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2.吸引人才加入乡医队伍

政府应该鼓励高校毕业生、执业(助理)医师和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任职。制定向基层倾斜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从事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定点招生、定向培养的办法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方法。定向培养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意向、定向择优录取到医学院校,录取后签订培养协议,参加定点培养学校的医学专业学生要进行为期3年的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市辖范围内的各村卫生室工作,约定相应服务期至少3年以上。学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期间,按规定可享受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地方部门可制定相关吸引医学人才的计划,在工资待遇、住房、进修学习等切身利益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与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落实人才细则,充分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有“流出去”又源源不断“走进来”。采取措施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加入乡村医生队伍,或可采取经济补偿形式鼓励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医师考核,考取执业医师证。

3.彻底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尽快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建立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区别乡村医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政府财政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提供养老保险,从而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对在岗乡村医生,建议采取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的办法,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对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0年以上并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根据乡村医生的工龄给予一定的按月或者按年补助、补偿,从养老保障层面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让广大乡村医生能够安享晚年。

4.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医改前乡村医生待遇主要从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获得,主要收入来源于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性提高。现在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尽管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与其原来的药品利润比起来相差甚远。此次随机调查的3位村医,有2位认为目前村医的月工资达3000元以上较为合适,1位认为达2000元以上较合适。建议政府提高补偿标准,使乡村医生每月各项收入加总超过3000元,可起到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5.加强基药监管

乡医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考核时限

自20*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

二、考核机构

村医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考核委员会名单附后)。各镇乡设立由镇乡卫生所所长任组长、当地医院院长任副组长的村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医的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应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村医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村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考核对象

(一)已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受聘于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村医;

(二)已依法执业注册、未被所在地医院聘用、但由当地卫生所聘用,专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医。

村医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由本人向辖区镇考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报送市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医不参加考核:

1.考核时已达到退职年龄,且不予返聘的;

2.旷工累计满30天的;

3.因各种原因中止执业两年或已被除名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

5.拒绝参加乡村医生两年一轮技能培训的;

6.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

四、考核内容

以村医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业务操作能力等方面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村医思想品德和业务技术水平、接受继续教育与工作实绩三大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按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评定,接受继续教育与工作实绩实行百分制评分。

五、考核标准

(一)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不参与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私自行医、超范围执业现象。

3.认真履行组织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擅离职守,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4.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好,服务区域内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坚持医疗原则,不以医谋私,不,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票,不私自采购药品,不损害群众利益。

5.作风正派、尊重他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扶贫帮困,乐于奉献;自觉维护安定团结,不闹无原则纠纷,工作中不推诿扯皮。

(二)业务水平

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达标,技术操作规范,能独立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业务威信,考核周期内未发生医疗事故和重大差错。

(三)继续教育与工作实绩评分

主要考核村医业务工作量完成率和三个方面的考核(试)成绩。

1.业务工作量完成率:在考核周期内,完成规定的门出诊人次数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村医聘用单位负责计分,聘用单位未明确村医工作量指标的,参照全市上年度每千农业人口平均业务工作量计算。

2.“三基”培训考试成绩:聘用医院应将考核周期内每名村医历次“三基”考试平均成绩报镇卫生所,由卫生所负责计分。计算公式:全市统一培训考试成绩×12%+“三基”考试平均分×8%=本项得分。若考核年度内全市未组织统一培训考试的,则按单位组织的每个村医“三基”考试平均分×20%计分。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工程)考核成绩:由镇卫生所将每名村医在考核周期内该项工作考核平均分×30%计算出本项得分。

4.业务工作综合考核成绩:共30分,由聘用医院负责计分。

各镇卫生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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