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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中央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
在刚刚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解决“三农”问题仍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视。总理在5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中央财政为此新增支出140亿元,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总额将达到664亿元。这充分体现了中央为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我市也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年*市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并且加大了对涉农收费的查处力度。*、*两个县的农业税也分别比*年降低了三个百分点。
二、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年我市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实惠。例如,我市*县农业税税率降低了三个百分点,由7%降至4%,农业税附加按调整后的农业税的20%计征,征收任务由*年的3226万元下降至1812万元,全县降低1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征了43%;*县*年农业税按4%计征,今年将按2%计征,每亩农业税为8元,比*年减少50%,约占户均年收入的0.6%。此外,我市加强了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的落实,使对农民的不贴切实落到农民手中。我市*县还要求各乡(镇)将种粮直补办法、标准及2024内容列入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民主监督。
三、农产品成本收益中税金支出进一步减少
以我市*、*、*三县(市)植小麦、玉米为例。*年种植小麦每亩上缴农业税为13.78元,减去因新指标核算体系的出台而增加的37.46元土地成本每亩上交农业税占总成本的4%,*年种植大豆每亩上缴农业税为23.24元,占含税成本的16.4%。可见,*年种植小麦每亩上缴农业税比*年有了明显减少。*年种植玉米每亩上缴农业税为13.99元,*年种植玉米每亩上缴农业税为23.24元,*年种植玉米每亩上缴农业税比*年每亩减少了9.25元,降幅达40%。
四、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当前,涉农收费是农民负担的主要根源,解决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涉农收费主要有中小学教育收费、计划生育收费、民政收费、农村电费。这些收费占农民负担的比重较大,解决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现就上述问题作如下汇报:
1、教育收费。通过调查,面向农民收取的教育费用主要由义务教育阶段的书费、杂费、微机费、取暖费等。以*县为例,“一费制”实行前以上这些费用小学平均每生每学期261元,初中生每学期387元,高中生加上学费、住宿费等每生每学期820元,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后,使学校收费得到了规范。据统计,“一费制”实行后该县教育费用约占户均年收入的2.2%—6.8%。“一费制”的实行较好遏制了教育乱收费问题,但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收费现象,主要有:一、自立项目收费。主要表现在收取补课费、试卷费、取暖费;二、搭车收费。学校在开学报名之际,都要在规定范围之外加收寒暑假作业、基础训练、国防教育等课外读物,保险部门也往往利用开学的机会,让学校代收保险费;三、收费票据欠规范。印图省事或混淆收费项目,个别学校在票据上只写一个收费名称和一个收费金额,还有的是用空白收据。今后要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为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做出贡献。
2、电价问题。农村低压线路改造后,我市农村照明电价降低,符合国家规定电价标准。但个别地方农业用电方面电价偏高,一般每度在0.60元左右,有的甚至达到0.70元/度,主要原因是个别线路老化,线损高,加之用电管理不善,存在漏洞,是个别地方农业用电价格偏高。
3、民政和计划生育收费问题。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体检采取自愿原则,一部分结婚者省去了体检费,现在农民结婚的费用主要有照相费、结婚证工本费等。以*县为例,这个县除婚前体检费外,以上费用约145元,农民结婚所涉及的费用约占户均年收入的1.2%。计划生育收费方面由于按照国家规定只收取一胎证及二胎证工本费,二胎社会负担费已取消,所以此项费用很少。
4、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深入开展,极大地遏制了乡农民乱集资、乱摊派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从思想上提高了农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落实政策、创新思维,努力使农民减负增收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当前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经成了影响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解决农民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减负增收问题,只有实现了农民的减负增收,才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各级政府的惠农减负政策,搞活粮食市场流通环节,建立多渠道的粮食流通体制,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丰产、农民增收。
2、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提高农民抵制乱收费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公示制度做到向农民收费收之有据,把价格和收费交给农民,不让乱集资,乱摊派现象“搭车”。
价格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价格监督检查难点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方面
1.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使用高价药、开大处方问题。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多次采取药品降价措施,而且每次降价幅度都比较大,而患者却并没有明显感受到因药品降价带来的总体医疗费用降低的实惠。从我市医院近年来的平均处方金额来看,一些医院虽有下降,但是幅度甚微,如市中医院,*年平均处方额为116.56元,*年为115.56元。而一些医院不降反升,如市人民医院*年比*年上升了4.14%。平均处方额中的药品收入比重却都占到了处方总额的60%以上。究其原因,除一些降价药品的生产企业因药品价格降低,利润减少,存在减产、改产、转产现象以外,其中很重要原因是医疗机构人为减少使用降价药品,往往采用疗效相当,而价格较高、利润空间相对大的药品。
2.医疗机构一次性材料加价问题。由于我省对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实行进价加5%差率作价与最高差价结合的政策,而且尚未纳入统一招标采购行列,于是一些医疗机构就想方设法采取虚构进价的办法来获取更多的差价收入。因为根据现行的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政策,对于流通环节中的卫生材料价格并没有实行价格管制,加之目前医疗器材市场竞争激烈,经销商一般总会设法满足医疗机构的购货要求,在总进货金额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削减”进货数量的手段来变相“提高”单体医用材料进货价格,有的甚至直接虚构进货价格。
3.一些医疗机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问题比较普遍。如我市某医院在医嘱不明的情况下,对住院病人进行价格为195元/人次的血液“大生化”检查,检验了许多与病人病情诊疗无关的检验项目,并按检查项目收取了相应的检验费用,从而变相增加了病人的负担。又如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只要求患者输血前应进行艾滋病检查,而一些医院无论是否输血或进行手术治疗,都给住院病人进行艾滋病检查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再如对病人的各项检查,如CT、B超、核磁共振等,都存在与患者病情诊疗无关的毫无意义、毫无必要的检查收费现象,此外,在医疗妇产科,强行销售婴幼儿服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病患者的负担,使得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呼声越来越高。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
(二)教育收费方面
1.义务教育“一费制”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繁多,未能真正体现自愿原则问题。我市中心学校以上的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外,同时附加了许多自愿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如“资料费”、“报刊费”、“校服费”“保险费”等,这些与“一费制”收费同时收取的自愿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从表面上看好象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遏制了乱收费,但这些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实际上是收取的方式方法上变化而异,而且自愿原则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无法真正体现自愿原则,造成了“一费制”外多费并存的现象,而且这些所谓自愿收费的累计额度往往较大,并要求在开学时一次性交清,不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违背了“一费制”教育收费政策的初衷。
2.高中阶段以补课名义收费。由于受现行高考政策的影响,普通高中普遍存在补课收费现象。一些学校在补课办班时教授正常教育大纲内容,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由于学校收取补课费一般未给学生开具相应的收费票据,说是应学生家长要求都自愿的,而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时也得不到学生家长的配合,所以这种收费行为长期得不到查处。
3.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问题。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初中应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而我市城乡学校客观上存在师资、教育设施、教育环境上的明显差异,加上学生家长对自己子女教育上的重视和期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近年来呈现逾演逾烈的趋势,而相关部门在解决合理布局、均衡师资、教育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举措不多,为控制学生择校往往采取了收取高额择校费的办法,这就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择校现象的发生。由于收费票据上开具的收费是“捐助费、“资助费”,而且执收的是市教育基金会,所以价格主管部门对此在法律、法规政策上界定难度较大。
4.学校代收费、代管费中的问题比较混乱。除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查处的学校超范围列支代收费、代管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之外,问题最为明显的是:一是弄虚作假虚构学生讲义费、资料费,由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开具相应的票据,并在学生代收费、代管费帐户中予以列支。二是虚构进价未按实际购进的学生用品价格对代收代办费用进行结算,利用差价牟利。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移问题。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为减轻企业与农民负担,相继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些收费标准。而个别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本部门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失,往往变换收费主体。如某单位一项年收费额度为120万元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后,该单位立即向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一家中介服务公司,并利用其在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权力由中介服务公司出面向申请人收取相同标准额度的所谓“服务费”。于是就有了行政事业单位虽然收费减少,而其下属经营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费增加的现象,使国家的清费、治乱、减负政策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2.一些行政机关所属技协收费问题。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个别涉企行政监管职能的单位,经过市总工会的批准,成立市技协分会,并向管理对象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一定额度的技术服务费。经过了解与调查,这些技协并没有或很少为收费对象提供合同协议中所载明的服务内容,有的服务内容跟企业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企业其实是迫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没有办法而交的费,部分企业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
3.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问题。一些单位(协会)在没有遵循自愿原则前提下,通过在办理相关证照年度审验时,强制其加入该协会,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据缴费对象反映,除了每年能得到一份小纪念品以外,协会并没有其他方面的任何服务内容。使得个别协会组织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
4.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处理难问题。根据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只有国家及省级权限部门才能有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而实际上地方政府以及2024部门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作为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查处难度较大,个别政策界定难度也较大。另外,由于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实行,使行政事业性乱收费案件处理中罚没款收缴受到相关部门的牵制,检查处理的难度更加突出。
二、原因分析
上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难点问题的产生,即有受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等主观原因,又有资源配置不合理,财政补偿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
(一)经济利益驱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应该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单位,但个别单位却把追求经济利益放在了重要位置。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政拔款的人员编制限定,机关内部相当一部分超编人员的工资福利需要自筹解决,加上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上的缺限,部门之间相互攀比,使得这些单位想方设法钻政策空子来增加收入;而学校则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要投入硬件建设、要改善教学条件、要提高教师待遇等,也只能采取变相收费办法,以增加收入;医院由于实行分科室核算,层层下指标、定任务,将科室的收入与医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效益挂钩,鼓励各科室创收,一些医务人员利用患者对药品疗效与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收费标准不熟悉,出现了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检查、滥收费的现象。
(二)法制观念淡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借服务之名变相收费,变换收费主体,学校和医院乱收费行为趋于隐蔽化,以规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法制观念。一是漠视政策规定,钻政策空子。如在取消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时,权限部门都以文件形式明确表明,执收单位严禁转移职能,不得转移或变相转移为经营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继续收取。二是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只要有一点合理因素在就法不责众,不收吃亏。如高中收取补课费,因所有高级中学都在实行有偿补课服务,于是出现你收我也收,不收白不收的心理。三是在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上,大多只是经济制裁,没有涉及对责任人的处理,并且经济处罚因种种原因常常存在难以到位现象,违法成本低。
(三)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客观原因,我市城乡学校间的教学水平、升学率等存在很大的差异。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生家长为了自己子女的前途,不惜花钱争着为子女进好学校就读,客观上造成了一种以钱买学籍、有钱上名校的现象,使择校费、赞助费能大行其道,屡禁不止。另外,我市城区医疗机构比较多,就上规模上等级的医院就有6家之多,由于竞争激烈,为求生存和发展,各医院竞相增加投入,扩大规模,竞相购置大型先进的医疗设备,相互攀比,使得原本就不大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更加畸形,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营运成本大幅上升。如螺旋CT机,我市就有3台,使得医院的不必要强行检查、重复检查有着强大的成本驱动力。
(四)财政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长,应高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生均的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也要逐步增长。而我市的财政收入虽在教育经费安排上给予一定倾向,但因为总体财政收入水平不高,教育经费还是略显紧张,加上近年来,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负债较多,教育单位只能把收费作为补充经费不足的一种重要手段之一。另据统计,目前我市医院总收入中,财政拔款所占比例仍相当小,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虽经调整,但药品收入仍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医院经费短缺,人员工资、奖金、添置设备、基本建设主要靠医院自筹或银行贷款。这种特殊的补偿机制,使得原本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职业操守在某些医院被商业行为扭曲,并且成为医院开高价药、开大处方、强制检查、重复检查及一些乱收费行为的借口。
(五)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的财政体制不一。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浮于事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改观,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与收费标准的降低,势必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中对以收费为主要经济来源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入影响更大。这些单位经费的收支势必出现一定的缺口,使得转移收费职能、转变收费主体,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等不正当收费行为禁而不止。
三、政策建议
近年来出现的价格监督检查中的难点问题,实际上是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反映。是相关体制不合理,机制不完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深度、价格行政执法力度、价格诚信教育宣传广度不到位的综合反映,所以要从根本解决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微未然。
(一)要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按照《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的要求,增强对教育的依法投入,只有这样,才能为彻底根治教育收费中的难点问题创造客观条件。同时,在政府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尽快实现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8%的目标,只有在财政投入到位,医疗成本补偿机制完善以后,医疗机构的这些隐蔽性不正当收费行为,才能有根本改观。
(二)要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改变目前部分事业单位人浮于事的状况,使以费养人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中介服务机构与技术协会等经营服务性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规范。建立与行政职能完全脱钩并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充分竞争机制。
(三)要积极优化资源配置。一方面要解决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建立校长、教师校际流动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每年按一定比例对教师实行流动轮岗,建立支教,助教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师资等教育资源不均衡优劣明显的状况。同时,要合理布局,要加大对薄弱学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与改造工作,逐步做到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新整合医疗资源,要建立健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对卫生资源规模、布局、结构的调整,达到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效率。同时要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增长,要按照医疗服务技术要求,科学合理配置医护人员,减少医疗服务成本支出。
价格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切实采取措施,全力应对物价上涨。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供求关系变化及影响,我市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市民日常早餐价格也一路走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我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在加强对猪肉等食品价格的监管、调控和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2024稳定物价的一系列部署。特别是全国、省、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局采取了6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并于8月8日在修文县召开了全市物价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对全市下一阶段应对物价高位运行态势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我局向市政府建议动用45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了价格补贴。对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的补助问题会同教育部门已经拿出了具体方案,现已报市政府。10月份,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会同2024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20元,三无人员不低于3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不低于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市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共15万多人动用价调基金698万元进行补助。
三是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监测小组,坚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日对全市猪肉及相关食品的价格进行监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8月份迅速拟定了《*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已正式实施。
四是迅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猪肉和以猪肉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价格,以及涉及猪肉等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组织召开行业协会、经营者参加的价格提醒告诫会,严禁趁机囤积居奇、哄抬肉价、造谣惑众行为。8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对南明区市场服务中心超标准收取摊位物业管理费、*市社会客运第一服务站车票乱涨价、花溪区砂石场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整治,在罚款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责令其改正。
五是做好成本调查,摸清市场价格情况。一方面做好早餐成本调查,从5月份以来,对市民普遍食用的牛肉粉、肠旺面等早餐的成本构成、毛利情况进行了3次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于9月7日向社会公布了我市主要早餐成本。另一方面针对猪肉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我局会同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调查,深入调查猪肉价格成本构成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六是严格控制提价项目的出台。为配合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4月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规定没有再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提价项目,避免了政策性调价与市场价格涨价的“双碰头”。
七是加大价格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正确疏导市民“心理涨价”。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将物价涨幅趋势、采取的措施,以及市场检查情况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利用我局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引导社会客观看待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物价总水平得到一定的控制。1-10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在全省9个地州市中心城市中排名最后一位,为拉低贵州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在应对物价上涨的同时,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管理工作。
一是理顺价格关系,做好价格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省物价2024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先后4次对800多个降价品种在市属各家医院及各大药房得到落实,同时顺利完成了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工作。5月份,组织召开了由社会各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并按程序将听证会情况上报给省物价局。经省政府批准调价方案后,我局下发了《2024调整*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此次调价的幅度、对困难群众的优惠措施等,还要求供水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为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拟定了《*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已报市政府。
二是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24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费的通知》精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取消了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我市221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年审率达100%。同时,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到单位查账、查票据等方式,切实加大审核力度。对在审核中发现有乱收费行为的,我局已责令其清退、改正。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电影费项目及标准,并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此外,我局对*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1至9月还制定了30个小区、楼宇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促进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检查,整顿价格秩序。4月中旬对全市农资销售价格执行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3.15咨询活动。3月中旬,我局参加了由市消协组织的3.15投诉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消费者投诉咨询83人次,登记受理15人次,现场处理5人次,发放价格宣传资料1200余份。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市场检查工作。节日期间,分别对价格欺诈、春运票价、公话收费、明码标价、农贸市场、景区等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制止了各种违法和扰乱市场的行为,维护了节日、省市“两会”期间的正常价格秩序,保证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是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由于今年以来大部分煤矿停产的影响,1至9月共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50万元。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228.05万元。1至9月,已经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支出支农资金2964.8万元,实际拨付753.8万元,用于扶持我市花卉、蔬菜基地等的建设,真正体现价调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
五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10周年,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6月3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构建和谐*”大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价格问题200余人次。
价格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其不断融合,采购管理业已成为一个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采购职能也随之发生深远变化,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衍变成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以及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服务对象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获取足够的竞争优势。
一直以来,南天公司的物资采购采取每年一次的采购招标方式进行,即集中全部已有的和潜在的供应商,在质量和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单项产品的最低价格,胜出者即为价格最低者。此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对于公司的成本控制、防止腐败(幕后操作)、以及保障供给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企业内部各项安全体系、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的建立和完善,随着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作为一种先进管理模式的普及和发展,以及为适应南天公司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建立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制度成为公司必然选择。
建立本方案所遵循的原则为“制度明确、流程清晰、审核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南天公司物资采购流程,加强所购物资质量把关及价格审核,明确相关环节及人员的责任,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宗旨,确保南天公司所使用的每一件原辅材料及设备符合HACCP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机构设置
为适应现代战略采购要求,南天公司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组长由食品部(或经营部)分管采购工作的副经理担任,组员由下列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员、价格审核员、成本核算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或厨政总监)。物资采购小组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完成公司所有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市场调查、价格审核、质量把关、货物验收等等。
三、岗位职责
1、采购小组组长
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制度制定,建立健全采购小组工作流程,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质量价格审核及确认,考核采购员及价格审核员的绩效评定,在采购小组成员的协助下选定、评估各类物资的供应商,审核采购单,处理和协调采购工作的其它事项。
2、采购员
1)负责组织实施南天公司所有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所购物资的第一道质量把关,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不合格产品拒收或退货。
2)每月单日2024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采购信息,制定次日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要求等);将采购计划单传真给已经确认的合格供应商,并及时回收供应商的报价单,经采购小组确认后形成最终的订购单;每月双日上午九点前将所购物资运回。
3)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供应商的资信及生产能力,2024供应商提供的详细产品资料,包括营业证书、工商税务证书、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等。
3、厨师长(或厨政总监)
1)根据《餐谱》及实际需求核查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制定的采购计划,针对各类品种在餐食中的实际应用提出具体的采购要求。
2)物资采购回后参与验收工作,检查所有物资的质量,检查是否吻合采购要求,对所有采购回的物资进行第二道质量把关。
4、价格审核员
1)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市场、超市、商场调查了解各类物资价格,每周五形成市场调查报告交采购小组组长。
2)对南天公司所有采购物资的价格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市场价格调查报告及时有效、客观真实且全面。
5、仓库保管员
1)根据采购清单核查所购回物资的外观、品种、数量、合格证及保质期,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第三道把关,对于上述项目有异议的经报告使用部门经理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2)根据公司仓储管理制度及时将采购回物资分类入库存放,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
6、各使用部门及班组
物资采购回后公司各使用部门代表或班组长及时清点各部门各班组申购的物资,核查所购物品的外观、品种、数量及质量,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最后一道关口把关。对于所购物资质量有异议的经报告采购小组组长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四、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
现代战略采购管理的核心为强调采购双方的交易关系、合作关系和战略联盟关系,其观念已由单纯的采购物品向取得供应能力转变。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是公司现代战略采购体系的核心,供应商管理包括的内容有:供应市场竞争分析,寻找合格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的评估,询价和报价,合同条款的谈判,最终供应商的选定,以及每年定期进行的供应商评估。
目前南天公司供应商管理选择的基本准则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这四者中,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对于航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与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
1、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厂房、设备、设施及高素质的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提供相关类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能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2、第一阶段各类物资分别选择1-3家供应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一批次采购分别由不同的供应商报价,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价格信息,采购小组组长、采购员、价格审核员三方确定其中综合价格最低者为该批次采购的定点合格供应商。试行2-3个月后,选择其中质量最稳定、价格最低、服务最好、诚信度最高者为固定的、唯一的供应商,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供货合同,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合格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小组向该供应商发出纠正措施要求,如两次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两次提出建议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4、各类物资在确定唯一的供应商后,对于每一批次供应商的报价,采购小组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信息对其报价进行审核,该修改的予以修改,审核完毕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5、采购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每年一次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各使用单位代表根据评估体系内各个要素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累计分值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优秀供应商;累计分值在70-8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供应商,采购小组及时将评定情况反馈该供应商,要求作出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采购小组,有整改措施且取得效果2024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分值在70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采购小组根据每年度供应商复评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6、《南天公司供应商评估体系》附后。
五、采购管理与流程
1、申购部门的划分
1)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2)预备材料:仓储管理部门
3)办公用品:综合管理部门
4)设备及零部件:设备动力部门
2、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1)申购经办人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采购要求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后送采购小组。
2)需紧急请购时,由申购部门于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采购部门予以紧急办理,运输方面一般以空运为主。
3)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综合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采购。
4)设备采购参照湖南公司物资采购制度执行;零部件采购结合南天公司费用年预算承包方案由设备动力部门提出请购。
3、申购核决权限
1)生产用原辅材料:由食品部各生产班组依实际生产情况提出请购,由厨师长审核后报食品部经理核决。
2)办公用品:各使用部门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由各使用部门经理审核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上的报南天总经理核决。
3)设备及零部件:单品申购金额在2百元以下的由动力班长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食品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3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超过3千元的由南天公司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湖南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核决。
4、采购
1)采购作业方式
总经理对于重要材料或特殊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商议价,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办理采购作业。除上述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小组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实施采购:
a、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特性的材料,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佳,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请,采购小组定期集中办理采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原辅材料(蔬菜、食品等)。
b、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小组应事先选定合格供应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签署合同后通知各申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包装材料(餐盒、包装膜)。
2)询价、比价、议价
采购员在接获申购单后依申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20242-3家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3)呈核及核决
采购员询价完毕后,于申购单祥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采购小组组长审核,并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
4)订购
采购员接到经核决的申购单后以订购单向供应商订购。
5)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a、采购小组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b、采购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采购小组组长核示后转送申购部门,依申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6)验收与入库
所采购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后,采购员协同价格审核员、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代表或班组长对购回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入库,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数量或合格证明资料有缺陷的依照下一条款办理。
7)退货或换货
对于验收有缺陷的采购物资仓库保管员填制《不合格品评审单》,通知采购员予以退货或换货。
8)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a、采购小组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行情,并建立供应商档案,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b、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各部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c、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价格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工作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以转变价格职能、服务民生为重点,强化市场价格管理,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拓展价格公共服务领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治奢”六治活动,全面改进干部作风,拉升工作标杆,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高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纪委2024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人人排查风险点,个个制定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确保政治清明,事业阳光,工作高效。
二、强化价费管理
对全市2012年度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上半年完成《行政收费许可证》审验58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个,变更核发29个,规范了部门的收费行为。
三、着力做好价格检查
1、全面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对全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以及汽车客运、出租车价格进行了检查;二是重点对全市1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明码标价及6家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全市4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及部分市直医疗单位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违价行为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三是加强了教育收费监管,联合市纠风办、教育局对全市中心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情况随机抽查20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有力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四是开展对夏粮收购托市保护价监管,设立7个价格监测点,明确专人实行日测日报,并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对全市9个托市收购点进行价格检查,确保小麦收购保护价落实到位。
2、认真受理价格咨询和价格举报。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2件,其中来电49件、来访9件、电子件2件、上级交办2件。对所有来件都一一解答落实,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价格鉴证75件,其中涉案价格鉴定52件、一般价格认证23件,评估金额56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156万元。出具结论书52件,无一起复核裁定。
五、重点开展存量房价格信息采集工作
为引导房地产市场合理定价,积极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作用,防止房屋交易阴阳合同、防止偷税漏税,促进财政增收和公平税赋。受明光市地税局委托,我局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对市区存量房开展价格信息采集工作。至6月初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市区的“二手房价格数据库”,完成市区10个社区所有住宅小区及居民住宅,数千栋房子的概况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根据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总层数、单元数等)、影响因素(教育资源、房龄、交通便利度、生活便利度、周边环境等)对房屋进行价格评判,确定每平米单价,进一步算出每一套房的价格,最终实现存量房“一房一价”。存量房价格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对于房地产交易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参照市场价格评估计税价格,将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到计税价格的评估工作中,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实践中检验评税技术,确保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的公正、准确。
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虽然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由于人手太少,还存在工作滞后,执法力度不够等现象。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分析当前物价工作面临的形势,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宣传价格调整政策,积极办理价格调整和收费许可业务,进一步抓好对价费监管工作。
二、按计划开展涉农、涉企和教育、医疗、客运、水电气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好价格认证和鉴定工作。
四、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五、积极开展效能、宣传、文明创建、党建、帮扶、保密和综治等工作。
六、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第二篇
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力保稳价安民”这一价格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稳中求进价格工作总基调,以保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要务,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重点,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抓手,在价格监测、价格调查、监督检查、价格认证、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2024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价格工作和我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就2013年度价格诚信建设、价调基金征收、价格服务、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和安排部署。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对201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二是以开展“加快发展大家谈”活动为载体,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2024意见建议32条,调研文章4篇;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201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价格监测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需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主要对居民生活消费、工农业生产资料和服务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做到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提高了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半年来,我局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162份,其中日报110份、旬报17份、月报5份、季报1份、价格监测分析材料7篇、生产资料专项报表22份。
2、价费审批工作。一是通过调研和成本审核及时调整了我县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及县城出租车和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制定了我县羊古坳乡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二是对卫生监督所等4家单位的临时收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发放《临时收费许可证》;三是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及幼儿教育收费管理落实情况、存售粮情况和农资购买情况进项了专项调查研究,并形成了相关的调研报告;四是根据省局2024文件规定,对全县应进行年检年审的7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中的41个收费单位和97个服务性收费单位中的53个收费单位进行年检年审,取消或降低2024单位的收费标准,如降低畜牧局相关收费标准,取消质监局收取的标准化收费、林业局收取的林木、土地权属争议费、文化部门收取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
3、价调基金征收工作。根据《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2024文件要求,我局现已完成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入库25万元。投入菜篮子建设和低收入群体补贴资金现目前正在研究部署当中。
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半年来,我局相继开展了春运票价、教育、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29起,查处违法所得34.63万元,实行经济总制裁15.06万元,其中清退2.15万元,上缴财政12.91万元。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24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310号)文件精神和省物价局涉农价费专项检点剖析项目分工,自3月初开始,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历时两个月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2所学校,查出价格违法案件7起,查出违价金额21.9万元。目前已处理5起,实行经济总制裁6.39万元,其中没收违价所得5.49万元,罚款0.9万元,其余2起正在处理当中;二是积极参与农民工返乡畅通工程,全面开展春运票价监督检查。1月5日,由于我县北面地区出现了一定程度冰冻现象,导致线路的票价一定程度上出现上涨,为确保我县等边远高寒山区返乡农民工在雪凝天气状况下,能及时、方便、快键、安全地回家过年,确保我县“农民工返乡畅通工程”顺利实施,我局采取果断措施,积极行动,从2013年1月5日下午开始到1月21日,历时半个月的时间,我局局长同志率全体督查人员吃住在乡镇,与运管部门联合在总站至、沿线设点督查。整个春运期间共督查县内短途车辆186台次,查缉长途车辆57台次,清退多收票价款2.11万元,没收无法清退票款351元,罚款1.09万元。并对19名严重违价车主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此项工作得到电视台和晚报的多次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强药品销售价格实行“0”差率的价格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收费行为。上半年,我局对全县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违价行为4起,查处非法所得5.39万元,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四是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36起,查处回复率达100%,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5、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做好估价鉴证。半年来,我局共受理刑事案件100宗(涉案金额98万元);民事案件15宗(涉案金额53万元);行政案件6宗(涉案金额17万元);车损评估案件47宗(涉案金额38万元)。
三、价格诚信建设
为了有效遏制价格欺诈行为,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半年来,我局着力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采取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利用电视、宣传标语、价格举报标示牌、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诚信建设、明码标价2024政策和规定;二是严格按照《2024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标价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全面、客观、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2024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标价准确、货签对为、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进一步加大对医疗、超市、农资、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确保价格诚信建设取得实效;三是从4月下旬起,我局出动检查人员17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开发商7个、超市(商场)16家、医院(药店)32家、客运站3个、农资销售点21个,并发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单套商品房销售价格一览表》、《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资料2500余份;四是在加强价格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分行业建立建立价格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四、其它中心工作
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中心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较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扶贫建整等工作均顺利通过各检查组检查验收,并得到充分肯定。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以各大型超市、餐饮住宿、汽车消费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有线电视、教育、医药、电力、殡葬等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4、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
5、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价格法规政策的严肃性。
6、按照“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
第三篇
上半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创业年、实体经济年、绩效提升年”活动,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价格监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价格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开展“全民创业年、经济实体年、绩效提升年”活动,扎实做好价格监督工作
(一)加强消费价格调控,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今年上半年,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9%,位居全区十四个市的第六位。6月份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7%,同比涨幅位居全区14个市的第14位,涨幅比平均低1.3个百分点(为3%),比全国平均低0.5个百分点(全国为2.2%)。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3%,下降幅度与平均持平(为—0.3%),比全国平均高0.3个百分点(全国为—0.6%)。今年我市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是4%左右,上半年已达到2.9%;1—6月份的价格指数都处于3%左右,比较平稳。从目前的价格形势分析看,全年4%左右的调控目标完成是完全可以完成的。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做好价格调控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粮油、液化气、猪肉、农资、钢材等价格的监测。以监测报告制度为基础,及时掌握价格变化动态,做到预警预报,上半年共上报监测数据8000多条;二是加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工作,编印《市价格动态》4期,撰写价格分析预测专题材料5篇,为上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三是开展了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调查。根据上半年生猪市场价格低迷的状况,我局选择了养殖场等5家大中型养殖场及1家散户为调查点,以及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产畜牧协会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并深入陆川县,配合自治区价格监测分局召开了部分养殖场及县经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参会人员对我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的意见,并撰写了《今年上半年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区物价局和市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了民生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工作。一是今年春节前,我市液化气经营企业和公路客运企业分别提出申请提高瓶装液化气价格和部分客运班线票价,但当时考虑到我市价格形势还十分严峻,我局最终作出了不予调整的决定。二是配合2024部门积极推进医改工作,及时将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2024我区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等2024问题的通知》(价医[]171号)转发给州区、福绵管理区、东新区各卫生局及卫生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门诊病人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其中,参加统筹地区新农合的人员,个人负担1元/人·次,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2.5元/人·次;未参加新农合的则全部由个人负担。三是对我局或联合市财政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中基本做到维持原试行收费标准不变或仅作较少幅度调整,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如:市一医院床位费、市诚信中学学费,均维持了原执行的收费标准。四是从严从低且按成本情况核定学生宿舍热水费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如:九中热水使用费只是19元/立方米)。
(四)依法依规做好价格收费审批、核发收费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家运油价格联动政策,调整了运美公司部分客运班线票价的燃油附加费;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做好市自来水公司、江南自来水厂、兴业县第一供水公司等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出台工作;推进电价改革,做好电价不分丰枯水期电价改革的落实工作,并为下半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出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6月29日我局召集召开了有市民政局、供电局、市水利电业公司等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工作协调会。在小水电上网电价的管理上,审核了容县、北流等县(市)17家水电站的上网电价工作;做好北流市民用管道燃气价格调整的出台及宣传解释工作;抓好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出台及宣传解释工作;审核了万昌、东方巴黎等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在收费审批管理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2013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受理收费审批承办28件,如福绵管理区福绵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医疗废物处置费审批等,目前已办结24件,办结率为85.71%,还有4件正在办理中。所办理的收费审批事项都是在经过主办人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科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或提交局价审委讨论决定等程序。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部分审批事项还与市财政局会签进行批复。整个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行政审批效率较高。
坚持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核发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今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受理《收费许可证》55件(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0件和服务性收费15件),核发并办结55件,办结率为100%。局里充分授权,都统一集中在窗口受理并办结收费许可证,大大提高了办证的效率。
(五)精心组织收费员培训和发证工作。为提高收费员的素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2024重新印发<壮族自治区收费员培训及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价费字[]301号)等2024规定,我局于2013年3月20日—22日在师院西校区演示厅举办了共780人参加的收费单位收费员上岗资格培训班,对经考试合格者核发了《收费员证》。
(六)完成了上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2024《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价费[]31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办法》(价费[26号)、自治区物价局《2024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价费[]5号)等2024规定,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综合收费年审工作小组(8人),从3月19日开始对市直、州区、福绵管理区、东新区以及中直、区直驻各2024收费单位开展了年度收费综合审验。据统计:完成了收费综合审验221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78个,服务性收费单位43个);年审(审验)收费总金额为3.59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2.563亿元、服务性收费金额为1.029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已开票的)收入54.5万元。从年审中的情况看,目前还未发现有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各收费单位也有能按规定办理《收费员证》;应参加年审的服务性收费单位43个,年审率为100%,应参加年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78个,年审率为100%;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大多数执收单位能按规定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换证,上一年度年审发现的小问题(如:未能及时换证等)被年审办责令改正都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所以今年的年审目前尚未发现有什么问题。
(七)大力夯实价费审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价费审批管理调查研究工作。每一项价格收费审批事项的出台,前期都做好相关的调研工作,出台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和跟踪督查工作,以确保国家价费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二是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收费年审统计工作,并作出《市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物价局。三是认真完成每月收费管理工作信息上报工作。上半年共向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上报了6次《市收费管理工作信息》。四是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价费函[2013]51号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我市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具体收费情况的调查并向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上报了调查报告。五是针对部分群众来信或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咨询或投诉2024价格收费问题,做好价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来信回复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六是完成了市政府办或其他部门转来收费方面的征求意见稿(或提出答复)8件(次)。七是上报市医改办工作统计信息3件(次)。
(八)继续贯彻执行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价费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推进化肥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机制政策和各项国家惠农价格政策。二是配合市2024部门落实涉及鲜活农产品的收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绿色通道”,为促进我市农产品流通领域降低成本提供政策支持。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收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群众的负担。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有序进行。
(九)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成立了以杨海华局长为组长的市物价局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抓,也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春节前夕,市长韩元利带领物价、商务、工商等2024部门检查了宏进农批、金城超市、东明市场等,市物价局领导每人带领一个巡查小组开展检查。坚持定期巡查和应急检查相结合。各巡查小组认真负责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巡查,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巡查组4个,检查人员16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者120多家,启动应急检查2次,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二是开展出租车运价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春运期间,阴冷下雨天气多,一些出租车经营者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俗称不打表),漫天要价或拒载,“黑的”非法营运等,检查分局遵照市领导指示,会同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开展了城区出租车运价专项检查,通过提醒告诫、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三个阶段的工作,有效遏制出租车不打表等违法行为。据统计,七家出租车公司都派代表参加了提醒告诫会,在重点检查阶段,派出两个检查组,8名执法人员到6个主要乘车点开展检查,检查车辆48辆,未发现不使用计价器收费告示违法行为。同时还会同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根据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2024印发《2013年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价查[2013]28号)的要求,继续抓好去年大检查的收尾工作,对去年检查的尚未处理结案的案件进行处理。1-5月市本级共处理案件6件,移交县处理的案件5件,移交的5个案件已处理4件。我市从去年四月开始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工作扎实有效,做到边检查边处理,整体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四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2024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价查[2013]21号)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3月13日已制订《工作案件》,从3月13日开始,开展重点检查。今年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的面和检查的重点内容比较广,包括水利水务部门收费、农村基础设施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单位收费等,整个专项检查正按计划有序进行,截至5月31日,共检查单位24家,从检查的情况看,涉农电价执行到位,水利供水价格(即农业水费)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水费征收率不足70%。农业补贴能及时足额拨付给农民。五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是价格法律法规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检查分局是各类价格举报件的受理部门。上半年按照“热情受理、依法办理、高效处理”的原则,继续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价格权益。据统计,1-5月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件45件,办结45件,办结率100%。六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咨询活动。在今年“315”活动中,由分管领导李月强副局长带队,检查分局派出6名执法人员到青年广场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现场接受价格举报咨询。据统计,活动当天受理现场举报2件,咨询5件,分发宣传资料1200多份。通过这次活动,更好地树立物价部门严格执法,维护权益的良好形象。
(十)以质量为中心,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农本调查人员深入定点农户,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并交流记账、调查经验;按时完成了农产品成本及收益的预测、常规、直报、专项和临时性调查;走访了(培训)重点农村调查户;完成上报了农本调查分析报告2份,专项调查材料1份。一是扎实推进农本基础工作调查。今年上半年,对9个重点农村调查户进行了走访,同时通过走访和调研,我们不仅发现了问题也了解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资料,有效的保证了农产品成本调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一)1月份开展慰问水稻定点农户的工作。与登记户座谈、送误工补助、挂历,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二)3月份开展农户农资购买、农户存粮和农户售粮的三项专项调查,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向上级部门反映基本群众的生产资料价格、购买意愿和粮食留存情况及流向,为政府制定涉农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三)4月份分别到村落实早稻定点登记工作。二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查工作。(一)农民存粮情况调查。存粮调查主要是根据农民粮食收成、销售、储存等数据资料,了解分析市场粮食供求关系,粮价变动趋势,为国家、省制定粮食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2013年我市调查户户均存粮数量为856.66公斤,同比增长83.13%,存粮主要以晚稻为主,占存粮的77.73%,存粮大幅增长,原因主要是粮食价格上涨,农户待价而沽。不过,目前,粮价平稳,农民售粮心态安定,购销正常。(二)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农资购买费用主要依据农民种植规模,从购买农资的品种、数量、价格,分析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投入,生产成本的增减变化,为国家制定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为价格部门制定农资价格管理政策服务。2013年1-4月户均农资购买支出为622.13元,费用下降了16%。究其原因,虽农药、种子、化肥价格的高位运行,但由于化肥、农药等供应渠道较多,货源充足,农民不必担心生产所需,多数农户更喜欢到用肥季节再购买。(三)是对农本资料进行了2024。为积累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验,我们从规范农本资料档案管理入手,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整理了各年度的农产品成本资料,从而保证了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资料的连续性。三是稳步推进成本监审工作。为了维护公共权益,我局对公用事业及垄断行业的小水电、城镇供水(原水)和民生项目的福利事业、小区物业、医院住院床位、医院自制药品、公路客运、停车场、生猪屠宰及公园迎春灯展门票价格成本等进行了监审。截止6月底,共完成了45项成本监审工作,核减定价成本4806.71万元,剔减幅度25.16%,为政府制定相关价格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价格鉴证工作成绩显著。今年上半年,共完成价格鉴证工作394宗,鉴证总金额为1223.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定314宗,鉴定金额303.28万元;民事、经济和行政等案件价格鉴定18件,鉴定金额393.26万元;价格认证43件,认证金额527.1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19件,认证金额47.63万元);监审目录以外的定调价前的成本评审及价格纠纷调解等19件。为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科学的价格参考依据,为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调解价格纠纷、处理价格矛盾做好了裁判员,树立了价格认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二)全力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筹建工作。为了切实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我局全力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筹建工作。一是我局于年12月研究起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并于年12月24日以市价[]205号文向市政府请示,呈报《2024建立市价格调节基金的请示》,市政府办2024领导批转市物价局向财政、审计、税务等2024部门征求意见,我局就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第一次向2024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此期间,自治区物价局透露,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正在酝酿出台《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鉴于这个情况,我们认为待自治区《办法》出台后,我市贯彻执行自治区《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再出台《细则》时机更为成熟,更为适宜。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印发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53号),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起草《市价格调节基金实施细则》(讨论稿),在此期间,多次向市政府和自治区物价局请示汇报,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我区其他地市了解、学习、沟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2024情况,并第二次向财政、税务、审计、住建委、监察、法制、商务等2024部门以及州区政府、福绵、东新区管委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细则》(讨论稿)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各2024部门和单位均一致认为,出台《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很有必要;一致认为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符合规定;基本赞同《细则》中的征收渠道、征收范围和征收比率。一致认为在地方财力还不够十分充裕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价格调节基金覆盖面广、受益方多等特点,除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外,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统筹一部分和向社会征收是切合我市实际的,且从征收后及社会企业的负担测算看,均可承受且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二是2024部门提出不同意的处理情况。2024部门都非常支持此项工作,重视我局征求意见的情况,提出很多中肯的修改意见。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务和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讨论和甄别,吸纳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讨论稿进行补充、修改。三是我们已完善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在召开2024部门座谈会、协调会后,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见,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
二、围绕“创先争优”,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在今年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中,我们坚持一手抓物价调控,一手抓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激发队伍活力,有力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一是开展了竞争上岗和换岗交流工作。为了选好配强我局中层领导干部,我局党组以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调整,经过笔试、面试、民意测评和民主2024、组织考核、党组集体票决和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有3人分别竞争到市物价局价格收费审批科科长、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领导职务,1人竞争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领导职务。但由于价格监测科科长岗位、综合科1名副科长岗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3个副分局长岗位报名竞争上岗人数不达竞争上岗开考人数,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同时由于监察主任职任的特殊性也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另外,医药价格管理科在竞争上岗开展之后获批设置且属设在行政审批科内,因而也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对此,局党组决定,对这些岗位由局党组根据选贤用能的原则进行安排。通过竞争上岗,广大干部普遍增强了压力和动力,竞岗任职的中层干部的事业心、上进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各科室形成了自我加压、你争我赶的良好局面。二是举办廉政党课活动。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廉政意识,6月29日,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廉政党课。局长、党组书记杨海华同志亲自主讲。在廉政课上,要求各位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并做到“六种意识”即:增强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事;增强公仆意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增强法律意识,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增强廉洁意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言行,接受监督;增强表率意识,带头廉洁勤政,转变作风。三是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激发全局广大干部、党员爱国爱党的热情,坚定在本职本岗上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的决心。在7月1日上午在龟山公园东南抗日武装起义纪念塔下,我局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党员集体宣誓主题活动。我局30多名党员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海华的带领下,面对庄严的党旗,举起右拳,齐声郑重重温入党誓词。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再次牢记自己对党许下的诺言;使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激励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时时处处事事面前都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为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自治区物价局及市委市政府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价格调节基金没有建立起来,虽然我们做好了初步方案,但尚未报政府审批实施;二是房地产价格和小区物业收费价格矛盾还没有妥善处理好,部门收费高要求和群众低收费愿望相矛盾,投诉较多;三是检查国家定价商品和收费为主,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四是党员干部的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有时工作拖拉,个别党员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没能真正掌握好政策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加以改进。
(一)加快速度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力争年内征收500万元以上;
(二)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价格平稳运行。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严格《收费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民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和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力度;认真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物价工作动态》、及时价格监测、农产品价格、价格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